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开票30万含税么发票超30万了,下个季度开票30万含税么不超30万也缴纳增值税吗?


很多会计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所以,进货就可以不用取得发票,真的可以这样吗?
就在近期,我有个财税朋友在提交注销登记/清税申报,受理结果为:不予受理,其原因如下:经注销审核发现贵公司存在以下疑点:有销无进,需提供相应进销记录、成本发票以及情况说明,……
也就是说,纳税人有销无进,申请注销不予受理,需要补充进销记录,提供成本进项发票以及情况说明等资料进行审查。
又有一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发票!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进货也是需要取得发票的。
01
注意了!小规模有销无进
风险巨大
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有很大的涉税风险,一不小心很可能成为税局重点稽查对象。
一、涉嫌虚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免征增值税,所以,很多人为了钻这个空子,注册多个小规模,没有业务,就光开票用。因此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一直是税局稽查重点。
对于真实经营的小规模来说,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否则,可能存在涉嫌虚开发票,被税局盯上。
二、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虽说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抵扣问题,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增加了运营成本。
三、可能面临罚款
公司经营活动中如果不依法取得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可能会有面临罚款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四、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如果进货没有取得发票或合规凭证,后期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对企业来说也是一大风险。
除此之外,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哪些涉税风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2
警惕!小规模、个体户
八大涉税风险点,赶紧自查!
1、开票额正好在免征额临界点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免征增值税
,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就在免征额临界点浮动,每个季度都在季度27-30万之间,这样不想引起税局的注意都难。
2、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作废发票异常
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或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时,出现作废发票现象,这些都会被税局秋后算账!
作废普票份数10份,比例占当期全部普票50%以上,或作废普票金额占当期全部正数普票金额50%以上,开具金额10万以上;满足任意一个条件,都容易作为异常企业预警。
你还别不信,已有公司因发票作废异常出现风险提示,被税局要求自查并反馈结果。
3、超标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有很多会计认为,小规模的标准是年500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
正是因为理解有误,每年都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对于进项抵扣较少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税收负担。
4、一址多户开具发票
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等等。
5、短时间内开票异常
有一些刚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时间内开具大量发票,且法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或户籍不在本地等等。
6、个体户不记账
税局明确: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千万别不当回事,已有个体户因没有建账被罚5万多!
7、个体户没有业务,可以不报税
很多个体户,将零申报和不申报混淆。认为自己符合零申报的情形,就可以不报税。
注意了,零申报≠不申报,零申报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向税务局进行报税!
且,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活生生的例子,一个个体户因不报税,注销时被罚2万多!
8、个体户免税,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
这里的免税是指个体户月销售额15万元或季度45万以下可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认为,没超过免征额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个体户销售额无论有没有超过月15万或季45万元的,都应当记账报税,只有申报了才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03
小规模3%→1%!
如何做账?
根据1号公告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销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实际缴纳税款:
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下,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征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上,不管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需要征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此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04
会计人注意
这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
除了上面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的情况,还有很多大家不太关注的点,依然存在相应的涉税风险点。同样,我给大家总结了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会计人赶紧对照自查吧!
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
1、动辄就用白条等不合格凭证入账。
2、企业账面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任性转为坏账损失,留存备查资料不全。
3、将购买的固定资产账务上一次性计入费用。
4、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区分不开。
5、人为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6、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的明细科目乱写,或者直接计入“其他”。
7、账面上长期挂着股东个人借款。
8、库存商品等存货明细账跟仓库实物账实不符。
9、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跟对账单余额钱帐不符。
10、把福利费等专票不该抵扣的也抵扣了增值税。
11、赠送礼品等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12、企业明明在建工程已经竣工决算,一直未转入固定资产。
13、经常取得发票抬头不是公司全称的发票。
14、该打上备注栏的发票没有填写备注。
15、经常出现以往年度的费用发票入账。
16、利润分红没有扣缴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17、擅自把取得的征税收入计入不征税收入。
18、人为计提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
19、取得了开具税率错误的增值税发票入账。
20、好多大额费用发票没有完整的证据链。
21、对于货物的捐赠等未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视同收入。
22、对于加计抵减增值税、以及农产品加计抵扣增值税、以及小规模30万元免征增值税等账务处理错误。
23、企业之间把老板家里个人买的东西报销计入公司费用或者资产。
24、企业生产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结转等没有依据。
25、企业长期挂着材料暂估等。
26、企业销售收入经常用个人卡收款。
27、会计还在每月计提职工福利费。
28、企业开具的发票存在进项销售品名不一致。
29、任意发放职工补助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
30、增值税价外费用没有按照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
31、企业经常利用别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
32、实收资本等一直未申报印花税。
33、招待费等费用超标了但是汇算清缴也未依法纳税调整。
34、账面上长期挂着预提费用。
35、企业之间经常存在无偿借款。
36、私车公用没有租车发票。
3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来源:财税早读、财税早知道、会计财税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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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金额有变动,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再延续,改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生产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算抵减10%改为5%。4: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算抵减15%改为10%。1、1号公告发布后,发票如何开具?答: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征收率/税率一栏填1%,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按1%征收率开具,专票若开成3%视为放弃优惠政策。2、政策下发之前已开具的3%专用发票如何处理?答:(1)可选择放弃优惠政策,按3%缴纳税款。(2)可以追回发票,按照1%重新开具。3、小规模免税销售额是多少?答: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1)季度超过30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2)季度不超过30万元,普票部分免征增值税。4、报税时,如何填列纳税申报表?答:(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2)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5、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6、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享受本次优惠政策?答: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7、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答:按政策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1)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2)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8、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9、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1)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10、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2)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11、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答: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1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答:(1)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如果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2)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1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和普票合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很多会计朋友们不知道,根据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所以我们的新手会计们需要掌握本篇解答内容!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和普票合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具专票和普票合计超过30万,应该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说人开专用发票月不超过10万,季不超过30万免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免交城市建设税维护费吗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而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而是全部销售额符合标准,才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没有开具发票的销售额.这种情况下,城市建设维护税也是免征的.但是,你这种情况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必须缴纳增值税的,既然缴纳了增值税,就必须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但是对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仍然免征.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包括开具专票、普票和未开发票的销售额),仍然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比如,如果销售额10万元,开具专票,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100000*(1+3%)*3%=2912.62元,同时还要计算相应的城建税及附加.本题中,只提及总的销售额是30万,未说明是月度还是季度的销售额.对此,可能需要考虑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问题.①按月申报:如果是按月申报纳税,且开具专票的销售额为10万,开普票的销售额为30-10=20万,此情形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不能免征增值税,也需要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增值税,相关税额计算同上,不再赘述.②按季申报:如果总销售额30万是季度销售额,且按季度申报纳税.此情况下,开普票的20万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这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不用交增值税也不用交城建税及附加.以上是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和普票合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全部解答,看完上文你知道了吗,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和普票合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享受优惠,大家感兴趣的可以来会计学堂学习学习,可以找本网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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