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规,物业费问题,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费规定减免30%物业费?

牟平区政府网站 回应关切 烟台市牟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收相关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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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收相关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
03-
18
09: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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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减收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2018年7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办理空置的程序:我市在《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也就是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业主只要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确认房屋空置,并且空置六个月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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