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无业,通过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在境内不被允许的境外网站,浏览境外网站关于中东地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暴力恐怖视频、图片,并下载保存到自己电脑和百度云盘里。而后朱某通过淘宝网站与他人交易两段暴恐视频,获利8元,后该淘宝账号被封。朱某通过“百度知道”,先后五六次向他人分享暴恐视频,获利四十余元。2017年,法院以朱某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据湖南津市公安公众号,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翻墙”软件接入境外网络。办案民警迅速查明,家住某小区陈某自2019年2月向吴某购买“翻墙”软件后,在手机上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长期用于浏览境外色情网站。根据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陈某警告处罚。
津市公安称,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