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不同意同性结婚中国不能承认同性恋合法?

自2001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在《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范畴中脱离出来,从医学角度明确了同性恋并非心理疾病,而是性取向的正常选择开始,同性恋已基本实现了在中国的“去病化”。然而,民众对同性恋群体的包容并不代表对其缔结婚姻权利的当然认可,在中国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同性婚姻合法化不被广泛接受的现实困境主要产生于以下三方面原因:1. 社会传统观念的壁垒历经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人类的婚姻家庭关系形成了一种渗透着伦理道德的社会制度和社会习俗。随着同性恋现象的显现,人们不断地思考以下几个问题: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否违反了我们传统社会对性的定义?同性恋者是否给社会中的其他人带来冒犯?同性恋者本身是否是选择了一种“不体面”的生活?从尊重差异、尊重个体自我选择、尊重基本人权的视角出发,前述问题显然能够得到较为妥善的回应。但是,深受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影响的大多数人在思考这些问题时仍会有所迟疑。正如前述调研结果所显示的,近半数的青年人认为传统观念是阻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主要因素。传统儒家思想将同性恋群体的产生归于阴阳发生过程的可能产物,有其自然原因,并非是一种罪恶。然而,在涉及同性婚姻时,从儒家的角度来看,这种婚姻及其合法化首先会或可能会伤害当事人的父母或祖父母。人们希望自己的家庭延续下去,自己和先人的“血脉”传递下去。一方面,民众可以不认为同性恋的产生是错误的,是有罪的,而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人并不愿意将同性恋者视为和自己享有平等权利的主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当前社会对同性恋群体既希望努力接纳又不自觉地排斥的矛盾现状。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受孔孟思想熏陶,秉持礼教道德约束的人占大多数,在此背景下社会成员的自由民主观念相对淡薄。因此,传统观念是目前并将长期作为阻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重要因素。2. 同性婚姻在法律层面的空白我国在现有立法中并没有给予同性恋群体过多的关注。除了1979年刑法通过类推原则将同性恋按照流氓罪论处,大部分的历史时期对同性恋都是忽视的,或者说存在着歧视。直至1991年,中国公安部在处理第一个同性恋案件时的回复表明了其对同性恋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即其已持同性恋非刑事化的立场。然而,三十年过去了,我国对同性恋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并未取得显著进展。如学者指出:“从法律规范上讲,迄今为止在同性恋者权利的保护上,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这一群体权利仍然处在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其权利保护呈现出不确定性状态。”同性恋群体的权利保护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在婚姻家庭领域更是如此。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前述规定均以“男女”为基础限定了缔结婚姻的权利和自由,从而将同性恋群体排除在外。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在维护妇女、儿童及少数民族权益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但是,涉及对同性恋这一少数甚至可以称之为弱势的群体的权利保障,我国的现有立法亟待完善。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几乎在每届两会期间都会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帮助提交或吸收同性婚姻合法相关议案,却鲜有回应。婚姻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从法律上赋予了同性婚姻以合法地位。从法律上保障社会少数群体的权利,这既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也是时代进步和社会文明不断发展成熟的标志。国家只有首先在立法层面明确同性恋群体的相关权利,才能有效解决该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诸多现实困境。3. 代孕技术在法律层面的禁止在探讨同性婚姻是否应当合法化的问题时,总是不能避开婚姻制度之于当下社会的意义这一个根本性问题。在现代,通常认为婚姻是产生“核心家庭”的基础,而且婚姻总是伴随着人类后代的繁育。对这一观点追根溯源,我国传统的婚姻价值观认为婚姻最重要的价值在于生育。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学者指出:“结婚之目的为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的不同之处在于,同性婚姻双方无法以两个人的基因为基础繁衍出新的生命。因此,对同性恋群体的保护问题不仅仅是解决歧视与否的问题,其核心问题在于同性恋者能否组成一个家庭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国籍、收养、继承等问题。代孕是指使用代孕母亲自己的或捐献者的卵子和委托人或捐献者的精子,通过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技术,由代孕母亲妊娠,分娩后交给他人抚养。然而,也有学者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讲,代孕是指将受精卵或者胚胎植入代孕母亲的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孕育子女的过程。其关键技术,是为代孕母亲植入他人的受精卵或者胚胎。然而无论如何界定代孕这一概念,代孕技术无疑为与同性伴侣结合的一方以自己的基因为基础养育后代提供了途径。涉及代孕问题,按照国家卫计委官员的介绍,现有规定仅散见于部门规章,位阶过低且适用范围过于狭窄。立法踌躇不前,意味着社会各界关于代孕究竟是应当全面禁止还是适度放开仍然存在分歧。但是,就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而言,代孕技术是被严格禁止使用的。2001年2月20日我国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该办法在第3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当前我国代孕技术的不合法导致同性伴侣无法生育自己的孩子,同性婚姻就意味着没有后代。在强大的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下,很多人难以认同没有可能延续后代的结合方式,这也成了阻碍在我国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涉及同性婚姻可能带来的后续忧患,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即便通过领养解决了生育后代的问题,在同性婚姻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的身心健康能否得到保障。首先,在同性婚姻家庭中,作为与孩子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家长一方或双方能否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有待考量。其次,在同性婚姻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是否更容易对性别认知产生障碍难以确定。最后,对同性婚姻家庭在社会角色中的特殊性是否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缺乏相关研究。这都是同性婚姻面临的,当前难以解决而需要去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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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放开同性结婚有以下几点:1、传统思想,2、本能排斥,3、破坏传统理论依据中国婚姻法,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没有将同性恋包括其中。依据我国《婚姻法》立法精神,结婚仅限于两性之间。民政部门暂不会为同性恋登记办证。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06我国为什么不放开同性结婚您好,不放开同性结婚有以下几点:1、传统思想,2、本能排斥,3、破坏传统理论依据中国婚姻法,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没有将同性恋包括其中。依据我国《婚姻法》立法精神,结婚仅限于两性之间。民政部门暂不会为同性恋登记办证。首先,中国大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与中国大众的普遍价值认知不相符。在中国的传统观念看来,婚姻的核心价值就在于繁衍子嗣传宗接代。这也是长久以来同性婚姻难以被社会大众接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即便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同性伴侣能够通过领养或者人工受孕等手段获得子女,也无法保证只有单一性别家长的家庭能和一般家庭一样给孩子提供完整健康的生活环境。而且在同性恋未取得普遍认可的中国社会,不仅同性婚姻双方会在社会中承担巨大的舆论压力,整个家庭,甚至孩子,也会承受很大的精神负担。已赞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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