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单位集资房子,我们夫妻俩以公公的名义集的,现在怎么样证明房子是我们自己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对于开发商不给房主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如果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他项权,如抵押权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能够办理,而对方拖延不办,业主则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房屋的所有人就是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该房内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他们可以主张居住权,问题出在这里。你不处理该房产,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你要出卖房房屋事情就来了,他们不同意迁户口,卖房就碰到麻烦了。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集资房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上市交易,可以正常过户。  集资房是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是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的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只有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关于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法官不按规定受理执行异议申请,错误对案外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且拒不改正的报告

  本人徐存良,1976年12月24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大洲乡光华村116号,现就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法官(电话:,)不按规定受理本人执行异议申请,错误对案外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且拒不改正,故意枉法办案一事报告如下,请依法查处并书面答复:

  一、钟新秋法官故意枉法办案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完全不知情、未收到岳阳楼区法院任何通知、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判决书等的情况下,该院执行局钟新秋法官2014年12月23日竟直接向本人下达(2015)楼执字第19号强制执行通知,强令本人执行所谓的(2012)楼民三初字第506号民事判决,支付各种费用36000余元!

  后经本人前往该院查档得知,该院曾在2012年10月受理陶迪明起诉徐存良(1972年12月15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城关镇北街540号,该案件当事人徐存良与投诉人根本不是同一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审判长:黄建岳,审判员:李予勋、余勇),并作出了将农村户籍按城镇户籍标准赔偿、根本不构成伤残却按十级伤残赔偿、判决代理人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漏洞百出的(2012)楼民三初字第506号民事判决。

  为此,本人2015年7月9日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单号:1)向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法官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要求“撤销该院2014年12月23日对异议人作出的(2015)楼执字第19号执行通知书及其他一切执行措施,告知申请执行人陶迪明另行起诉或者申诉”。然而本人提出书面异议一个多月了,钟新秋法官至今拒不受理拒不答复。期间,本人多次致电钟新秋法官,明确提出“不管我的异议有道理没道理,都请给予一个书面答复”,但钟新秋法官至今仍置之不理!

  二、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错误对本人强制执行。

  (2012)楼民三初字第506号民事判决的义务人徐存良是1972年12月15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城关镇北街540号,而本人1976年12月24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大洲乡光华村116号。非常明显,本人并非(2012)楼民三初字第506号民事判决的义务人。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竟依据(2012)楼民三初字第506号民事判决对本人强制执行,是典型的执行错误。必须依法纠正并追究其故意枉法的责任。

  三、岳阳楼区法院应受理本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并按期作出书面答复。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二条:“ 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四、应追究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法官不按规定受理执行异议申请以及错误执行且拒不改正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法发[2009]61号 )第二十九条:“ 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五条:“ 故意违反规定采取执行措施,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综上,请监督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钟新秋法官尽快依法受理本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并撤销2014年12月23日对异议人作出的(2015)楼执字第19号执行通知书及其他一切执行措施。

  附:1、钟新秋法官送达给本人的(2015)楼执字第19号执行通知书

  2、本人向钟新秋法官递交的书面执行异议EMS回单;

  4、(2012)楼民三初字第506号民事判决书和当事人徐存良户籍信息;

  报告人:徐存良(1976年12月24日出生)



  我家一个远亲 农村的 老头早年病故 老太太四十多岁开始守寡 到现在。家有三个孩子 当时大儿子读大学 二儿子读高中 小女儿读初中。老太太供养三个孩子挺不容易。好在没几年大儿子毕业参加工作了 在中学当老师。二儿子没考上大学 跟亲戚去做生意了 就剩小女儿还在读书 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毕业后也参加工作。又过几年 大儿子二儿子小女儿全结婚了。老太太给大儿子在县城里买了房子 娶了媳妇。二儿子自己经商 经济条件不错 自己买的房子。小女儿是出嫁 婆家给买的房子。大儿子的媳妇没工作 生了一个儿子 家里条件一般 日子比较紧吧 大儿媳妇想让婆婆帮忙带孩子 自己出去打个工赚点钱 。但是同时小女儿也生了孩子 这个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 经常需要住院治疗 小女儿公婆自己身体也不好 所以老太太没有帮大儿子带孩子 而是帮小女儿带孩子。为此大儿媳妇恨上了婆婆 放话出来以后不会给老太太养老。二儿子呢 经商很成功 很有钱 给妈妈买了房子 一直给妈妈生活费 对妈妈很好。但是二儿子媳妇身体有毛病 一直没有孩子。老太太有二儿子在 也没指望大儿子养老。就这样过了二十年。老太太现在七十多了。二儿子经商失败 没钱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和媳妇离婚了 自己跑外地躲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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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老太太七十多了 多年操劳身体也不太好了 为了三个孩子也没改嫁 现在一个人住已经有点困难了。于是考虑到哪个孩子家养老的问题。结果就犯难了。首先二儿子 没钱 媳妇离婚了 自己跑外地躲债 没法伺候老太太了。另外 过去这二十多年 一直是二儿子给妈妈养老 给房给钱 按三个孩子责任分配来说 二儿子那份责任也算尽到了 现在他自己一屁股债 确实是力不从心了。其次小女儿 当初是出嫁的 房子婆家买的 自己家经济条件不好也没给什么陪嫁 还有个先心病的孩子 需要精心照顾 经常住院 花钱也不少 自己又有俩儿子 找上门去让女儿养老也说不过去。最后是老大 当初没给带孙子 已经把大儿媳妇得罪了 现在恐怕也不会接受给她养老。老太太现在犯难了。

  • 大儿子必须养老,因为为他买房了,也供养大学毕业,你儿媳不帮但是儿子必须帮养老,小女儿可以出些生活费。要不大儿子一次性给老太太钱,老太太买的房子老大也不要住了,,人家生你养你大 还给你买房子 你不给人养老,那么把人家的辛苦钱吐出来。
  • 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只要没什么大病,就一碗饭,添点衣服之内的事情,也用不了什么钱。早上晚上问候下,
  • 你们忽略了另外一方的父母,都大家相互帮助

  1,带孩子,这个情况,老太太更应该帮忙小女儿,毫无毛病,大儿媳恨,是大儿媳的错。

  2,跟帮买房子,跟现在谁欠一屁股债,这些都没关系,老太太把三个儿女抚养成人,三个儿女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可以违法犯罪逃避赡养义务。

  其中,二儿子已经给母亲提供了房屋居住,鉴于现在实际经济困难,可以适当少分摊赡养经济义务。

  原本,嫁出去女儿不像大哥那样被母亲支援房子,本可以比大哥少承担责任,但是鉴于帮带孩子的情分,小女儿承担的义务应该跟大哥一样。

  计算经济负担的话,我建议承担比例2:1:2。

  老大先把帮买的房子还了吧

  • 借楼。有些儿女真不要脸,为父母养老的天经地义,儿媳女婿没有养老义务。

  把给大儿子买的房子要回来,卖掉当养老钱!也不需要让那所谓的大儿媳妇养老,让她自己凉快去!帮女儿带了多久的孩子,按劳给报酬,二儿子在经济条件好的时候已经给老人买房生活费了,这个时候给不了也不应该让他再出钱了!

  帶孩子、侍侯月子這倆千年梗是萬試萬靈的拒絕養老良方,大兒子如果沒話语权同住養老等,那有工作收入是有經濟权就還房錢吧!

  • 这个还不容易,大儿子是中学教师,只要当地民政办,妇联,教育局一个师德差,不评职称,不养老绝对是大件事,大儿媳又没好工作,一旦大儿子下岗,她神气不了,所以找政府帮协助解决。养老是法定义务,不养老一道德败坏,二违反教师法,随时丢饭碗。给老大警告,要么下岗,要么养老。
  • 评论 ty_ :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老大和老三应该主动提出赡养他们妈。一个给买房子一个给带娃。老大出三分之二,老三出三分之一。

  这就是啃有出息的孝子贴逆子和无能的闺女的下场。
  寡老太给老大买房,
  住老二给她买的房,
  她如果有点良心有点知好歹的母性的话,
  不是应该卖掉二孝子给她买的房一起还债吗?
  咋就忍心看唯一的孝子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归呢?
  她就不怕善待她的次子成为游魂野鬼吗?

  • 就这还有人把现在的老二也划到赡养行列里。
  • 寒心呀!咋有这么多不知道好歹的父母呢?她可是住在孝子买的房里颐养天年的,她会关心孝子这大雪天可有立锥之地吗?可怜的孝子会不会饥寒交迫呢……

  去女儿家养老,老人以前应该是跟女儿和外孙女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去女儿家养老人应该会更长寿一点

  • 评论 :老大收的房子要先吐出来了而且养老费用的三分之一必须给 其次再叫女儿尽义务
  • 评论 小子密码总被盗 :这个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我觉得如果让大儿子把房子倒出来,那大儿子也得离婚。

  老人70多,大儿子应该还不到60岁,还没有退休,而且大儿子家还有一个孙子,将来结婚也需要买房子,经济压力也挺大的,这种情况老太太不适合去大儿子家养老,最好的选择还是女儿家,当然了,大儿子应当付一点抚养费。

  • 评论 :你肯定是媳妇身份。大儿子老太太都给买房了 养老首选也是老大 老二早就提前进义务了。女儿倒是真有难处 老大家再难也比不上有一个残疾孩子的女儿困难
  • 评论 小子密码总被盗 :我是女儿的身份呀。反正我是不会把我妈扔给大嫂,至于你说残疾孩子,有心脏病的孩子多了去了,都能正常上学,正常结婚生孩子,怎么能叫残疾?

  生那么多孩子,老人还有利用价值的时候,都是挣着抢着利用,等到老人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几个子女把老人当球踢,没有一个站出来争着抢着孝顺的。

  • 评论 :这倒也不是,主要是只要有一个站出来的就不会成为大问题,这家之前老二算是站出来的,只不过他生意失败了,否则外人也可能看不出有大问题。
  • 评论 关山难越飞过去 :不一定是生意失败,也许是那种卷钱跑了的老板呢?别人说什么不一定就要信什么,自己就得用脑袋去分析。

  都踢皮球就起诉各自拿一部分钱去养老院,

  • 借楼 想知道老二夫妻为什么离婚 是欠债之前离的婚还是欠债了才离的婚 是谁提出的离婚

  三家出钱去养老院,或者三家出钱请保姆居家养老,比例我觉得应该按2:1:1。大儿子2

  该老大和闺女养,因为老二有难以克服的实际情况,老大媳妇可以不尽孝,老大儿子逃不掉,就因为没给他看孩子就不要老妈了?闺女用自己老妈时没想到今天吗,白眼狼。这种只顾晚辈自己的生活,不管父母的人,自己老年也难善终。

  还是和女儿过吧。舒心点。和大儿子过只能添堵少活几年。当然大儿子应该付适当的抚养费。

  • 赞成,儿媳不同意硬去同住养老,这就是找气省呢。

  大家说的都是钱的负担怎么样分摊,涉及到老太太跟谁一起住的问题,还是应该跟女儿住,因为帮女儿看孩子了,而且女儿伺候起来比较方便,两个儿子掏钱。

  • 跟女儿住一起是应该的,但是我觉得老二已经提前尽孝了,所以应该老大和女儿养老了。
  • 让老大和老三自已商量,一个分蛋糕,一个选蛋糕。就算每个儿女养老都有份,老二的那份责任和义务都已经提前完成了。
  • 婆婆给女儿看孩子时,没说有儿子,有孙子要照顾,不能给女儿看孩子。现在也别说有两儿,不能找女儿养老

  三个人轮流养老,老二跑了那就老大和老三轮流养。

  老大出钱,女儿养老。
  老大不但把他养育成人还帮买了房子,出钱是应该的,不想一起住就出钱。
  帮女儿带孩子肯定一起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而且自己妈妈也方便。

  讨论出谁该养又怎样呢?强制执行都未必管用,毕竟最有良心的那个有家回不来~

  所以,这老太太挺适合自生自灭的,
  等老太太走到绝路了,
  看看大儿子还能不能淡定的住在寡妇老娘买的房子里坦然过日子,
  看看小女儿是不是真的多买不起一双筷子……

  • 评论 :没错了 最无辜的是老二。最恶心人且不是东西的是老大了, 老三情有可原 但是我觉得家里也不至于少一双筷子 只不过老三精力有限怕老人跟着她也是会委屈 毕竟老三的孩子有大疾病精力有限

  老太太住的农村房 结婚时盖的 都快50年了 卖也就5,6万 还不一定有人买 没啥用的

  • 评论 :就算没有给买房子老大也有养老责任 老二原来有养老责任 但是他提前给了 所以现在没有什么义务 如果老二有钱愿意给那也可以 现在老二没钱所以可以不给
  • 不是说二儿子给老太太买了房子了?

  前面很多人说跟女儿住 让老大出钱 现在的困难就是女儿伺候不了 女儿的孩子先心病很严重 号称 "玻璃人" 不小心就会生病 就需要住院治疗 需要照顾 医院当初说活不过20岁 现在也快20岁了 你们看看这论坛里一个个的 带个健康孩子都累不行 就可以想象一下她二十来年照顾这个重病孩子有多不容易 在此基础上再照顾个老太太真是很难了

  • 评论 :70多岁的老太太,也就是跟着吃口饭,并不会太累着女儿。女儿怎么就不能照顾?可以先让女儿照顾几年,等老大退休了再让老大和女儿轮流照顾,或者再想其他办法。女儿想把老妈推给大嫂,那是不可能的。
  • 评论 :这孩子一住院,女儿两口子就在医院里不回家了吗?这孩子是不是一住院女儿两口子就在医院里,白天黑夜都在医院里,20多天不回家?肯定不是吧,70多岁的老太太只是跟着吃一口饭而已,又不用人一天24小时守候,女儿不想照顾,总是有理由的。

  其实我们作为亲戚 旁观者 给出的建议是 老太太住到老大家 老大媳妇不上班 孩子也上大学了 她照顾老太太正好 女儿腾不出人手照顾 适当给点生活费 虽然她家多年给孩子治病 经济也有点困难 至于老二 现在在北边深山老林里躲债 就先别管了 也说不定躲过这几年 以后能东山再起呢

  • 亲戚都是让儿媳伺候婆婆,呵呵
  • 评论 :你们这群亲戚有点好笑的,老大媳妇愿意伺候么,自己现在多开心。让老大自己照顾还差不多,还安排他媳妇照顾。

  现在的问题是老大也同意接母亲过去 但是老大媳妇不同意 老大媳妇和这个论坛里很多人观点一样 当初我孩子小困难多的时候你不帮我 那我现在就不伺候你。老大是老师 还没到60岁退休 家里就他一个上班赚钱养家 不可能不上班了回家照顾老娘。现在两口子闹得厉害 老大媳妇说你接她来 我就走。她走了一样没人照顾老太太。就这么个情况 僵在这里了。

  再难还难得过当年一个寡母拉扯着三个孩子过日子?

  另外我对躲债这事说一下哈 所谓躲债不是说离开一个城市跑另外一个城市了 因为那样根本躲不开讨债的 我们这边做生意失败欠钱的 都是跑北边大兴安岭深山老林里躲债 不见人烟的林子里 有猎人或者看林人留下的废弃的窝棚 抗两袋子大米 土豆子 跟个野人似的生活 几个月下一回山 一般人想找他们也找不到 这才是躲债 一般躲个五七八年 才敢出来

  • 可怕,感觉这种比坐牢说不上哪个更好,精神摧残
  • 不管老人是否带孩子,都是儿女养老。

  没啥可说的,这是最普通的中国人的一辈子,看看周围的人到老了有几个好过的,没人管能活就赖赖巴巴的活着,不能活了还能怎么着,不想那么多了。

  又过几年 大儿子二儿子小女儿全结婚了。老太太给大儿子在县城里买了房子 娶了媳妇。
  我就奇怪一农村守寡的老太太,还供养了两个孩子读大学,还有能力给儿子在县城买房子。
  我觉得这么有能力的老太太,不会有养老的问题。

  别说一守寡的农村老太太,就是夫妻双全,在农村,儿子大学毕业工作了,那是要出钱养弟妹读书的,否则以老太太能给三个孩子都读书?想的美。
  老太太出钱给大学毕业的儿子买房子?请问老太太是卖血卖来的钱吗?她家有聚宝盆吗?那个大儿子多大?按照楼主给的年龄,应该是结婚三十来年了,当初买房结婚根本就不可能,省城商品房都很少,到县城,商品房估计得本世纪才有。
  另外,县城了老师都会有宿舍的,结婚弄个两间房子结婚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我有个叔子,89年大专毕业后分县城里的中学,结婚当然是单位房子,若干年后集资买房了,公婆半分钱没花。我老公当然也没见过公婆一分钱。

  • 评论 :那时候上大学可能还是公费的,学费应该花不了太多,吃饭应该还是要花钱的吧?多少总是要花点钱的。农村家庭供两个也是不容易。至于大儿子当时工作以后帮没帮家里那就不知道了。我觉得不会一分钱也不帮吧?20年前,县城里应该还没有开发商,那时候事业单位应该还有分配房子。
  • 评论 :如果读大学是公费的年代,那读中学可是要花钱的,尤其是农村人读书,要住校的,农村可没有中学哈。我老公小叔子都住校过。不但有学费,还要生活费。另外,其实大学公费的年数并不多。我老公的大弟弟85年读头三年公费,后两年改为交学费年底评奖学金。二弟弟87年直接就要收费了,

  老太太卖了现有的房子住养老院,等卖房子钱用完,就老大和老三均摊卖房子等额钱数,然后再三孩子分摊,现在老大老三装死,老太太得活着

  • 评论 :去养老院其实是最好的选择,这家子女明显都在踢皮球,没有人愿意真心的养老。
  • 那天老二回来住那里,那样老二砌底无家可归了,你是专坑有良心的老二的。

  现在的问题是老大也同意接母亲过去 但是老大媳妇不同意 老大媳妇和这个论坛里很多人观点一样 当初我孩子小困难多的时候你不帮我 那我现在就不伺候你。老大是老师 还没到60岁退休 家里就他一个上班赚钱养家 不可能不上班了回家照顾老娘。现在两口子闹得厉害 老大媳妇说你接她来 我就走。她走了一样没人照顾老太太。就这么个情况 僵在这里了。
  我靠,老公有工作自己没工作,她走?走哪去?睡大马路喝西北风?
  我觉得简直就是个笑话。
  这种情况下的老公会在乎老婆的威胁?
  另外,老太太也没瘫痪,跟自己住也就多吃口饭,说不定还能帮助做做饭,老公真的想接老妈回来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吧。

  • 评论 :随便出去找个工作,当个保姆,也是包吃包住吧,我不建议马上就去大儿子家,如果把大儿子家搅和黄了,大儿子离婚了,对孙子以后也不好。那就是作孽。我建议还是先去女儿家几年,等大儿子退休了,再说。
  • 评论 :哦,离家出走去工作当保姆呀,这儿媳妇真的白活了一大把年纪了。难道一直当保姆做到死?不会有婆婆这样的年龄?那倒可以试试。其实她要是在家里呆着,婆婆也没瘫痪,不能自理,她根本就没多什么负担吧。

  老太太住的农村房 结婚时盖的 都快50年了 卖也就5,6万 还不一定有人买 没啥用的
  老太太的房子不是二儿子买的吗?怎么又是结婚是盖的呢?
  老太太够新潮的哈,大儿子都50多了,老太太结婚才快50年。五十年前就敢未婚先孕,甚至先生后婚?

  • 盖了五十年的房子还能住,可以保护起来了
  • 这个结婚应该是二儿子结婚。

  中国就应该发展公寓式养老院,打扫卫生,做饭,几个人就够了,
  老人住养老院,几个孩子出钱就好了。

  • 和大儿子一起平等承担吧
  • 评论 :我觉得女儿的孩子按楼主说法孩子都快死了 这种算是百年不遇的特殊情况吧。这种还要打拼 就不怕女儿孩子一下子死了女儿也想不开跳楼了或者抑郁症 到时候彻底少一个养老的。我个人觉得老大老三分担 老大多一点老三少一点。老二不需要额外负担

  赡养老人这事和老人对谁有了过多帮衬或者说众孩儿谁多为父母做了多少貌似没什么关系。

  就目前情况看,只能均摊,当然二儿子的那部分因为目前其特殊情况,完全可以暂时用给老娘盖的(买的)房子做换算。严格意义上来说,三个子女均要履行赡养义务,不分谁尽义务不分谁少尽义务。

  老人的身体状况不好,不好到什么程度?能实现多大程度上的自理?

  如果老人身体条件允许的话,由大儿子和女儿共同出钱,给老人在大儿子家附近租个小房子,大儿子下班去陪母亲。同时也兼顾自己的家。

  至于大儿媳拒绝与婆婆同住,女儿家的实际困难。做儿女的必须要想办法自己克服。商量出一个最实际可行的养老方案。

  这个问题有什么好问的,赡养老人是所有为人子女的义务。不管老人当初有没有帮着带孩子,有没给买房子。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任何一个孩子提出自己的赡养费或要求给予必须的照顾。如果大儿媳敢阻拦大儿子尽义务,有法律,有舆论可以制约她吧。难道她不担心今后她老了,她儿子媳妇有样学样?

  • 就你说到点子上了,赡养老人跟老人帮谁带孩子半毛钱关系没有。跟亲兄弟姐妹算计,跟老人算计的人只能祈祷自己不要变老。当初老太太就应该把三小孩撒手不管,自己嫁人去。没人去想像老太太当年是如何艰难带大三个孩子,倒是计较起帮谁带孩子多些少些,然后来作为标准评判是否赡养老人,都是什么人
  •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不要扯儿媳,不要打让儿媳伺候的主意。

  大儿媳妇不愿意,,那大儿子呢,也不愿意吗,,二儿子自顾不暇,就顾不上老妈了,小女儿负担大,,这是基本情况。。

  本来养老是儿女操心的事,,现在儿女都不管了,,人老了就自己老死算了,,有钱就去养老院,,没钱就自己在老家活到哪天算哪天吧,,

  应该老大出钱。女儿贴身伺候着。毕竟是农村给女儿带孩子比较少见。因此才得罪大嫂了、她该还母亲个人力、

  • 老大媳妇这样无论怎么做都不对
  • 跟大嫂屁关系没有,老妈养大了老大,老大就该伺候老妈。而且楼主说只是一个人住有点困难了,并没有不能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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