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营商环境中心在哪办公?


“十三五”时期,是黄石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推进“两型社会”改革、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阶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实现黄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发展实际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黄石市未来五年指导黄石市房地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是“十三五”时期黄石市房地产业各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 黄石宏观经济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黄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加速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是加快发展的“足金五年”,面临多重叠加的重大发展机遇,黄石将通过加快制造业转型发展、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发展高效生态城郊型农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等举措,振兴“黄石制造”,提升“黄石服务”,形成具有持续竞争力和支撑力的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为黄石转型发展增创新优势,争取到“十三五”末,把黄石建设成为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点战略节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房地产业发展的优势与劣势
一、优势分析
城市规模扩容升级,拓展了房地产业发展空间。黄石城市发展从环磁湖时代走向环大冶湖时代,规划到2020 年,黄石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95 平方千米,市域总人口282 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65%,比2015 年提高4.1 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城镇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城市规模扩容升级,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空间。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多种地产产品开发。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房地产市场正从过去规模化增长,转向更注重质量提升和满足多元化、差异化需求的发展。随着黄石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鄂东特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现代服务业竞进提质,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物流地产、文化创意地产、教育地产等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三地”同城化,助推房地产业新发展。黄石大力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发挥大冶湖生态新区的核心纽带作用,以黄阳一级公路,省级园博园、鄂东医疗中心、市民中心、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建设为支撑,引领黄石中心城区与大冶、阳新对接融合、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全市的同城化。发挥山水资源优势,带动大冶、阳新及沿江环湖环山区域重点镇村联动发展。“同城化”是黄石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机遇。大交通配套完善。“十三五”期间,黄石规划建设1 号线(长江至棋盘洲)、2 号线(黄石铁山到还地桥)、3 号线(黄石到大冶)、4 号线(连接太子镇、大王镇和开发区)等4 条地铁线,将构建“三纵三横四桥两环”高速公路网、“六纵七横一联”普通国省干线网和“一主一副多点”枢纽布局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立体化交通体系全面铺开。大交通配套逐步完善,为房地产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棚户区改造主推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房地产去库存。2015年,黄石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列“一号民生工程”,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及其《补充意见》新启动项目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且有购房需求的棚改户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限制,提供住房保障与房改政策支持,减免交易、登记收费,通过政府搭建平台,代筹、代购、代建房源,让利棚改户。棚户区改造主推货币化安置,是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手段,既有利于盘活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市场,又有利于存量土地的激活与开发。
二、劣势分析
区域发展不平衡。一是商业地产布局不尽合理。黄石市城区商业地产发展东重西轻,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作为老牌中心城区,面积狭小,人口密度大,由黄石大道、颐阳路、交通路、武汉路、天津路、南京路等构成的商圈已逐步形成,商业地产开发相对过剩。团城山区域原定位为工业区,后调整为黄石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滞后,商业地产严重不足。二是商品住宅供需失调。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商品住宅开发空间较小,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团城山区域等发展新区商品住宅供过于求。
第三节 房地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分析
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以人为核心,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稳步实施,相关扶持政策集中释放,城镇规模不断扩张,城镇人口持续增加,大量的农业人口和资金、土地将会转入城镇化通道,这将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推进将会给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上升空间,引发新一轮房地产市场刚性需要;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要求房地产业不仅要具有满足和解决市民居住的功能,同时要具有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能,对房地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新机遇、新动力,引领中国房地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深化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棚房区改造、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二孩”政策的实施;取消限贷,降息、降准,提升公积金贷款额,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倡货币化安置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及改革红利的释放,刚需产品一枝独秀的状况发生了改变,改善型置业需求不断增强。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黄石作为湖北长江经济带鄂东。区域的重要门户,具有沿江、临汉的优势区位条件,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上升为国家经济增长第一方阵,湖北省“一元多层次”战略的继续实施,“两圈两带”区域格局的形成,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将对黄石转型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房地产业迎来跨越发展的新机遇。
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先机。2009 年10 月15 日黄石市正式被国家住建部列为试点城市。黄石市由此成为湖北省唯一的一个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也是全国结合棚户区改造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的试点城市。经过探索和实践,“黄石经验”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为黄石市十三五期间持续创新住房保障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挑战分析
房地产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伴随着新增人口速度放缓、住宅存量规模不断扩大等客观实情,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模式等产生重要的影响,房地产业亦进入了其行业发展的新
常态,主要表现为房地产业逐步进入平稳理性增长阶段;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也将进入换挡期;房地产业内部调整将提速,竞争日益激烈,优胜劣汰进程将会加快等。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房地产业面临众多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建议的出台。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推出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要求在增动力、促平衡、可持续、拓空间、更包容上下功夫,提出“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等要求,为“十三五”时期房地产业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
第三章 “十三五”房地产业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对房地产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市场、民生”三维纲要,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为基础,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开发行业,规范发展物业行业,做大做强中介行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黄石向“生态、活力、便民、智慧”的美丽宜居城市迈进,为黄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助力黄石建设成为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节点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 年);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5 年12 月18-21 日);3、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2015 年12 月20-21 日);4、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15 年12 月28 日);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 号);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36 号);7、《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8 号);8、《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 号);9、2016 年黄石“两会”精神;10、《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11、《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2、《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黄政发〔2015〕6 号);13、《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14、《关于印发黄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代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4 号);1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
第三节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20 年。
第四节 规划范围
规划编制的适用范围为黄石市4 个市辖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1 个县级市(大冶市)、1 个县(阳新19县)、1 个国家级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五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发展,激发产业活力
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先导,以制度创新、市场管理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创新、产品和模式创新等为手段,不断激发房地产业发展活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协调发展,提高质量效益
坚持房地产业发展与城市整体发展相协调,全面满足城市发展和人居生活的需求,推动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房地产业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协调,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坚持房地产业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引导产业地产发展,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房地产产品供应体系。
三、坚持绿色发展,实现生态利民
围绕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黄石山水自然特色,以沿江一带、滨水一带、临湖一带作为重点区域,抛弃传统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充分发挥“绿”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提质作用,促进黄石以绿色标准引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改善和提升人居生活环境。
四、坚持开放发展,促进转型升级
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产品多元化转型升级,重构房地产业链条,打造开放型的产业聚合平台。引导骨干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带动标准、技术等走出去,开拓外地市场。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地方性企业交流协作,提升本土企业竞争力。
五、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关注民生,共享发展。通过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城镇各类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推进老旧社区、农村社区环境整治,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步伐,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黄石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六节 发展目标
一、房地产业总量目标
“十三五”期间,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达到1200万平方米。到2020 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左右。
二、住房保障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对人均住房面积14 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解决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新增人口的住房问题。“十三五”期间,启动并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造7 万户。到2020 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 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和管理目标
“十三五”期间,出台并推广实施黄石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全面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市场化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模式,积极引导老旧小区向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过渡,逐步实。现全市物业管理全覆盖。
四、行业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推动房地产行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争取到2020 年,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2 家,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2 家,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5 家。
五、信息化建设目标
初步建成全市房地产行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打造房地产业的“云数据中心”。
表3-1 黄石市“十三五”时期房地产业发展主要指标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四章 “十三五”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供需两端发力,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
一、落实房地产税收新政,激发市场活力
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税收政策,力促市场消费。一是从2016 年1 月1 日起,黄石普通商品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原2%调整为1.5%。二是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三是对定向销售的项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商品房项目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四是列入棚改代筹代购的房源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五是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六是对纳入公共住房管理的共有产权住房,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租金补贴。七是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二、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
调整公积金政策。通过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棚户区改造的通知》、《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一是提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50 万元。二是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20%,改善型二套房最低首付20%。三是发挥家庭代际作用,允许利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四是放宽棚改住户提取政策,购买首套住房的棚改户可先提取账户余额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五是将房租、物业费、装修费等列入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六是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认,加快实现黄石与湖北省内其它城市公积金互通。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黄石人回黄石置业,可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一是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二是加强监督制衡。健全住房公积金执法机制,建立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纳入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依法处罚。三是放宽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支持棚改户改善住房条件。
三、鼓励货币补偿,加快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进度
转变棚户区改造安置思路,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全面提升货币化安置率。制定货币化安置奖励激励措施,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棚改户,给予市场价格约10%的优惠和税费优惠政策,提高棚改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购买商品房安置的积极性,释放住房消费刚性需求,进一步消化商品房库存,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
探索建立符合黄石实际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体系。一是推进公租房房源筹集方式由新建向长期租赁、收购、改建等转变,逐步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二是鼓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合理测算补贴标准,科学确定准入标准;三是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
五、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带动住房消费。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让新市民享受入学、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社会化均等服务,使其形成在黄石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对农民进城购房予以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或黄石财政对购房者按所购房屋缴纳契税额度的适当比例给予购房补贴。
六、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增加机构出租房源供给。一是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住房租赁市场。二是出台税收、金融、土地、信贷等支持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引导实力雄厚的住房租赁企业进入黄石市场,通过专业化经营打造规范稳定的租赁市场环境。完善监管制度,促进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一是施行《黄石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及时修订。强化房屋租赁相关主体的责任,加大对违规租赁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智能科技等技术,采用“互联网+租房”模式,逐步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开通住房租赁网上投诉平台、投诉热线等,切实维护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起紧密配合的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出台《黄石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遏制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四是定期公布黄石市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指导价信息,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五是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一是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二是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在租房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提取门槛,方便租房者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三是推出贷款利率打折、一定期限的免息期、房租分期等多项优惠措施,引导租房者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客群的资金压力。四是出台租房落户新政,降低学历、工作、社保等各方面的限制条件,逐步让租房者公平享受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节 转变行业开发方式,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升级
一、以城市规划为基础,拓展发展空间
拓展沿江环湖环山发展新空间。立足黄石中心城区“一主一副八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形成沿江、环山环湖的产业地产开发空间布局,凸显黄石城市精神。沿江区域主要包括黄石港组团、胜阳港组团和黄思湾组团,该区域房地产业发展要充分利用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工业遗址遗迹。黄石致力建设大冶湖综合服务副中心,环大冶湖区域是黄石未来城市发展重心,该区域应充分利用其优越的生态环境优越、独特的区位条件。推进黄荆山、大冶湖沿线区域生态小镇、绿色村庄建设,打造“城在园中、村在景中、人在画中”的美丽家园。助力黄石乡村旅游地产开发。将环山、滨水、环湖的散点分布的村落整合利用,通过绿道、旅游道路等进行连接,并将其纳入黄石乡村旅游大线路,合力打造具有“黄石味道的乡村旅游菜单”。
二、引导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产业地产发展新格局
着眼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转变房地产开发模式,加快布局商业地产、工业地产、文化创意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物流地产等产业地产,引导房地产业产品形态逐步从住房为主向住房与跨界地产并重转变。
(一)黄石港区
“十二五”期间,黄石港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全区地方生产总值跨越160 亿元,年均增长13.69%,人均GDP 突破1 万美元。黄石港区作为黄石市老城区,具有得独厚的区位优势,积累了雄厚的产业基础,拥有丰富的山水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黄石港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和以北斗科技城为依托的基础电子产业,打造鄂东商旅中心、科教中心、医养中心和北斗产业应用示范基地。《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将黄石港组团定位为城市对外公路客运中心、商贸流通中心;将胜阳港组团定位为老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黄石港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商业地产、教育地产、文化创意地产。商业地产。黄石港区已建成万达广场、黄石摩尔城、鑫聖圣广场等具有标志性的商业综合体,推动商业地产由集中式向分散式转变,将有序引导社区商业的发展。合理布局区域商业中心、邻里中心、商业街区、社区底商等不同类型的社区商业,最大程度地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教育地产。黄石港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基础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品牌优势。立足优势条件,打造教育共同体,借助教育资源以提升产品附加值。在规划期末,将黄石港区打造成鄂东的教育中心。文化创意地产。一是将文化演艺、设计服务、影视传媒、数字科技等高附加值、有特色、成长性好的文创业态有机植入工厂等闲置空间,建设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创意综合体、文化艺术区等地产项目,以华新水泥厂旧址等丰富的工业遗址遗迹为依托,与西塞山区等地形成联动,共同打造黄石核心文化生活圈,复兴黄石工业文明,提升城市形象。二是打造城市文化新地标。将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腾退土地、旧街、旧厂等作为改造、利用的对象资源,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先导,以工业文化特色为亮点,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旧城改造、有机更新的方式开发“黄石记忆”系列创意地产产品,打造城市文化新地标,使老城区成为体现黄石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载体,以及黄石市民留存历史记忆的重要空间,推动黄石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街区风貌的传承与复兴,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塑造城市精神。
(二)西塞山区
《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西塞山区重点推进特钢延伸、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业,加快推进,城区老工业整体搬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争创全省同类第一实力城区,争当黄石建设鄂东特大城市的主力城区。《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将黄思湾组团定位为以钢铁及其延伸产业、生活配套为主的综合发展区。“十三五”期间,以实现西塞山区工业产业体系延伸,生活性配套体系完善为主要任务,重点发展工业地产、文化创意地产、旅游地产。工业地产。对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以西塞山工业园区为依托,提速建设黄石生物医药产业园。文化创意地产。充分利用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等工业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文化特色和内涵,与文化创意产业等相融合,打造工业艺术区等文化创意地产项目。旅游地产。以该区域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基础,开发道士洑古镇、黄荆山生态度假旅游谷等旅游地产项目。
(三)下陆区
《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下陆区重点发展以铜产品延伸加工、循环经济和以东方山风景区为依托的旅游业,加快开发下陆生态新城,完善中心城区功能,打造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铜生产加工基地和全国最。大的药师佛宗教旅游基地,争创全省同类城区第一。《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将下陆组团定位为集居住生活、产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发展区。“十三五”期间,依托下陆区产业发展基础,构建循环工业体系,延伸产业链条,重点发展工业地产。工业地产。下陆区为原来的老工业城市,现为规划的中心城区八大组团之一。以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区为依托,与产业链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四)铁山区
《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将铁山区打造成全国工矿废弃地综合利用示范区,精细化管理城区,世界铁文化旅游名区,对接武汉的机械电子副加工中心。“十三五”期间,结合铁山区优势文化旅游资源,引导发展喻家垅旅游文化产业园、熊家仙境生态旅游度假村等旅游地产,同时,加强旅游服务设施、交通、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提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黄石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密集区、外向型经济的示范区。其中,团城山、花湖地区逐步搬迁低效企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黄金山工业园以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导,同时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产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以及建材、机械制造等临港产业。“十三五”期间,紧抓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战略机遇,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借势大冶湖生态新区的发展,聚集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方向,以养老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为重点,积极打造金山老年公寓(二期、三期)、国际生态乐颐小镇、鄂东医疗中心、大冶湖天堂、鄂东智谷等地产项目。
三、开发创新型产品,满足多元化需求
结合经济新常态、大众创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时代背景,加大创新型、个性化产品开发力度,促进黄石市房地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生活综合体。整合居住、商业商务、会议展览、文娱、教育
医疗等城市生活空间,以“城市生活第一目的地”为发展目标,突显深厚而迷人的黄石城市精神,既有舒适而高效的建筑空间、绿色生态的居住环境,又有丰富而多样的消费内容、立体而便捷的交通体系、完善的生活配套,打造集“生活、乐享、体验”于一体的理想社区,提供与一线城市相近的生活品质。
主要措施:一是顺应互联网时代浪潮,引入“房地产众筹”模式,由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专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就生活综合体项目向特定对象进行认筹。二是推出地产定制服务,满足高端人群个性化需求。邀请客户参与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更精准地满足客户需求。三是提供超一流的物业管理服务。以“情感物业服务”为宗旨,以智慧物业数据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五星级管家式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接待服务等为内容,提供全天时、全方位的顶级物业管理服务。智慧社区。在全市选择基础良好的社区或新建社区,进行城市智慧社区试点。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构筑物业管理及安全防卫子系统+信息网络服务与管理子系统+住宅智能化管理子系统“三合一”的智能化系统,为社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智慧电子商务、智慧看护服务、智慧养老服务、智慧家居服务等,营造安全、舒适、便捷和优美的居住环境。社区商业配套。改变以商业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为主的商
业模式,积极引导以超市、餐饮、百货零售店等商业各类入驻到各个居民生活圈,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性。
四、变革住宅建造模式,引导房地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推广应用适用技术,带动绿色建筑、低碳社区建设。将房地产开发与信息化、生态化、智能化、文化艺术、循环经济、绿色环保等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运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低碳、互联网等技术,建设绿色建筑、智慧小区等。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改善住宅的使用功能和居住质量,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宅小区,带动绿色建筑、低碳社区建设,助力生态黄石建设。推进住宅产业化。坚持绿色建筑发展理念,通过行业统一设计标准的编制与推广实施,建立完善建筑结构与构件、部品协调一致的模数体系,为住宅构件和部品工厂化生产、规模化应用奠定基础,促进建筑工艺革新,发挥节能环保效益。
第三节 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一、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共有产权住房产权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二是依据黄石住房价格、租金水平、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市场供应等情况,合理确定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建立可持续的投资运营管理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多渠道、多方式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一是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二是探索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三是利用REITs 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的建设,促进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良性运转,实现运营与监管的分离。
三、规范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机制。落实保障对象准入“三审两公示”制度,以民政部门为主,公安、工商、地税、残联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住房、人口、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联审联查,将核查结果作为是否准予配租、配售等的依据。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在对住房保障家庭相关信息进行年度审核、定期复核时,要充分利用联审联查机制,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群体。创新公租房退出机制。探索出台公租房由租赁向租售并举转变的政策体系,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
四、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
一是加强对保障需求的调查和研究,真实、准确地掌握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为合理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和建设规模提供科学依据,使保障性住房供应和需求有效衔接。二是优选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支持通过长期租赁、发放货币补贴或购买等方式筹集公租房、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三是提升保障性住房的综合品质,新开工项目应当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优化住房规划选址、环境设计和户型设计,支持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成套技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第四节 拥抱大数据,提升房地产业服务水平
一、搭建房地产行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
完善业务功能。以黄石市为整体集中部署,不断完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批系统、新增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备案系统、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系统、商品房屋租赁网签备案系统、房地产权属交易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系统、房地产电子登记簿管理系统、房地产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信息综合发布系统、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房地产从业主体管理系统、房地产项目管理系统、房地产测绘与成果管理系统、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系统、基准房价评估系统、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备信息系统等业务功能,大幅度提升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交易、土地供应信息等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开放型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体系,实现各房地产业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房地产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二、加快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
营造宽松的并购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并购利好政策,出台税费、金融等优惠政策,创造良性的行业整合环境。一是水、电等相关费用给予适当减免。二是支持银行业机构提供信贷资金保障,在贷款规模、利率优惠、贷款期限等方面向兼并重组企业倾斜。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兼并重组。支持有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方式,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速行业洗牌,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营造和谐人居环境
建立物业管理质量标准体系。出台《黄石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探索建立涵盖住宅物业、商务楼宇、工业物业、校区物业服务的地方标准化体系,细化物业管理项目,以标准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全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规范,逐步实现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互联网+物业”信息化管理新模式。顺应“智能小区”发展新趋势,借助信息化发展的机遇, 运用局域网、物联网、手机客户端(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能运维管控平台,以“互
联网+”为物业“松绑”,推动黄石物业行业由传统的单一物业管理逐渐向新型的集成化服务转型。搭建社区生活服务O2O 平台,提供专属小区的物业OA,ERP,CRM 等系统,结合 APP、后台运维平台、电话管控中心和项目服务中心等,提供末端快递物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免费公共WIFI、自助汽车充电站、报修投诉、电子商务、商业金融、小区通知等“一站式”生活服务,并串联大量线下商家,推进物业服务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迈进,全面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顾问与评估制度。引进和培育物业服务第三方顾问和评估机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顾问与评估机构,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主自治活动、物业项目交接和查验、物业
项目招标投标、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活动,促进物业管理的科学化和市场化,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瓶颈问题。
四、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体系
培育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一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二是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整体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档升级,实现从企业数量扩张到服务质量提升的根本转变,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质量,做大做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一是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
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快行业协会自身建设,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和进行规范化管理的组织。三是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推动部门职能转变,从“以管理为主”转向“以服务为主”。
一、实现角色转换
全面梳理制约住房消费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部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建立适应市场新要求的办公与审批体系。
二、强化责任考核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责任边界。严格按照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涉及职责交叉的事项,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政府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制定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促进和激励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优化工作机制
完善房产局领导房地产转型发展工作机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在切实履行各自监管服务职责基础上,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能力;健全房地产工作联席会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密切跟踪、分析住房信贷、扶持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节 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一是研究出台《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细则,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
二是积极推行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互贷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可异地购房使用、提取公积金。
三是根据黄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绿色建筑、智能小区等相关标准和房地产关联服务业行业服务导则,有效促进房地产行业从原来的“重开发”向“重运营”转型,营造良好的地产开发环境。
四是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比,建立适应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诚信环境。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台激励及优惠政策,鼓励其做大作强;
五是继住宅地产、商业地产之后,产业地产将成为支撑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第三极,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产业地产发展,规范产业地产市场。
第三节 优化用地管理
一、健全土地出让制度
结合黄石房地产业发展需求实际情况,坚持市场化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协商制度,健全组合式土地出让方式,完善招拍挂手段,减少流标流拍,避免异常高价地。根据各县市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合理把握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区域结构和投放节奏,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和城市建设整体品质。
二、调整房地产用地结构
根据市场情况,以集约节约用地为原则,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建设条件等,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用于国家支持的养老、旅游、文化、物流等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推进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和多元化发展。
第四节 加强监管监测
一是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和秩序规范工作,对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反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二是整合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登记备案、权属登记等环节的市场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营造规范、有序、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形式存入监管账户;资金拨付审批时限缩减至3 天,监管保底资金比例调整为重点监管资金的5%,对非重点监管资金不进行监管。
五是建立行业协会的监督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考核,建立管理化水平评比机制,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1)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引导商业地产、工业地产、文化创意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物流地产等产业地产发展,梳理“十三五”重点产业地产项目库。
(2)“前期调研项目”是指需要经过严谨的前期调研论证,确定经济合理性和有利性,
建设可能性和可行性的项目。
(3)“投资”是指项目的总投资。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只占
项目总投资的一部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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