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乡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
不管什么时候,低保的这个条件都不会变化,2021年也是如此。户口、收入、财产仍然是低保的三个核心条件。
当然了,变化肯定还是有。
在去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助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
去年这还只是征求意见稿,而在今年,各省已经开始落实这个政策。在我们当地,从3月份开始低收入家庭确认,并进行系统录入工作。
那么,低收入家庭的条件是什么呢?
户口和财产与低保一样,收入是低保标准的1.5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是我省的政策,并非全国范围。
户口、收入、财产是低保的三个核心条件。对于财产一般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大家都知道的“有车有房”等绝对不能享受低保一样。
那么,这个财产豁免指的是什么呢?
随着人们现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前的一些贵重物品现在已经成为了生活必需品。比如原来一台大哥大要一万多元,现在一千元就能买一部智能手机。所以,在低保的家庭财产方面出现变化非常必要。
在我们这里,这几种情况下家庭财产核算的时候可以适当予以豁免。
1、家庭持股的金融资产人均不超过当年低保标准5倍的。
2、一般价格的空调、冰箱、手机、电脑等生产生活必需品。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机动车,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3倍。
4、农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外拥有商品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
财产豁免并不是说有上面这些超标财产还可以享受低保,而是只针对那些家庭财产超标但遭遇重大灾害、疾病、残疾等,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者失去劳动力,且因住房、家电等保障基本生活不能变现的。
许多因病或者意外致贫的家庭,往往因为有不能变现的保障基本生活的财产而不能享受低保。客观的说,财产豁免规定不但人性化,而且更公平合理。
再次强调一下,这是我们当地的政策。
总之,户口、收入、财产永远是低保的三个核心条件,这个永远不会变。但随着的发展,低保的条件也会与时俱进,这不但更公平合理,也更人性化。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什么条件都可申请,但能否通过享受是另一回事[呲牙][大笑]
都想申请当吃低保!每月躺床上就凭空掉下来几百块钱。审核通过是另会事,现在不是村干部说了算,走后门没用。必须够吃低保条件才能获取政府低保金,瞎起哄没用的。
低收入贫困常期害大病的人群,重度残疾人满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得低保。
今年政策不同,放宽了许多,尤其对身患重大疾病的人,我有好几个病友,前两年都是低保边缘户,今年3月后都成为低保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