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内的身份证可以在赣州学生公交卡在哪里办办理公交优待卡吗?

我市中心城区中学招生方案陆续出炉你家孩子属于哪个区?一起看看吧~章贡区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2022〕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健康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现结合《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和本区实际,制定2023年赣州市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一、初中招生对象2023年章贡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回章贡区的本区户籍生源)二、招生原则1.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由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2.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3.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三、报名办法1.在章贡区区域内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由学校于6月底之前统一组织报名登记。2.现在章贡区区域外小学就读的章贡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区教育考试中心公布的报名登记公告(将另发通知)要求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登记。四、招生办法(一)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分批次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第一批次录取: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1.招生计划:赣州一中420人;赣州三中520人,其中青年路校区280人,赞贤路校区240人;赣州中学420人。上述招生计划均含享受拥军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优待政策的生源。现役军人子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置,并向社会公示。2.招生方式:电脑派位3.招生范围:以章江为界,分河套内老城区和章江新区,户籍在河套内老城区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片区划分规定,可自愿报名选择参加赣州一中或者赣州三中青年路校区的派位;户籍在章江新区(水南街道、章江街道户籍)的符合条件的生源,可自愿报名选择参加赣州中学或赣州三中赞贤路校区的派位。以上生源,也可以不选择报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公办中学的招生。赣州一中:户口地址在章江北大道2—56号,营角上路以东(不含营角上路),文明大道单号1—63号、双号2—58号,红旗大道单号1—37号、双号2—66号,大公路单号1—89号、双号2—108号,文清路以东(不含文清路),建国路以东(不含建国路)的学生。赣州三中青年路校区:户口地址在章江北大道58号(含58号)以后,营角上路以西(含营角上路),文明大道单号65号(含65号)以后,双号60号(含60号)以后,红旗大道单号39号(含39号)以后、双号68号(含68号)以后,大公路单号91号(含91号)以后、双号110号(含110号)以后,文清路以西(含文清路),建国路以西(含建国路)的学生。赣州中学:户口地址在章江新区(水南、章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报赣州中学。赣州三中赞贤路校区:户口地址在章江新区(水南、章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报赣州三中赞贤路校区。章贡区籍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程序完成户籍、学籍、房屋产权证等验审和报名信息登记后,可报名参加电脑派位。4.学校现场登记:时间:7月10日(1)发放报名序号条。7月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章贡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原就读的小学(外地回章贡区且已参加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本区户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编排的报名序号条。(2)现场申请登记。7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返回章贡区户籍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凭原就读小学或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发放的报名序号条、学生户口簿到其所在片区初中学校现场申请登记。学生按规定和所划片区自愿报名,只能选报一所学校,若多选或错选,则取消该生参加电脑派位的报名资格。5.学校汇总报名信息。时间:7月11日上午10点前,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3所中学上报学生花名册(纸质)和学生报名信息U盘。6.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14日上午9:00,地点:赣州市阳明小学西郊路校区。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3所中学电脑随机派位到的学生(即已录取),将不再按学区录取或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到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或民办学校的学生,若符合章贡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数,按照学区划分,录取至章贡区区域内其他公办中学。第二批次录取:赣州二中、赣州四中、赣州七中、赣南师大附中、章贡中学京九路校区、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章贡中学赞贤路校区、阳明中学、赣州九中、沙石中学、阳明中学高新校区、水西中学。1.招生时间:7月21日至8月20日。2.招生计划:电脑派位后,凡章贡区户籍的学生按学区全部录取。3.招生方式:(1)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赞贤路校区七年级新生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赞贤路校区学区内符合“三个一致”条件的生源可自愿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将另行通知),选报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或章贡中学赞贤路校区,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则按校区招生计划数进行二次分流,由学生自愿报名分流到阳明中学。第二批次录取: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生源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学位有余的校区或学校就读。(2)赣州二中、赣州四中、赣南师大附中、章贡中学京九路校区、阳明中学、赣州九中、沙石中学、阳明中学高新校区、水西中学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或区域等因素划片招生。(3)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赣州七中北区须择址另建,现址2023年秋季开始停止招收新生,将分批次分流安置2023年秋季赣州七中七年级的生源,分流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届时将会由小学召开六年级家长会进行布置。在区外就读的章贡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返回章贡区户籍地就读初中,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材料到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招生录取时与本区在校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4.学区范围:详见附件《2023年章贡区区域内初中学区》5.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章贡区加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法》执行。(二)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各民办学校在接收区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在章贡区参加了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学生)预报名和信息登记时,应先审核其全国电子学籍信息,并按区教体局统一要求进行登记。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招生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章贡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五、其 他1.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户口地址以区教育考试中心学籍审核时验审的户口地址为准。验审之后若变更了户口地址的,不作为当年招录依据。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原已在章贡区就读小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招生录取。新转入的按照《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章贡区2023年秋季转学公告》要求,执行以居住证为主的招生政策。3.小学升初中公办学校的生源录取顺序参照《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执行。章贡区区域内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口和非住宅性商品处的户口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主要依据,若其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4.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招生规定,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为未通过统一录取、违规招生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就读。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要加强学籍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员要加强与班主任联系与沟通,每年进行一次学籍检查,切实保障学籍系统中的班级数和班额数与实际班级总数和各班人数一致,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特殊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5.遵循省、市、区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区属学校学位情况,因地、因校制宜,从2023年秋季新生开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逐步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6.落实政策性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区教体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附件1:2023年章贡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流程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附件2:2023年章贡区区域内初中学区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扫码识别附件2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97-8350271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6月29日赣州经开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初中招生对象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本区户籍生源)二、招生原则1.坚持阳光招生,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2.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不受学区限制,实行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招生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3.赣州市第六中学、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三、报名办法1.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在6月下旬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2.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外小学就读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区教体服务中心公布的报名登记公告要求报名登记。四、招生办法(一)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分批次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1)第一批次录取:赣州市第六中学。1.招生计划:100人,含享受拥军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源,以上生源经审核后据实录取,并向社会公示。2.招生对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人员子女。户籍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回赣生源,按规定时间完成户籍、学籍等验审后,可报名参加电脑派位。3.招生方式:电脑派位4.现场登记:7月17日至18日在赣州市第六中学现场登记。5.汇总信息:7月21日前赣州市第六中学上报学生花名册(纸质)和学生报名信息。6.录取原则: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25日上午9:30,地点:赣州市第八中学。赣州市第六中学电脑随机派位成功的学生,将不再按学区录取或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到赣州市第六中学的学生,若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区教体服务中心按照学区划分,录取至区内其他公办中学。(2)第二批次录取:赣州市第五中学、赣州市第八中学、赣州市香江学校(中学部)、赣州市第十中学、赣州市第十二中学、赣州市兴国路中学、赣州市金岭学校(初中部)、赣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原赣州市凤岗中学)、赣州市第二十中学(原赣州市蟠龙中学)、赣州市第十九中学(原赣州市湖边中学)、赣州市三江学校、赣州市伍岭中学。1.招生时间:7月15日至8月20日。2.招生计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学生按学区全部录取。3.招生方式: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实行划片招生。在区外就读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返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材料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招生录取时与本区在校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4.学区范围:详见附件1-2。(二)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体服务中心的统筹指导下,不受学区限制,实行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招生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各民办学校在接收区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预报名和信息登记时,应先审核其全国电子学籍信息,并按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要求进行登记。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招生方式及要求详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五、其他1.2023年秋季起,停止赣州市峨眉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其初中招生范围全部纳入赣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原赣州市凤岗中学),现赣州市峨眉中学七年级、八年级学生仍保持在赣州市峨眉中学就读,各年级均不接收转入生。2.我区对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户籍、不动产权证、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地址以区教体服务中心学籍审核时验审的户口地址为准,验审之后若变更了户口地址的,不作为当年招录依据。3.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原已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读小学的,按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录取。新转入的学生以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为主要依据确定接收学校,如接收学校学位已满,由教体服务中心统筹调剂至其他有学位的学校。4.小学升公办初中学校的生源录取顺序参照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赣州市第六中学除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口和非住宅性商品处的户口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主要依据,若其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5.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的招生规定,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2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附件: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图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各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蓉江新区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学位申请即将开始,现就广大家长关心的预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等作以下具体安排:一、小学招生工作具体安排(一)线上预报名时间与方式(登录前请准备好户口页、房产证明、居住证、出生证明等材料照片)。1.时间:6月21日至7月5日17:002.报名入口:(1)电脑端:http://xsrx-zhjy.erongjiang.com;(2)手机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跳转报名入口3.下载并填写附件1《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复印学位申请所需材料。4.潭东镇、潭口镇各村小一年级新生无需登录以上招生平台预报名,潭东中心小学、潭口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各村小进行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二)现场资料审验1.7月6日,各小学组织已通过线上初审的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等进行现场资料审验(申请入读师大附小、师大二附小、师专附小、武陵小学和飞扬路小学一年级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6日-7日统一到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审验)。2.7月7日,各小学受理2-6年级转学申请。(三)7月中旬,公布第一批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符合“三个一致”及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的对象)。(四)线下补录时间1.8月7日至8日,在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符合入学政策但未及时完成网上预报名的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2.8月20日前,公开摇号或统筹调剂,公布第二批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五)8月29日,各校公布一年级新生及转入学生分班名单。(六)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入学。二、初中招生工作具体安排(一)6月上旬,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集体报名及录取(7月10日各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二)蓉江新区户籍回原籍就读对象等小升初报名入学具体安排:1.预报名对象:蓉江新区户籍回原籍就读对象、保障性住房承租户子女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2.时间:6月21日至7月5日3.方式: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线上填写《2023年小升初报名信息采集表》,并下载填写附件2《赣州蓉江新区小升初报名登记表》。(蓉江新区2023年小升初报名信息采集表)4.现场资料审验:7月11日,区社管局组织回原籍就读对象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等在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小升初现场资料审验,各中学同日在校内开设窗口,受理初中八、九年级转学申请。5.7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初一新生录取名单(符合“三个一致”及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的对象)。被录取对象于7月19日到区社管局4230室领取录取通知书。6.线下补录时间(1)8月14日至15日,在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符合入学政策但未及时完成线上学位申请的适龄少年入学;(2)8月下旬,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政策但尚未安排就读的适龄少年入学(8月22日到区社管局4230室领取录取通知书);7.8月26日,各校公布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及转入学生名单;8.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入学。三、学位申请材料(一)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儿童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二)无蓉江新区户口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1.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2.由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租赁合同;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三)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1.随迁适龄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2.由蓉江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入学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有效居住证;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四、招生录取办法(一)小学小学按照“三个一致”(含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对象)→蓉江新区户籍空挂户、搭户、集体户等其他情况(含无蓉江新区户口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顺序招生录取。若学位不足,则由区社管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二)初中初中按照“区内小学直升初中对象→符合“三个一致”(含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对象)的回原籍就读对象→蓉江新区户籍空挂户、搭户、集体户等其他情况(含无蓉江新区户口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顺序招生录取。若学位不足,则由区社管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高校园区范围内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调剂到赣州市坞埠学校初中就读)。(三)摇号未摇中者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社管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凡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不服从摇号结果或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五、温馨提示(一)请各位家长在线上学位申请前认真阅读,熟知赣州蓉江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学区划分等信息,切勿听信谣言,谨防招生诈骗。(二)高校园区学校近年来学位紧张,区域内的蓉江新区户籍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其他情况特殊的适龄儿童以及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若学区(接收片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将统筹调剂入学。建议家长尽早打算,合理选择。(三)教育、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将联合核验入学有关资料,请各位家长在线上学位申请时,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入学对象将予清退,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四)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0797-8165855,0797-8166357,周一至周五(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五)线上预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王工 18151963385,丁工 13771884559附件:1.《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2.《赣州蓉江新区小升初报名登记表》3.《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中小学招生与转学咨询电话》赣县区一、“小升初”对象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备注:暂不在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申请就读赣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须按转学办理。二、公办小学六年级现有学生数2023年秋学期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3585人(城关小学637人、城关三小650人、城关四小1218人、思源实验学校722人、红金实验学校237人、稀金二小121人),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整体预计学位3600个,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赣县区实验学校)。三、各公办初中开班计划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规模、大校额化解要求,城区各公办初中七年级开班计划和招收人数如下(班额50人):思源实验学校13个班、650人,梅林中心学校4个班、200人,红金实验学校6个班、300人,赣县二中21个班、1050人,赣县四中28个班、1400人,共3600人。四、“小升初”原则1.兼顾意愿原则以城区初中学校现有学区划分为参照,由各学生或家长结合家庭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各初中学校开班计划(即招生人数上限),本着相对就近原则选择就读意愿学校。在意愿学校学位满足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小升初”学生在家庭实际居住房产地相对就近入读初中学校的意愿。2.分类统筹原则在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无法满足所有升学意愿的情况下,由区教科体局结合学生本人及家庭所属小升初类别,以户籍优先、实际居住房产次优先等学位保障顺序,实行分类调剂;即某一学校学位已满后,则不再往该学校安排学生,其余类别学生由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3.就近直升原则(1)思源实验学校、红金实验学校等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本校七年级开班计划内学位可满足的情况下,现就读该校六年级学生优先直升该校七年级;若学位无法满足,则按生源类别依次保障,学位已满后的其它类别学生,由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2)若思源实验学校、红金实验学校等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就读六年级学生的家庭发生变化,如学生本人户籍已迁入梅林镇但非原就读学校学区、或学生家庭已购买的实际居住房产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可按变化后的家庭情况选择对应学区初中学校作为意愿学校。五、“小升初”办法(一)生源分类及学位保障顺序根据现就读赣县区城区六年级学生本人户籍等情况,在升学意愿学校学位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按以下六类情况,按学位保障顺序依次调剂:1.梅林镇户籍房产类。以梅林镇户籍学生家庭在梅林镇实际居住所在地作为就近入学优先安排的依据,梅林镇户籍房产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学区内入学优先保障的第一类(第一顺序)。2.梅林镇户籍无房产类。即学生本人户口在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但其家庭在城区无房产。该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意愿学校学位保障的第二类(第二顺序)。3.非梅林镇户籍房产类。以非梅林镇户籍学生家庭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作为就近入学次优先安排的依据,非梅林镇户籍房产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意愿学校学位次优先保障的第三类(第三顺序)。4.非梅林镇户籍且在梅林镇没有法定房产类。学生本人户口为非梅林镇户籍,但学生父(母)在梅林镇经商、务工,或家庭购买的安置房暂时未办理产权证。该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城区入学的第四类(第四顺序)。5.居住证类。该类指的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持有赣县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城区六年级毕业生,该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由区教科体局按“两为主”原则,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6.其它类。不具备上述情况以外的现就读赣县区城区六年级学生。该类学生由区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二)生源分类对应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以2023年6月19日为截止认定时限:1.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房产类提供户口本和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若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其父(母)房产已拆迁的,则提供户口本、父(母)房产拆迁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2.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有房产的提供户口本、父(母)在梅林镇范围内房产的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含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其父(母)的梅林镇房产已拆迁的,提供户口本、父(母)名义房产拆迁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3.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无房产类仅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4.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且在梅林镇没有法定房产的(1)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其父(母)在梅林镇购买安置房暂时无法提供不动产证的,提供户口本、父(母)名义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2)学生父(母)在梅林镇经商的,提供户口本、父母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3)学生父(母)在梅林镇或高新区企业务工的,提供户口本、务工企业为学生父母缴纳社保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已办理公安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6.其它类,仅需提供学生及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六、办理流程及时间1. 家长意愿征集(6月16日前)(1)由现就读的公办小学负责,打印并发放纸质稿的《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学籍表(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2)由各家长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学生本人户籍、现家庭居住地址、生源类别等;同时根据各公办初中办学规模、“小升初”原则和办法,选择并填写“小升初”意愿初中学校和申请就读理由。具体填写要求如下:①“生源类别”,按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在“梅林镇户籍房产类、非梅林镇户籍房产类、梅林镇户籍无房产类、居住证类、非梅林镇户籍且在梅林镇无法定房产类、其它类”等六种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种。②“小升初意愿初中学校”:以学生家庭现实际情况,结合家长意愿填,但要写清楚申请升入该校的理由,并附上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③若学生有升入县外、转入民办学校、转回县内乡镇学校或升入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就读,该表只填基本信息,升学意愿栏填“放弃就读赣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多孩子女同校就读”通知精神,方便家长接送,解决因历史遗留导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不在城区同一所学校就读问题,若“小升初”学生本人的亲兄弟姐妹已在某一初中就读,该学生可选择该校作为升学意愿学校,区教科体局将在该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统筹考虑。2. 意愿学校现场审核(6月20日-21日)(1)家长本人或其他监护人将填写好的《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纸质稿、学籍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意愿学校现场审核(升学意愿为梅林中心学校的,到思源实验学校递交并接受审核)。(2)由意愿学校现场审核《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纸质稿、学籍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是否一致”后,将原件返家长。3.升学意愿汇总(6月26日前)(1)各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家长递交的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审核情况,汇总《2023年秋季城区小升初学生名单详表》和《城区小学2023年秋六升七意愿汇总表》等信息。(2)区教科体局根据各公办初中学校汇总的《2023年秋季城区小升初学生名单详表》和《城区小学2023年秋六升七意愿汇总表》,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①升学意向数有余位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剂。②若初中招生学校无法容纳学生升学意愿数,则由区教科体局根据生源类别和学位保障顺序统筹调剂。4. 发放入学通知书(6月30日)调剂工作完成后,升学名单返至各公办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制作并填写《入学通知书》、分校就读名单,由学生现就读的公办小学发放给学生或家长本人。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6月14日南康区近日,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发文《关于下达2023年南康区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全区第一批和第二批均衡生招生计划共计招收4025人。其中,第一批:南康中学700人、南康中学北校区700人、南康二中140人、南康三中210人、唐江中学70人;第二批:城区高中1610人,唐江中学595人。各生源学校均衡生招生计划及分配数请查阅附件《2023年南康区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计划分配表》。通知如下:附 件: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位预警的通告近年来,南康区通过新建、扩建学校等方式,不断增加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今年秋季学期,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总体学位供给平衡,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入住人口、落户人口及经商、务工人员持续快速增长,加上巩固班额控制成效(小学一至五年级每班45人以内,六年级每班5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每班50人以内)、逐年化解大校额任务艰巨,仍有不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紧张。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预测学位紧张的城区学校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学位紧张的城区小学有: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十二小学、逸夫小学、东山中心小学。二、学位紧张的城区初中有: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七中学、第九中学。三、请学生户籍在南康城区或家庭有南康城区房产的学生按学区划分到学生户籍或家庭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四、来南康城区经商(开店、开办公司或工厂、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南康城区安置入学,请家长尽早打算,合理进行选择,到经商所在区域(蓉江、东山、南水)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申请入学。按规定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并准备好城区经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证书)、正常经营凭证(如纳税凭证、进货出货凭证、经营场景相片等其中一种),以保证子女能在经商所在区域(蓉江、东山、南水)安置入学。五、来南康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南康城区安置入学,请家长尽早打算,合理进行选择,到务工所在区域(蓉江、东山、南水)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申请入学。按规定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并准备好城区务工凭证(合法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或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中一种凭证,缴纳或购买需满3个月),以保证子女能在务工所在区域(蓉江、东山、南水)安置入学。六、今年南康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初定8月上旬。在办理入学时,请广大家长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凭证,凡提供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假户口簿、假工商营业执照等虚假证件的,系统大数据比对后将自动进行驳回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信息存在动态变化,本次预警信息仅供家长参考。区教科体局将在“南康教育科技体育”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公布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事宜,敬请及时关注。招生咨询电话:0797-6792313;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6月25日来源:赣南日报综合
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就2022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档业务办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1、就业单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2、就业单位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章贡区范围内的市属企业在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章贡区范围内的区属企业在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其他县(市、区)在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手续。3、就业地在外地的,可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方式,根据户籍所在地至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1、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在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2、章贡区户籍在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3、其他县(市、区)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手续。本人确认档案到达存档地后,持本人户口本和《报到证》原件办理存档业务。存档业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电子报到证可验证的,可用彩色打印件办理存档。二、转档情形及办理档案所在地与存档地不一致时,应先到存档地开具调档函后,再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接手续。开具调档函:个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如按户籍地原则办理,还需带户口本原件或赣服通版电子户口本。如按工作地办理。还需带劳动合同材料。档案转接:本人持调档函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到档案所在地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调档函原件办理。三、报到证改签1、原报到证开在我中心及原赣州市教育局就业办的,报到证无需改签,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所属县(市、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2、原报到证如需改签至外省市,省内高校毕业生请电话咨询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省外高校毕业生请咨询报到证原发证机关。四、档案查询1、网站查询: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赣州人才热线网站首页--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2、微信公众号查询:“赣州人社”公众号--微服务--流动人员档案查询;“赣州人才热线”公众号--人才热线--流动人员档案查询。如未查到相关记录,请及时联系学校确认档案寄递信息。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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