明天,肇庆东至桂平高铁站要核酸吗?

  根据1月26日自治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广西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区内各低风险地区市、县(市、区)之间流动的一般人员,不纳入返乡人员之列进行管理,但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1月9日贵港疾控发布的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加强返乡人员健康服务 所有区外来贵返贵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村委(社区)要对区外来贵返贵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纳入社区管理,相关人员要如实报告来贵返贵前居住的详细地址(详细至门牌号)。村委(社区)工作人员要每日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变化,及时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要到发热门诊就医,各类诊所、药店不得擅自收治或销售退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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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9日,北海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4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中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累计治愈出院40例,3例确诊病例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进行集中隔离治疗(其中危重1例),死亡病例1例。目前,无疑似病例,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广西首例确诊病例黄某,女,66岁,武汉市民,2020年1月12日,黄某跟随家人从武汉市出发自驾旅行,1月16日下午到达北海市,自觉身体不适,1月17日就诊并收住院治疗。经自治区、北海市疾控中心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1月18日,标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病毒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2日,经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的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38名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中。

2、徐某,男,63岁,武汉市民,14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20日到达北海市,21日到当地卫生院就诊后转入北海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2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3、靖某,女,62岁,武汉市民,1月9日出现低热、咳嗽等症状,15日到北海,21日到北海市定点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22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4、韩某,女,72岁,武汉市民,1月18日到达北海,19日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到基层卫生院就诊后转入北海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2日实验室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已确诊。3名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中,未出现类似症状。

5、莫某,女,20岁,在武汉就读,1月21日到达北海,22日上午因发热、咳嗽、肌肉酸痛等症状,到北海市定点医院就诊并入院隔离治疗,23日实验室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已确诊。未发现密切接触者。

6、尹某,男,54岁,在武汉工作。1月21日到达北海,1月22日到因咳嗽、发热到北海市定点医院就诊并入院隔离治疗,23日实验室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已确诊。2名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中,未出现类似症状。

7、1月26日通报新增一例,有武汉居住史

8、向某,男,30岁,家住武汉市,1月20日从武汉到北海,1月2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6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9、周某,女,28岁,家住武汉市,1月18日从武汉到北海,1月24日,因出现发热到市第四人民医院初诊,未好转,1月25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6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0、彭某,女,64岁,家住武汉市,1月23日到达北海。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7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1、赵某,女,33岁,家住武汉市,1月22日到达北海。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7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2、李某,女,39岁,家住武汉市,1月15日到达北海。因乏力、冒冷汗等症状于1月23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8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3、邢某,女,58岁,家住武汉市,1月19日到达北海。1月23日出现发热,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8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4、陈某,女,41岁,家住武汉市。1月20日到达北海,1月28日因发热、咳嗽、轻度乏力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9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5、陈某,男,63岁,家住武汉市。1月21日到达北海,因出现发烧伴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于1月28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 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29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病情稳定。

16、卢某,女,26岁,家住湖北十堰市。1月19日到达北海,1月29日因发热、干咳、鼻塞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0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7、付某,男,55岁,家住武汉市。1月22日到达北海。1月29日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 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0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8、王某某,男,50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18日到达北海,1月29日因发热,乏力、胸闷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1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9、许某某,女,61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19日到达北海,1月29日因纳差、腹泻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1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0、南某某,女,31岁,家住北海市合浦县。1月20日从武汉返回北海,1月23日因发热、干咳、流涕等症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行肺部CT、血常规等检查未见异常,按国家诊疗标准考虑流感并采样,嘱其自行隔离。实验室按程序于1月30日检测所采样本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即由120救护车从隔离点接送到定点医院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病情稳定。

21、朱某某,女,33岁,家住北海市合浦县。1月23日从武汉返回,24日到达北海,1月29日因发热,咽痛、胸痛等症状,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1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2、、刘某,男,36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2日到达北海,1月24日因干咳,乏力等症状,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1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3、王某某,女,33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2日到达北海,1月24日因发热、乏力等症状,收住院隔离治疗。1月31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4、甘某某,男,31岁,家住北海市合浦县。与1月31日确诊病例南某某是亲属关系。1月26日因出现发热、寒战等症状自行前往合浦县人民医院就诊,检查肺部CT、血常规无异常,后返回家中居住,未再出门。1月31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120急救中心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4、1月18日至20日与来自武汉的朋友共同出游。1月25日出现发热(最高体温38°C)、头痛、乏力,自行服药,未见好转,遂于1月31日至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6、甘某某,男,2岁,家住北海市合浦县。1月20日随母亲(1月31日确诊病例南某某)从武汉返回北海。1月31日由120急救中心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7、张某某,男,43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0日与妻子陈某(1月29日确诊病例)及两个女儿从武汉抵达北海。自其妻子陈某确诊后,市疾控中心将其纳入密切接触者管理,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出现发热、头痛、胸闷症状后由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3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8、武某,男,43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2日上午从武汉乘飞机到达北海,1月24日下午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自行服药未见好转,自述1月24日下午至2月1日均未外出。于2月2日前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4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9、廖某某,女,26岁,家住北海市合浦县。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23日居住在湖北襄阳亲戚家中。1月23日上午从襄阳出发,途径柳州、藤县,于1月27日下午返回合浦县家中。自述回家后未外出,于2月1日下午出现发热,自行服药后未见好转,2月2日前往合浦县中医医院就诊,检查后考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能,当天转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4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0、龚某某,男,51岁,家住湖北省洪湖市。1月20日由洪湖市出发,先后经岳阳市、广州市,于22日抵达北海。1月31日出现鼻塞,自行到诊所就诊、服药后,未见好转,于2月3日前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5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1、方某,女,53岁,湖北省武汉人,目前居住在北海市。其女儿谭某是2月2日的确诊病例。1月29日出现干咳、心慌,自行服药,未见好转。自述发病后至2月2日未曾外出。2月3日,所在社区将其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5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2、吴某某,男,29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3日上午一家五人自驾车从武汉出发,途径桂林,于24日抵达北海。2月4日出现发热,2月5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2月6日因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由救护车转送至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3、武某某,女,15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1日,患者及母亲等家人从武汉出发自驾到黄冈市探亲。1月24日,患者一行从黄冈市自驾到达北海市。其父亲武某1月22日上午从武汉乘飞机抵达北海,2月4日被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2月4日,武某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2月6日出现咳嗽、腹泻。2月7日由救护车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8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34、王某某,男,43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31日的确诊病例王某某系其兄。1月18日,与其母和其兄从武汉乘飞机飞抵北海。1月31日,王某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2月6日出现咳嗽,由救护车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7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2月9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35、袁某某,女,30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1月26日的确诊病例向某系其丈夫。1月20日,袁某某与丈夫、儿子乘飞机抵达北海,随后乘计程车到北海国际客运港乘船到达涠洲岛。1月23日下午返回北海。1月25日至2月7日,袁某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2月8日因出现明显咳嗽症状由救护车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9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36、艾某,女,29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2月7日的确诊病例吴某某系其丈夫。1月23日上午一家五人自驾车从武汉出发,途经桂林,于24日抵达北海。2月6日晚,因实验室从吴某某生物样品中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其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7日凌晨,因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由120救护车送往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当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2月10日,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37、武某某,男,8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为2月4日的确诊病例武某的儿子。2月4日,武某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救护车送去集中隔离观察点接受医学观察。2月11日凌晨由救护车送往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收住院隔离治疗,后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38、刘某某,男,62岁,湖北省武汉市人,从2019年底开始居住北海。为1月31日确诊病例刘某、王某某(女)的密切接触者。1月31日,刘某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救护车送去集中隔离观察点接受医学观察。2月11日凌晨由救护车送往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收住院隔离治疗,后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39、林某某,男,68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1月20日从南宁到柬埔寨,1月24日从柬埔寨到南宁后转到北海。患者于1月30日开始无明显诱因下出现发热,自行服药,未见好转。2月10日其在银滩医院就诊后,由救护车送至北海市人民医院就诊,并收住院治疗。2月11日,经专家组会诊,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同日,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40、李某,男,46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为1月30日确诊病例付某的妻弟。1月21日早上从武汉乘飞机抵达北海,在北海期间与付某有过共同就餐史,1月30日起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2月12日,由救护车送往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后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2月13日,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41、杨某某(女,68岁)、杨某某(女,66岁)、王某某(女,66岁),均为辽宁省沈阳市人,为2月11日确诊的病例林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月20日与林某某等一行8人从北海坐大巴车到南宁,随团乘飞机去柬埔寨旅游,同团有湖北籍游客。1月24日从柬埔寨乘飞机返回南宁后乘动车转回北海。2月10日,林某某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收入院隔离治疗,病例杨某某、杨某某、王某某3人作为疑似诊病例林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13日,由救护车将3人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专家会诊后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2月14日,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上述3人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42、李某某,男,14岁,湖北省武汉市人,为2月13日确诊病例李某儿子。1月21日早上从武汉乘飞机抵达北海,在北海期间与付某(1月30日确诊病例)有过共同就餐史,1月30日起作为确诊病例付某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2月13日,患者李某某因出现咳嗽症状,由救护车送往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17日,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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