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被告,会怎么判决离婚结果?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精选答案推荐

  • 是的。只有在对方签收传票后,才会安排开庭时间。当然也不排除公告送达。

  •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相似问答推荐

  • 帮助人数:1 地区:河北-廊坊

    您还可以一起坐在原告席的,也可以旁听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

  • 帮助人数:7988 咨询电话: 地区:海南-海口

    若情节严重,会涉及刑事犯罪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

  •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没有次数限制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法院诉讼离婚立案后,法院确定对方失踪的,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对方仍不出现,可以缺席开庭,判决离婚。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她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抚养遗赠协议不是附条件赠与。双方签订抚养遗赠协议时可以附条件也可以不附条件,附条件赠与的条件履不履行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即使当事人的另外一方不履行附条件赠与的条件,法律方面也不会强制要求对方执行附条件赠与的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中止探望权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父母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可撤销婚姻如果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的,必须当事人双方到民政局亲自办理登记。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失踪,找不到怎么办呢?离婚找不到对方多久才能离?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此时,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又所帮助。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父母一方想变更强制措施,但找到对方当事人的,不能协商变更抚养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关于想变更抚养权但找不到人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此时,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可对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在生活中朋友与朋友之间同事之间或其他关系之间都会借钱,要是有的人欠钱不还人还找不到怎么办呢,如果借的钱不多还好,要是借了几千上万就不可能算了,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欠钱找不到人”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一、由

起诉离婚: 1、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对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将下落不明人的诉讼文件送达公告。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受理,但缺席裁判时要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审核日期:页数:4大小:18411KB格式:.docx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审核日期:页数:3大小:18181KB格式:.docx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审核日期:页数:1大小:16815KB格式:.docx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被告的处理方式:

1、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被告的,公告期满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失踪满两年,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法院发出公告之后,即使另一方不出现在法庭,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离婚。

还可以先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然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院缺席判决后能申诉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