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珠海香洲区翠福路110号鸿业社区在哪里能申请廉租房?

我要办理 :廉租房申请廉租房补贴申请书样本申请条件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民政部门最新确定的所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16年珠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630元/月/人,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945元。(二)在本市无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在本市实际居住;(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并符合本市购房入户政策的人员,不得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珠海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结婚证明或者离婚证明。3、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4、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属及交易情况证明。5、其它材料:(1)申请人为非户主的,需提交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2)家庭成员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申请流程1、准备资料:按上方资料要求备齐资料。2、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3、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调查、公示(时间15天);4、审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后将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审核;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共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初审单位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向社会公示15日后登记。5、复审及廉租房摇号分配: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备案,并组织抽签摇号;摇号后发出廉租住房入住书面通知。申请地址珠海市公产房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2002号第3栋3楼联系电话:0756-221175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珠海房管局具体地址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申请廉租房。到当地房产局去申请。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小区审核后上交给社区-民政局-住建局。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或者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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