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完善江西公安机关辅警条例相关配套措施”建议答复的函
您在今年的省人大会议上提出“完善江西公安机关辅警条例相关配套措施,让辅警更好发挥辅助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作用”的建议,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确定由厅人事处为具体承办单位,组织人员专门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安机关辅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通过后,省公安厅党委为加快《条例》落地见效,围绕《条例》研究确定了“1+N”配套政策目录,并积极与相关政策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陆续推动出台了部分主要的配套政策。2021年1月,省公安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办法》;2月,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辅警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辅警额度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规范管理程序。
2021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了两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确保辅警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省公安厅充分利用教育整顿期间不便开展过渡工作的间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推动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奠定了实践基础。2021年12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束后,副省长、公安厅长秦义召集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和负责辅警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召开了辅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座谈会,启动辅警改革工作。会后,省公安厅立即转发了公安部、中编办、人社部印发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并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公安机关现有合同制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江西省公安机关“一辅警一号”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履职规定》。截至目前,“1+N”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建成,下步还将出台教育培训、纪律规定等后续配套政策。
二、我省公安机关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情况
省公安厅机关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的辅警改革工作专班,并于12月底率先启动了厅高速交警现有合同制辅助人员共计1126人的过渡辅警工作。截至2月15日,经过渡考试、工作考核、政审及体检四个环节,合格的818名同志已完成定向聘用公示,目前正在有序开展聘用辅警的建档、层级和薪酬评定工作。高速交警总队科学安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过渡工作进展顺利、过程平稳。厅政治部对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在辅警过渡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方法进行了梳理,对于部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进行了推广。2022年2月下旬,厅机场公安局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正式启动,3月5日已完成定向过渡考试。
同时,各地市公安机关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工作已全面铺开,正在稳步推进。
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已将贯彻落实《条例》,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工作列入2022年江西省公安厅重点攻坚任务项目,认真研究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
1.积极沟通省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继续争取对辅警改革工作的支持。
2.积极协调省人大,推动开展专项督察,督导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各项配套政策。
3.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围绕《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做好现有辅助人员过渡、辅警招聘、层级评定、薪酬评定工作。
4.继续按照“1+N”模式,完善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辅警管理配套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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