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查封股权 执行时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申请,欠钱人无钱偿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

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逐项解析】《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

解。”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买卖)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赠与),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已经构成了重大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题中由于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事实上已经无法返还财产,而只能折价补偿,因此 B 项正确,ACD 项错误。【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酒店在客房内备有带标价单的洋酒属于要约,关某饮用洋酒属于承诺,关某应按标价付款,因此误选了 A;有的考生认为,根据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应作出对酒店不利的解释,该洋酒应视为免费提供,因此误选了 C。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 5 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而,D 项正确,ABC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因此误选了 A;有的考生认为甲乙之间的协议是对刑事责任的“私了”,应认定为全部无效,因此误选了 C。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逐项解析】《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乙曾经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尽管乙已经辞职,但丙并不知情,丙有理由相信作为“业务经理”的乙是有代理权的,换言之,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对乙的行为负责。因此,A 项正确,BCD 三项错误。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乙的行为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如果甲公司不追认,则应由乙自行承担责任,因此误选了 C。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公司股东对股东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由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1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股份制企业股东权利主要有:
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氦肌份可莓玖逢雪抚磨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知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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