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态度会影响民事审判结果吗?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现实困境及出路

以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为视角

证人出庭作证具有直接性和准确性,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基

础。在大力推进“庭审中心”工作的同时,大量刑事案件证人将蜂拥而至,虽然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出庭

作证证人的人身保护及经济补助等方面予以完善,但突现的大量证人出庭案件将带来各种复杂的情况和问

题,将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尤其是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为此笔者根据基层法院

受理刑事案件的类型及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展开深入调研,以期探索走出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困境的出

路,为顺利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

证人出庭作证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出庭参加诉讼,接

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庭进行描绘的行为。

单靠在法庭出示宣读证人证言而不要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

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

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

该规定对建立事实调查在法庭、

为顺利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

针对实践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

一、证人出庭作证四大症结分析

快速办案机制和大量证人出庭作证的矛盾,

作证的证人证言真伪难辨,

年受理的刑事案件在逐年攀升,从

年前的每年两三百个案件,上升为现在的每年

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承担着繁重的司法任务。

不愿证人出庭作证的原因,首先是证人出庭作证会成倍地增加他们的工作量。

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度,

则将有大量的案件需要证人出庭作证。

的普通案件,加上简易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每年需要

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数在

个左右,每个案件包括证人、鉴定人、相关侦查人员等在内,

而该院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员只有

审判辅助人员包括书记员只

审判员要梳理出需要出庭的证人、

鉴定人和相关侦查人员名单,

交由书记员负责逐个通知相关人员并送达出庭通知书,

如遇不肯出庭的要记录在案,

重大疑难案件需要证人出庭查清案情的,

则需要动用强制拘传等手段,

并对特殊证人联系相关部门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有多名证人出庭作证的,

要安排出庭顺序和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

由于证人证言带有主观性,

其陈述可能会与笔录记载的内

《证人出庭作证:解决老问题的新方案》

,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个OK表情符号就代表同意?这个还真不一定。在微信聊天的页面上,作为贷款人的张先生给借款人闫先生发去账单,闫先生回复一个OK的表情符号。在张先生看来,这就代表着闫先生认可了自己计算的数目。然而,等到双方对簿公堂时,闫先生却称OK这个表情符号并不能代表认可的态度。法院结合双方微信记录语境,支持了闫先生的主张。信网(热线1)注意到,随着聊天记录越来越多的成为呈堂证供,其中表情符号所代表的意思也成为影响法院判决的重要因素。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在日常交流中人们约定俗成的表情含义,到了庭审中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截然不同的意义,进而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一个OK还有不同含义 相同的表情符号能带来不同判决结果

表情符号千千万,即便是相同的符号,由于在使用时情景和情感不同,也会传递出不同的含义,甚至还会与人们日常交流中约定俗成的含义截然不同。到了法院审判的环节,法官要正确解读出表情符号在双方对话中代表的意义,还要结合各种因素才行。

在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张先生在列明了借款本金、利息和最后应还金额等借款明细后,通过微信发送给借款人闫先生,闫先生在看到消息后也回复了一个表情符号OK。可是当双方因为还款问题对簿公堂时,这个OK代表了什么意义,双方却各有说法。在张先生看来,OK代表了认同,表示闫先生认可自己发送的明细,但闫先生却称这个“OK”的表情符号不能代表他对张先生微信内容的同意。法院在审判时结合了张先生提交的微信记录语境,最终认为其发送的信息没有得到闫先生的明确认可和同意,因此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闫先生尚欠张先生相应金额的依据。在日常生活中,和家人或者朋友发送OK表情符号,通常会理解为表示同意或认同,但有时表情符号法院所认定的并不是我们日常理解明面上的意思。

无独有偶,竖起大拇指“强”的这个表情在日常交流中常被认为是对人的认同、认可。但在卢女士与深圳一家影业公司的合同纠纷中,创作者卢女士向公司发送了自己创作的歌词,公司负责人田先生通过微信向卢女士发送表情符号“强”。卢女士认为这段对话代表着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但法院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前后语境,认为“强”这个表情符号并非是对卢女士歌词的认可,而是出于礼貌而回复的,不能作为卢女士交付的歌词符合合同的约定。

2021年12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但在这个案件中,法院认同了当事人回复“同意”表情符号表面含义。在法院法庭调查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发现,2020年1月11日的聊天记录中同意剩余尾款为8000元,但又在2020年6月29日的通话记录中的余额为8170元。原因是当时双方谈价的时候,接受劳务方庞某说:“那零头抹了吧,到时候我给你8000.”提供劳务方崔某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发送了“同意”表情符号。在随后的法院审判中,认同了此表情符号所代表的表面含义。

网聊记录当作呈堂证供 表情符号也是证据一部分

无论是聊天软件里自带的符号,还是网友自制的表情包,表情符号早已成为人们日常交流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有人说表情符号简单有趣,是亲朋好友之间默契情感的表达;也有人说表情符号是一种交流过程中的过渡,避免了直接回复的尴尬。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信息、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也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使用。这也就意味着聊天记录里人们理解为同意、否决或者赞赏等意思的表情符号也成为证据之一。

信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表情符号”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共有197篇民事案由的文书,涉及合同的纠纷占了一大半。而从每年案件的数量看,2018年只有12篇文书,到2021年已经增加到了95篇。在这些公开文书中,大部分涉及表情符号的内容都是在聊天记录里出现的,法院在认定其代表的意义时,也会根据完整证据链进行综合确定。

律师提醒:行使民事法律行为时发送表情符号应多注意

信网也针对这个问题,咨询了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任航律师。任律师认为,法院对于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目前来说数量虽有上升,但在全国范围内这种案件少之又少,并没有具体的审判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也只能把其当作辅助证据,具体的意思还要回归到语言环境中。”任律师提醒说,在网络交易中,市民应尽量避免使用表情符号,因为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每个人理解不同、解读不同,要尽可能采用文字的形式表达,或选择不容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任律师表示,好友或者亲戚之间只要不发送违反法律道德的表情包都是可以的,也是一种表达心情的方式,但涉及工作、交易之类切身利益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表情包。“而且现在表情包可以自己制作,有的人是用自己或者身边家人朋友,有的是用网络名人来制作的表情包,对于这些表情包也要注意使用,可能会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肖像的权益,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任律师说,如果要规避使用表情包产生的风险,那就从源头上做起,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聊天时避免使用表情包,明确使用文字表述,“如果是对方发来的表情包,也可以明确一下对方的意思再做回复。”

文/信网见习记者 汪子扬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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