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对案件有异议该怎么做被驳回怎么办?


专业校对
官方出品
律师答疑
近期更新2023.06.10
浏览1W+
作者:华律网律师答疑
该内容由以上特邀专业律师在线答疑,可直接咨询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案外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法律救济,人民法院需要审查。那么,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救济途径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我是平台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法律顾问相关分类推荐
更多大家都在问99%问题解决率省会律师按问题找律师华律网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执行程序 >
执行异议 >
正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对案件有异议该怎么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