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私立学校学校不能开小卖部最新情况可以卖辣条吗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小卖部及食堂

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小卖部及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经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小卖部和食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各校(园)长要定期深入食堂、小卖部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总务主任更要切实履行好各自岗位职责。

二、依法取得持证经营。非奇宿制学校及幼儿园一律不准在校内开设小卖部,奇宿制学校确需开设的,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坚决杜绝无证经营。经营业主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合法手续。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纯粹营利为目的;进货渠道正规,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小卖部应远离教学区开设,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具备防火、防霉、防鼠、防盗的要求。

三、明确销售商品范围。学校食堂及小卖部严禁制售烤肠、酸辣粉、麻辣烫、奶茶、小吃等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经营行为,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食品、凉菜及豆类制品,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发霉食品。学校小卖部原则上只售卖学生学习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坚决禁止销售“三无”产品、辣条等“五毛”食品,不准销售饮料制品和所有食品,不准销售管制刀具、烟酒等商品。食堂和小卖部都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四、严格质量标准。进货渠道必须规范,确保质量合格,不得加价。销售的商品由合法的供应商配送提供,对进入小卖部的商品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要对采购的商品索取四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商品进货台帐。

五、规范商品价格。学校食堂、小卖部必须坚持“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商品价格。学校小卖部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不高于当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的平均价格。各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理财及节约意识教育,并对学生每天消费行为进行适当限制,不允许学生随意消费。学校要经常对学生消费行为进行检查,对随意消费行为及时进行干预。

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小卖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待取得健康证明和学校炊管人员专业知识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操作规程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饮食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到位,防蝇、防鼠、防投毒措施落实。
    七、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学校和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者要签订承包合同,正式确定承包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承包经营合同须经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建立健全准入及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经营要求、不服从管理的食堂、小卖部要坚决予以关闭。学校每月采取食品抽样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食堂和小卖部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满意度综合测评。连续两次满意度综合测评低于70%以上的亮黄牌警告,连续三次仍低于70%以上的校方应终止与承包者的承包合同,并取消以后参与承包经营的资格。
    八、加强监督检查。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服务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食堂、小卖部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对商品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教育局将不定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出,坚决取缔,同时通报该学校。

网购没收到货可以申请卖家赔偿。网购属于买卖合同,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货物,买方没收到说明卖方的主要义务没有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于违约行为自然可以要求赔偿。<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br/>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r/> 第五百九十五条<br/>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br/> 第六百零四条<br/>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学生、初中生恢复上学节奏。

恐怕又统统要贡献给学校附近的小卖部了。

“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身体健康。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中曝光了“虾扯蛋”等辣条生产环境脏乱差的现象。“虾扯蛋”辣条的包装袋上印着虾和蛋的图片,但其实成份中既没有“虾”也没有“蛋”,只有面粉和添加剂。

为使青少年茁壮成长,3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决定在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如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辣条”,或发现购买的“辣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3月18日,部分市民向记者反映,称尽管“辣条”已经禁售了,但是部分商家依然是心存侥幸,继续向青少年销售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五毛钱”小食品。“孩子最近特别爱吃零食,从书包里拿出来的很多“小五毛”零食我在超市都没见过,好远就能闻到一股子很浓的香精味,孩子还说很好吃。我一查食品配料表,里面除了小麦粉、增味剂之外,还有很多的添加剂。”市民赵先生说。

那么,今年“3·15”晚会中,揭露的“危险的辣条”,是否还在继续销售呢?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部分商家:或偷偷摸摸或光明正大进行销售

记者首先来到建设路小学。在一个距离学校不足50米的、由民居改成的小商店里,记者称前一天喝多了酒,嘴里没味道,想吃点辣的东西。老板从其居住的卧室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满了名为“李师傅虾扯蛋”。我们在产品的包装上看到,这个名为“虾扯蛋”辣条的生产地址为河南开封,生产厂商为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袋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清晰可见。正是今年3·15晚会曝光的“辣条”。

在与学校一路之隔的一家副食商行,记者看到品种繁多的“辣条”依然光明正大地摆放在食品架上。记者一口气成功购买了4袋“辣条”。

在五一路小学对面的祥和文具店,记者与老板娘攀谈起来。当时记者笑称,“辣条”都是小时候的味道。老板娘有些洋洋自得,她告诉记者,他们家商店最热销的三种“辣条”是:“李师傅虾扯蛋”、“金龙鱼片”和“开胃鸡筋”。而就在此时,老板娘还在往货架上放“辣条”。

在与逸夫小学一墙之隔的昌明社区,记者从一个名为“哆啦A梦”的小超市里,买到了品牌为“卫龙大面筋”的辣条。老板告诉记者,自己现在不卖那种五毛钱的“辣条”。现在销售的“辣条”都是卫生的、安全的,放心的。

为你点赞:个别商家称国家不让卖的坚决不卖

在昌明社区的鑫鸿旺副食超市,记者围着食品架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辣条”。记者称,自己嘴里没有味道,想吃点辣条。老板说,辣条已经不让卖了,这个东西特别脏,生产环境太差。之前的“辣条”已经处理掉了,今后绝对不卖。

加班加点: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辣条”

为深入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从3月16日起,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闫涛带队,迅速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食杂店、商场超市进行全面排查,以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的特点,重点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问题厂家生产的“辣条”类食品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进行了检查,查找食品源头。对部分违法使用食品安全平台商户进行“一票通”锁定并要求整改。

截止3月1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农贸市场11个,食杂店126户,商场17家,下架封存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扯蛋”993袋。

看到央视3·15晚会中曝光的辣条生产过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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