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电子烟被抓拘留出来后有刑事案件流程图解记录吗?

无论是毒品刑事案件,还是吸毒行政诉讼案件,达到无罪或者撤销处罚决定的效果,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也就是说案件本身要有无罪空间,当事人坚持自己无罪,专业律师介入办理、有担当的法官审理及当地良好的司法环境,等等。案件本身没有无罪空间,律师再牛,也不会说服法官判无罪;案件本身有无罪空间,但律师没有看出来,被告人又认罪认罚,得到的往往是一份有罪判决;案件本身有无罪空间,律师也很专业,但当地的司法环境不好,判决结果也往往不尽人意。举个例子,有一天,笔者接到A省张女士电话,她哭着说她老公二审维持原判。她老公是一名医生,在A省开了一个诊所,长期多次向多人销售复方地芬诺酯片,被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其辩护人是笔者的好朋友,是当地一名知名的毒辩律师。二审审理阶段,笔者向张女士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和一套证据,二审发回重审。令张女士没有想到是,重一审法院仍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七年有期徒刑,案件来到了重二审,重二审和二审均是同一位法官审理,令张女士意外的是重二审维持了原判。复方地芬诺酯片是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的地芬诺酯的复方制剂,但该药品至今尚未被列管为麻精药品。贩卖复方地芬诺酯片的行为不是贩毒行为,故笔者就归结为当地的司法环境不好。以下,笔者分享一个吸毒处罚决定被警方撤销的案例。这个案例满足了天时地利人和因素,就水到渠成,原告撤诉,警方撤销吸毒行政处罚决定。【案情简介】孙悟空压力大、失眠,在朋友建议下,于2021年6月份、7月份先后两次通过微信购买了“上头”电子烟,吸食后确实有助于睡眠。警方于2021年7月底传唤孙悟空,并对孙悟空做尿液检测,尿液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警方对孙悟空做毛发检测,检出了ADB-BUTINACA成分(以下简称ADB)。警方认定孙悟空2021年7月15日在住处吸毒,做出对孙悟空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6月份,警方做出撤销行政处理决定文书。【律师分析】一、孙悟空坚持认为自己吸食的是CBD(大麻二酚)。孙悟空的家长认为孙悟空的吸毒史和行政处罚史会影响孙悟空的人生发展,孙悟空不是故意吸毒,坚决主张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在笔者和孙悟空面对面沟通时,孙悟空说自己购买吸食的是CBD,他以为CBD就是合成大麻素,故在警方询问笔录中供述他购买并吸食了合成大麻素,但是在和笔者沟通过程中,孙悟空才知道CBD不是合成大麻素,才知道CBD不是毒品。孙悟空提交了购买前检索CBD的网络截图和与其朋友之间关于购买CBD的微信聊天记录。这是我们提起行政诉讼的正当理由。二、法庭内从在案证据看,警方存在办案程序瑕疵问题、鉴定机构不具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鉴定资质等等,我们就书面申请办案民警出庭接受质询,申请调取现场执法记录视频和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申请重新鉴定。我们也提交了其他证据。办案单位也给力,一下子来了五位警官证人,先后在法庭上接受各方发问,被告席上坐着他们的主管领导。法官给与各方充分发言机会,充分保障了各方的权利。关于现场执法记录视频和询问同步录音录像,被告给出了书面说明,称没有保存。我们在法庭上坚持尊重事实,以理服人。虽然办案单位以询问笔录作为支持自己处罚决定的关键证据,屡屡在法庭上引用,但孙悟空没有改变口供,他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询问笔录给与了合理解释。我们引用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质疑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被告方在回应我们质证意见时承认鉴定机构C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没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检测项目。如果鉴定文书不予采信,被告作出的吸毒处罚决定就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了。三、法庭外(一)抓住牛鼻子--鉴定,向不同主管部门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文书是本案胜负的“牛鼻子”,如果司法鉴定文书不予采信,吸毒处罚决定就站不住脚了。首先,我们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具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CMA鉴定资质。根据书面回复的材料,我们发现司法鉴定机构CMA资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没有任何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检测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该司法鉴定机构做出的关于检出ADB成分的鉴定文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其次,我们还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投诉司法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力图争取拿到对我们有利的处罚结果。如果这些部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法院极有可能不采信涉案鉴定文书。最后,我们还依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提供ADB的阈值及涉案ADB的含量,因为检出ADB成分,且其含量不低于ADB阈值时,才能认定检测结果为阳性,才能认定自毛发提取之日起六个月内吸食过ADB。仅仅检出ADB成分,不能认定检测结果为阳性,不能认定孙悟空自毛发提取之日起六个月内吸食过ADB。二、协助孙悟空及时做毛发检测。为了证明孙悟空不再吸食“上头”电子烟,我们协助孙悟空找了一家愿意接受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其做了毛发检测,检测结果为没有检出ADB成分,我们将之作为新证据提交给了法庭。我们希望法庭对孙悟空有全面的、新的认识,给法官一个好印象。三、主动积极寻求和解。我们检索了主审法官审理过的所有公开的裁判文书,没有发现一起判决警方败诉的裁判文书。我们充分评估到了该案胜诉的艰难性,我们建议孙悟空的家长到当地找办案部门积极协商解决。孙悟空的家长在当地逗留了将近一个月时间,积极与当地派出所、法制部门沟通。在我们建议下,原告书写承诺书,承诺不会寻求国家赔偿,不会寻求追究任何人法律责任等,分别提交给了法官、办案部门及其领导。在我们建议下,原告也书写求情信,请求获得有关部门谅解等,也分别提交给了法官及各有关单位。我们的种种努力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如果他们冷漠,拒绝和我们谈,则只有法院判决一条路走。四、寻求法官帮助。不可否认,警方在做出新的决定前,会征求法官的意见。法官的意见会很大程度影响警方的态度,故我们先后向法官提交了书面承诺书、求情信,希望能获得法官的同情。站在法官立场上,面对一个棘手的案件,做出判决的风险会比原告撤诉的风险大很多,故法官可能会给我们说话。我们的努力终于得到回报,法官主动打电话给我们,让我们先撤诉,警方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我们立即按照法官的指使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法官很快做出准许撤诉的裁定书,警方拿到该裁定书后就启动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孙悟空的家长拿到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后才离开当地。综上所述,吸毒行政处罚案能被警方撤销,是各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满足了天时地利人和条件,缺一不可。作者:王红兵律师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而毒品辩护,属于刑事辩护中的一个大的类别,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应理论联系实际,正确把握打击毒品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在配合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辩护。2023-09-12 01:10:59
已帮助2540人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吸毒被抓被拘留,会留下案底吗1、吸毒拘留没有案底。2、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3、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查看更多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信得过的好律师
郭长源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刑事辩护专业问答普法全部热门推荐热门刑事辩护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我国公民只有在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后,才会留有案底,也就是犯罪记录。这种案底会伴随当事人一生,甚至影响其工作、生活。但一般情况下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网友咨询: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会有犯罪记录吗?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何进功律师解答: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的不会留有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犯罪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如果无罪释放,是没有案底的。关于犯罪记录的查询,个人和其它单位是没有办法在公众网上查到的。只有司法机关在办案时才能查询调阅个人前科犯罪,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办理自己无犯罪记录证明。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何进功律师解析: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如果当事人被羁押后又判定无罪释放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因为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因为职权行使不当,误给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损害,那都需要支付国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何进功律师简介本人大学法学专业,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案件千余起。办理的刑事案件,多起案件以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结案;在民商事案件中,帮助多个当事人追回自己的借款资金、工程款等;在婚姻家事中,帮助当事人获得更多的权益,使受到侵害的弱势一方得到更多的保护;在劳动工伤方面,帮助了众多受到伤害的当事人获得应有的保障;在处理交通事故及房地产纠纷方面所代理的案件也得到了众多好评,多次获优秀律师称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刑事案件流程图解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