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教课程受伤可以要求退全额费用吗 健身房是否赔偿

原标题:花万元购买“奇迹健身”课程,约课难加上生病住院,会员欲退费遭阻

2019 年双十一期间,趁着有优惠,长沙的梁先生在奇迹健身华坤时代店(以下简称奇迹华坤店)一次性花 10000 元购买了 50 节私教课。没想到之后却遇上了约不上课、因病住院等问题。出了院的梁先生,打算向健身房提出退费申请。

从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梁先生和健身房店长双方关于退费一事协商了近五个月,为何迟迟没有解决?到底是什么原因,使退费进程遇到了阻碍?

约课难加上生病住院,健身房会员欲退费遭阻

3 月 12 日上午,梁先生和奇迹华坤店店长宁先生一同来到长沙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就健身房退费一事进行调解。

梁先生称,自己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奇迹华坤店花 10000 元购买了 50 节私教课程,每节课 200 元。" 当时刚好双十一期间,这个店在搞活动,我就买了 50 节课。" 梁先生说,上了 10 节课后,却出现了一些情况,让自己的课程没有继续上下去。

" 上了 10 节课后,我去找教练约课时,总是能碰到约满的情况,之后一段时间我就没去了。" 除此之外,2020 年 5 月,梁先生因感冒引发重症肺炎,住了一个多月的院。" 出院时,医生口头叮嘱我,建议两年内不做中等强度的运动。"

梁先生就诊的医院为长沙市中心医院,在他发来的疾病诊断上,记者看到,2020 年 5 月 31 日,梁先生因 " 咳嗽半月,加重伴发热 3 天 " 被医生诊断为肺部感染,建议入院治疗。

出院后,梁先生通过微信联系上宁先生,向对方提出退费申请,同时提交了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和检测报告。按照梁先生所剩课时数,店家应退 8000 元。在 3 月 12 日当天的调解现场,宁先生也承认梁先生所说的话属实,包括支付了 10000 元的私教费。那么,为何 11 月份提出的退费申请,一直到次年 3 月份还未得到解决?

在梁先生与宁先生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2020 年 11 月 18 日晚,梁先生向对方发送了自己在医院的诊断证明,并请求对方尽早处理退费事宜。过了十几分钟后,宁先生回复 " 收到 "。

五天后,梁先生再次询问对方 " 宁店长,请问一下我退费这个事情进展怎么样?" 宁先生回复 " 已经上报,因为下个月奇迹大促,最快一月份处理好。" 可是,1 月份时,梁先生并未收到任何回复,他只好再次询问宁店长 " 有什么流程吗?这已经 1 月份了,走流程这么久应该也有批复了。" 直到 3 月 10 日,梁先生才收到宁先生的回复 " 我刚刚问了,暂时退不了。"

双方争议点为 "30% 手续费 ",目前已签订退费协议

为何梁先生剩余的金额会面临 " 退不了 " 的尴尬?在调解现场,记者得知,双方争议的一个点是 " 退费需 30% 的手续费 "。宁先生称,根据合同规定,会员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在退费时要收取 30% 的手续费。同时,奇迹健身私教课程协议中会员入会协议细则的第十四条也标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会员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即视为根本违约,须按照课程剩余价值的 30% 承担违约责任。

此时,梁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当天购买私教课程时,并没有任何人找自己签过协议,之后也一直没有签过,关于 30% 手续费的问题,对方也没有提前告知自己。" 我清楚地记得是没有和健身房签过协议的,因此无法按照协议上的条款办事。如果签了合同,可以让你们财务把合同拍过来给我看,如果上面是我本人签的字,那么这个手续费我认。" 调解现场,梁先生对宁先生说。

对于梁先生的说辞,宁先生表示梁先生本人是签订了合同(协议)的,并随后电话联系了公司财务要求其寻找签订的合同(协议)。对于洞井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关于 " 合同(协议)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找出来 " 的询问,宁先生称 " 我估计会比较慢,财务会将所有门店的会员合同(协议)集中收集起来,所以会比较慢。"

梁先生坚称自己没有与健身房一方签订合同,现场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宁先生提出 " 如果找不到合同(协议),健身房这边承诺在 2021 年 4 月 15 日之前将 8000 元全额退还给梁先生,如果找到了梁先生亲笔签名的合同(协议),也会在 4 月 15 日退钱,只不过要扣除 30% 的手续费 " 的方案。

宁先生提出的方案得到了梁先生的认可,梁先生根据现场提出的方案手写了一份退款协议。除此之外,协议中还提到 " 双方若对合同字迹有所歧义,甲方(梁先生)愿自费笔迹鉴定 "。随后,双方在退费协议上分别签了名,并盖上了奇迹华坤店的公章。

3 月 12 日下午,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上宁先生时,询问 " 为什么梁先生去年(2020 年)11 月的退费申请一直到次年 3 月还未解决," 对方称 " 不接受采访 ",也 " 没有义务回答记者的提问 "。

关于梁先生退费一事,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说法】:退费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履行各自义务

梁先生和奇迹华坤店店长宁先生签订的退费协议是否有效?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

刘明表示,退费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因此刘明认为双方签订的退费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商家应按照退费协议履行退费的义务,现在既然双方都没提供办理健身卡所订立的合同,商家应当按照退费协议退全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也就是 2021 年 4 月 15 日之前,商家能找出梁先生亲笔签名的合同,那么还是应该按规定,在退费时收取 30% 的手续费。

潇湘晨报记者 满延坤 长沙报道

当你前往健身房锻炼时,除非遭受可避免的事故,否则你可能不会想到应该谁来付伤害责任。当你为健身房会员付费时,就会签署一份免责声明,可能会阻止你继续要求赔偿,但是,你可能仍面临健身房或设备制造商的人身伤害案。

一,责任归属的大致范围

根据情况,你可能会遇到人身伤害案。以下是你要知道的承担赔偿责任方面:

1.你要对你自己错误和粗心的锻炼行为负责。如果你没有正确使用设备,随便使用器械,或者滥用器械,或在锻炼时不注意,则对你造成的任何伤害,由你自己负责。

2.健身房负责维护合理安全的锻炼环境。他们应定期清洁健身器材,并以安全的方式维护财产。如果你在潮湿的地板上绊倒,或者感染上器材上的病毒(如不卫生的葡萄球菌)或由于设备维护不当而受伤,那么,健身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设备制造商负责设计安全的健身设备,生产符合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并警告用户使用相关的潜在风险。如果制造商交付的健身机有故障或记录不正确,则你可以对设备公司提起诉讼。

4.其他个人也可能承担责任。如果其他人在健身房有意或无意地伤害了你,则该人可能会对你遭受的任何伤害负责。例如,一些自由重量的使用者在开始锻炼时特别粗心。如果他们向后摆动不小心伤到了你,那么这个人就要负责。

除非你知道自己的粗心大意导致了此事件,否则请考虑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遭受的任何伤害。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健身房本身并不是唯一的潜在被告,在健身房环境中遭受可预防的伤害之后,你应该得到公平的赔偿。

许多体育锻炼者认为放弃责任将阻止他们对锻炼伤害或其他方采取任何行动。这不是真的责任免除,可能会阻止你采取某些措施,及时没有前束责任免除,也不能完全保护健身房免受人身伤害责任。

一些豁免是不包含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且任何豁免都不能保护健身房免于因重大过失而承担的责任。根据事件的不同,如果你的案件提交法院,你可能有机会质疑豁免的有效性。

在健身之前,请阅读完整的健身房责任豁免条款,如果你不确定豁免条款的内容,请提出疑问。许多前台人员或销售可能会尝试为你解答。在你申请会员资格时必须签署的其他文件中免除责任豁免这一栏。不要害怕寻找豁免的潜在问题,并且在进行更多研究之前不要签名。万一你受伤,请保留所有签署文件的副本。

三,健身房受伤后该怎么办

在健身房受伤后,将你的情况告知值班经理,并立即就医。尝试记录任何证人的姓名。保留与你的治疗相关的所有病历,并尽快与经验丰富的律师讨论你的情况。健身房受到严重伤害后,你也许可以寻求赔偿。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投诉人高女士就零距离健身退费问题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投诉工单号为6,内容为“10.14日下午健身房以免费体验评估身体状况为由,评估结果为我体态有问题,需要做康复训练、常规训练。在3人劝说、诱导、欺诈下,制定了36次康复(450元/次)48次常规(340元/次)训练,共32520元。当晚从朋友那得知康复训练主要针对受过伤,并且其连锁店私教课程每节为260元,感觉管理混乱,报价随意,对健身房的专业性发生质疑!签订合同当晚提出退款但被拒绝。第二天拿到合同看到条款写着违约扣违约金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签订合同时健身房未对我进行说明,格式条款当属无效。我认为我与健身房之间签订服务合同,是以其提供私教服务为目的,我作为消费者追求的是服务行为实施的过程,重在个体体验和效果,具有一定的人身性,不属于强制履行的合同。私教课是消费者与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经多次协商无果,信任基础已不存在,故请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投诉人以前是零距离健身雁塔店客户,在零距离曲江店明确告知其私教课程收费的情况下,签订了36次康复(450元/次)48次常规(340元/次)训练合同,共32520元。并在合同上手写 “本人已阅读此交易合同各项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的条款并签名。且投诉人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零距离健身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2021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告知投诉人经调解,零距离健身表示如果坚持要求退费,将按照合约规定,扣除30%的违约金后退费,投诉人表示不能接受,终止调解。

2021年10月19日17:25投诉人到雁翔路市场监管所现场投诉,执法干部向投诉人解释了合同的内容、退款调解情况。解答了投诉人各种投诉问题,但投诉人坚持要求全额退款,不接受调解结果。

2021年10月19晚投诉人又以微信投诉的形式在12345平台就同一问题继续投诉,工单编号为 WX1693388。雁翔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2021年10月20日10:56经电话联系高女士,告知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过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不予受理此投诉。高女士表示知晓。

针对11月10西部网舆情调查函,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再次调查。关于舆情中提到的零距离健身向高女士建议利用花呗分期付款和体验后反而加重症状的问题,投诉人在之前的投诉中从未提及,健身房正在和高女士联系商谈此事。关于诱导消费问题,健身房表示未向投诉人建议利用花呗分期付款,投诉人无证据表明健身房存在诱导消费行为。关于退费问题,健身房坚持按照协议执行。至此,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调解终止。

雁翔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2021年11月11日16:12再次电话反馈投诉人调查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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