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辅警改革时间

2020年12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是我省首部公安队伍管理地方性法规,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迈入全新阶段。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条例》完成了增加立项、立法调研、审议通过等各项流程,立法进度之快、立法质量之高,开创了我省立法工作的先河,也充分体现了安徽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公安工作和辅警队伍的重视和关爱。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辅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厅领导具体抓落实,并抽调专人成立立法专班,经过多次专题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全力推进辅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学习借鉴。收集整理辅警管理国家层面有关规范性文件,部分省、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参阅了大量法律法规等各类文件资料,综合借鉴先进省市立法经验和成熟做法,为草案起草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二是认真分析调研。多维度对全省公安机关辅警情况开展分析,为立法工作提供现实依据;先后赴相关市县开展实地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16场,与当地政策主管部门座谈交流收集意见建议,了解各方关切,逐步聚焦立法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在公安机关内部先后征求意见,征集意见建议550条,多次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征集意见22条。
四是深入研讨交流。草案起草阶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与司法委、省司法厅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有关法律专家学者就草案框架结构、重点问题等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司法厅专家提前介入对草案稿进行审核把关、研究讨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条例》框架下,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条例》的执行力和生命力。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省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切实将《条例》的重要制度及具体规定宣传到位。辅警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对标对表《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促进辅警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让每一名辅警都要准确了解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让每一名人民警察都要明确其对辅警的指挥、管理责任,让广大人民群众也要知晓辅警的职责范围,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支持配合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推动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省公安厅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辅警额度管理办法,积极健全完善贯彻实施《条例》事关全局性的配套制度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最新规定,针对辅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现有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着重改进完善勤务机制、绩效考核、监督问责、交流轮岗等制度,重点推动基层一线实战单位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辅警。
三是依法规范管理,落实立法效果。公安机关是辅警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强化辅警队伍政治建设,强化担当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彰显《条例》的立法价值。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制度建设,深化督促指导,持续推动辅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推深做实规范辅警管理改革,为公安工作现代化积极贡献辅警队伍力量。

关于对“完善江西公安机关辅警条例相关配套措施”建议答复的函

您在今年的省人大会议上提出“完善江西公安机关辅警条例相关配套措施,让辅警更好发挥辅助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作用”的建议,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确定由厅人事处为具体承办单位,组织人员专门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安机关辅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通过后,省公安厅党委为加快《条例》落地见效,围绕《条例》研究确定了“1+N”配套政策目录,并积极与相关政策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陆续推动出台了部分主要的配套政策。2021年1月,省公安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办法》;2月,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辅警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辅警额度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规范管理程序。

2021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了两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确保辅警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省公安厅充分利用教育整顿期间不便开展过渡工作的间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推动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奠定了实践基础。2021年12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束后,副省长、公安厅长秦义召集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和负责辅警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召开了辅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座谈会,启动辅警改革工作。会后,省公安厅立即转发了公安部、中编办、人社部印发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并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公安机关现有合同制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江西省公安机关“一辅警一号”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履职规定》。截至目前,“1+N”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建成,下步还将出台教育培训、纪律规定等后续配套政策。

二、我省公安机关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情况

省公安厅机关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的辅警改革工作专班,并于12月底率先启动了厅高速交警现有合同制辅助人员共计1126人的过渡辅警工作。截至2月15日,经过渡考试、工作考核、政审及体检四个环节,合格的818名同志已完成定向聘用公示,目前正在有序开展聘用辅警的建档、层级和薪酬评定工作。高速交警总队科学安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过渡工作进展顺利、过程平稳。厅政治部对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在辅警过渡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方法进行了梳理,对于部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进行了推广。2022年2月下旬,厅机场公安局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正式启动,3月5日已完成定向过渡考试。

同时,各地市公安机关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已全面铺开,正在稳步推进。

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已将贯彻落实《条例》,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工作列入2022年江西省公安厅重点攻坚任务项目,认真研究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

1.积极沟通省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继续争取对辅警改革工作的支持。

2.积极协调省人大,推动开展专项督察,督导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各项配套政策。

3.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围绕《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做好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招聘、层级评定、薪酬评定工作。

4.继续按照“1+N”模式,完善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辅警管理配套制度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南辅警改革被叫停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