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可以要求公司全额补缴公积金,不补缴社保吗?

1、单位自助服务启封的注意事项:

关于本单位下的职工账户做启封业务时能否调整基数和比例的情况(此功能只针对导入启封):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调整:

1)该职工账户必须要封存时间1月份以上。

2)该职工账户启封的时候,单位汇缴时间必须大于职工的汇缴时间一个月以上,比如:职工汇缴时间为20154月份,单位汇缴时间必须大于等于20155月份。如果单位还没有汇缴5月份,不让调整。

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才可以在本单位启封时做调整业务,启封后的调整业务规则参照原调整业务规则。 

注:其他单位转入的职工做启封时,可以做调整基数和比例的业务。

2、单位没有帮我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合同不是正式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投诉单位?

答:提供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上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本人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者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

3、签试用合同的要缴公积金吗?

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4、有一员工425日离职,公司讲4月工作不满一个月,不缴公积金. 中心有无明确规定?

不满一个月,可缴纳可不缴纳,中心暂无明文规定。但若支付了当月整月工资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5、外国人在XX工作, 可不可以在XX缴公积金?

可缴可不缴,一旦缴纳需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情形办理提取。

6、单位公积金帐户可以销户(注销)?

单位公积金账户可销户(注销)

1)《缴存办法》第九条规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汇缴人数与封存人数为零才能办理此业务。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7、某单位员工,5月份与广州分公司签合同(因为XX分公司那时还未取得营业执照), XX公司可能几个月后才开户缴存公积金, 应从何时缴起?

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漏缴部分需到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进行补缴。

8、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答:补缴基数依照当年的平均工资作为补缴基数。(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9、单位申请缓缴公积金怎么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3、由具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单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请前一个月持续亏损的会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已在单位公告栏公示7日的会议决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窗口。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中心各办事处受理→各办事处主任审核办结。

10、缴存比例调整(提高或降低)怎么办理?

答:一、提高单位缴存比例或调整职工缴存比例

《缴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3)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4)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1.单位不能增加新缴存比例。

2.此类业务不限调整次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有相关材料证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存在困难。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4>由具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单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请前一个月利润明显下降的会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已在单位公告栏公示7日的会议决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3)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窗口。

4)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中心各办事处受理→各办事处主任审核办结。

备注:单位不能增加新缴存比例。

11、某人在XX缴了一年公积金,现在在北京买房需要XX出证明缴存过公积金证明,如何办理?

可到中心各办事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证明》(一)办理条件:

1、此业务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配偶代办,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非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2、职工本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中的证件类型一致。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配偶代办的须提供)。

3、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委托非配偶代办的须提供)

(三)办理流程:本人/配偶/委托人申报→中心办事处窗口办结。

(四)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窗口。

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怎样确定?

13、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比例是多少?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否一致?流程是怎样?

答:(1)职工开户办理条件:职工在东莞市尚未设立住房公积个人账户。

2)职工开户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新开户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3)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4)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各网点受理→银行指定联网核查柜台审核→银行柜台办结。

1.已开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不能办理新开户,应把原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启封后继续缴存。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3.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4.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通过联网核查环节。

5.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可由单位自行提高。

14、公积金注销登记怎么办理?

1、《缴存办法》第九条规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汇缴人数与封存人数为零才能办理此业务。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四)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备注: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1.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3.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4.如缴存单位公章已注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无法盖单位公章的,应出示公安局出具的收缴公章证明

15、请病假半年以年的(或者更长的),或请事假的, 要缴公积金吗?

若职工假期期间单位有支付员工工资的都需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16、天地工程造价公司已停缴三个月(未办停缴手续), 现在要补缴, 但一部分员工补, 一部分员工不补, 行吗?

不可以,一旦办理补缴需将该公司漏缴的全部职工进行漏缴补缴。

17、在公司做了几年,本月只上一天班,也只发了一天的工资,那本月不缴公积金?

若当月正常支付整月工资需为员工缴纳当月住房公积金。

18、补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只限于补缴类型为:漏缴补缴、转入补缴、欠缴补缴。

1.漏缴补缴:用于对没有汇缴或补缴记录的月份进行补缴。且满足: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2)需正常汇缴一个月以上才能提出补缴申请;3)同一年度内的月缴存金额应该一致,月补缴金额也不能超出当年规定月缴存额的上、下限范围。

2.转入补缴:用于将职工外市账户余额转入本市账户,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或封存状态

3.欠缴补缴:用于补缴我中心依法追缴的金额,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或封存状态。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补缴证明文件(欠缴补缴须提供)。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单位经办人补缴资金→银行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19、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6大好处:   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二是单位和个人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广州为例,某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当月工资总额4500元,单位、职工个人均按政府规定比例20%缴存,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为1600元,当月计税工资为2900元,如不缴存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元,而缴存公积金则可以按规定免税。这样,职工每月即可减轻税负205元;   三是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少一个百分点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四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六是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部提出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如这位职工在参加工作的40年中,缴存比例平均按10%,月平均工资收入按2000元算。平时未提取或贷款公积金,他就可以得到近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20、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有什么好处?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是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使单位不再建房、买房、分房,从而解脱了实物分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而产生的矛盾和弊端,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货币化渠道,到市场自主购买住房;二是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中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的,可在税前扣除,其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21、市民将北京的公积金转入东莞,东莞公积金中心开具的转移证明中,单位账户是否打款账号?ID号是什么?

原公积金中心将职工公积金的金额转入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户中,新单位经办人确认款项到账后,新单位经办人代办入账到职工的接收地公积金账号上 。

22、用户的前单位已为其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但一直没有缴存,现在转移新单位,能否直接转移?

可以,只要有新单位的账户、名称,其他资料符合,即可。

23、员工升了工资,单位一直没帮员工调基数,如果单位调基数后,能否补缴升了工资之后,末调基数前那段时间的公积金吗?

暂时不能办理补缴差额业务。

24、员工在职10年,但公司2012年才开始帮员工缴存公积金,员工可以强制性要求公司补缴入职至2012年前这段时间的公积金吗?

可以补缴,单位经办人按照漏缴补缴方式进行补缴。

25、转移申请表需要加盖公章吗?

如果是账户合并,转移申请表上需要加盖公章,如果只是转移公积金,不需要加盖公章。

26、已离职到别家公司就业,但公积金账号还是正常状态,新公司无法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新单位经办人在办理转移业务时,除了提交转移业务所需资料外同时提供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该职工转移成功后再进行汇缴。

27、公司职工新开户是否一定要经办人去办理?

职工新开户必须经办人本人办理。

办理条件:职工在东莞市尚未设立住房公积个人账户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1.已开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不能办理新开户,应把原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启封后继续缴存。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3. 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4.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通过联网核查环节。

28、市内和市外转移是否都要办理出具转移证明?

不是的,只是市外转入东莞的才需要办理出具异地转移接收证明。

29、市内和市外转移是否能个人办理?

是可以的,市内和市外转移由原经办人或个人带齐所需材料都可以到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办理。

30、客户16号缴存公积金,但他22号才缴存,是否产生滞纳金?

31、异地公积金转来东莞,可以代办吗?

只有转出或转入单位经办人可以为其代办。

32、单位经办人在操作时将某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误调,如何把比例调回至原来比例?

若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与现单位的缴存比例不统一,经办人需按单位缴存比例合拼方法或降低单位缴存比例方法调整。

33、投诉单位没有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已离职,要求前公司为其补缴,到哪里反映?提供什么资料?

职工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

34、单位开户能否在其他银行办理?

单位正常设立公积金帐户的直接到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建设银行网点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

35、公司人员分散在各地,缴存人数怎样确定?

缴存人数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来确定的。

36、公积金单位能否开户,但人员未确定,还有缴存比例是否有规定?

单位可以设立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需设定缴存职工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可由单位自行提高。

37、公积金能否按季度或者半年缴存一次?

不能,单位按月为全体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38、补缴、汇缴业务能同时办理吗?

不能,需要分开办理。办理汇缴业务时需当前单位公积金账户不存在未办理完成业务才能办理,而补缴需正常汇缴一个月以上才能提出补缴申请,且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39、想咨询一下,我目前在东莞市凤岗上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下个月要去东莞麻涌镇上班,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卡在新公司还需要重新开户吗?是否需要办转入之类的手续?

你好!已开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不能办理新开户,应把原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启封后继续缴存。

办理市内转移所需材料:

 1)转出单位经办人、转入单位经办人代办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④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2)本人办理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盖印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②本人身份证件。 ③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④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1、转入单位办理的,职工账户须为封存状态;

2、转移到新单位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

40、缴存基数是自动调还是要单位申请才能调, 何时能调?

《缴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缴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

需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应当汇缴到调整月份的上一个月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3、单位在同一年度(11日至1231日)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因政策规定需要再次调整   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41、公积金开户银行有哪些?

建设银行 和邮政储蓄银行。

42、转移--异地转移(转入)怎么办理?

1、职工缴存单位发生变更,需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

2、此业务只能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办理须提供: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③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收证明(证明需注明转入中心名称、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转入单位归集银行名称、转入账户户名、转入账户账号等信息,并加盖当地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2)本人办理须提供: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盖印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②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证明(证明需注明转入中心名称、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转入单位归集银行名称、转入账户户名、转入账户账号等信息,并加盖当地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④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3、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银行指定划款柜台办结。

市外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后,职工账户为销户状态。

43、住房公积金应该由谁来缴纳?

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44、在职员工怎样办理停缴公积金?

在职员工不能停缴公积金,根据《缴存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汇缴是单位按月为全体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5、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46、缴存开户登记表中, 负责人签名是指哪一个负责人?

法人代表或者单位经办人

47、公司开户, 比例可不可以是15.5%? 比例有小数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可由单位自行提高,需要选取整数不能出现小数点。

48、在总公司交社保, 在分公司交公积金, 社保缴存证明是总公司的单位名, 如何办理?

公积金与社保缴存不存在冲突 ,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49、员工离职后, 怎么办理停缴公积金?

办理条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1、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缴存单位,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2、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1.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时,原则上应封存在本单位账户,单位撤销、解散、改制、合并等特殊情况的可转到公积金中心封存户托管。

2.需转移到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应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办理。

50、停薪留职要不要缴公积金?

单位可以办理封存,待正常上班时,再启封缴存。

51、可不可单位一部分人在建行缴存公积金, 另一部分人在工行缴存公积金?

不可以,暂时单位归集银行为建设银行网点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

52、我因工作调动,调离本市了,我的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处理。(外市转移)

市外转移办理条件:职工缴存单位发生变更,需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此业务只能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办理须提供: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③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收证明(证明需注明转入中心名称、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转入单位归集银行名称、转入账户户名、转入账户账号等信息,并加盖当地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2)本人办理须提供: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盖印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②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证明(证明需注明转入中心名称、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转入单位归集银行名称、转入账户户名、转入账户账号等信息,并加盖当地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④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银行指定划款柜台办结。

53、内退人员比例和正式职工缴存比例是不是可以不同?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调整,但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

54、单位开户,但有几个员工刚离职,应该怎么办?

《缴存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待业的;(二)变动工作单位且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三)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四)其他需办理封存手续的。”

办理条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1、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缴存单位,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2、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55、总公司在香港,东莞是分支机构,东莞的员工在香港总公司领工资,还未在东莞交社保, 问能不能在东莞缴公积金?

东莞分公司可以为东莞的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社保与公积金互不干扰。

5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57、公司内退人员要不要交公积金? 公司为内退人员已经买了社保。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员工都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58、公司在惠州注册,能否在东莞缴存公积金?

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都可以在东莞缴存公积金。

59、本人是外市户籍,因工作不稳定且不打算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不想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吗?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明确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互助性、长期性,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60、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单位发放了住房补贴,或者为员工提供了宿舍,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设立单位账户,并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每个单位原则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单位与个人从签订劳动合同起30天内,需办理缴存公积金。单位按月为全体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6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籍限制?

在职职工都需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在职职工不包括港、澳、台及外籍人员。

62、单位6月份新开户, 已经办理好开户手续, 现在(6月份)要补缴在1-5月份的公积金, 要不要来公积金中心审批?

经办人可到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按照中心官网的补缴业务办事指南申请漏缴补缴,办理条件:用于对没有汇缴或补缴记录的月份进行补缴。且满足: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2)需正常汇缴一个月以上才能提出补缴申请;3)同一年度内的月缴存金额应该一致,月补缴金额也不能超出当年规定月缴存额的上、下限范围。漏缴补缴同一缴存年度应按统一的月缴存额申请补缴。缴存单位为同一职工申请漏缴补缴时需一次性补齐所有漏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漏缴补缴月份最早可申请至职工在现缴存单位的最新入职月份。

63、市民咨询其原在企业单位工作,现在统计局工作,属于公务员。现如何办理公积金存折?

20146月我中心系统升级后,原有的公积金龙卡失去了公积金的查询功能,也不再发放公积金卡和存折。若到新单位工作,可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未开通个人公积金的需为职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号。

64、公司只有几个人加工资需要调整基数,可以办理吗?

根据《缴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 因政策规定需要再次调整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根据中心官网办事指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方法申请。

65、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的月平均工资。原则上单位在同一年度(11日至1231日)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因特殊原因需再次调整的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66、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怎么确定? 答: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得出每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缴存基数不能超过公积金中心最新公布的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可由单位自行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67、新员工缴费基数如何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68、缴存基数调整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需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应当汇缴到调整月份的上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方式:银行柜台办理。

办理时限: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3、单位在同一年度(11日至1231日)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因政策规定需要再次调整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69、单位缴存公积金在建行开户, 现在可不可以转到工商行缴存公积金?

不行,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暂时分别为建设银行网点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

70、一公司7月份开户缴存公积金, 可以要求从下一年2月起缴公积金?

可以申请缓解。(一)办理条件: 《缴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须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 《缴存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到期需继续缓缴的,单位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按照首次申请程序办理续延手续。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材料:
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3
、由具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单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请前一个月持续亏损的会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已在单位公告栏公示7日的会议决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南城办事处科员受理→业务科科员审核→业务科科长审批 (四)办理地点: 中心南城办事处窗口。 (五)办理方式: 办事处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七)备注:
1
、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到期需继续缓缴的,单位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按照首次申请程序办理续延手续;
2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71、单位新开户, 但有个员工在本市XX建行有了公积金帐户?

若该员工公积金账户在本市建设银行的,可办理市内转移手续。所需材料: 1)转出单位经办人、转入单位经办人代办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④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2)本人办理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盖印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②本人身份证件。 ③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④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72、首次开户手续比较繁琐,可否再简化些?

开户资料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而设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当天办结,职工新开户业务需联网核查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73、一员工不在工作的单位缴社保, 而是在另一单位缴社保, 问工作的单位能给此员工缴公积金吗?

按签订劳动合同的所在单位为员工购买公积金。

74、某二级单位从上级单位分离出来, 需要重新开户, 人员不变. 但此单位是20097月调过基数的, 20104月重新开户时能报新的基数吗?

可以转移到新单位再调整,基数每一年可以调整一次。单位在同一年度(11日至1231日)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因政策规定需要再次调整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75、某单位一员工还有一月公积金没发, 但办了退休手续有退休证, 已经销户了, 最后一月没账号发了?

单位需为该名员工再次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最后一个月的公积金。

76、单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处罚单位?

需职工本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其他5个办事处反映情况,情况属实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处罚单位。

77、为什么单位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反映情况。

78、单位新增人员办理公积金缴存,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条件:职工在东莞市尚未设立住房公积个人账户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表》。
2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
、新开户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各网点受理→银行指定联网核查柜台审核→银行柜台办结

79、住房公积金可以不可以像社保一样自己缴存?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一、有条件的地方,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自由职业人员还不可以自己缴存,如以后条件允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缴存。

80、已购买了自住住房,是否还需缴存住房公积金?

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明确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互助性、长期性,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

81"公积金缴存证明(单位缴存证明) 怎么开具?"

单位缴存证明无法开具,但经办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打印该单位的账首证明该单位缴存情况。

82、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怎么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可由单位自行提高,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83、投诉单位没有帮员工缴存公积金能否委托律师办理?

根据《信访条例》职工应当实名投诉不可委托他人。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

84、法人为外国人,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是否需要提供驻华领事馆证明才能办理?

办理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

2)单位设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供)

单位设立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

2、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确定初缴年月、初缴人数、缴存精度、缴存比例等缴存信息。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外籍的,提供护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港、澳、台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5、如果不能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时间内责令开户,可以申请延期吗?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限期内办理相关手续,可以书面形式向公积金中心述明相关事由。如有疑问,可致电《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上列载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6、公积金账户的姓名与身份证的姓名不一致,现在单位已倒闭,怎么处理?

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各办事处做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公示。公示15日后带上办事处开出的《公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表格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87、单位能否帮员工打印缴纳公积金的缴存明细?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第二十五条规定:“单位有权查询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公积金中心应予配合。若单位经办人需查阅单位缴存信息,可持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事处前台查询。

88、我在上一家公司缴的公积金账户状态还是正常的,但此公司主体已经注销了,下一家公司没办法把我的公积金转到现在的公司。现在没有离职证明,应该怎么处理?

因缴存单位已改制、解散、合并等原因无法为职工出具相关证明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或封存的,职工本人可以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出具《公示》,公示期满后(15个日)可以按规定带上办事处开出的《公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表格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或封存手续,账户封存成功后新工作单位可以办理转移业务后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需提供原缴存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原缴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原始凭证或存折、龙卡,与开户信息一致的工号牌、劳动合同、社保缴存证明、工资证明等。

89、《缴存开户登记表》不见了,可以补一个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必须提供《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若遗失该表格经办人可登陆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中心再次下载填写。

90、把其他城市公积金转移到东莞,何时到账?

资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划款,划扣到新单位公积金账户中,经办人查询到该笔资金后,办理转入补缴业务,金额再到职工账户内。

91、公司原本有两个缴存比例,一个5%,一个15%,能否直接变更为10%

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存在多个缴存比例需合拼为统一缴存比例。

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窗口。

一般来说不能补缴。在上一份工作离职后,本来是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交社保的,但如果没有办理,现在有了新的工作,就不能再办理补缴了。公积金一向都不能补缴的。停缴一个月的影响:社保:养老保险不受影响,但生育保险必须在生育前连续缴够一年才能享受。公积金:要连续缴够一年才能,因为申请贷款时要打印之前一年的流水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 一般来说不能补缴。在上一份工作离职后,本来是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交社保的,但如果没有办理,现在有了新的工作,就不能再办理补缴了。公积金一向都不能补缴的。停缴一个月的影响:社保:养老保险不受影响,但生育

  • 1、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以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2,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

  • 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补偿。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单位都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如果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合法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

  • 公司没有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可以要求补缴的。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

  • 公积金公司必须要交。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后,需要从录用之日起的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且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需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

  • 住房公积金公司交纳方式如下:1、用人单位一般来说会将员工的身份证各项资料准备好,在30天之内,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手续;2、然后就会进行审批,在登记后的20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会通知单位工作人员,带齐所有审核的材料,到委托的

  • 住房公积金可以退。但是退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指,把公积金领出来。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只要满足条件,那么通常是可以退回住房公积金的。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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