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双牛饮是不是红牛红牛饮料可以在中国销售吗

尽管酒水市场已经进入了天花乱坠的众神时代,但提起提神能量饮料,不少人的第一反应还是红牛。除了饮料本身以外,围绕红牛这个商标,还有一场旷日持久的扯皮官司。2月23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红牛”)在官网、微信等多个平台发表声明,自称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已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这份协议书原件,作为相关案件再审的重要依据。这《协议书》是啥?“50年”又是怎么回事?且听榜姐给你细细道来。0120年?50年?想整明白这场官司的来龙去脉,就要从红牛的起源说起。1956年,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了泰国天丝集团。这家主打食品饮料的企业鼓捣出一款名叫“Theoplex D Syrup”的饮料,上市后十分受欢迎。由于产品LOGO是两只红色的牛对撞,因此当地消费者叫它Krating daeng,也就是泰语“红牛”的意思。十几年后,许书标带着改名为“Red Bull”的饮料从泰国回到自己的祖籍家乡——海南,“Red Bull”开始以“红牛”的名字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当时由于产品配方不符合国内食品安全监管要求,许书标成立的海南红牛投资失败。此时,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站出来,接手了红牛在国内的业务。1995年11月,严彬代表中泰红牛,拉上了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国天丝签订协议,得到了红牛系列饮料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权限。这也标志着中国红牛的正式诞生。协议中写的很清楚,严彬的中泰红牛是丙方,只有他们可以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协议涉及四方,一环套一环比较复杂,榜姐就不赘述了,感兴趣的粉丝自己戳图细看↓大家通过上面这张图片能看出来,此次协议看似是签了50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张图只是流传出的复印件电子版,没有加盖公章,也没有对外公布过原件。这也给后来的“红牛之争”埋下了伏笔。后来,严彬以华彬集团的名义相继与中食、中浩签订转股协议,这份与泰国天丝的四方协议变成了双方合作。2016年10月6日,事儿来了。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理由是在约定的授权到期后,中国红牛仍在生产销售红牛系列饮料——他们认可的是20年授权期。而中国红牛认为,授权并没有到期,自己的生产销售属于正常行为——他们认可的是50年授权期。协议都应该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的,为什么双方会有50年和20年这么大的分歧?这就不得不提到当年的特殊背景了。当时中外合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营业期限只能记为30年。最终,深圳工商部门批准中国红牛的登记时间是20年。当时中方企业曾提出,市场前景不明,而且双方投入资源巨大,20年合作期限会导致投资收益时间太短,各方得不偿失,甚至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为签约时拉了两家国企),因此,各方最终签订了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可谁也想不到,这份重要的纸质合同,竟然会丢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没了协议原件,两家公司就商标权年限的问题掐了起来,一路打上了最高法。在庭审中,泰国天丝拿出了不少有关20年年限的证据,包括可查证的证件、备案合同等等。而中国红牛手里几乎没有能打的牌,只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协议书》电子版——也就是上面那张图片。尽管中国红牛对协议书的复印件和笔迹进行了司法鉴定,也取得多个当事人的确认函和证人证言,但泰国天丝方面一直拒绝承认。由于所谓的50年《协议书》没有原件,相关复印件上也没有公章,因此被法院认为“真实性存疑”。法院是讲理的地方,认的就是证据,结果可想而知。2020年12月31日,我国最高法就“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天丝集团胜诉,中国红牛败诉。于是,中国红牛该赔钱赔钱,该下架下架,一切看似尘埃落定。但他们还是心有不甘,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为中国红牛带来的损失相当惨重,2014年起,泰国天丝就开始不再向合资公司提供香精香料,几十起诉讼也拖累了中方的生产销售。在艰难的处境中,奇迹出现了——中国红牛竟然找到了神秘消失几十年的50年协议原件。虽然没有公布细节,但榜姐猜想其中一定颇多波折,我也相当好奇。根据中国红牛发布的信息,这份《协议书》内容共9条,其中有两条,是中国红牛翻案的关键:第1条:只有丙方(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丙方(中国红牛)和丁方(泰国天丝)在未得到甲方(中食)和乙方(中浩)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第7条:本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如果这份《协议书》被确认真实存在,且法院认定为有效,那中国红牛的合法经营权至少可以延续到2045年。并且由于条款中有约定“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那么泰国天丝违反约定,就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02货架之争这场“商标大战”从2016年开始,到如今已经进入了第6个年头。2020年12月31日,天丝集团在最高法的终审判决中胜利。此后他们就像拿到了尚方宝剑,开始对中国红牛的渠道合作经销商、分销商、零售商,甚至相关门店大批量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由于天丝手握商标,而中国红牛的饮料也确实在售,天丝集团自然是一诉讼一个准。这也让诸多商家人心惶惶,多个大型商超卖场及连锁便利店都将中国红牛的产品下架,即便是天猫与京东的自营超市,也难以搜到原本中国红牛的产品,取而代之的都是天丝的新产品。由于包装、宣传的相似性,就像当初的“王老吉”与“加多宝”傻傻分不清楚一样,消费者已经快被哪个才是真“红牛”搞得头大,只能将其混为一谈。尽管商品混了,但公司的业绩却混不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泰国天丝这一系列操作下,中国红牛公司至少有10%到20%的市场被天丝蚕食。目前的市场上,除了中国红牛的红牛饮料,还有养元饮品代理的泰国天丝“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百威中国代理的奥地利红牛。超市的货架上,这片不大的功能饮料区域,现已经成为了“斗牛场”。03结语如果说许书标是泰国红牛的开拓者,那严彬就是中国红牛的主心骨。从调整产品配方,到国内的商标注册,以至于现在的金罐包装外观专利,都是他一手打造的。2012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去世,他的儿子许馨雄接管了天丝集团。没过几年,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出现矛盾,并且愈演愈烈。在利益面前,没有人是永远的朋友。针对中国红牛声称已找到《协议书》原件的声明,泰国天丝暂时没有任何回应。这场“红牛”战争,还没到完结的时候。
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泰国天丝方面确认了上述信息,并同时表示,除了司法上的侵权认定,目前市场上包括京东、天猫、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等在内的主流渠道都已经全面下架了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即华彬集团生产的红牛产品。另外,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在持续对售卖“华彬红牛”的商户进行行政查处、告诫通知。据报道,对泰国天丝公司公布判决书一事,华彬集团向媒体表示,吉林案是一审,是未生效判决,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同前案性质一样,这是泰国天丝滥诉的结果。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双方便开始了红牛系列商标纠纷,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有网友感慨称,原来喝了这么多年的红牛居然不是原版!<dzcpage></dzcpage>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 8519 6822。
你喝过红牛吗?你知道红牛是哪个国家的品牌吗?你知道红牛在中国市场上有多少种产品吗?在过去的7年里,中泰两个红牛巨头一直在为了红牛商标的使用权而打得你死我活,让消费者和市场都陷入了混乱和困境。这是一场典型的品牌资产争夺战,也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商业悲剧。中泰红牛之争是指自2014年以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公司)与华彬集团旗下的中国红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之间围绕红牛商标的使用权和授权期限的一系列诉讼。天丝公司是许书标的遗产管理机构,拥有红牛商标在全球范围内的注册权。中国红牛则是根据双方于1995年签订的“50年协议书”而获得了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天丝公司认为,“50年协议书”并不真实有效,而是后来伪造的。天丝公司主张,双方真正的合作期限是20年,即从1995年到2015年。在此期间,天丝公司通过多份商标许可合同授权中国红牛使用其注册商标。但在2016年10月6日,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天丝公司没有再续签新的合同,而中国红牛却继续生产和销售涉案产品,并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因此,天丝公司认为中国红牛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7年时间里,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从基层法院一路缠斗至最高法院,而“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始终是双方争议的主线。据媒体报道,4月20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中泰红牛之争是一场典型的品牌资产争夺战。品牌资产是指一个品牌所具有的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包括品牌知名度、品牌形象、品牌忠诚度、品牌溢价等方面。品牌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利润率和增长潜力等好处。因此,保护和增强品牌资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红牛作为全球知名的能量饮料品牌,拥有巨大的品牌资产。根据2021年《福布斯》全球最有价值品牌榜单,红牛位列第76位,品牌价值达到108亿美元。在中国市场,红牛也是能量饮料领域的领导者,拥有超过50%的市场份额。因此,中泰双方都想要控制红牛在中国的生产和销售权利,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中泰红牛之争也给双方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首先,诉讼本身就是一种高成本的方式,双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来进行法律维权或抗辩。其次,诉讼也会影响双方的声誉和形象,给消费者造成困惑和不信任,降低了品牌忠诚度和溢价能力。最后,诉讼也会影响双方的业务发展和创新能力,让双方陷入被动和保守的状态,错失了市场机会和竞争优势。因此,在中泰红牛之争中,并没有真正的赢家。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且都没有能够充分利用红牛在中国市场的潜力。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或合理分配来解决商标权利的问题,或许能够实现双赢的局面,共同推动红牛品牌在中国的发展和创新。总之,中泰红牛之争是一场长达7年的品牌资产争夺战,也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商业悲剧。双方都为了争夺红牛在中国的生产和销售权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却没有能够充分发挥红牛在中国市场的价值。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低效和浪费的方式,不利于品牌的保护和增强,也不利于市场的竞争和发展。如果双方能够放下成见和利益,通过合作和协调来解决商标权利的问题,或许能够为红牛在中国市场开辟新的机遇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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