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起夜楼上晚上10点后声音大算扰民吗很大,下半夜两点,三点被吵醒,提醒变本加厉,报警物业没有用。带耳塞都不管用怎么办?

昏黄的灯光下,气氛沉闷而暧昧。

我听见耳旁那个人说了什么,却含糊喑哑,听不清内容。

我侧过头,对上他茶色的眼眸,凝神倾听,他却下意识地避开了我的眼神,我也终于听清了那句话。

“……我们,结束吧。”

我沉默了一分钟,老实躺平,身上的黏腻困重让我有点难受。

虽然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刻的到来,我却还是默许了他最后一次放纵和渴求,这在我的理智看来,着实有些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之感。

于是穿衣服收拾东西走人,好在我一直没答应同居,不然收拾行李的工作量就有点大了。

陆则小了我两岁,是我谈了三年的男友。

哦,不对,现在是前男友了。

刚遇见的时候,他是个挺乖的奶狗,在七大姑八大姨的热情介绍下,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着。

他在饭桌上很拘谨,羞涩腼腆,一顿饭下来,连个正眼都没瞅我这个另一个正主一下。

亲戚们巴拉巴拉介绍了一圈以后,就带着莫名其妙的微笑出去了,美其名曰,给你们留下独处的时间。

他们一退出去,陆则就抬头了,我这才看清楚他眼底压抑的不耐烦,以及,一闪而过的怔愣。

像是终于放下了伪装,他说,“你觉得可以结束了吗?”

他不耐烦地“啧”了一下,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相亲。”

“我对比我大的女人没有什么感觉。”他很直接地说出来。

他松了一口气,似是起身要走。

我叫住了他,“你也很不喜欢这种相亲吧?”

他眉头皱得更狠了,语调上甚至带了嘲讽,“你该不是要说什么假装恋爱糊弄家里的鬼话吧?现在电视剧都不演这个了。”

扭头看着我,茶色的眼眸带着莫名的攻击性,“还是说,你看上我了?姐姐?”

简简单单的称呼在他唇齿间辗转,余音绵长,带着一丝……惑人。

像,更像了。我几乎恍惚。

曾几何时,那人也在我耳边如此缠绵地叫我一声“阿荼”……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包厢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定了定心神,感谢我从小到大的面瘫性子,让我即便心潮迭起的时候也能保持一份平静无波的面容。

我就这样出去结了账,带着微笑应付了所有人的盘问。

有八卦的亲戚问我感觉如何,我也只是说对方很好,我们不太合适,不伤彼此的面子。

成年人的世界早就不是非黑即白,非喜即厌的模样了,我们更喜欢粉饰太平。

我没有想到,第二次遇见竟然那么快。

我是名医生,不过因为年纪尚轻,是住院部的管床大夫。

陆则是胃病,很严重,他的主治医师建议他住院观察半个月。

他其实很不乐意,但是他的家人押着他,不顾他意愿就把他塞进了住院部。

在注意到管床大夫里有我时,就拜托我多照看一点他。

我的母亲和他的母亲是大学同学,两家来往其实不算少,当年我父亲去世后,他们家对我们也照拂过一段时间。是以于情于理,我都该应下这个不过分的要求。

陆则看到我的一瞬间,我就知道他误会了。

他嘲讽地笑出了声,手里抛着一个苹果,“我说我家老头子为什么这次非要我住院……”带着冷意的眼眸在我身上划过,“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姐姐?”

我冷静地跟他对视,没有多说话,他却当我理亏,更加得寸进尺,“怎么不说话啦?心虚?”

很……幼稚,但莫名地让我想到另一双茶色的眼眸,他从来不会跟我针锋相对,生病的时候是个乖乖的小孩儿,乖乖听话也认真吃药,只是吃完了总是黏糊糊地讨要一个亲亲,一声又一声地唤我“阿荼……”

我垂下眼,看着手里的记录本,“你有什么不舒服吗?”

“没有。”他恶意地笑,但我还是无法否认他笑得好看,“但你再待下去,我可就说不定哪里不舒服了。”

我点了点头,抱着记录本冷静地离开病房。

晚班的时候,我和一个同事换了病人,也拜托了他多多照拂陆则。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一次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那位同事也八卦地问我,为什么要躲着陆则却又拜托他多照拂陆则。我只含糊地说,亲戚家的弟弟小孩子脾气,跟我不太对付罢了。

其实我只是看着陆则的样子,总会想起故人而已。

陆则很快出院了,他家里人特意请我去吃了一顿饭,说是感谢我的照顾。

我很诧异,难道陆则没有告诉他家里人,其实并不是我照顾他吗?

到了地方,我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陆则,他对着我笑,黑色的休闲装让他看起来像只慵懒的大猫,让我有一瞬间觉得好像看见了故人的模样。

陆则的妈妈笑眯眯地拉着我,说,“小荼是好孩子,陆则都跟我说了,你很照顾他呢。这顿饭也是他说要请的,要好好感谢你。”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保持着一贯的平静,说些模棱两可的客气话。

陆则的妈妈则越看我越满意,招呼陆则过来,要他给我道谢。

陆则在长辈面前一直是乖巧听话的,客套话张嘴就来:“明荼姐,谢谢你在我住院时的关照啊。”

明明第一次见面时还剑拔弩张像被逆着撸了毛的猫,这时却亲热得仿佛私交甚笃的朋友,我不禁感叹陆则此人的变脸能力。

我按捺住心里的不安,点头微笑。

一顿饭结束了,陆则主动提出要送我,我在陆则家里人的热情下根本无法拒绝,只能应了。

陆则开了车,他问了我的地址,一路无话,他在我家楼下停下,却没有解开车锁。

我知道他有话要说,便也坐稳了等他开口。

他敲了敲方向盘,沉默了一阵,突然说:“李明荼,你和我,要不要假装恋爱一下?”

我沉默地看着他,等着他的后文。

“呃,我知道这个要求无理了一点,不过……你第一次跟我见面的时候,问过我,是不是不喜欢这样的相亲,”他顿了一下,“我确实不喜欢。”

“与其这么被安排着到处相亲,不如,我们彼此掩护。”他转头看我,“我看得出来,你也不喜欢相亲,我们先这样互相掩护,直到彼此找到喜欢的人再结束。你觉得怎么样?”

但我也确实乏了各种相亲。

只不过对上那双带着祈求的茶色眼眸,我还是下意识回答了“好啊”。

他松了一口气,白皙的脸庞漫上几分羞赧,意外的纯情。

我下了车,进了屋子,过了不久就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母亲问了我的近况,我也一一作答。最后问到了我和陆则的情况,我说我们正在试着谈恋爱。

她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最后说了句。

挂了电话望着天花板,只觉得一阵疲惫。

都在劝我珍惜眼前人,可,过往如此鲜明,又怎能轻易抹去?

我是个刻板无趣的人,认识我的人总开玩笑说我就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又像妈妈一样毫无存在感,好像存在的意义就是满足他人的期待,从不考虑自己需要什么。

而陆则是个很有浪漫气质的人,他除了外貌身材好以外,性格外向,爱好广泛,交友甚广,身上有着少年的朝气也有成年人的成熟,气质矛盾却意外的和谐迷人。

如果说我是人群中微不足道的背景板,那陆则就应该是人群中的焦点,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全场的气氛。

这样的人,在普罗大众的眼中,也应该是男神一样的人物,按理来说,不该缺与他做戏的人,他为什么会选择我呢?

我很疑惑,所以我在他又一次约我出来伪装情侣的时候问了出来。

彼时的我们在电影院,刚拍了手牵手和爆米花的朋友圈发给各自的父母。

深秋的季节,他穿着一件毛绒绒的灰色针织衫,刚跑着买完东西的他几根额发黏在了脸上,水润的眼眸看过来时就像一只大狗。

听到我的问题后,他脸色不自然了一下,随后恢复正常:“只是想选就选了,有什么的?”

我点点头,气氛却不由得尴尬了下来。

电影很精彩,虽然是爱情电影,但很少有矫揉造作的误会和分离。我看得几分投入,身边的人却仿佛患了多动症,不停地查看手机。

我被他晃得心烦,便压低声音,问他要不要先去处理他的事。

昏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能感觉到他似乎不大高兴,没动也没答话,收起了手机,倒是老老实实看完了电影的后半场。

电影散场之后,陆则冷淡了很多,想来也是,我们不过是合作着糊弄家长的关系,用完就撤应该是基本操作。

于是我善解人意地说:“我定了车,你要是忙的话先走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我这话一出口,陆则的脸色就又冷了一层。

然后阴阳怪气地抛下一句“那还真是谢谢了啊”,扭头就走。

我站在电影院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现在的小孩儿都已经这么难懂了吗?

其实老实说,陆则跟我的故人并不像,只是那双茶色的眼眸与偶尔傲娇又幼稚的神态,总容易让我想起他。

只不过一个是别扭傲娇的小孩儿,一个是纯然乖觉的依赖。

我承认,最开始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确实是受了那双茶色眼眸的蛊惑。

……我总是拒绝不了那人的请求,未曾想到在他离开这么多年后这个习惯未曾消退,仍旧保留。

不过,后来的事情发展显然超出了我和陆则最初的设想。

起因是很俗套的,见财起意。

陆则是富人家的孩子,具体多富我没什么概念。他们家人很低调,也没有什么开豪车住别墅炫富的习惯。陆则的爸妈性情随和,七大姑八大姨照样八卦,基本上和寻常的人家没什么区别。

就拿陆则本人来说,一辆大众还是他自己拿读书那阵挣的外快攒的钱买的,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舍不得别人碰,我给他买件两百块的毛衫看他穿得也没啥不适。日久天长之下,我也就忘了他确实是个富家公子哥儿。

但我忘了不意味着别人能忘。

彼时的我和陆则背靠背被捆在一起,好像两只五花大绑在劫难逃的大闸蟹。

听着绑匪操着浓厚口音打着电话,我还是忍不住啧了一声:“看不出来啊,你还挺值钱呢。绑匪要了七百万。”

陆则好像有点虚脱,他作为被绑的主角,又是个身强体壮的大男人,受到了这拨绑匪的重点关照,又是迷药伺候又是被绑转移,折腾少说十个小时,连水都没给喝上一口,体力早就见底了,现在又发起了烧,意识都快不清醒了。

相反,由于我还算配合,以及被捂迷药时下意识屏息,只吸入了少量药粉,我的体力保存得倒还算好。

陆则无力地哼哼了两声,声音低得我快听不见:“这次算连累你了,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我差点笑出声,我说:“你这话可真像戏台子上的老将军。”

陆则往我背上又压了几分力,梦呓般说:“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女友了,我不干净了啊。以后我要是碰到那个对的人,我该怎么说啊……”

我们的交往就是一场戏,除了彼此的父母,基本上没什么人知道我和陆则是男女朋友。这回被绑架,估计是要把这段关系宣扬得人尽皆知了,倒是与我们的初衷相悖。不过性命当前,这些都是小事,陆则怕是烧糊涂了,脑袋瓜里还生怕他未来那位误会,这时候还念叨着。

“什么怎么说啊,小哥儿,你是二十五岁,不是十五岁。还这么纯情是不是有点过了啊。”我仰头看着灰扑扑的天花板,脑海里推算着这里的地理位置,嘴上应付着他的闲聊。

我总感觉这次绑架似乎是临时起意,旁边的绑匪看着经验并不怎么足的样子,无论是转移还是打电话要钱,看上去都不太熟练。

整个过程中,好像除了迷药这东西以外,其他都像是第一次张罗,慌里慌张的。

不过就算这群人是新手,其实也没什么操作空间,现在这个情况,最稳妥的就是老实等着警察和陆则家人来救。

毕竟生活不是偶像剧,靠什么主角光环说服绑匪什么的,在现实生活中只能获得毛巾塞嘴的禁言处理。谈判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的谈判专家比较好。

唯一比较放心的,可能也就是这群人是图财,只要钱到位,应该不至于暴起伤人。

背后的陆则一直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一半的重量都压在我背上,压得我腰酸背痛。

外边放风的绑匪慌里慌张地跑进来,在他们头子耳边说了几句,正在打电话的绑匪头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朝对方吼了几句,然后又朝电话里放了几句诸如“我改主意了,就给你三个小时,筹不到钱就等着给你儿子收尸吧”之类的狠话。

看上去,他们似乎是受到了什么威胁,只想着敲一笔钱赶紧跑路。

我装出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闭着眼睛降低他们的警惕心,耳朵却听着外面的动静。

果不其然,不久后外面就响起了警笛声,以及大喇叭喊话声。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重重包围。你们插翅难逃!只要你们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重重包围。你们插翅难逃!只要你们不伤害人质,我们保证绝不伤害你们。如若你们不听劝阻死硬顽抗到底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放下武器举起手来立即投降。否则我们就要开火了。不伤害人质,我们保证绝不伤害你们。如若你们不听劝阻死硬顽抗到底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放下武器举起手来立即投降。否则我们就要开火了!”

我看着绑匪们已经有人露出怯懦的神色,甚至还有人上去劝绑匪头子投降,结果被绑匪头子一巴掌打个趔斜。

绑匪头子神色狰狞:“不能投降!投降了也要坐牢!你们谁家没有老母和儿女?坐牢了他们怎么办?!饿死吗?!”

他环顾四周,眼神阴狠:“我们还有人质!只要带着人质,他们不敢对我们怎么样!”

他们过来拉我和陆则。陆则身材高大,人又不是那种单薄的身材,两个绑匪使劲才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我衡量再三,决定开了口:“大哥,要不……你们把他给警察吧。”

为了防止被绑匪打断,我语速很快:“他发烧了,现在也走不动,你们带着他跑路也费劲,不如把这个麻烦丢给警察。我就不一样了,我清醒又听话,一个弱女子没什么力气,你们带着我更方便,外面的警察看到我被你们挟持也不会对你们动手。而且你们把他交给警察,警察会感受到你们的诚意,脱身也更容易。”

绑匪头子回头,语气轻蔑:“他是大老板的儿子,你能比得上他有重量?”

我舔舔嘴角,心里默念一声对不住了,淡定回答:“我是他未婚妻。”再加个砝码,“而且我怀孕了,这是陆家的长孙,他们家不会不管我的。”

继续取信,“你之前抢走了我俩的手机,你可以看一下,我的手机里存着报告单还有合照,大哥。我真没骗你。”

绑匪将信将疑:“你为啥要救他?”

我挤出两滴眼泪,凄凄惨惨戚戚:“他是我的挚爱,是我孩子的父亲,我和孩子不能没有他。”

绑匪头子看了看那边死沉死沉接近昏迷的陆则,又看了看哭得一脸泪痕的我,凶神恶煞地松了口:“臭娘们儿,别让我发现你在骗我!”

陆则:哇,荼荼你这么爱我啊,竟然愿意为了我以身犯险!

耿直荼:我只是相信警察叔叔罢了。

年芳二十六的警察叔叔:orz……不要叫叔叔啊……我还没那么老……

小贴士:此情节仅为剧情需要,请勿模仿。如果真的遭遇恶性事件,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寻求自救并等待救援。

绑匪拉着我和陆则出门,我一抬头就看见了陆则的父母。

往日总是雍容淡雅的妇人此时脸色苍白,几绺发丝垂在额前,身子紧紧靠着陆爸爸,似乎是经受不住打击要晕过去。

我无声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

耳边绑匪在跟警察对喊:“我们要一辆加满油的面包车,你们放我们走,我们把这个男的给你们!怎么样?”

对面的警察商量了好一会儿,然后警察那边有大喇叭的声音响起来:“那另一个人质呢?”

“我怎么知道你们会不会反悔,等我们走了再放了她,”绑匪凶相毕露,“这女的可说了,她是你们家的儿媳妇,肚子里揣着你家的娃儿,你们要是敢反悔,”刀尖抵在我脖子上又深了一分,“老子就是死,也要拉上这女的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垫背!”

我看见对面的陆家父母争吵了几句,最后似乎是妥协了下来。

后面的事情就很顺利了,绑匪们把高烧中的陆则放在空地上,我看着他被旁边等着的医护人员抬走,松了口气。

伤员离场了,事情就很好办了。

这伙绑匪其实没什么武器,就是西瓜刀,水果刀,几根钢管,身体素质也很一般,就是架子看着唬人。

我柔着声音跟后面挟持着我的绑匪说:“大哥,轻点,你快划破我动脉了。你也不想还没跑出去就发现人质大出血死了吧?”

绑匪闻言有点犹豫地把刀挪开了两厘米。

我心中暗喜,说时迟那时快,后脑壳狠狠撞上他的鼻梁,趁他松懈劈他手筋扔开水果刀,右腿后撩踹裆,顺势前扑,成功脱出桎梏。

一直关注着绑匪动向的特警小哥儿也反应特别快,如同我预想的那样,直接一拥而上把绑匪们摁倒在地。

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就见留下的陆妈妈花容失色地跑上前来,眼角都带上了泪光,慌张地喊医护人员。

旁边的医护人员也有点惊讶,我一看,熟人,小姑娘声音脆脆的:“明荼姐,你这是?这怎么还被绑架了?”

我尴尬地点点头:“意外,意外。你今天出的急诊?”

小姑娘也点点头:“是啊,轮科室轮到这儿了嘛,我跟着老师来的。”

陆妈妈在旁边看着我俩寒暄,看我似乎没什么大碍,神情也安定了许多,不过还是不太放心地说:“明荼啊,你去做个检查吧?毕竟摔了一跤……”

小姑娘也跟着劝:“做一下检查也好,我刚才瞧着摔得可不轻。”

拗不过这俩人,我跟着急救车回了医院,一通检查下来只有手掌和膝盖有几处擦伤,其他什么事也没有。

一切结束后,我去看了眼陆则,他用了药,烧已经退了,整个人乖巧地睡在病床上,睡相还蛮恬静的。

这事就这么有惊无险地落下了帷幕。

因为歹徒是当场抓获,所以后续的笔录还做得挺简单的。后面的事情我没管,毕竟我算是被牵累的,这事搞得陆家人很恼火,陆爸爸决定要追查到底。

陆则被绑架这事,虽然最终并没有什么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陆家还是发生了很多变动,具体的内容就不是我一个外人能去探听的了,我也没那个兴趣去探听。

至于现在,我在陆则对面吃盒饭。

对了,忘了说,陆则之前的高烧并非我之前猜测的体力耗竭太过导致的,而是那群绑匪用的迷药导致的过敏反应,不过过敏起得快去得也快,就是看着吓人点。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陆则还要再住院几天观察一下情况。

所以兜兜转转,陆则又变成了我手下管着的病人。

这回的陆则不像上回住院的时候对我爱答不理,他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极端,腻歪又粘人。查房的时候要跟着,写病案的时候要看着,吃饭的时候都要抱着家里送来的饭坐到我对面吃。

我怀疑他是过敏烧坏了脑子。

诡异的是,陆则家里人竟然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陆妈妈每次中午来送饭探班的时候,那饱含深意的笑容简直让人头皮发麻。

今天是一个长班,我要一直守到第二天早上才能下班。

我低头写着病案,陆则在我旁边戳戳我:“晚上吃什么?”

我现在已经免疫了他的戳戳点点,这两天他就跟发现了新玩具的小孩子似的,没事就戳一下捏一下,是以头也不抬:“点外卖吧?”

“香辣火锅?”停顿了一秒,陆则抢白,“我知道……我有胃病。”

我抬头看他一眼:“你知道就好。”

陆则委屈:“那我吃什么?”

“……”我捏了捏眉头,这孩子太烦人了,“吃粥吧。”

“我不想吃粥,粥不好吃。”陆则熟练地撒娇。

“那你要怎样?”我病案写不下去了,想打人。

“我想吃你做的。”陆则星星眼。

我愣住,站起身,敲了敲他脑袋:“没那条件。”

陆则顺势抱住我放在他脑袋上的手:“你答应了是不是?”

我揉了两把他的头发:“今天吃粥,明天我给你带饭。”

“好!”陆则喜滋滋地笑了,我对上那溢满了欢喜的茶色眼瞳,不禁有些怔愣。

是什么时候,即便再看这双相似的眼眸时,也很少再想起故人了呢?

我不再多想,把陆则赶去食堂吃饭,自己则是叹了口气。

其实我不擅长厨艺,幼时有母亲照顾,我无忧无虑自然不会想进厨房,长大后又遭逢变故,为生活奔波已经耗尽心力,也没时间仔细研究厨艺,做的东西只能说是普普通通,尚能入口罢了。

可当我看着陆则好像在品尝什么至上美味一样认真吃着我带来的饭时,还是在一瞬间有些疑惑。

我顺手拿起旁边的筷子夹了一片青菜送入口中。

奇怪,还是原来的味道啊?

旁边捧着汤碗的陆则突然呛了一下,我拍拍他的背:“慢些吃,没人跟你抢。”

陆则看着我,眼神飘忽了几下,耳畔染上几分羞赧的红:“那个……筷子我刚刚用过……”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病房。

“对不起,我没注意。”我诚恳道歉。

陆则脸上红晕更盛几分:“没,没关系……啊不,我的意思是你不嫌弃的话随便用……啊也不对……”他羞得捂住了脸,“你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我沉默地看着他,看着他从羞赧到无措,几分手足无措的样子,哪还有他平日里面对外人时的意气风发和淡定强大?

倒是像一个情窦初开的纯情少男。

再结合最近他的一些表现,我虽迟钝,却也并非一窍不通的傻子。

我直白地问他:“你喜欢我吗?”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下:“不是对朋友的喜爱,而是爱情那样的喜欢。”

“爱情?”陆则愣了一下,垂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其实我知道他在纠结些什么,他有很严重的感情洁癖,比起历尽千帆找到那个最合适的,他更希望自己的恋情是从一而终,牵起手就再也不放开,一直到白头的理想模样。

这样的他,必然对感情二字抱有万分的谨慎。

毕竟是个被绑的时候都在纠结怎么跟未来那位交代的纯情小青年。

我斟酌着语句:“我不是什么良配,如果是这些天的相处让你误会了什么的话,抱歉,我会……”

话没说完,就被陆则低沉又平静的声音打断:“你会怎么?把我再丢给别人?”

“我想了一下,我确实很喜欢你,”他把我的手拉到掌心里,“我想试试,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吗?”

对上他坚定的目光,我感觉嗓子有些发干:“我们不合适。”

“只是不合适,不是不喜欢,对吗?”他似乎如释重负,笑得几分灿烂,“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外面提醒探视时间快结束的声音响起,我慌乱地挣开陆则的手,强装淡定,丢下一句“早点休息”就落荒而逃。

一直回到了家,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才缓缓回过神来。

手掌遮住了眼睛,我脑海里又回荡起那句话。

“只是不适合,不是不喜欢……”

确实,如果毫无感觉,我根本不会给他靠近的机会,遑论那些亲昵到甚至可划分至暧昧的行为。

正是因为喜欢,才不能放任彼此沦陷啊……

那天之后我申请调了个班,避开了陆则,一直等到他出院才又回去上班。

说我怂也好,无情也罢,老实讲,我不太想跟他继续牵扯下去了。

他要的是一心一意,而我没办法给,最好的方法便是不要碰面,过了这段暧昧期,头脑清醒以后,自然会回归成年人的理智世界。

又是一天晚班,早上我跟人办完交接,拖着疲惫的身体向外走,却在转角处被人拦住。

“我想跟你谈谈。”陆则眼下有点青黑,看上去像是没怎么休息好。

“没什么好谈的。”我转身欲走,却被人直接抱住。

“你为什么不见我?”他委屈,“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

我吸口气,深觉此事不能再拖:“你先放开我,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我知道附近有家咖啡馆。”

陆则把我转过来,目光灼灼地盯着我,许久才应了一声“好”。

五分钟后,我和陆则坐在咖啡馆里。

咖啡上来的很快,我捧着温热的杯子喝了一口,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陆则坐在对面,正襟危坐,严肃得像个来面试的。这氛围让我不禁也有点紧张。

我组织着语句:“如你所见,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所以,”我狠下心,“我们最好不要再见面了。”

“分手吗?我不答应。”陆则的回应也很强硬。

“我们只是假装恋爱,如果你觉得不好交代的话,也可以说是我的原因,”我想了想,“这事也确实是我的原因。”

“那孩子呢?孩子怎么办?”

“什么孩子?”我觉得莫名其妙,“哪来的孩子?”

陆则抬眸,轻飘飘地看我一眼,兀自自艾自怜:“明荼姐真是贵人多忘事,你在我父母面前亲口说的,肚子里有我的孩子,全都忘了吗?”

我也想起来几天前为了加重自己分量编的瞎话,张口结舌:“可那只是事急从权……”

“可是我父母不知道,他们的朋友都知道他们要抱孙子了。”陆则看向我,“你救了我,这是大恩,结果在我出院后不久,我们就分手了,你让别人怎么想我?”

这……确实,就算我不认为这算什么恩情,但在外人看来,刚一起经历了灾祸,就和“怀孕”的女友分手,确实容易引发一些阴暗的揣测。尤其是陆则毕竟还是富家子弟,风评还是会对他有些影响的。

我无奈:“那你想怎么办?”

“这些天我想过了,你拒绝我只是因为觉得不合适,可你试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合适呢?”陆则的眼睛很亮,“也许磨合一下,你就会发现我们是绝配呢?”

“我有初恋,陆则,”我对上他的眼眸,有些羞愧,“我恐怕做不到你理想中的那样,你值得更好的。”

“初恋?”陆则的脸色突然苍白,“你……你还喜欢他吗?”

“我不知道。”我回答。

过往的一切仍历历在目,年少的爱恋总是记忆犹新。这些年不是没有谈恋爱的机会,却每每在选择的时候却步,我已经忘了那是喜欢还是习惯,剪不断,理还乱,索性独身至今。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和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可对象不应该是陆则。我懂他的执着,所以更不能再耽误他。

我这样想着,却不料陆则突然开口:“有初恋又怎么样?现在陪在你身边的是我。”

“已经这么多年了,你总不能一直等下去。”他的声音很平静,我却听出来一丝哀求的意味,“试着喜欢一下我怎么样?”

我感觉我认识陆则以后把前半生的气都叹完了,我实在拿他没办法:“你值得更好的……”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眼里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陆则异常固执,“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如果你想用这种理由搪塞我,那就别说了。”

“而且你明明是对我有感觉的。”

这确实是我无法抵赖的。

“那我答应你,试一试。”我按了按鼻梁。

既然及时止损劝导失败,那就经受下现实的考验吧。

不过看着对面陆则按捺着欣喜的模样,我嘴角也忍不住勾起。

阿荼(瞻前顾后):哎呀,压力太大,谈不了恋爱。

白月光(咬牙切齿):妈的,就是你这个混蛋抢姐姐?我丢你老母啊!

白月光(乖巧):伯母好……

我们开始了谈恋爱,这次不是假装了。

emmm……不得不说,陆则太会了。

前面我就说过了,陆则是个兼具浪漫气质与务实精神的漂亮小伙儿,聪明又上进。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挡得了事,撒得了娇,更难得的是自带的忠犬buff,平常与人一般相处的时候就很容易俘获一群小姑娘的芳心,更不要说当他展开恋爱攻击……

旁边同事蹬着椅子划过来,撞下我肩膀,挤眉弄眼:“呦,铁树开花啦?”

我赶紧整理下表情:“没有。”

“你看看我的脸,你觉得我信吗?”同事一脸鄙夷。

“……好吧,我确实在谈恋爱。”我无奈承认,“我……有这么明显吗?”

同事指指我电脑屏幕,“你今天对着电脑傻笑一天了,你可别告诉我你是做病例分析被逗乐了。”

他神神秘秘地闭上眼:“让我猜猜啊,是哪个勇士摘下了我们的高岭之花呢?”

“哈,我猜是上回你让我照顾的那个小弟弟,对也不对?”他睁开眼,促狭地看着我。

我失笑:“你怎么知道的?”

这回轮到同事睁大眼睛了:“还真是他啊。”

随后咂咂嘴:“呵,我在他住院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他对你图谋不轨,一天天有事没事地总打听你,果然是居心不良。”

住院的时候?那不是第一次相亲不欢而散以后吗?他打听我干什么?

我正想仔细问问,主任就过来把同事叫走了,这小小的疑问只能作罢。

随后忙碌起来的工作让我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周日,正好赶上休假,陆则叫我出门看电影。

临出门的时候,我打量一下自己休闲的装扮,有三分犹豫。最后还是换了一条裙子,又左看右看,在唇上涂了点口红。

陆则就在楼下,低着头看手机。

我向他走过去,却越靠近越有些难为情,几欲扭头就跑。最后站到他面前的时候,我鼻上已经冒出了细汗。

他抬头,却没什么反应,只是很自然地牵起我的手,一边讲着他最近的一些有趣的见闻,一边带着我向小区外走去。

我有点失落,及时调整了下心态。

电影是一对校园情侣,从校服走到婚纱,一路上相濡以沫,相互扶持,最终白头偕老的故事。

很平淡,却让人不禁心生向往。

旁边的陆则一直牵着我的手,影片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向我这边倾了倾身子。

一片黑暗中,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的耳畔,带着陆则刻意压低的嗓音:“姐姐今天真好看,是为我打扮的吗?”

原来他注意到了,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了三分,却强装着镇定,小小声嘴硬回应:“出来看电影,当然是要打扮一下的。”

黑暗中,他轻笑了一声,半是撒娇半是抱怨地说:“姐姐骗人,上次我约你出来的时候,你可还穿的是休闲装呢。”

好好一孩子,怎么就长了张嘴,我羞恼地想着,一把捂住他的嘴:“看电影呢,不许出声。”

他顺势在我掌心亲了一下,小声说:“遵命,亲爱的姐姐大人~”

我已经麻了,影片的后半部分是啥完全没看进去,一直到出了影院,才恍恍惚惚回过了神。

陆则一直把我送到了楼下,茶色的眼眸看着我,带着愉悦:“姐姐回去吧,记得想我哦。”

我点头,却又被一把抱住,陆则在我唇角落下一个轻飘飘的吻,这才心满意足地放开。

我跟个游魂似的飘上了楼,直到坐在床上,才忍不住扶额……

这究竟是谁没谈过恋爱啊?他怎么比我还会?

ps:阿荼日常怀疑自己可能真的是个没谈过恋爱的土鳖hhhhh

我和陆则的感情逐渐升温,生活很温馨,有时的默契,都好像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

就像不真实的言情故事,现实版的灰姑娘,只要喊着真爱无敌,一切艰难困苦都会迎刃而解。

可现实大多不是童话故事,我也不是美丽柔弱的女主角。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不怎么漂亮,不怎么温柔,也不怎么聪明。

为什么命运女神会突然垂青我这么一个不起眼的人呢?

我很少想过,我可能本能就在逃避这件事。

我看向身边紧紧牵着我的手的陆则,看着他嘴角微扬的俊秀侧脸,在他看过来之前垂下了眼眸。

我承认,我贪恋这一刻的美好,甚至希望它永远持续下去。

一直到我下班的时候,雨势还是很大,陆则要来接我,我拒绝了。

他的公司和我在的医院几乎处于城市的两端,在这种极端天气下,横穿整个城市的危险不低。而我这边正巧有顺路的同事主动要捎我一程,冒险过来很划不来。

陆则在电话里哼唧了两声,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又像个操心的老妈子一样叮嘱这个叮嘱那个,一直唠叨到我都瞥见旁边的同事都在偷笑了,才恋恋不舍地挂了电话。

上车了同事还在调侃我:“小男友蛮黏人的嘛,瞧这一副恨不得把你拴裤腰带上的样儿。”

我也跟着笑:“确实挺黏人的。”

没确定关系之前,陆则还是个傲娇大猫,一副爷很高贵是你不配的拽样。确定关系之后,就变成了居家小狗勾,撒娇卖萌样样精通,狠狠戳中了我这老阿姨的少女心。

同事夸张地笑着:“哇,不得了,小荼你也有塞人狗粮的一天啊!”

我被他的话逗得抿嘴直笑。

气氛很愉悦,同事把我送到地方就走了。我撑开伞,在狂风中艰难地走进小区,等进了楼道时,我半个身子都快打湿了。

楼道里灯又坏了,我一边上楼一边从包里掏钥匙,暗自庆幸还好没让陆则过来,不然现在就是两只落汤鸡了。

走到二楼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

楼里光线不好,但是我分明看见一个黑影倚靠在我家门前,我甚至能听见楼道里风雨声掩盖下的呼吸声。

不会是坏人吧?我脑海中瞬间闪过社会新闻,变态尾随独居女性什么什么的……

我攥紧了挎包的带子,手里攥着防狼喷雾,踟蹰了一会儿,还是决定赌一把。

现在风雨这么大,也许他只是进来躲雨,凑巧在我家门口罢了。

我强行安慰自己,按捺住跳动加速的心跳,上前几步,在离他还有三个台阶远的时候停下,扬声问:“请问,您需要帮助吗?”

黑影缓缓动了一下,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声音响了起来:“是阿荼回来了吗?”

一种微妙的熟悉感击中了我,就好像过去有个人,对我说了很多次一样。

我怔在原地,直到那个黑影从地上站起来,我才发现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泪流满面。

对上他含笑的茶色眼瞳,我张了张嘴,声音却抑制不住的颤抖:“你……你还活着。”

他站直了身子,已经不是离开时的少年身形,青年高大的身材带来了陌生感。他俯下身,手搭着我的肩膀,用脸颊蹭了蹭我的脖子,那是过去我们常表达亲昵的一种方式,柔声回应着:“是的,我还活着。”

顿了顿,又低声诱哄:“姐姐身上好潮,我们进屋说好不好,你会感冒的。”

他从我手中接过钥匙,打开了门,一直到我坐在沙发上,手里被塞了一杯热水的时候,我才从仓皇的失神中找回一点神智。

看着他娴熟地做家务,我脑子里乱成一团,疑问哽在心口,酸胀得无所适从。

我想问他去了哪里,这些年过得好不好,当初又为什么传来死讯……

可对上他沉静的目光,我却只想抱着他痛痛快快哭一场。

大概是我的表情实在太难看了,他顿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水壶,挨着我坐下,头乖顺地搭在我的肩头,像我们年少时那般,仿佛中间不曾隔着那些时光。

“阿荼不要哭了,想问什么就问吧。”

季婴的声音低低的,跟年少时的声音一点都不一样,但语气却仍是一如往昔的轻柔。

“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我想问的很多,最后出口的却只挑了最不起眼的一个话题。

“还好,就是很想你,”季婴靠在我肩头,一米八的身子迁就地蜷曲在我身边,手指捏着我的手掌,“那时我以为再见不到你了,阿荼。”

原来当初季婴在国外做手术,几度病危。那些难熬的岁月,他独自煎熬着,对抗着在异国他乡的语言不通和思乡之情。他的母亲厌烦极了他父亲那边的人,隔绝了他与国内的联系,不准他想国内的一切,而那个死讯,也是那时传出来的。

他自顾自地低声讲着当初的事,语气却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对曾遭受过的痛苦一笔带过。

后来他与母亲吵了一架,就又回到了国内。

“现在我无家可归了,阿荼愿意收留我吗?”带着浅茶色的眼眸眯起,他像开玩笑一般轻轻亲了下我的手背。

门口传来敲门声,我下意识缩起手,不敢去看季婴的神情,只匆忙起身去开门。

“到家了怎么没给我报个信儿?”手里提着一把还在滴水的黑伞,身上湿了一大半的陆则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问。

“你手机也打不通,我都要吓得报警了,”他皱着眉往屋里走,“下回还是我去接你吧,你不知道,南桥那边又出……”

“车祸”两字还没来得及吐出来,他就和客厅沙发上坐着的季婴对上了视线,然后茫然地回头看我:“这哪位?”

季婴的目光也一瞬间锐利,随即放柔,笑着也问我:“阿荼?不介绍一下?”

五分钟后,陆则和季婴已经打成一片地亲热交谈,我这个中间介绍的反倒被扔在了一边,插不上话。

我捧着手里半凉的水,看着窗外雨幕下昏暗的天光。暴雨中的城市有种灰暗的凄凉感,一瞬间让我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

我和季婴算是青梅竹马,当时我们的父亲合伙做生意。我还记得季婴第一次来我家的样子,小小的孩童却不合年纪的瘦弱,他那时病弱的苍白脸上浅茶色的大眼睛怯生生的,美好得像是折翼的天使。

彼时的我无忧无虑,正是活泼吵闹的年纪。看到了这样好看的小孩,只觉得高兴,不在意对方的冷淡,自顾自地把对方划到了自己的领地,讨好着新来的小伙伴。

父亲那时候私下里跟我说,这个弟弟很可怜,要好好保护他。当时的我不解其意,直到后来大了一点才知道,季婴从出生就患了一种很特殊的病,这病就是个无底洞,他的母亲不堪忍受离开了,而他的父亲放弃原本稳定优渥的工作选择经商,也是为了给他攒钱治病。

可大概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在季婴十岁那年,我和他的父亲在一次事故中丧生。我和他一下子成了没爸爸的孩子。

后来母亲收养了他,同病相怜的我们就在一起生活了。

“明荼?明荼?”陆则的呼唤让我从久远的回忆里惊醒,他一直在笑,虽然那笑容看起来有一点点僵硬,“季婴要走了,外边雨这么大,我去送送他。”

季婴则客气地摆手:“不必了,我跟人说好了来接我的。”

他朝我笑得灿烂,像是这只是简单的一场故友重逢:“那阿荼,我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我点点头,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

季婴走后不久,外边的雨势见小,雨后夕阳穿透窗户,落在我的手上,带来一点烧灼的疼痛感。

屋子里静悄悄的,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也许是在我发呆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想着事情,像是童话泡泡终于被戳破,一切回落到了现实。

陆则是个那么聪明的人,有些事情,不用多说也如此分明。

年少的时候,我以为我会一直跟季婴走下去,无论是作为爱人,还是作为亲人,我以为我们不可分割,是上天注定我们要一路扶持着彼此走下去。甚至我在他离开之前,从未想过没有他的未来。

当初他的死讯传来,我无法接受,甚至因此患上了中度抑郁,一度有轻生的念头。

小时候开朗活泼的我性格变得木讷而沉寂,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还有没有爱人的能力。

我以为我永远放不下季婴,可当他真正地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除了亲人重逢的激动与喜悦,我竟不知当初年少的爱恋还剩下几分。

我曾那么热烈地爱过一个人,直到冷雨扑灭心头火焰,炙热的余温烫出伤疤,终究只剩一地余烬。

《木偶新娘》(1.5万字,已完结)

主人说要娶我,虽然我只是被他造出来的木偶,他也愿意娶我。

我当然很高兴,虽然自己只是周家小姐的替代,我也还是高兴。

主人和周家小姐的姻缘,从一开始就绝无希望。

一个是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一个是上门做工的卑微木匠,二者云泥殊路,主人就算生得再俊朗风流、再吸引周家小姐的芳心也没用。

连想见上一面,亦是千难万难。

可怜主人对周家小姐用情至深,平日里见不到,就私藏了她的画像,挂在家中日日凝望,后来这样也解不了相思之苦,便想为心上人雕一尊木偶。

这雕工的手艺不成问题,主人的天赋是一等一的好,过往送给周家小姐的木鸟、木猫都雕得活灵活现,附近寺庙里的神佛雕像也有许多出自他手,区区一尊女子木偶,根本难不倒他。

难的是要如何找到最上等的木材,才配得上主人对周家小姐的偏心。

所幸主人找到了那棵藏于深山的千年紫檀,并一眼相中了它。

因为这棵紫檀树干微微前倾,又恰巧向外伸出一截树枝,姿态好似位曼妙女子正朝情郎伸手作邀,用它来承载周家小姐的神韵,再适合不过了。

即便有传言称,几百年前,曾有位被退婚的新娘一头撞死在这棵树上,怨恨的鲜血浸润了树根,让整棵树染上邪性,主人也顾不得了,伐下木材带回家,取了其中最精华的一段,开始了精心雕琢。

这便是主人与我的相遇。

他第一眼就认定了我,这是上天赐予的缘分,谁都拦不住的。

主人很快将我雕出了人形。

他用了特别的技法,让我的关节能如常人一般灵巧活动,再刷上漆色、套上衣衫、梳好发髻、抹上胭脂,这样的我,看起来几乎和周家小姐几乎一模一样。

即便有人走近了看,一时之间怕是也瞧不出什么分别。

正所谓十檀九空,主人用空心檀木雕出来的我,胸膛里亦是空空如也,不似凡人存着一颗鲜活跳动的心。

我终究只是个死气沉沉的木偶罢了。

可主人对此并不计较,他痴迷于我与周家小姐的容貌相似,日日夜夜向我倾吐思念与爱意。

我也渐渐明白周家小姐为什么会钟情于主人。

他是那么的俊朗、能干、温柔、深情,出生平凡却又不乏才能,还有一颗滚烫赤诚的爱恋之心,试问世间哪个女子不盼着收获这样一颗心呢?

哪怕是出生富贵的周家小姐,亦会为此沦陷。

答案是肯定的,从主人将我雕好的那一刻起,突然聚拢了灵识的我便对他爱得无可自拔。

主人本就是照着周家小姐的模样造出了我,我和周家小姐身形一样,容貌一样,那对主人生出的情愫,也该是一样。

可惜僵硬的躯壳困住了我的魂魄,让我无法自主动作或开口说话。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当主人凝视我时,也贪婪地回望着他,同时悄悄地想,我对他的爱意,丝毫不比周家小姐少。

在朝夕相伴怎么多日子之后,我对主人的爱意,说不定还要比她更多些呢。

我其实亲眼见过那位周家小姐,在很特殊的情形下。

那一日,周家小姐因为思君心切做了件极为出格的事,就是在随身丫鬟的掩护下,偷溜出府来到主人独居的住处,想给主人一个惊喜。

不料主人临时出门,周家小姐扑了个空。

被主人离开前收进柜子的我,透过柜子门缝看见她在屋里来回踱步,焦躁不安,左等右等不见主人归来,心中既是见不着情郎的失意,又是担忧自己若不及时返家会被发现。

但当她发现墙上挂着自己的画像,还有画像边上题的那首情诗时,神色却缓和了。

我看得懂那抹目光的含义。

类似的情深,我已在主人脸上看过无数次。

之后周家小姐不再急躁忧心,而是吩咐随身丫鬟收拾了屋子,自己则笑盈盈地将带来的点心摆在桌上,离开之前,还亲手写了封信留给主人。

我猜信里一定有许多的山盟海誓与情意绵绵。

这令我不禁好奇,为什么单单一副画像、一首情诗就能让她雀跃如此?倘若她发现了柜中的我,那心境又该如何?

这些问题我不知道答案。

我只知道,晚上主人归来,看见屋子被好好整理过了,桌上还摆着点心与信笺。

用欣喜若狂来形容主人的反应一点都不过分,我从未见他笑得如此开怀,那信笺捧在手中,仿佛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那一刻,我突然开了窍,原来这样做,便能让主人欢喜,被主人喜欢。

那我也好想让他欢喜,被他喜欢。

这股执念产生了惊人的作用。

我不再是只能呆立墙角的木偶,而是可以像凡人一样随意活动。

但我不会冒失到暴露自己,因为我不想被主人当做妖怪,更不想被他畏惧或厌恶。

平时我依旧装成无知无觉的普通木偶,只有当主人外出时,我才会在屋子里小心走动,替他浆洗衣衫,整理床铺,又或是擦拭桌椅,养护花草。

这一切都做得十分隐秘,主人极少察觉。

他只觉得最近日子舒坦许多,那些琐碎的家务平白消失了,衣衫不易起皱泛黄,桌椅也不再积腻生灰,连窗边的几盆花草都长得更为繁茂。

这确实让他舒心不少,嘴角时常泛起轻快的笑意,看我的目光好像也更温柔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主人又深陷愁苦。

先前替他与周家小姐传信的丫鬟被人抓个正着,周家老爷很是生气,命人将女儿好好看管起来,与主人彻底断了联系。

听见主人在深夜里叹气,我不忍见他饱受煎熬,索性释出紫檀独有的香气助他安神入眠,再提笔写了封劝慰的信。

用的自然是周家小姐的口吻。

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我的字迹竟也与周家小姐一致,主人根本看不出蹊跷。

他没有深究这信究竟从何而来,而是被收信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只顾着看那信中的情真意切,全然不顾一旁的我尚未来得及摆出惯常的姿态,站立的位置也跟早先略有不同。

当我还是棵紫檀树时,便听那位一头撞死在树上的新娘说过,凡人的心最为宝贵,一生只给一个人。

主人的心,早已给了周家小姐。

于是我悄无声息地退回自己该在的位置,再摆出微微伸手的姿势,仿佛是在竭力挽留转身离去的恋人,却又只能不甘不愿地保持沉默。

但我只是难过,并不怨恨。

与其看主人为情所困,形容槁枯,我更愿意看到他按照信中所说,保重身体,安生等待与周家小姐再会的时机。

主人没能等到所谓的再会。

另一个坏消息更先传来:周家小姐已经与谢家公子定了亲,再过不久便要举行婚礼。

主人因此大病一场,瘫在床上人事不省,我手忙脚乱地照看他,却被他迷迷糊糊抓住手腕,一声声唤着周家小姐的名字。

他颠来倒去地重复着对方曾在书信中与他的山盟海誓,卑微地求我莫要弃他而去,定要当面向我讨个长久的许诺。

我本就口不能言,只能慌乱地试图挣脱主人的手,却见他痛苦地流下了眼泪。

他说,他的心早就交予我,若我不肯应他,他就活不成了。

听他这么说,一股剧烈的悲伤瞬间困住了我,让我不顾一切握住主人的手,连声说我答应,我答应,我答应与你一生一世一双人,从此再也不分离。

没错,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居然能够开口说话了。

用的还是与周家小姐分毫不差的声音。

即使主人是清醒之时,大概也分不出二者的区别,更别提眼下他正病得糊涂。

所以他信了我的话,破涕为笑地抱住我,语无伦次地说着等他病好了就带我走,两人从此浪迹天涯、逍遥自在,让我务必信他,自己此生定不负我云云。

我也僭越地抱着他,如即将饥渴而死的可怜人一般汲取他的体温。

主人啊,倘若你和周家小姐此生无缘,那就把你交给她的心收回来,让我代替周家小姐,替你好好守着这颗心吧。

反正我和她,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待主人痊愈,又过了多日。

我恢复了昔日一动不动的伪装,主人也把前几日病中与我的约定当做一场糊涂美梦,梦醒了,现实依旧无情,周家小姐的婚期一天天临近,而他对此毫无办法。

无论主人木工活儿做得再好,终究只是个寻常木匠,哪来的本事与周谢两大家族相争。

就算他有路子带着周家小姐逃婚私奔,又能逃得几日?大婚将近,新娘子却丢了,那周家与谢家都不会放过他们的。

无计可施的主人开始自暴自弃,夜夜买醉。

也只有等他酩酊大醉之时,我才敢在他面前动作,替他端茶倒水,温言安慰。

这些事每多做一回,我那僵硬冰凉的身体便多一分柔软与温度,到后来更是学会了吃喝饮食,与凡人的血肉之躯是愈发接近。

主人显然也每次都把我当做了周家小姐,醉得也愈发频繁。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为了能在醉后见到心上人,才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灌醉。

那样,他就能不管不顾地紧拥着我,假装分别那日永不会来。

可我终究不是她,不是主人心心念念的千金小姐,甚至都不是凡人。

我只是个木偶,一尊用千年紫檀雕出的空心木偶。

可即使是胸膛里空空荡荡没有心的我啊,也会渴望主人能正眼瞧瞧我,分我些怜惜。

便是当个替身,也不该当得稀里糊涂,总得明白一回。

这个念头一旦在脑子里扎了根,便如附在树干间的藤蔓一般肆意疯长,把我的克制与分寸锢烂了缠死了,终于,在那周家小姐成婚前几日,望着烂醉如泥的主人,我再忍不住,拆穿了他的自欺欺人。

我说,主人,我不是周家小姐,我是你亲手雕的紫檀木偶。

但请你莫要害怕,我虽是妖,却不会害人。

主人没有惊慌畏惧,而是静默地看着我。

原本被酒精蒙上雾气的眼神亦渐渐散去,愈发清明。

我感觉得到,他信我的话,只是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那我也不急,同样安静等待。

许久之后,主人的手抚上我的面颊,触碰到那与常人无异的肌肤和体温,眼中掠过一丝惊愕。

他说,你和她,果真一模一样。

我说,是呀,主人,周家小姐会的琴棋书画,我都会,周家小姐不会的家务琐事,我也会。

而且我对主人的爱意,绝不会逊她半分,只要主人肯喜欢我,那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哪怕你把我当做别人的替身,也没关系。

主人的心,我总是想要的。

主人继续盯着我出神,听我解释先前私下为他所做种种,衰败的脸色迅速活络起来,目光更是灼灼,明亮如同黑夜中死灰复燃的火。

他说,这该是上天的意思,他本来已心如死灰,却偏偏遇到了我。

是上天派我来拯救他的。

我连忙点头,生怕错过这来之不易的珍贵缘分。而主人突然轻笑起来,接着是纵声大笑,托起酒罐一通豪饮,有种绝处逢生的欢愉和癫狂。

他问我,肯不肯为了他,再做一回人世的新娘。

那一刻,前所未有的喜悦填满了我空虚的胸膛,过往所有委屈比起这种狂喜都显得无关紧要,亲爱的主人啊,我很愿意替周家小姐嫁给你。

就像我早就答应过你那般,永远守着你,决不分离。

主人许我一场盛大的婚礼。

他说,那周家小姐出嫁时有的风光排场,我也该有。

我不知道主人究竟是如何办到的,总之出嫁的阁楼有,喜庆的礼服有,繁复的头冠有,龙凤的手镯有,精致的妆面也有,再盖上一张红盖头,这样的我,就真可以如即将出嫁的千金小姐一般,乖乖坐在床沿,静待属于自己的婚礼开场。

但我毫不急躁,身为木偶,一动不动、一言不发本就是我的专长。

反正等到最后,自然有人引着我坐上花轿,再历经漫长繁琐的成亲仪式,最后将我送进洞房。

此时天色已黑,新郎还在外面酒席上接受亲友的庆贺,没有进来。

而洞房里的我,想到自己如今竟然真成了主人的新娘,再维持不住这一日的沉稳,激动得指尖都在发颤。

静下来,静下来。我提醒自己,深吸口气,微微仰起头。

屋内大红喜烛的光线透过红盖头,让我一直被阻隔的视线忽然起了变化。目之所及,一切都染了血色薄雾,朦朦胧胧看不真切,却让我生出莫名的熟悉感。

究竟是在哪里见过呢?我努力回想。

这一幕,好似当年那位一头撞死在紫檀树下的退婚新娘,弥留之际被鲜血浸染的视野啊。

房间的门被打开,新郎走了进来。

听着他的脚步慢慢靠近,我虽无法如凡人一般心如擂鼓,却也是激动惶然,颤栗着微张嘴唇,只待向他再说一遍自己曾立下的誓言:主人,我与你从此一生一世一双人。

你把心交予我,我对你永不背弃……

下一瞬,我眼前那层如血色薄雾般的红盖头被揭开。

面前站着的不是主人,却是个陌生青年,一身新郎装扮。

他朝我有些羞赧地笑,再端起桌上的合卺酒,轻声唤了个名字,嗯,周家小姐的名字。

这里应该是谢家府邸,而面前的青年便是谢家公子,今日本是他与周家小姐成亲的大喜之日。

只是此时周家小姐不在这里。

因为有我替她留在这里,替她……成亲。

真正的周家小姐,或许早已和主人携手私奔,从此浪迹天涯、逍遥自在。

哎呀,我怎么会忘了呢,主人发过誓,此生决不辜负周家小姐,不可能转眼就将她抛诸脑后,娶我这个连心也没有的木偶人。

他从未挑明说要娶我,只问我肯不肯为他再做一回人世的新娘,却没说过新郎会是他自己。

他还说自己本已心如死灰,我是上天派来救他的,这不是让我替周家小姐接管他的心,而是指一旦有了我这个完美无缺的替代品,被蒙蔽的周谢两家一时之间便不会再追究他们两人的私奔之事,等到有人察觉不对劲,他们两个也早就逃远了。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误会而已。

我被这出并不算高明的闹剧逗乐了,微微笑着接过谢家公子递来的酒杯,木然地饮下交杯酒。

但更苦的是,此时此刻,没有心的我,竟然连凡人表露悲伤的眼泪都流不出。

我以周家小姐的身份留在了谢府。

不必质疑我为何不逃走或是戳穿此事,倘若有人绝望到了极点,便根本生不出什么挣扎退避的心思,仅凭着一股麻木的本能行事。

既然主人希望我如此,那我便最后再依着他一次吧。

期间没人看出破绽,我本就是周家小姐的影子,相貌举止与她全然一样,这里的人只当我是新过门的大少奶奶,不知我是个没有心的替代品。

我就这样在谢府浑浑噩噩混了些日子,待有一日回过神来,时光已匆匆流走了大半年。

此时我才注意到,原来谢家公子待我极好。

按照凡人的眼光来看,他是位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平日里对我知冷知热,呵护备至,可谓是位极好的夫君。

可惜我对此全无触动,甚至可以说是颇为不屑。

这位公子爱的是周家小姐,关照心意都是冲着她的名头才会有,跟我这个冒名顶替的木偶人又有什么干系。

因着这番忿忿,我对他便有几分漠然。

但他脾气委实很好,由着我使着小性子,谢府上下都传说大少爷爱惨了大少奶奶,夏日惦记着让厨房给我送一碗碎冰莲子汤,秋夜里亦不忘替我披上一件抵御寒风的衣衫。

更有一日,他外出访友时偶遇山间腊梅,想起我曾随口夸过腊梅的香气,便不顾好友的阻拦,硬要亲自攀上那岌岌可危的山石,替我折了一支还带着冷冽雪气的腊梅回来。

从他手中接过腊梅,再看他满脸期待地望着我,似乎很想讨几句夸赞,我讪讪地别开了目光。

这样的他,反倒让我有些为难了。

隆冬时节,新的麻烦接踵而至。

谢家长辈认为我这儿媳很不争气,眼见都嫁过来一年有余了,肚子竟然毫无动静。

这种世家大族向来将香火传承看得极重,怪不得长辈们着急上火,府里的大夫请了一位又一位,方子开了一个又一个,难闻的药汁我也是喝了一碗又一碗。

但都没用,怎么可能有用。

这算是我与周家小姐另一处不同,我的真身是块死木头雕的,哪还能再开花结果,就算我是有千年修为的妖,也不可能逆天而为。

其他人不知道真相,只说我是个不中用的,对我的猜疑指责一日多过一日,到后来,更有人提出让公子休妻另娶,至少也该是纳妾生子。

我对此冷眼旁观,无论谢家公子怎样选,我都没意见。

没想到他却始终护着我,拒绝了休妻纳妾的提议,挡住了那些流言蜚语,还倒掉了那些令人作呕的药汁,让我不要再如此折磨自己。

他说,有没有子嗣,他并不在乎,他所在乎的,只是和我长相厮守。

呵呵,这倒是有点意思。

我心不在焉地问他,何必为我做到如此地步。

他回答说,这是他身为夫君该担的责任,因为我是他的妻子,他的心上人。

心上人?我眉头一挑,语气讥诮地靠近了问:“公子,那你究竟是喜欢我什么呀?”

说实话,我对他的回答毫无期许,想来答案便是美貌、身段、家世、才情,都是些周家小姐才真正拥有的东西,而我不过是个顶着虚名的冒牌货。

凡人所谓的情情爱爱啊,虚无缥缈得很,不值得我当真。

可谢家公子的回答却是出人意料。

他顺势抱住我,贴在我左耳边轻声道:“第一次在新房里见时,我便察觉你身上有股淡淡的檀香味,我很喜欢。”

为什么?为什么你的回答,偏偏会是那周家小姐没有,唯有我才有的东西?

我艰难开口问道:“可我与寻常女子不一样,有些东西我注定给不了你,你当真不介意?”

他不知我是在暗示自己无心,误会我在说无法生子这件事,便将我抱得更紧,说世间有谁完美无瑕、毫无缺憾?他不介意,亦不贪心,只要与我好好相守,便已足够。

“娘子,我把自己的心交予你保管,你可要待它好一点。”

他的语音刚落,便有什么东西,遍布全身始终禁锢着我的东西,“咔嚓”一下断得干干净净。

而我靠在他的胸前,听着那沉稳有力的心跳声,此生第一次流下了眼泪。

转眼间,冬去春来,积雪消融。

院子里那棵沉寂已久的枯木,大家都以为它死了,待到春风化雨,竟也萌出了新芽,嫩生生地迎风招展,生机盎然。

公子见了十分高兴,颇有兴致地在院中亭子里铺了笔墨作画,画的正是那枯木新芽,还有坐在树下弹琴的我。

画到一半,他停了笔:“唉,娘子,我还是别画了,你那么好,我却连万分之一都画不出来。”

“油嘴滑舌。”我轻笑一声,起身去看他作的画。

结果发现画作已经完成,树下女子神采飞扬、明艳动人,画作边上还题了首诗,字字句句都是公子的深情。

曾经也有人为女子的这幅模样做过画,可惜画上之人并不是我。

如今画中女子还是那幅模样,但我只消看一眼便明白,这是我,只是我,只能是我。

这画看着看着,我渐渐红了眼眶,公子笑着拍拍我的脸颊,打趣说最近我怎么多愁善感起来了,是他画得不好,又惹我不快,他要向我赔礼道歉。

“不,这画和诗都很好,我很喜欢。”我抬眼望向公子,见他眼中的温柔,自己空洞的胸口里竟也生出一片柔软。

我知道这般变化的原因,只因公子愿意将他的心交予我,我才沾染了凡人心软与情深的习性。

虽然我没有心,可公子的心,我此生一定好好待它,决不背弃。

我开始考虑是否要借助偏门的妖法,与公子生个孩子。

这法子是逆天而为,稍有差错便会将我的千年修为折损进去,后果极为惨烈,可我毫无畏惧。

一想到我与公子之间将拥有一个可爱的娃娃,眉眼间都印着我与他的影子,将那份可贵的爱意传承下去,我就只有期待与欢喜。

公子与我越好,这个念头就越是按捺不住,在一个最适合开阵作法的月圆之夜,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见公子睡熟,我悄悄起身,趁着夜深无人去到这所大宅子一处几近荒废的僻静角落,摆起法阵,将牙一咬,正欲作法之际,却忽然被一阵动静打断。

有人从旁侧废弃的小门潜了进来,惨白的月光洒在她身上,让我看清了她的脸。

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这个女人,竟是失踪已久的周家小姐。

我无论如何都料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情形下与她再见,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长相分毫不差的我俩就这样相对而视,怔怔站了好一会儿。

还是周家小姐先回过神来,扬起下颌,用审视的目光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一番,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呵,你就是他做的木偶。”

虽然我曾见过一次这位周家小姐,但当时我是躲在柜子里,她并没有见过我。

论起来,今夜还算是她第一次见我,而她见到我这个和自己长相完全一样的女子,不仅知道我是木偶,同时不惊不慌,没有半分凡人面对妖怪时的防备,甚至隐约摆出一副主子的态度来,显然对我的来历情况十分熟知。

想来也知道是谁向她说的我,又是怎么说的我了。

话说周家小姐怎么会独自回来呢?

她那么费尽心机地逃婚出走,此时不该是和心上人一起浪迹天涯、逍遥自在才对?

倘若两人的故事落在茶馆说书先生的口中,又或是由戏班子唱作一出皆大欢喜的团圆好戏,结局自当是这番美景,然而现实与戏说之间往往有不小的差距。

在不管不顾抛下家族荣光、与出身卑微的木匠携手私奔之后,周家小姐很快发现,这普通人的日子并不好过。

光是有情也不能让人饮水饱,她与木匠所能支配的财物早在婚礼之前便都用在了疏通打点上,中途还被人讹了几次,所剩无几。逃婚之后,又因为担心事情败露,两人还得一路上遮掩身份,居无定所,住床铺发霉的客栈,吃粗鄙无味的饮食。

身边没有人伺候着,就连衣衫也要自己亲手洗,大冬天的,娇贵小姐的纤纤十指泡在冷水里,生生冻出了冻疮,痛得钻心。

这样的苦头是周家小姐从未预料到的。

她看过的戏班剧目没有一次演过,偷看的话本册子里亦不曾提过。

这样的苦日子没熬多久,她便委屈了后悔了,认定自己受了骗上了当,被那空有一身好皮囊的落魄木匠花言巧语拐骗了去,如今幡然醒悟,想要潜回她本该嫁来的谢府,换掉我这个冒名顶替者,继续当她的大少奶奶,过那玉食锦衣的娇惯日子。

所以今夜见了我,她不慌不怕,反倒是有股松了口气的的意思。

“正好,省得我再去费心找你了,这就换回来吧,那破落男人我不要了,你爱要就尽管拿去。”

看来,流落在外的苦日子只把她表面那层娇俏给磨没了,大小姐心底的倨傲却半点儿也没有折损,此时与我说话的语气,同她当初吩咐丫鬟做事并无不同。

那么的天经地义,那么的理所当然。

这不奇怪,她从小到大是尊贵日子过惯了的,哪怕是随手不要的东西也有无数人争着抢,吃剩的菜肴有下人接着吃,穿腻的衣衫有奴仆接着穿。

那她不想再爱的男人,自然也该是有人感恩戴德地接着爱。

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周家小姐。

她已经仗着被偏爱抢过一次我的位置,事到如今,还想再抢一次,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我提醒她:“你可是发过誓,答应要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

周家小姐像是听到什么很好笑的事,不屑嗤道:“哼,那是你答应的吧,我可没答应过。”

随即她又补了一句:“既然是你答应了他,那便该找他去啊,何必赖在谢府不走呢?你这样出尔反尔,倒是真教人看不上了,而且你莫要忘了,谢家大少爷的妻子本该是我,不该是你!”

一番话听得我哭笑不得。

长久以来,我都相信自己只是周家小姐的影子,所有长处不过是模仿她罢了,作为没有心的拙劣仿品,天生比不过本尊,低她一头也是应该。

现在看来,除了脸长得差不多,其他方面我和她其实没什么相似。

若较真论起来,我并不差她或欠她什么,她又不是我主子,没资格在我面前发号施令。

眼下我也懒得与她置气,平静道:“与公子拜堂成亲的是我,我才是他认定的妻子,这事儿谁都更改不了,你也不行。”

周家小姐面色一滞,这种状况显然是超出她的预料,没什么准备。见我不肯依从,她的言辞不似先前笃定,隐约透出着急与恐吓的意味:“你不过是个假木偶,这秘密一旦泄露出去,谢府上下没人能容得下你,到时候我看你还怎么得意!”

我差点儿忍不住笑出声来。

公子连自己的心都交给我了,这个可笑的女人,哪儿来的底气吓唬我?

就凭她知道我是个木偶人?那也要看她敢不敢讲出来。

只要她还想隐瞒当初逃婚私奔一事,神不知鬼不觉地取代我,断然不敢露面与我当众对质,被人发现有两位周家小姐同时存在。

就算她有办法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周家小姐,那紧接着就该有人会问,你当初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这段时间你去了哪里?跟谁在一起?

这些谎,她又该怎么圆呢?

“别忘了,你也是这个骗局的主谋之一。”我冷笑着转身,不想再搭理这个自以为是的蠢女人。“这些消息若是传出去了,你这大少奶奶照样当不成。”

此时她已没有了先前的盛气凌人,而是换做了可怜与凄然,眼见我要离开,便冲过来扯住我的衣袖,哀求我与她换回去,还说这也是木匠的要求。

“他说过你向来温顺懂事,一定会乖乖听他的话。”周家小姐哭得梨花带雨,满脸泪痕。“他也很希望我能把你换回去,真的。”

我皱着眉头看她:“怎么?难不成他还喜欢我吗?还是说他终于发现……我比你好了?”

“不,不是。”周家小姐这时候居然又习惯性地傲气起来了,全然不知自己正在求人,最是该放低姿态的时候。“可他身边没了我,有你总比空着强吧。”

我克制地对她保持沉默。

然后便再也不想多看她一眼,转身快步离开。

这种漠视激怒了周家小姐,她一改方才楚楚可怜的娇弱模样,死死拽着我的胳膊不让我走。怨怼几乎要从她眼中满溢出来,特别是当她看清我手上那对玉镯子之后,愤怒的目光恨不得能从我身上剜出个洞来。

“贱人,你竟然还戴着我陪嫁的镯子!那是母亲过世前留给我的,你把镯子还我!”

她不管不顾地扑过来揪我的镯子,全然没了大小姐的优雅风度,我怕动静闹得太大引来别人,也不敢闹得太过,只能抬起手臂小心阻挡,一时之间挣脱不得,只能与她难看地撕扯起来。

却不想抢镯子不过是她的虚晃一枪。

这个女人真正的目的,是想趁我不备,猛然伸手绕到我身后,按下我左耳后侧的小小机关。

这是当初主人在造出我时所设置的、能强行锁住全身关节的操控机关。

也是我身上,最隐秘、最致命的弱点。

机关一按,我立马僵在原地,停止了一切动作,嘴巴闭得紧紧的,连眼珠也不转动了。

而周家小姐则恢复了先前的神气,从我手上剥下镯子,施施然戴回自己手上:“我原本不打算这么费功夫,只想着趁今夜大家都睡了,与你悄悄换过来就好,没想到你却如此不知好歹……哎,也怪我,从小到大过得太顺,不知道外面人心险恶。”

我愤然地瞪着她,她晃了晃手腕上的镯子,捂嘴轻笑。

“啊,不对,我说错了,你不是人,也没有心的。我本来以为你是块无知无觉的死木头,没想到你还挺有自己主意的啊。可惜,死木头终究只是块死木头,怎么能和活人斗?”

她真的很得意,一直捂嘴笑个不停,同时还不忘说些畅想往后快活日子的话来刺激我。

“我听外面传言说,这谢家大少爷对妻子最是专情体贴,不是我以为的书呆子或是薄情郎,看你这么舍不得换的样子,想必这些传言是真的了。其实我该谢谢你,谢你替我试出一位好夫君,不过从今以后他归我了,不该你的,就不会是你的。”

最后这句话如同绞杀巨木的毒藤一般将我死死绞紧,锢得我浑身剧痛,几近窒息。

在绝望与愤怒的驱使之下,我竭尽全力,一字一顿地艰难开口道:“公子……他,他,不爱……你,他……早已……已……爱,爱上……我了。”

周家小姐竟然一点儿也不生气。

她只是满不在乎地瞟了我一眼,用寻常语气道:“可这世上只有我不要扔给别人的东西,我不想给的,就算扔了毁了,别人也不能抢的。”

说完,她从我先前摆设的法阵中找出引火的工具,又就近寻了些干柴往我脚下堆。

这个女人,竟然想一把火烧了我!

在点燃的火光之间,我看见那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依然在笑,一如我当初见她第一面时那般娇俏可人。

唯有火光摇曳之际,会多出些可怖的阴影。

“你这个连心都没有的怪物,哪有资格来替代我,呵呵,没有谁会真正爱你这个冒牌货。”

烈焰迅速升了起来,灼灼火光映着她的脸,清晰又扭曲,明艳而凄厉。

因为我一步跨出火堆,木雕的手指瞬间拉长,深深插进了她的胸膛,攫住了那颗鲜活的、跃动的心。

失了心的女子仰倒在火堆旁,再笑不出来。

现在换我露出与她先前一模一样的笑,附在她耳边轻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以前之所以会被他做的机关锁住,不是因为他可以,而是因为我愿意。”

早在当初公子向我表明心迹之时,那些困住我的枷锁机关,就已经彻底断开没用了。

换句话说,如今谁也困不住我。

周家小姐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除了满口血沫,别的什么都吐不出来。此时她被开了个大洞的胸口已被无尽的鲜血浸没,只残留着最后一口气,让她能惊恐而绝望地看着我站起来,手里捧着她的心,还是血淋淋、热腾腾的。

我很高兴地偏头向她说:“你刚才不还笑我没有心么?你看,这不就有了嘛。”

冷情绝爱的周家小姐没有资格拥有这颗心,有它也是浪费,该把这颗心放进我空空荡荡的胸膛里,用最干净最纯粹的爱意盛满它,它才不会觉得委屈。

而我,从此也能心安理得像专情的凡人女子那般,长长久久守在公子身边,与他白头到老,不离不弃。

我终于有一颗心能交予公子了。

这件天大的喜事令我再忍不住,痛痛快快笑出声来。

可惜周家小姐听不到了,她死不瞑目地躺在那儿,目光彻底失去了神采,整个人成了真正的死物,再活不了了。

我才不管呢,就要继续笑,一直笑了很久很久,久到一旁的火堆都燃成了灰烬,熄灭了去。

然后天上乌云集聚,遮蔽了满月,我的笑声戛然而止。

有人在身后唤了我的名字。

准确的说,是死去的周家小姐的名字。

而叫这个名字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最爱的谢家公子。

遮蔽满月的乌云蓦地裂了个缝儿,又有惨白的月光映在公子脸上。

他习惯了夜里有我身上的檀香味道伴着入眠,半夜醒来,见我没有睡在身侧,便起身寻我。

寻了许久没有寻到,最后还是听到这边的动静才过来看看。

此时一盏灯笼正摔在他脚边,自顾自地燃了,公子也顾不上管,先是惊愕地盯着我拉长的手指与捧着的心脏,再是周围诡异的法阵,最后是法阵中央那个倒地死去的女子。

他的面色瞬间变得比月色更加惨白。

我朝他走去:“公子,不用担心,我这就……”

“你别过来!”公子大喝一声,抬眼看我时,声音都在颤抖,目光悲痛而愤怒,“你……你这个妖怪,你杀了我妻子!”

我停住脚步:“公子,你误会了,死的不是你妻子,我才是你妻子。”

“不,不是,妖孽,你休想骗我!”他绕开我,一把扑到那死去女子的身旁,将尸身紧紧抱在怀里,一声声唤她的名字,实在是过分亲昵。

但转念一想,或许是我眼下这幅模样不同寻常,周围黑灯瞎火的,周家小姐又长着和我同样的脸,那公子认错了也不怪他。

于是我不再气恼,将染血的手指收回凡人模样,然后柔声告诉他,公子,这段时间伴你身侧的妻子真的一直是我,死去的是早在婚礼之前便已逃婚私奔的周家小姐,而我的真身是替代新娘的紫檀木雕。

但是公子,请你莫要害怕,我虽是妖,却不会害你。

说完,幽幽夜风拂过我与公子之间,一阵混着淡淡血腥气味的檀香朝他袭去,是温柔的爱抚,是哀怨的倾诉。

我相信公子一定认得出这股味道。

在我与他相见的第一晚,他就因为这股味道认定了我,不可能将我与别人弄混的。

公子闻着那檀香味道,神色先是迷茫,随后,却是迟疑,是惊异。

他依然执拗地摇着头:“不,你不是我的妻子,你是妖怪!杀了我妻子的妖怪!”

多奇怪啊,明明他最爱的妻子就站在面前,他却依然抱着不相干的女子尸身不肯撒手,坚称我是害死他妻子的妖怪。

为什么他要这样自欺欺人呢?

哦,对了,我后知后觉地想到,凡人总是害怕妖怪,更别说是一个当着凡人面杀人掏心的妖怪,他们向来是怕得不行,绝对容不下的。

他人那么好,那么宽和豁达,只要我能给他解释清楚,他一定能够谅解的。

“公子,我以前说过自己与寻常女子不同,有些东西注定给不了你,可你说世间没有谁能完美无瑕、毫无缺憾,你不会介意,只要与我好好相守,便已足够。”

公子徒劳地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来。

“我以前最大的缺憾便是没有一颗心能给你,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有心了。”我捧着那颗仍在跃动的心,一步一步朝他走近,“公子,你看,你看呀,我终于有心能给你了。”

我伸出手,将那颗火热的心奉上。

这动作似曾相识,稍作回想我便忆起来,当我还是棵扎根泥土的紫檀树时,正是用这样的姿态立了一千年,等了一千年。

原来,这才是那棵紫檀木长成那般姿态的含义,既不是为了邀请,也不是挽留,只是为了向自己认定的爱人毫无保留地奉上一颗真心。

毕生所求,仅此而已,再无其他。

公子这次没有再躲,只定定地看着我。

许久之后,他别开目光,声线沉重,似有哽咽:“可你……你是妖啊。”

望着公子从未有过的落寞神色,我忽然明白,他反复说是我这个妖怪杀死了他的妻子,或许并不是指我杀死了周家小姐。

而是我的妖怪身份,让他一直以来所深爱的,身为凡人的妻子消失了,彻底不存于世。

他不能承认,他不敢承认。

或许是因为他预感到了,人妖殊途,这个谎言一旦被戳破,自己的满腔爱意,从此就将失了归处。

巨大的惊慌顿时攫住了我,但我不敢深想,仍然竭力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语气几乎算是恳求了:“公子,那我的心,你还要吗?”

我从来不奢求什么荣华富贵,也不指望世人待我能有几分公平。

只要公子你愿意接过我的心,就足够了。

我不是没有心的怪物,更不是什么冒牌货,周家小姐的诅咒没有用,她那样愚蠢刻薄的人,说的话怎么可能公道呢?

即使我只是个木偶,仍然会有人愿意真心爱我的,是不是啊,公子?

公子没有接我给他的心。

恰恰相反,望着那颗鲜血淋漓的心,他终于再忍不住,偏过身去,捂着嘴发出了干呕的声音。

多可笑啊,那个曾经说过要将心交给我保管的男人,如今心却离我越来越远了。

而我只能绝望地望着这一切发生。

夜色之下,满庭的檀香味渐渐隐去,愈发浓烈的血腥气压了上来。我收回想要送给公子的那颗心,将它塞进自己胸口,再蹲下身来,与公子平视:“公子,你还记得自己以前对我说过什么吗?”

你说过,娘子,我把自己的心交予你保管,你可要待它好一点。

事到如今,你怎么可以反悔想把它收回去呢?

曾经有个男人这么做过,这让我总是很害怕,害怕同样的事情会发生第二次。

不,我绝不能容忍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当我还是颗紫檀树时,便听那位一头撞死在树上的新娘说过,凡人的心最为宝贵,一生只给一个人。

公子的心,早已经给了我。

哎呀。我自嘲地笑了起来。原来我终究还是沾染了周家小姐的坏毛病,她说过,自己不想给的东西,就算扔了毁了,别人也不能抢。

那跟她用同一颗心的我,做的决断,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所以当公子最后一次试图退后避开我时,我不再迟疑,伸出锋利手指插进了他的胸膛,把那颗他允诺我的心紧紧抓牢。

感觉是那么温暖,那么热烈,几乎要灼伤我的手掌。

我抬眼望向挚爱的公子:“公子,原来伸手给心和伸手要心的动作……也是差不多的。”

一抹难以形容的悲凉从公子眼中闪过,他什么也没有再说,身体迅速软倒,瘫在地上失了生气,而我平静地望着他,感受那颗新放入的心在我胸膛中痛苦挣扎,发出它同时被注入无尽爱与恨意的悲怆呐喊。

曾经,有棵紫檀树扎根于泥土,吮吸着雨露,浸染着鲜血。

如今,暗红色的汁液从我眼眶中涌出,那么像泪,也像血。

风中的紫檀香味彻底消失了,从今以后,再不会有别的人遇到它,识得它了。

而我所做的,是将公子的心掏出来,小心翼翼捧在手心。

这是世间我最喜欢的一颗心啊,装满了公子对我的爱,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放手的。

公子,我答应过你,会好好待它的,这是我对你立下的誓言。

别的什么也没有带,只带着两颗心,一颗我用来爱公子的心,一颗公子用来爱我的心。

这样的行李已然沉重又富足,我也没有别的什么念想,就这样漫无目的在世间流浪,见识痴男怨女的情情爱爱,有的情深,有的缘浅,形形色色的悲欢离合,件件都是茶馆说书先生用来招揽听众的好材料。

有一次我还听说书先生提起,谢府的公子和周府的小姐本是一对人人称赞的璧人,前几年却不幸染了急症,双双身故,实属悲惨。而两人生前恩爱,身后亦要相守,合葬在一处,也算是黄泉路上有个伴儿。

这故事又惹得一干听众唏嘘不已,却不知那合葬的只不过是两具没有心的空壳子,无知无觉,无情无爱,何来相伴一说?

但市井传说总是不靠谱的,无须太过较真,我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付了茶钱,起身离开。

然后就在茶馆外面遇到一个人。

正是那个曾经创造了我,又狠心欺骗我、抛下我的木匠。

不同于我的外貌毫无变化,这几年的漂泊令木匠沧桑不少,整个人都显出颓唐的疲态,原本的俊朗灵气折损许多。

但在认出我时,他那黯然的目光仍是亮了一瞬。

木匠热情邀我去自己的住处相谈,毫无保留地向我倾诉这些年他所承受的种种波折与苦难。

那些经历无趣乏味的很,听得我简直想要打哈欠,环顾屋内那些木雕的物件,感觉也较过往逊色了不少,教人提不起注意的兴趣。

不过我还是有从木匠的讲述中留意到,因为谢府周府为了自家的名声考虑,都没有对外宣扬那起惨案的真相,木匠只知道周家小姐与谢家公子都染了急症而死,却不知道真正的凶手其实是我。

事实上,他还误会我是在与周家小姐交换身份之后才逃出来的,看我的神色有几分怜惜,更有几分惊喜。

他说,自己这几年其实一直还想回去寻我。

我没有问他当初为什么要诓骗我替周家小姐出嫁,过去又是怎么向周家小姐提起的我,更没有问他,为什么会把我身上最致命的弱点也告诉周家小姐,一点儿生的余地也不给我留。

这些琐碎都早就过去,不重要了,此时此刻,我只是在自顾自地琢磨,周家小姐早就离开了他,还凄惨地死在了远方。

依着他当年与她的情意绵绵与山盟海誓,我本以为他该会孤零零地殉情而死。

结果却是没有,他还活得好好的。

唉。我看着木匠试探性地握住我的手,并开始构想我回到他身边后的幸福日子,忍不住偷偷叹了口气。

我当初究竟是爱上这男人什么了?真搞不懂啊。

木匠见我没有推开他的手,误以为我允诺了他留下来的请求,表现更是激动,又开始赌咒发誓说十分后悔当初抛下了我,此生有我足矣,往后绝不负我云云。

“可你为什么会爱我呢,主人?”我用上当年全心全意敬他爱他的语气,故作天真地发问。“我只是个木偶人,和你不相配啊。”

然后他抱紧了我,说没关系,哪怕我只是个木偶人,和那周家小姐也没什么不一样。

“我的身边没了她,有你,也是很好的。”

这话倒是勾起了我的回忆,周家小姐也说过差不多的话,说木匠身边要是没了她,有我总比空着强。

原来,那个女人虽然刻薄愚蠢,却并没有全然撒谎。

至少这句话,还是真的。

这回忆的口子一开就有点儿收不住。

在木匠抱着我的短短一瞬,我又回想起许多事情,包括最早的时候,我其实答应过木匠,要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从此再也不分离。

这是我与木匠共同订立的誓言,他习惯于背信弃义,立下的誓言从头到尾没有一句成真的,我可不想自己也和他一样。

但让人为难的是,我的所有爱恨都早已给了谢家公子,那还怎么遵循当初与木匠的誓言呢?即便他这幅表面皮囊看着还算凑合,内里那颗心却是让我非常嫌弃,完全不想要了。

说得更不客气一点,或许正是因为存了那颗凡俗的心,连累得他的好皮囊也没了光泽,衰败褪色得很快,真是比我这尊木偶还不如呢。

所幸我很快想到了两全其美的法子。

就是在木匠一脸不可置信的注视下,伸手掏出他的心,厌恶地捏碎成齑粉。

这颗心一点儿也不值得我爱,我所爱的,永远只会是公子的心。

正好我要同时用灵气滋养两颗心还是有点吃力,公子那颗心我带在身边时一直有些萎靡,如今索性拿木匠失了心的空壳子做个容器,将公子的心放进去供养。

凡人的躯壳与凡人的心总归是最相配的,再加上紫檀的灵气,对滋养公子的心最有裨益。

这样我也算是彻底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好好保管公子的心,不让它再受一点儿委屈。

我们一生一世一双人,从此再也不分离。

我牵着自己所爱之人的手,又走进坊间一间茶馆听书。

旁边有位母亲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也来听书,小童说话没什么顾忌,指着我身边的男人大声发问:“娘亲,那个叔叔的动作怎么那么古怪啊?就好像之前你给我讲过的妖怪故事里的僵尸啊!”

女人赶忙捂住了自家儿子的嘴,朝我连连道歉,而我毫不在意地朝她笑笑,领着男人入了座。

他虽然动作僵硬,却很顺从,我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绝对不会反抗,不会顶嘴。

连目光都是木然无神,就像是个活死人。

哈哈,不对,不是像,他本来就是个活死人。

死去之人的身体虽然不再腐败,肌肉却是冰冷僵硬,关节也是磕磕绊绊,被我以灵力聚成透明的丝线来驱使,一举一动看着居然很像个提线木偶了。

倒是跟我这块死木头很相配。

嗯,我承认,早在紫檀树被砍下来的那一天,我其实就已经死了,不再活着。

我与他都是用死去的身躯盛放着鲜活的心,那满腔的爱恨永不泯灭,对我而言,这就是幸福,就是圆满,不必再强求更多。

思及此,我扣紧了男人的手,微笑着朝他靠拢,在他耳边轻语。

“夫君,我永远都是你的新娘子。”

碎碎念:关于这个故事,我就说一句,女主角她是妖,不是人,中途或许她已经和凡人很相似了,但最后她也还是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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