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小孩给男方但是男方老婆骂小孩和女方的父母

都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祸福旦夕,夫妻之间,如果有一方意外死亡,那么留下的财产自然成为了遗产,其配偶在自然继承的状态下,享有继承权,那么如果是房产,但房产是婚前对方购买呢,作为配偶有没有继承权,有能够继承多少呢?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谈谈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网友们的意见

有人认为不应该给男方继承权,认为这样做实在太残酷

还有人质疑,男方继承了女方的房子后,还会赡养女方的父母吗?

但是有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继承是没有问题的。

一般情况下,虽然房子是女方婚前的房子,也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妻子死亡后,房子会变成遗产,作为遗产,那么其丈夫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子女,女方父母,一起继承这个房子。

那么什么情况下,其丈夫完全无法继承到这个房子呢?

虽然是意外死亡,但是妻子还是生前就写了遗嘱,把房子已经做了安排,比如写了房子归给了自己的父母或者子女。

那么依然遗产会依据遗嘱来分配,而不是自然继承来分配

第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现实中,的确有男的为了保险赔偿金杀死老婆的案例,因此如果妻子意外死亡,若最终查明其实这个死亡不是意外,是被丈夫谋杀。

那么其丈夫不仅仅要面临故意杀人罪,还会理所当然的丧失继承权

第三,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妻子虽然是意外死亡,但是比如夫妻本身常年关系不好,做老婆的经常被丈夫家暴,虐待,重病时企图遗弃,如果能够证实有以下情况,并且严重。

那么作为丈夫当然也会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妻子提前留有遗嘱,写明了自己的财产分配。

但是不管妻子怎么写,丈夫处于什么原因对遗嘱篡改,比如伪造一个说房子完全留给自己,不留给父母和孩子,或者直接销毁。

那么其丈夫也可能会丧失继承权第五,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比如在妻子意外死亡后,房子由于非常值钱,在得知根据一般继承规则,自己得不到全部房子,于是就头脑发热,偷偷的杀了女方父母,想着这样房子就是自己的了。

那么这种行为也会丧失继承权。

当然里面的分析情节,很夸张,我不过是为了顺便科普,假设了很多情况

我需要提醒的是,妻子意外死亡,也许会涉及到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具体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会依据和死者生活的共同时间长短和紧密程度来分配。

另外如果房子所谓的婚前买的,其实仅仅是婚前给了首付,写了自己的名字,但是婚后一起还的贷款。那么房子其实就还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仅仅完全是遗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作为丈夫,会先分割到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一半,然后剩下的属于妻子的一半外加上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最终作为遗产来分割。

听起来也许有些复杂,你可以理解成,任何遗产如果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先分割一半给配偶,然后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

无论如何,希望大家好好生活,别有这么糟心的事情。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4663条

您好,当然可以,不过您需要明白的是,如今带孩子是您的义务而不是权利了,要是女方不同意的话,也只能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是判决书中关于探望权的约定来行使。

离婚男方带孩子女方需要给抚养费,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032条

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304条

你好,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不可以带,这要看你们商量的结果。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600条

你好,只要双方协商好,对方答应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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