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凶的凶 是指杀人或伤人的行为吗 杀人或伤人的行为未造成伤害的也算逞凶吗?

  大帝苏辰携荒古天碑重回少年时代,从此,天地间多了一位妖孽,掌无上绝学,炼万古神丹,得通天宝藏,战万古圣地,闯九幽魔海,踏诸天轮回,试问谁敢与之争锋?这一世,我要让那漫天仙神俯首。这一世,我要让那天地再无魔神。这一世,我要让那众生人人如龙。逆天,尚有例外,逆我,绝无生机!苍穹八方,我为无上战尊!

下面是(五律网)法学编辑部小五为大家分享“买凶杀人雇主如何定罪”的专业法律知识在线阅读。

众所周知在一些影视剧当中存在买凶杀人的情形,其实这些行为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是存在的,买凶杀人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而且都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罚。因此接下来将由五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买凶杀人雇主如何定罪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买凶杀人雇主如何定罪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凶杀人的雇主和实施杀人行为的这个犯罪行为人双方属于是共同犯罪,都应该被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或者是两个以上的共同进行犯罪的一种行为。二个人或者是两个人以上的一起因为过失到导致犯罪的,不应该论以同罪处理,不应该对于犯罪人以同罪进行论处;相关的犯罪当事人应该对于所做的犯罪行为负相关的刑事责任,按照这些犯罪当事人自己所犯的罪行来对于他们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三、故意杀人罪的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买凶杀人雇主双方属于是共同犯罪,都应该被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上便是五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买凶杀人雇主如何定罪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五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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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刑事案件中 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相信有一部分人认为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由国家机关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其拥有收集证据的技术、手段往往是普通人没有的,这种情况下想要跟国家机关对抗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律师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更不可能改变审判结果,所以请律师没有必要。但是在刑事案件律师真的发挥不了作用吗?

并非如此,我们举个最常见的情况,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后,往往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在侦查阶段家属又不能跟犯罪嫌疑人见面,家属在看守所外面着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面也着急啊,那谁来充当信息的桥梁呢?

这种情形下只能是律师,因为法律赋予了律师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去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了解案件情况。

实际上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懂法律的,遇到侦查人员实施了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如何救济?犯罪嫌疑人了解目前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吗,如何自己进行有效辩护呢?能不能辨别非法取证行为?

被关押在看守所如何去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等等,这些是否都能由犯罪嫌疑人自己进行?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中,一个不起眼的证据,一条很简短的意见,就有可能决定着被告人的生死存亡。

当然在刑事案件中并不是只有律师才能成为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了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成为辩护人。

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自行辩护。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律师是最常见的辩护人,因为相比其他辩护人,律师最有能力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其原因在于律师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等,可以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好的准备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在刑事案件中,是否需要请律师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看,比如属于法律援助律师范围的,国家会指定援助律师。总的来说,因为刑事案件最终可能影响当事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且案件难度较大的话,当事人最好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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