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鸟可以合法大量捕杀鸟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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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如果没有获得猎捕证件,因为是一只二级的保护动物所以至少是拘役.坐牢的可能性比较小,罚金是不能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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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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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死刑辩护职务犯罪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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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件事违法不违理,应该以教育为主不应处罚。法不外乎情,农民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可能由于方式方法有问题造成了损失。

都说鸟是人类的朋友,但是有些鸟却是农民的敌人,偷食农民的劳动成果,例如灰喜鹊喜欢啄食苹果、葡萄(造成果实腐烂落果),麻雀喜欢偷食谷子、高粱等,给农民造成损失。为了防止鸟类的危害,农民用尽了各种办法,如扎稻草人、放鞭炮、驱鸟器、罩网子等。尤其是罩网子,容易给鸟类造成伤害。现在是市场的网子有很多种,防止鸟类偷食的网子线较粗、网口较大,不容易粘住鸟。但是有一种专门捕鸟的网子,鸟类飞到网子上很容易被粘住,解救不及时造成鸟类死亡。

如果出现了网子缠住保护鸟造成鸟类死亡,如果网子不合规,可以要求农民更换网子;如果网子合格,可以要求农民增加检查及时解救缠住的保护鸟类(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觉得不应该承担责任,保护鸟类,也要有度,不能因为保护鸟类,人类啥都不能干,如现在的野猪非常猖獗,我舅舅家居住在西南大山里半山腰,这些年因为生态环境好了,加上村子里人少了,野猪越来越多,也非常猖狂,把农民的农作物毁了,特别是玉米、土豆、红薯、水稻毁的厉害,但是,因为野猪是保护动物,你还不能把它打死,也不能使用夹子夹野猪,那么,农民的损失,谁来承担呢?

鸟也如此,现在很多地里,毁坏庄家也非常严重,就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前几年郊区有大片枸杞地,鸟经常来吃,农门辛苦一年的枸杞,被鸟糟蹋了,农民制作草人都不管用,你说遇到这种情况咋办?包括狼吃羊等,这些国家保护的动物或者鸟类,对人类带来了影响,或者伤害的时候,我们要不要抵抗?我觉得,可以,包括使用网罩,目的只是阻止鸟来毁灭庄家,但它撞上缠住死了,这也不是农民有意为之,预防“敌人”来破坏,自己死了,不需要赔偿赔偿,也不违法。

举例,为了防止小偷偷东西,我把地方围起来,小偷来偷东西的时候,出现意外死亡,难道也违法、需要承担责任吗?显然不是,鸟来吃东西,就跟小偷偷东西一个道理,出现意外死亡事件,应该同等于人,或者同等因于小偷,不算违法,不负责任,因为,这是我的领地,你来侵犯了,出现了死亡,自己需要承担责任。

这个农民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鸟类是国家的保护动物,你不应该拉网,这样会使鸟类撞网而死的,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也给自己受到了不该有的麻烦事,鸟类就是吃了你一年的庄稼收成吗,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啊,鸟类是国家的,但是鸟兽吃了农民的一年收成,那农民吃什么了,这样国家就应该无条件的赔偿农民的损失了,如果你们认为我说的对,就请你们赞一个吧

没有主观故意,并且如果这种保护庄家的方式是主流方式,没有主观侵入性的话应该不违法。

在我们这里,每到谷子成熟的时候,就会有成百上千的麻雀飞进地里,偷吃谷穂。你一扬声,那麻雀会冲天而起,遮住半个天。

开始时,说麻雀是四害,可以随便抓,随便吃。但是抓也抓不净,吃也吃不完。每天到了谷子成熟时,总会有一群一群的麻雀来糟蹋庄稼。那时侯,谁家的谷子早熟,必然会让你丰产不丰收,喂了麻雀。

没有办法,人们开始在地里扎稻草人。套个破布衫,抓个破布条。风一刮,布条扬啊扬,好象人在驱赶。吓的麻雀不敢近前。

时间长了,麻雀看透了机关。仍然飞进地里,大吃二喝的。甚至飞到稻草人头上,向上边拉屎撒尿呢。

没办法,人们现在只好用一个网将谷穗罩住,防止鸟类糟蹋庄稼。

这是农民保护自己劳动成果的一个举措,如果有国家保护的鸟类撞上去死了。农家主人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是农民设网完全是自我保护,如果不加害它的农作物,就不会构成威胁。

二是一般来说,鸟撞上去是不会死的。它不是粘网,挨住就粘在一起,缠住你不放,那就必死无疑了。此网是线网,你跳上去只是吃不到谷穗而已,你飞走时,可以利索飞起,并无缠绕之意。所以对鸟类并不会造成伤害。如果鸟碰上去死了,必有其它原因,否则,不会触网而死。

所以,地里的庄稼上盖网,只是保护,庄稼,不会伤害鸟类,所以不必为此付出法律责任。

农民保护自己的合法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是这不应该成为违法的理由,这一点不应该有任何疑义的。

保护野生动物,特别是一些珍稀鸟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所以所有残害野生动物包括各种鸟类的人都涉嫌犯罪,在这一点上应该是肯定的。

农民为了保护即将成熟的谷物或者水果等农作物是应该的,在这些作物上面覆盖网罩防备鸟类啄食的同时杀死大批保护鸟类不应该被选择性的漠视,如果这个现象再继续下去,估计某些鸟就可能彻底灭绝,这应该不是危言耸听的。

那么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刻不容缓,可不可以想一些两全其美的事情,既达到保护作物又不伤害鸟儿的办法,比如网罩的线可以粗一些,因为现在对鸟儿有杀伤力的网都是网线过细,对鸟类有缠绕功能,我是外行,这些应该由专家来研究解决。

以上只是提出个人的浅显看法,希望对于解决这一当前矛盾有所帮助。

现在鸟类确实特别多,农民种了谷子如果不用网子罩住,甚至会颗粒无收。

其实前些年是不用网子的,农民在地里都是扎上稻草人,可时间长了稻草人根本不起作用,小鸟都落在稻草人的头上了。

那些年还有的农民用猎枪驱赶小鸟,因为猎枪的巨大响声,小鸟一时半时也不敢在飞回来。

稻草人不管用,枪也不让用了,人力驱赶太费时间,所以现在出现了卖网子的,用网子一罩,小鸟再也偷吃不了庄稼了。

网子也有弊端,就是有时会把一些冒险偷吃的鸟缠死在网子上,当然也会有一些保护类的鸟。

不过这类情况很少,和农民遭受的损失来比,我感觉可以忽略不记,更不用说付法律责任了,因为农民旨在保护庄稼,并不是为了捕鸟。就像高压线上有时也会电死一些鸟类,甚至还会电死爬上电杆的猴子,那么电力部门要付法律责任吗?

一样的道理,农民种庄稼不容易,想办法保护是应该的。

一个农民为了保护粮食不让鸟类糟蹋,结果保护鸟类不小心缠上死了,这个农民犯法吗?

一,这只保护鸟类有配偶,子女告上法庭没有啊?“民不告,官不究”吗。

所谓“砖家”“叫兽”告也可以,但是必须经过医院的DNA亲子鉴定,如果证明和这只保护鸟类没有任何的关系,既不是配偶,也不是子女一类的直系亲属,法官应该一律驳回,不合法呀!

如果真的有直系亲属上告,农民应该赔偿粮食给它们,给钱它们也无法携带,更加不会使用啊!

二,保护鸟类死了,犯法。难道麻雀就不犯法吗?小偷,黑社会的人被打死打伤了,只要不能证明是正当防卫,打的人都是有罪的。麻雀死了就是白死吗,它们难道不是生命吗?

难道保护鸟类是贵鸟血统,而麻雀是贱鸟血统吗?法律面前,鸟鸟平等!

所以,小编觉得,保护鸟类死了,赔偿五斤小麦。麻雀死了,也应该赔至少五斤玉米。

但是,“砖家”“叫兽”没有资格上诉,更没有资格获得赔偿,一粒粮食也不行,它们不是直系亲属,不合法!

我虽然未主动去学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回答问题前也没去查阅,但直觉告诉我农民用网罩住庄稼,因防范鸟的糟塌导致鸟撞上去缠死的情况属意外,不构成违法。

农民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损失的行为是正当的。防护网是农民为了确保自家的庄稼免受损失而采取的无奈的必要措施,虽侵犯对象是鸟,但公民的财产同样应该受法律保护,若不作防范,鸟可能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农民选用的防范用品及设施无过失性。防护网本身不存在有直接危害他人(畜、鸟)安全的危险情形,而且农民的目的是免受侵犯而非致鸟于死地的故意,更没有捕猎和牟利的行为,因而不存在危法。

公民应当学法、知法、不违法,人人养成爱护大自然的良好习惯,自觉学习并遵守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及全社会的共问责任,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与正义是法制社会的根本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生态平衡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一个农民为不让庄稼遭鸟类遭榻用网罩住,结果保护鸟类撞上去缠死,构成违法吗?这个问题,我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首先,农民主观上并不是想消灭鸟类,他只是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庄稼,他用的是防鸟网而非捕鸟网就是最好的证明。这是个偶然事件,不能全怪农民。

于情于理方面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还是以教育为主,毕竟这是过失导致保护鸟类死亡的。比如教农民用其他的方法驱鸟,最好的就是政府部门免费提供给农民驱鸟装置,比如媒介驱鸟的声音等,让农民把防鸟网拆了,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再有就是政府部门必须要在当地加强保护鸟类的宣传工作,让当地人深切的认识到保打鸟类的重要性,特别是珍稀鸟类,更是稀少,死一只就会少一只,要让大家知法并且能够完全守法。

总之,个人认为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误伤了保护鸟类,是一个过失行为,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捕鸟,其没有主观目的性,不能构成犯法。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进行批评和教育及及时改正错误,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才是当务之急。大家对我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和想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量衡,过则损。过度保护反而失去了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鸟类也会失去动物的一些特性。就像人,如果国家每个月给他钱财让他衣食无忧,他会变成什么样,大家可以脑补。鸟类也是一样的道理,今天吃庄稼,不理会,明天再吃,依然放任,长久下去它就行成一个惯性,慢慢失去野外生存能力。只能祸害庄稼来生存。

农民以种庄稼糊口,鸟类造成损失,当然要想办法补救。不能因为是保护动物,就放开让它糟蹋。只要不去主动伤害,就没有法律责任。

动物与环境,与人类,难免会起一些冲突,需要一个相互适应的过程,而不是此消彼长,一个物种盖过另一个物种。一个物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空间。

当大家都能合平相处,才是正道。

农民为了保护庄稼不被鸟类糟蹋而用网把庄稼罩起来,结果导致保护类鸟儿撞上,把鸟儿缠死了,会不会构成犯罪。

对于具体的保护鸟儿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觉得“为了保护庄稼把粮食用网罩起来,导致鸟儿撞上以后死亡”这种情况是不构成犯罪的。

咱们可以通过分析来说明一下。

在法律上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包括鸟类)不被人为的灭绝而出台了动物保护法。

动物保护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人类去有目的的捕捉或者是猎杀某些濒危的要灭绝的动物。这里是指“有目的的灭杀或捕捉”,这里的有目的的是指为了利益,如为了赚钱而贩卖或者是为了食用而捕捉。这种捕捉或者是猎杀都是人类特意的去做的行为。

而农民为了保护粮食,用网来罩起来,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猎杀那些受法律保护的鸟类,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这不是有目的的捕捉。而鸟儿自己撞到网上被缠死,这不是农民用网来覆盖粮食的目的。而是一种无意中的过错。

另外,我个人觉得,保护类鸟儿一般是不会在农民种粮食的地方生存,这些保护类鸟儿应该是在比较荒僻的,或者是森林里,这样才不会被人类误杀。

法律规定保护野生动物是为了保护那些即将灭绝的种类,这些应该在自然保护区里的多。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回答的正确与否请大家评论。

一分为二看问题。实事求是,不能因为保护鸟类让农民白付辛苦和汗水。鸟靠自然生存,人不吃粮食活不了,孰轻孰重不用争辩。所以,农民并非出于故意,即使犯法也无理由追究,当然也不该罚款。

我认为这个农民布下天网缠死鸟类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缠死受保护鸟类就是构成了犯罪。

当鸟儿在天空飞翔时,它决不会想到人类在庄稼地里布下了天罗地网;当受保护鸟类在枝头忘形鸣叫时,它也决不会想到有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在向它瞄准。有的人以保护庄稼的名誉,在天空布网捕杀鸟类,这是一种借口,更是一种犯罪。如果所有的庄稼地里,铺天盖地的撒网捕鸟,鸟类恐遭灭顶之灾。

早些年报道的河南一大学生闫啸天,掏国家二级保护类鸟燕隼被判十年半徒刑,就是一个典型的违法案例。这位大学生仅仅就是掏了16只保护类燕隼,搁得住判的这么重?很多人不理解,但他必竟是违法了。我估计这位大学生,判他去坐监的那一刻,恐怕肠子都悔青了。

对于撒网捕鸟这件事,有人说,布网是保护庄稼,缠死保护类鸟不应当承担责任?也有人说,这件事违法不违理,应以教育不应处罚。他们忘了法不容情的道理。放任自流猎杀鸟类将使鸟类无生存之地。违法不纠,执法不严,会给鸟类带来灭顶之灾。人们为什么不站在鸟的角度为鸟类的生存考虑?早些年我在我们石油库后山上,看到一市民为保护他开荒种菜的二分地,在菜地里拉网捕鸟。我们发现后便向森林公安反映,及时取缔了这种网鸟的野蛮行为,没收了网具并给予教育警告。我还听说有的山民,故意把柿子留在树上,让鸟儿安全过冬。难道鸟儿吃你一棵白菜或一粒粮食,也不放过,甚至要把它们赶尽杀绝,值得吗?

我相信网友们也一定还记得,“丹顶鹤的故事”,“走过那条河,你可曾听说,有一位女孩她曾经来过……”歌中讲述一位大学毕业生徐秀娟,为了救护受伤的丹顶鹤,滑进了沼泽地而壮烈牺牲。这首歌唱红了大江南北,徐秀娟救鹤

的故事,曾经打动了无数听众。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保护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有的人却拿鸟的生命当儿戏,尤其恶劣的是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跟那些人贩子偷卖人家孩子造成无故死亡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不能怜惜像毒蛇一样的恶人,不能容忍任何违法捕杀鸟类的恶习,不能以任何理由超然物外伤害鸟类,它们也是有生命的!

这种行为严重违法!而且伤生害命!这不是为保护庄稼,只是单纯的为了捕鸟!保护庄稼的网眼小,不会伤鸟!

保护珍贵的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但也不能一味偏袒。我们村有一老农,年近8O,低保户,国家虽补助生活费用,但不够需求,自已买了十只小鸡苗养,长大后下蛋可补充生活费用。谁知黄鼠狼偏偏相中了他家的小母鸡,接连几夜光顾,偷走咬死一半小母鸡,气得老人,下网捕捉。假若捕到并弄死黄鼠狼,是犯法吗?黄鼠狼是国家保护动物。

老人吃尽辛苦养鸡,结果被吃了,心里能不难受吗?请诸友指教。

农民为不让庄稼遭鸟类糟蹋用网罩住,结果保护类鸟撞上去缠死了,自然是不违法的。

其实这样的问题,跟小偷来你家偷东西,结果被追的过程中不小心把自己给摔死了,这样的问题是一个道理。

小偷来你家偷东西已经构成了犯罪,在逃跑过程中死掉完全是自己的责任。

不来偷东西,就不会被发现,不会被发现就不会被追逐,不会被追逐就不会摔倒死亡。

农名辛苦耕种,本身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鸟没有经过农名的允许私闯名宅。

这本身就构成了犯罪,然而,法律不给与鸟类任何惩罚,反过来还要惩罚人的不是?

请问这是哪门子的道理?为什么不给鸟类判刑?为什么没有约束鸟类的法律出款?

清冽呼吁有关部门推出有关的政策,必须给私闯耕地的鸟类,判处无期徒刑,或者终生监禁。

农民为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致使鸟撞网没有错,如果有错,如果农名被判刑了,那么问题来了?

一条流浪狗把人咬伤了,法律如果不判处流浪狗死刑,或者赔偿伤者医药费?

这对我们岂不是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法律只能约束我们人类,而约束不了动物,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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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照 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规,可能构成违法。

农村现在的鸟太多,农民辛辛苦苦种的玉米等谷物,被鸟糟蹋很多。种的水果也被鸟啄伤。

农民们现在是束手无策。眼睁睁地看着农作物受损害。

本来种地就不赚钱,又经常遭受水旱灾害,现在又加上鸟的侵害,不少人只有背井离乡,外出打工。

国家不对此类法规进行修改,农民种地,真的是没法种了。

怎样既能保护野生动物,又能保护农民种地的利益,是一个紧迫的课题。值得相关部门重视,尽早尽快解决。

一个农民为不让庄稼遭鸟类糟蹋用网罩住,结果保护鸟类撞上去缠死了,构成违法吗?

在农村鸟类经常出没的地里和没人住的旧家里经常有人会立扑鸟网来,来捕捉鸟类,我们这里以前就有人专门下网捉鸟,主要是麻雀、野鸽子还有家鸽,一般都是捉来卖钱的,只是近几年政府管理比较严格,才慢慢的没有了;如果真的网住了受保护的鸟类,那么肯定是犯法的,关键谁能发现啊;只要被发现肯定是违法的,要罚款拘留的;

还记得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吗?说的就是几个同学先后在村里的树上捉了十六只小鸟售卖,被抓后,经鉴定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sun,后判刑十年;

以前农村家的地里种谷子(就是我们喝的小米)为了不让鸟类去啄食种子和幼苗,都会用稻草人来吓唬鸟类,或着是插根棍绑上塑料袋风一刮哗哗的响,但是近几年有很多人在鸟类多的地方下大网捕捉鸟类,导致现在常见的麻雀也很少见了!所以说有的是为了保护庄稼,但大多数都是单纯的网鸟或网鸽子,都是出于利益的驱使,我们这里就有很多收麻雀的,既能当野味,又能当中药材卖,所以屡禁不止!

现在说起鸟类属于保护动物的品种有很多,就连现在常见的麻雀都是保护动物,我们这里就有专门收购麻雀的,都是私底下收,见不的光,因为是违法的,有的是做药材卖给药贩子,有的是卖给饭店当野味,还有灰喜雀,猫头鹰等等,有很多,就算违法,执法部门也不知道的,这个在农村很难介定,只有大量的捕捉才能被引起重视!

还有很多下网的就是为了网鸽子或信鸽,普通鸽子网住了卖也比麻雀一类的值钱,要是信鸽那就更值钱了,一般信鸽飞出去回不来的,主家会在养鸽人和鸽子有关联行业的圈子里发消息,一般都能找到,到时候就是出钱才能拿回去!

总之,现在农村鸟类也是越来越少,等到以后我们的后代要想看麻雀都要去动物园,那可真就悲哀了!所以下网保护庄稼的我们也支持,但绝对不要恶意的去捕食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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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不知道,让不让农民活啦,粮食不值钱,为了保护粮食用防护网还犯法,苦啊农民兄弟姐妹!

我生在乡下,长在乡下,每当麦子金黄杏子肥的时候,凌晨以后就会听到鸟鸣的欢声笑语,我的心灵就会产生无尽的愉悦……确实大部分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人类眼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

一个农民为了保护庄稼,用网罩住了保护类的鸟类,造成了鸟类死亡,虽说违犯了法律,但从情理上说,毕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只要不是有意为之,应该不是大事吧。这一点就像我们以前乡下黄鼠狼偷小鸡,主家肯定恨死了……不过现在立法了。我们老百姓也应该顺应潮流,做个守法公民吧。

如果不去立法保护鸟类,认人捕杀,不久的将来一些稀有的鸟类便会灭亡,这一定让人类遗憾不已……

话又说回来,在我们乡下,真有一些鸟令人反感,比如麻雀太多了,哄抢鸡鸭食物,还有一些鸟专叨果树上果子,人们怎能不去采取措施呢?

不过,现在人们的时光好过多了,文明多了,保护鸟类,增添一份和谐,让我们一起乐享大自然带来的乐趣吧。

(图片来自百度,感谢原作者,侵权即删)

一味地要求保护动物,为何不能保护植物呢?

西门观点:如果确实是为了保护庄稼,只网罩了几只保护类鸟应该不违法,但如果国家保护类鸟被网罩数量超过20只,就可能涉嫌违法。

题主问:一个农民为了不让庄稼遭鸟类糟蹋,用网罩住,结果保护类鸟撞上去缠住,违法吗?是否违法?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什么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共列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个种类、二级野生保护动物160个种类。如果你非法捕获这些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类保护动物,就是违法行为。

二、国家一级野生保护鸟类

国家一级保护类鸟有40余种,二类保护鸟更多,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非法捕获国家保护类鸟。

三、这位农民的行为是不是违法?

讨论之前,我们先看看《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1、禁止使用各种捕猎武器捕获野生保护类动物,当然包括鸟类。

2、因为捕猎造成的农业损失怎么办?

从题主描述看,这位农民朋友在田里设置网罩的目的是防止鸟儿来糟践他的粮食,并非为了捕猎鸟儿,所以,从动机看,没有违法的故意,从结果看,只是个别国家保护类鸟撞到网罩被缠住,数量也达不到犯罪的标准。

总之,他的行为够不上违法标准。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在农村经常可以看到,农户为了防止庄稼被鸟类糟蹋,而在田间设置防鸟网,这种行为我是不赞成的。关于楼主提出这个问题,我更认为它是属于违法。

首先,题目中已经说了,属于保护性鸟类,国家保护性动物是不允许被猎杀的。而农户这张网,确实伤害了保护性鸟类,按照相关法律,也确实是违法行为。

但是也要分情况来说,如果农户设置的是一张罩在作物上面的大网或者是在作物田块四周设置的起围栏作用的网,但是有个别种类保护性鸟缠死在上面,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相关部门如果发现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只有少量,那么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如果数量巨大,那么应当依据相关法律,适当减轻处理,因为农户毕竟也是无心的!

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有些农户会打着防鸟的借口在农田四周设置五米以上的大型防防鸟网,这种行为比较极端,属于灭生性的防鸟,不仅对少喝了对粮食有害的鸟类,还伤害了路过的鸟类,有一部分人这样做,直接的目的就是捕鸟。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用网去防鸟,情理上说得过去,但是如果真的网到了保护性的野生鸟类,还是违法的,建议农户立即放生。同时尽量使用驱鸟剂、彩带等驱逐鸟类,这些行为才是科学的值得提倡的。

本人认为这构不成违法,农民用网罩着是为了保护庄稼,然而属保护类的鸟撞上缠死了,这情有可原,并非是有意识的将它弄死,因此不能说是违法。

如果上述皆称违法,那么农民辛辛苦苦种的庄稼只能任其糟蹋?本人认为,请指教!

一不违法,二不违理,农民种的庄稼属于私人财产,鸟是兽类,但责任临管方是国家,掠食属于侵夺,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赔偿,老百姓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这种做法不过份,但过于残忍。

关键在于他不是意识之型捕鸟,杀人也有过失杀人而况鸟乎!

不要找借口。什么是为了保护庄家用网罩住,结果保护鸟撞上死了!

让我看你就是非法捕鸟找借口吧!

你一可以上报,要求赔偿,二可以用人工驱赶。用网围起来,就是捕鸟行为。可以判刑的,最高有十年的!

农民为什么要种庄稼,就是因为现在的转基因让人困惑,为了保护庄稼网了个网子也是应该的,庄稼让鸟儿吃完了国家是不是也要赔款?

吃庄稼不赔款,那就让自投罗网!

I斤谷种45元打鸟有何罪吃完谷种农民还有生存吗,坐在办公室知道粮食是怎得到的吗?。

要搞明白什么叫保护鸟类,不是有意的去捕杀叫保护。但人类为了生存保护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而鸟飞来那叫自寻死路,人类不能为了鸟而牺牲自己那叫糊涂。

看他张张网子的目的,要是为了抓鸟违法,反之就不应该算违法。路边的电线杆子,骑摩托车撞上死了,还得要求赔偿吗?别拿法律当只是自己的保护神,也许正是这些无理取闹的人或事一点一滴的透支着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正是因为很多类似的事情一次次的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才有了”扶不扶”之类无休止的论辩。

肯定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我觉得不算违法,因为保护自己的东西属于合法权益,假如来说,每家每户为了防盗砌的院墙,有偷盗者翻墙摔死了,是否我们要承担责任呢!有次而论应该不算违法

农民为了不让庄稼遭鸟糟蹋,用网罩住,结果保护类鸟撞上去缠死了,构成违法吗?

这种情况判断违法得分环境,在某些特定环境下是违法的,有些情况下只能算无心过失,是不违法的,我的分析如下。

如果在鸟类保护区,什么湿地保护区,候鸟迁徙区,附近有庄稼,农田,相关部门明令要求农户不能设网防鸟雀,你偏要用网罩上,结果造成保护鸟类死亡,你这样的做法肯定违法~

如果不在上述区域附近,相关部门没有明确不能设网防鸟,这种情况下缠死了鸟不算违法,你不是主观故意的要害鸟,实是为了自己的庄稼,不得已而为之,情有可原,最多属于过错。

这里惮明一点,网是罩在庄稼上,就象现在的葡萄园,用网罩上葡萄,鸟儿贪吃,误撞上网,自投罗网。假如你的网是拦在田边,张网防鸟,这种布网方式及动机,肯定不对,鸟儿仅仅从你庄稼上空飞过,就有可能被缠上送命,一旦被人举报,被公安查获,那就违法了。

还有一点要交待,误撞上网的鸟儿缠死后,要深埋处理,切不可为了贪嘴,当作野味用来食用。法律规定,消脏或食用保护鸟类行为,属于犯法,若被查获,妥妥的要吃公家饭了……

法是建在情理上的,农民们有时为了保护庄稼,无意间触犯了相关法律,批评教育即可~

针对此题,本人说的是个理字,是站在农民角度的理,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上述不是权威解答,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参考!

有不同意见的条友们,请留言区赐评~

(关注净土TC,共同探讨农村话题)

在边叫拦网,边上及天上有网才叫保护罩!通常捕鸟都是设拦网,不要借保护作物名义钻法律空子实施捕鸟行为,

一定违法,因为你的庄稼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野生动物国家明文规定各种保护等级,但没有一条保护农民的法律,不受保护的农民杀死损毁庄稼的受保护动物就是犯法。常言说的人顶个鸟用就体现在这里。

惹得起的照死了整,惹不起的屁都不敢放

用尼龙绳只有出太阳才能反光,阴雨天没用,农民是为了保护种子不被鸟食用此方法,不算违法,他们不是网来食用或出卖,现在鸟类很多,根本在山边的田地里种不出东西来,直播的玉米,黄豆,芝麻都被鸟吃了,望专家发明一种声音驱鸟器邦农民种好庄稼。

什么都保护!唯独人不在保护行列!被狗咬了倒霉、被有人当猎物打了!陪几个钱!被坏人欺负了认命!好像这社会就不是贫穷百姓活的世界!

  在抓捕现场,民警发现了大量的弹弓钢珠

  小鸟身上从头到背都是黑色,腹部是白色

  齐鲁网1月31日讯 一百多人,打了两个月,每个人每天最少能打一百只小鸟。算算这得60万只,就算打个对折也有30万只。树林里的地上都是大大小小的钢珠,只用了3分钟,记者就捡了这么一大把,有大大小小的钢珠。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根据这些打鸟人的描述,一晚上一个人最少可以打一百多只小鸟,那么他们打死那么多小鸟会如何处理呢?打鸟人很谨慎的说,不能卖,让人家逮住了。是犯法的,就是玩,娱乐。

  记者看到,在树林西侧的一片空地上停着几辆汽车,还有一辆摩托车。不一会一位打鸟人回来了,正是摩托车的车主。汽车上一名男子迎了过去。这位打鸟人称这两个月打的很多鸟都是自己吃掉了,从来没卖过。但是看见有人要买,还是痛快地以一块钱一个的价格,把打死的小鸟卖给了别人。

  打鸟人说,百万只小鸟被打所剩无几。这些打鸟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在这里打鸟的,又有多少小鸟被无辜打死呢?记者找到了一位自称最开始发现这里有小鸟的打鸟人。打鸟人说,在这里打了两个多月了,一天打一百只和玩一样。打鸟的人多的时候有一百多口子,现在鸟少很多了,都剩下毛毛了,现在没了。

  就为了玩,残忍地打死那么多无辜的小鸟。我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要承担严重的后果,这些可怜的小鸟是什么种类?又是不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呢?记者也从现场捡回来几只这样的小鸟。小鸟身上从头到背都是黑色,腹部是白色,胸部有黄色的羽毛。沂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说,这是候鸟,还没见过。

  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捕猎野生鸟类20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以因非法狩猎罪而判刑。这些打鸟人如此大规模捕杀野生鸟类,显然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随后,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沂源县林业局和沂源县森林公安局,相关部门立即部署展开抓捕行动。

  晚上6点,记者和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南刘家村,树林里已经有了不少强光手电的灯光。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抓捕行动。

  迅速行动 抓获6名非法打鸟人

  经过调查,取证,最后记者把这些情况反映给了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迅速出动,在这片小鸟栖息的树林抓到了6名非法打鸟的人。民警在被控制的6名男子身上,发现了大量的弹弓钢珠,还有死掉的小鸟。其中还有两个人还放着体面的工作不干,专门跑来打鸟。

  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沂源县森林公安局,6名非法打鸟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在这里被扣押了一夜。犯罪嫌疑人说,当时就是听别人说这里有鸟,就是过来玩。

  根据沂源县森林公安局通报的情况,当天共抓获6人,缴获弹弓7个钢珠若干,还有20多只被打死的燕雀。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未成年人,已经被监护人带回家教育。其余5人,森林公安部门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犯罪嫌疑人说,现在内退了,打了15个。其实挺喜欢宠物,养了个小狗,打算打给小狗吃。不知道会犯法,以后再也不会这样打鸟了。

  小鸟名叫燕雀 国家保护动物

  淄博市沂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被弹弓打死的小鸟名叫燕雀,已经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受到法律保护。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记者还特意请教了相关专家。专家说,种群大了,上百万只都有,但是这已经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燕雀主要以草子、果食、种子等为食,繁殖期间则主要以昆虫为食。专家介绍,无节制地大规模捕杀野生鸟类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林业局表示,将采取一系列护鸟措施

  今天,记者再次联系了沂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看到《生活帮》节目后,当地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一系列的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正在出台。

  沂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说,挂了条幅,准备做一个公益节目,目前,林业局、公安局还有森保站,都会定期巡查,坚决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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