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报警人会处罚吗

  中新网德宏7月22日电 (崔汶)22日,记者从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新闻办获悉,日前一男子利用手机软件邀约陌生女子宾馆“约会”,不想“桃花运”遭遇“仙人跳”,被女孩男友带人捉奸陷入险境,最后报警求救。

  据德宏州公安局新闻办介绍,从德宏州瑞丽市到芒市出差的施某某7月11日凌晨1时左右,通过“陌陌”搜索“附近的人”,认识了一名17岁左右的女子,聊了一会儿,施某约其到自己所住的某酒店211房间,该女子欣然赴约。

  正当施某与该女子沉浸在“幸福”之中时,五名男子破门而入,将施某揍得鼻青脸肿。其中一名男子自称是该女子的哥哥,并称施某损毁了妹妹的名节,要求施某要么剁掉双手扔进水库,要么赔偿18888元人民币作为损失费。

  施某感觉事有蹊跷,但见对方人多势众,又穷凶极恶,只好连连道歉求饶。最后,施某答应赔付损失费,因施某所带现金不够,对方威胁施某立刻打电话借钱,之后施某被带至某酒店616房间看管。

  7月12日10时左右,施某趁看守人不注意,借上厕所的机会逃回211房间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后,芒市锦华派出所立即将案情上报所领导及分管局领导,并积极寻求刑侦大队图侦中队的帮助。在图侦中队的大力协助下,通过对某酒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仔细的分析研判,办案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及活动轨迹。经过多方查找,7月13日16时10分,侦查民警在芒市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鲁某某及方某抓获。?

  经警方调查得知,17岁的方某与男友鲁某某均无业,7月11日凌晨,二人在芒市筒子王烧烤摊吃烧烤时收到手机“陌陌”信息,当看到施某约方某去某酒店时,鲁某某想起以前在网上看到过的以“仙人跳”手法犯罪的新闻,遂产生邪念。之后,鲁某某与方某商议,由方某先去某酒店211房间与施某聊天,随后鲁某某带领其另外四个朋友充当方某的哥哥到酒店以损坏其妹妹的名声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某和方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完)

报警的话“仙人跳”当事人会被抓吗?“仙人跳”属于什么犯罪行为?“仙人跳”会被怎么处罚?

  • “仙人跳”行为可能涉嫌犯罪。ke

  • 会。仙人跳,是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骗人钱财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诈骗,一旦被查获,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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