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话公积金贷的还款期限是多久?

1、现金还款,直接到对应银行或者存取机处将还款金额准备好后,直接还款;

2、网上还款,通过网络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网络直接将钱打入到账户。

3、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更改。因为每年的利率不同,根据经济宽裕程度,可以更改还款的数额。

4、提取,在还款的时候,如果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公积金来还贷款,需要公司相关人员协助走流程,取出公积金即可。

5、提前还款,贷款毕竟要还好多利息,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提前将贷款及利息一次性还清,只要电话提交申请即可。

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主要包括提前全部还款和...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积金贷款...

  •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

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借款人

公积金租房提取人等三类群体

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解读

1. 针对性解决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缴存人的迫切困难,支持企业稳生产、稳发展、稳就业;阶段性解决缴存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还款困难,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

2. 大力度支持租房群体,针对性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问题。

3. 有利于促进消费,通过贷款逾期不作处理,减轻对缴存人家庭的正常生活影响;通过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有利于减轻租房压力,促进缴存人消费。

该项政策措施如何执行?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通过下列方式申请缓缴:

缓缴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审批通过后,缓缴从企业提交申请当月开始生效;提交申请当月公积金已汇缴的,从次月生效

《受疫情影响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申请表》

职代会或工会决议(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

注:申请资料表格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政策法规—地方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处下载

企业可通过单位网厅申请

需临柜办理的,成都公积金

中心各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

道专窗受理,无需预约。

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成都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缓缴期结束,企业应恢复公积金缴存,并及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补缴计划分期补缴。

缓缴期间个人缴存业务办理

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需缴存公积金的,由企业通过一次性或按月补缴的方式办理。补缴金额应按企业未缴、缓缴的实际月份数计算。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申请资料表格可通过“

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

—政策法规—地方文件—

1. 补缴原因选择“其他”

2. “备注”栏须填写“受疫情影响缓缴期间公积金补缴”

自审核通过之日起,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成都公积金”手机App

受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企业的借款人,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贷款业务”板块提交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申请,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

受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企业的借款人,如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提交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申请的,请提供身份证件。

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提供身份证件、近半年工资流水,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提交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申请。

注:申请资料表格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政策法规—地方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处下载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当日)反馈审核结果。非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当日)反馈审核结果。

1.办理了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的借款人,自审核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成都公积金中心仍将委托贷款银行进行扣款,如发生未及时足额还款情形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2.办理了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的借款人,务必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应还未还的款项(含本金、利息)足额存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卡中。

2023年1月1日起,如仍存在应还未还的款项,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作逾期处理,计收罚息,并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成都公积金中心仅受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的申请。如为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的规定请咨询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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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

文章来源 | 成都公积金发布、成都发布

[摘要]住房公积金,作为惠民的一项福利政策,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然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却并非 人都能弄明白。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细则问题以及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作为惠民的一项福利政策,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然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却并非 人都能弄明白。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细则问题以及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 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 公积金贷款严格遵循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与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权利对等的原则公积金贷款坚持风险控制的原则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四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成都公积金 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应在授权范围内履 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业务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具体承办成都公积金 应与受 托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建立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第六条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在本市 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权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 价位的自住住房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成都公积金 缴存有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 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有成都公积金 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六成都公积金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额度由成都管委会确定

二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

三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计算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月×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 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终贷款额度

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 长不超过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 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期限与公 积金贷款的期限应保持一致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分别执行相应的法定利率

第十三条 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 等额本金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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