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会查在校证明吗?

答:经咨询房管局回复: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核心内容: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那么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向您介绍申请公租房所需的证明材料,在此提醒你不要遗漏材料,以免耽误申请。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全部用A4纸复印。

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

  公租房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下文是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仅供参考!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

  1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 可以申请什么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3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1)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填写黄色申请表;

  (2)其他人员填写白色申请表。

  主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主城区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

  (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提醒:市公租房管理局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通过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申请包配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4 在哪里办理申请?

  (1)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申请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

  1.杭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答:(1)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以下三类群体:

  ①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且市区无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②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直系亲属在市区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标准且本市无房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③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直系亲属在市区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标准且本市无房的创业人员。

  (2)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以建设集体宿舍为主,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独立选址建设,以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2.哪些申请家庭可予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

  答: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

  3.未成年人及在校生能否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

  答:未成年人及在校生暂不可以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

  4. 为支持城市发展外迁到市区以外的原市区企业随迁员工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

  答:为支持城市发展按政府规划外迁到市区以外的.原市区企业随迁的本市户籍的员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外迁企业要出具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迁文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外迁员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公示材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外迁相关证明一并交至企业外迁前所在地区住建局(各区住建局受理时按现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进行单位开户,城区以企业外迁前注册所在城区为准)。

  5.萧山或余杭户籍在市区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答:萧山或余杭户籍在市区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按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类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萧山、余杭户籍在杭州工作无需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因此,申请家庭在申请时不需提交《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但需提交原籍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

  武汉灵活就业群体,首次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记者昨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根据武汉最新的公租房申请资格认定标准,本地申请人不再要求具有“稳定工作”。

  此前,武汉公租房对本地户籍的申请人,要求必须有稳定工作(签订固定工作合同),如果没有,必须以家庭有稳定工作的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余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这导致,如果一个家庭都是灵活就业者,则无法申请公租房。

  而此次修改之后,对工作是否稳定,不再有明确要求,相当于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这意味着自谋职业、打零工、自主创业的群体,都被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不过对于新就业职工,仍旧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固定工作合同,才能申请。

  此外,此次武汉确定认定标准,把公租房共同申请人的范围,进一步细化。在武汉公租房运行1年多时间里,由于不少武汉本地申请者,大家庭的户口本没有分家,单纯以户口本上人数,确定共同申请人,并不合理。而申请人的多少,涉及租金补贴人数和申请资格认定。

  在细化之后,确定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等5种情况,可以共同申请公租房。比如认定为“长期共同生活成员”,即便户口不在一起,也可以认定为申请家庭人口。

  1、廉租房、公租房到底是怎么回事?

  房掌柜:廉租房主要是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公租房则主要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2014年武汉实施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后,将会被统称为公租房,成为武汉租赁型保障房的唯一形式。

  2、廉租房公租房为何并轨?

  廉租房与公租房都属于租赁房,但面向的群体并不完全一样,申请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适用哪种保障方式,导致申请不够方便。受限于两项制度不同的准入门槛和保障标准,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今年下半年武汉市将实施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

  3、原廉租房租户开支是否增加?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原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支出会否增加?对此,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对原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将继续实行租赁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不变,不会增加低收入者的住房支出。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先交租金后补贴,根据每个家庭的应保障面积和保障档次发放补贴。

  据媒体报道:从目前配租情况看,公租房与廉租房最大的区别在于租金费用差别比较大。以三口之家的低保户为例,住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有504元的补贴,但是每月租金为750元,物业费是70元,自己一个月还是要交316元。而住廉租房每月租金只要三四十元,还免物业费,其月租金开支只是公租房的1/10。

  并轨后,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先交租金后补贴,根据每个家庭的应保障面积和保障档次发放补贴。补贴的房屋租金标准按照三环周边区域市场租金价格来确定,最低收入家庭按应保障面积的90%补贴;低收入家庭按保障面积的70%补贴;中低收入家庭补贴30%;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予补贴。因此,从总体来看,并轨不会大幅增加低收入者住房支出。

  4、此前已经受理的廉租房怎么办?

  房掌柜:此前已受理的廉租房资格申请仍按照原程序进行审核。

  5、现在还能申请廉租房吗?

  房掌柜:现在还可以申请廉租房,从2014年6月1日起廉租房资格申请会停止单独受理。

  6、未来如何申请并轨公租房?

  房掌柜:简单说,在社区填表申请,公开摇号配租。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统一在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填报《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同时,取消原公租房政策中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稳定工作”的规定。

  新就业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7、之前申请过廉租房、一直在等不到廉租房的家庭怎么办?

  房掌柜:对于原廉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仍将依据轮候年度和评分顺序确定的轮候清册顺序实施配租。同时,人均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最低生活标准、且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将实行纳入优先配租对象范围。即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分层保障明细表

家庭≤3000元/月,单身≤3500元/月

低于本市城镇最低生活标准(含)

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人均最低工资标准

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收入高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资格申请收入条件上限

本市无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收入高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资格申请收入条件上限

  9、武汉城镇最低生活标准如何?

  房掌柜: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的城镇低保标准将统一提高到56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到每月270元。

  10、武汉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如何?

  房掌柜:2013年9月1日起,湖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湖北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100元、900元、750元分别调整为1300元、1020元、900元,其中武汉市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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