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持刀威胁女儿犯法吗家暴我用水果刀捅他算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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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因为矛盾而对父亲下狠手,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被依法逮捕了。他的行为应该定性为故意伤害,因为他是在清醒的时候用水果刀刺死他父亲的,并且他也知道这样做会杀死父亲,但他还是这样做了,所以应该定性为故意伤害。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统计,从2013年以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涨,到了2021年“离婚冷静期”政策出台之后才有所好转,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几大主要原因中,“出轨”和“家暴”便是两大主要问题。一方有婚外情,这种情况相对来说还好解决,夫妻两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由一方起诉离婚,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夫妻二人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决之后便可各奔前程,但是家暴问题相当棘手,因为往往会导致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使用暴力手段强制“挽回”婚姻的局面。以前人们总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并认为“清官也难断家务事”,所以夫妻之间的事情只愿意关起门来说,就算门内叫苦连天,惨叫声不断,对外也依旧表现得十分恩爱。不过有时候受害方也会鼓足勇气进行反抗,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长期被压抑的受害者一旦爆发,最后很有可能产生家暴方难以承受的后果,诸如“妻子因无法忍受长期家暴将丈夫杀害”的案件层出不穷,那么对家暴的反抗,属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界限又在哪里?答案是具体还是得看情况,在绝大多数的案件中,这种情形都无法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是指受害者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继续发生的行为,阻止的方法通常来讲就是“以暴制暴”,而这时候采取的行动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是要认定是正当防卫必须要满足几个先决条件,首要的一个就是可以确认不法侵害当时正在发生,其次便是当时的情景具有紧迫性,如果行为人不采取行动及时制止的话,自己极有可能受到很大的伤害。这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自己臆想的伤害,那么行为人在对方进行伤害之前采取了伤害对方的措施,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同理,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人的生命安全已经不受威胁了,又趁机对对方进行反击,也不属于正当防卫。这就是很多典型“反家暴案例”中的情况:遭到家暴的妻子常常臆想丈夫会对自己进行再次伤害。以陕西曾发生的一起案子为例,段梅长期遭受到酗酒丈夫满某的殴打,身上已经是伤痕累累,不敢反抗的她一直处于痛苦之中。每当她提及离婚,必然会遭到丈夫的痛斥和暴力殴打,所以她不敢离婚,只想着赶紧结束这种糟糕的经历。2018年的一天,满某又一次满身酒味回到家中,段梅十分害怕他殴打自己,于是索性在与他发生争执之后,用绳子将熟睡的满某勒死,到案之后称自己是因为害怕被满某打死。通过她身上的伤痕,警方和法院都可以确认她确实长期遭遇家暴,但是这并不是他杀害满某的理由,因为满某当时并没有对她进行殴打和暴力威胁,“再次被打”只是段梅臆想中会发生的伤害,所以不能以正当防卫认定,不过事出有因,满某过错极大,最后她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想要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必须保证自己的反击力度与对方的伤害力度是一样的,震惊一时的“昆山龙哥案”之所以常为人所道,就是因为龙哥遭到反杀却判定对方属于正当防卫,主要就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境下,如果对方不将他反杀,他极有可能持长刀将对方杀害。为了保命而将对方杀害,属于正当防卫,在《刑法》中也明确规定:对于行凶、杀人、QJ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在情节相当严重时,即便造成对方死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但是如果程度尚未达到这一步却造成对方死亡,必然不能以正当防卫来认定。2014年,四川的杨某和丈夫李某发生口角,在以往的生活中李某就经常对杨某进行殴打,动辄舞枪弄棒,性质十分恶劣,这一次他又开始动手打人,并将杨某打到地上,此时杨某随手捡了一把刀子扎进李某的心脏,造成他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在审理此案时,法院认为虽然李某有暴力倾向并且多次对杨某进行家暴,但是在事发当时他并没有进行过激举动,没有对杨某造成生命威胁,而杨某持刀将其杀害,已经属于防卫过程,属于故意杀人,因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众多刑事案件中,反抗家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也有。2018年,内蒙的王某持刀将丈夫陈某砍伤,最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没有追究刑事责任。陈某经常对王某进行家暴,事发当日两人又一次发生争执,陈某直接拿出一把菜刀砍伤了王某的头,情急之下王某抢过菜刀将陈某的头也砍伤,为了避免他再次抢夺菜刀,王某将他的手臂也砍伤,最后造成重伤,但是由于当时情急,王某如果不采取行动,很有可能会被陈某砍死或者砍成重伤,所以她的反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的本质内核就是“暴力”,就是对他人进行伤害,所以情节严重时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人可能以虐待罪被带走接受惩罚,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家庭暴力罪”这一说法。既然是故意伤害,进行反击肯定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没有注意尺度,没有注意好分寸,自己有可能就会成为理亏的施害方,这其实反映的是当前法律的不完善,但也是所有被家暴者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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