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推出“六重利好”政策礼包!
利好一:促进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和谐住居
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先进模范人物,获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委引进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在永州购建房,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一是放宽公积金使用时效。首次使用公积金不受购建房时间限制,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建房时间放宽到五年内。二是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三是放宽公积金还贷提取频次。偿还房贷可每月提取公积金。四是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无自有住房的租房户,可每月按实付租金提取公积金。
利好二:政策红利惠及灵活就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只要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缴交公积金,获得最低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资格。
利好三:增加公积金使用次数
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使用资格由一共2次放宽为分别2次。一是动态认定提取套数。申请日起5年内购建房提取未满2套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二是单独认定贷款次数。2009年1月1日后,公积金贷款未满2次的,可以申请贷款。
利好四:提高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额度
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和70万元。
利好五:补交房屋土地性质变更税费可提取公积金
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土地属性变更为“出让”补交税费可提取公积金。
利好六: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600元。
掌上曲靖讯 10月31日一大早,还没到上班时间,曲靖市建宁东路公积金业务大厅门口迎来了一批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心情,等待着业务大厅的门早一点打开。
他们中许多人是个体工商户,还有的是农民工,听说从11月1日开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惠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切切实实帮助解决住房问题,所以他们忙着来业务大厅打听办理公积金的具体事项。
原来一提起住房公积金,许多人会认为这是公职人员专享的,而从今天开始,我市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成为新一批“缴存者”,分享着这一民生“大礼包”
(公积金大厅内专设柜台)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可缴纳住房公积金
近日,笔者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6年11月1日起,曲靖户籍的男性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曲靖市辖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承诺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均可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范畴,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蒋绍荣主任介绍,这项新政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给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带来政策福利,同时将对商品房“去库存”推进城镇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今年以来,该中心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8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16】45号)精神。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下发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曲靖户籍的男性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曲靖市辖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承诺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均可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曲靖市辖区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体经营人员。农民工是指有相对稳定收入并有曲靖市辖区社保部门登记备案用工合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曲靖市辖区内农业户籍务工人员。
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缴存者分别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个体工商户提供《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曲靖市辖区内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各1份。农民工提供《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当地社保部门登记备案的用工合同证明、曲靖市辖区内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各1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设立专柜对符合规定的缴存者在3个工作日内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当场答复并退回申请资料。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曲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月缴存基数与比例的乘积应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后再乘2);
缴存比例为5%;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调整1次。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应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定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的曲靖市辖区内建设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手续,账户设立之日为公积金缴交日,可年内逐月连续缴存,也可年内一次性或分次提前缴存,但不能提前缴存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向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发放公积金缴存凭证,并提供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信息查询。如到其他参缴公积金单位就业,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将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利率结息。
此外,《通知》还规定,对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催缴,连续欠缴达6个月及以上的,对其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管理。已封存的账户,如本人及配偶未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且没有为他人担保公积金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后,可对已封存的账户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销户后,不能再次申请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金。
(柜台人员指导群众办理公积金)
提起住房公积金,通常都与公务员、事业单位相联系。今天,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始扩大公积金缴存面,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显公平、更趋合理、更得民心。
今年6月23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发,要求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企业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连续3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贷款。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面临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从业流动性大,收入稳定性弱,贷款管理难度大的困难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征求意见、认真讨论、认真改造完善信息系统,经过4个月紧锣密鼓的准备终于与大家见面了。相信通过不懈努力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和租赁住房,让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享有更多的保障和支持,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支持房地产业发展,贯彻推动中央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精神,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显公平、更趋合理、更得民心。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有什么条件
曲靖户籍的男性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曲靖市辖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承诺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均可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范畴。
2.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后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惠
他们和已经参缴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享有同等的权益,即在购买住房时享有同样的贷款和提取权利。
3.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后的公积金是归谁所有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后的住房公积金及产生的利息都归缴存职工个人所有。
4.住房公积金的利息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计算利息的基数为上一年度结转住房公积金本息和本年计息年度各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公式为:本年度利息额(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止)=当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额×各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日至6月30日的天数之和÷365+结转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上年度公积金本息结转总额。
5.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公积金怎么样办理缴交手续
首先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开户手续
个体工商户提供:《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曲靖市辖区内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各1份。
农民工提供:《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当地社保部门登记备案的用工合同证明、曲靖市辖区内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各1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设立专柜对符合规定的缴存者在3个工作日内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当场答复并退回申请资料。
其次,账户开设后定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的曲靖市辖区内建设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手续,账户设立之日为公积金缴交日,可年内逐月连续缴存,也可年内一次性或分次提前缴存,但不能提前缴存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6.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缴存额怎么计算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曲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因2015年度曲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0元,所以2016年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缴存基数为3890元,每月应交389元。
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月缴存基数与比例的乘积应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后再乘2)。
缴存比例为5%;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调整1次。
7.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更换新工作单位怎么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如到其他参缴公积金单位就业,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将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8.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了一段时间的公积金后又不想交,该怎么办理
对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催缴,连续欠缴达6个月及以上的,对其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管理。已封存的账户,如本人及配偶未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且没有为他人担保公积金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后,可对已封存的账户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销户后,不能再次申请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金。
9.目前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目前:1-5年2.75%,5年以上3.25%。
记 者:建立该项制度,公积金中心做了哪些工作?
蒋绍荣:今年8月起,公积金中心投入开发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系统,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 ,并广泛征求全市各分中心的意见建议。制定下发了关于《曲靖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建立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曲住金〔2016〕34号),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条件、范围、账户的设立及管理、缴存额的设定、计息等内容,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 者:是不是全市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都纳入制度范围?
蒋绍荣:不是,结合前期的一些调研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的建制缴存工作难度大。一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农民工配套住房公积金开支不小,特别是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企业主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估计不高。二是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配套资金,完全自已掏腰包缴存。在不清楚住房公积金各项优惠政策或没有购房需求的情况下,缴存积极性不高。三是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生产困难企业增多,省住建、发改委、财政、人民银行四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精神,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规范调整,不准超过12%,我市不存在超过12%的情况;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在5-12%的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目前,曲靖市缴存比例低于 12%的有549家,缓缴公积金的已有229家。四是贷款管理风险大。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相比,这两个群体的贷款风险相对较大。农民工因为职业稳定性弱,流动性强,个体工商户因为受经济环境影响大、收入不稳定等原因,再加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建制缴存有难度,即使为了享受优惠政策缴存,在贷款后也很可能停缴,给贷款管理难度加大。我们认为曲靖市农民工的建制建缴宜应逐步实施。因此可以缴存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曲靖市辖区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体经营人员。农民工是指有相对稳定收入并有曲靖市辖区社保部门登记备案用工合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曲靖市辖区内农业户籍务工人员。
记 者:曲靖在全省范围内是第几家建立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制度?
蒋绍荣:目前只有保山实施,曲靖是第2家。
记 者: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去哪里办理公积金缴交业务?
蒋绍荣: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曲靖主城区设南城门政务服务大厅和建宁东路服务大厅,各县(市、区)均有服务窗口。
记 者:如何开展好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交公积金工作?
蒋绍荣: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对新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扩大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对新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在各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立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业务专柜,三是组织业务人员对新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记 者:近年来公积金中心还出台了哪些贷款新政策?
蒋绍荣:一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再次缩短贷款职工缴存时限,由去年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即职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再次提高贷款额度,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四是取消新房评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开出之日3年内的房屋为新房,其价值按不动产发票金额认定。五是增加担保方式,在已有的担保公司担保和抵押担保的两种方式上增加了自然人保证,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余额达5万元以上信用良好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为他人担保公积金贷款。六是支持曲靖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曲靖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支持职工在曲靖市辖区内购建住房而且还支持曲靖市辖区以外的购房。七是延长贷款年限,偿还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八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上限比的控制,由50%提高到60%。九是取消贷款的住房面积限制,贷款额度统一按所购建房价值的80%测算。十是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的规定,住房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记 者:在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方面作了哪些调整?
蒋绍荣:一是缴存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和担保的可每年提取20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二是购买自住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可同时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三是支持无房职工每年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住房租赁费用。四是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期间或贷款结清后1年内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五是取消大病提取病种限制,一年内住院费用总额超过6万元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六是延长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年延长为2年。七是支持职工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配偶单独(共同)所有的自住房屋登记日期在5年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没有为他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
记 者:在公积金办理过程中,简化了那些工作流程?
蒋绍荣: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实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批。
二是取消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三是取消民政部门提供的未婚证明;取消公安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四是简化公积金冲还贷款提取手续,取消职工所在单位提供的提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