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判刑把判决书寄给了老家派出所,老家派出所会把判决书送给家里的近亲属吗?

刑事判决书是否送达家属

整理 | 温辉  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刑辩部

    在刑事案件判决后,常有家属问辩护律师要判决书,但辩护律师通常只会复印一份判决书给家属。那么,家属可以向法院索要判决书原件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将刑事判决书送达给家属,家属如果想要刑事判决书原件,可以向主审法官提出。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刑事诉讼法》(2012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便利服务指南

第一节 民事诉讼立案

第二节 行政诉讼立案

第三节 刑事自诉立案

第四节 知识产权立案

第五节 执行案件立案

第六节 民事再审立案

第七节 网上立案

第一节 公安机关

第二节 检察机关

第三节 法院机关

第四节 仲裁机构

第五节 公证机构

第六节 鉴定机构

第七节 河南省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第八节 河南省监狱

第一节 婚姻登记信息调查

第二节 人口信息调查

第三节 车辆信息调查

第四节 股票信息调查

第五节 工商登记信息调查

第六节 银行账户信息调查

第七节 不动产登记信息调查

第八节 法院案件档案调查

第九节 微信、支付宝相关

第一节 会见指南

第二节 河南省内看守所

第一节 常用法律数据库网站

第二节 常用学术网站

第三节 常用政府机构网站

第四节 常用微信小程序

第五节 常用执行信息、工商信息查询网站

第六节 常用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网站

第七节 常用证券信息查询网站(国内外)

第八节 常用票据信息查询网站

第九节 常用法律翻译网站

第十节 常用数据搜索网站

第十一节 常用报告分析网站

第十二节 常用文件传输网站

第十三节 常用案例检索网站

第十四节 如何高效的使用专业数据库

第十五节 如何高效的使用综合搜索引擎

第一节 民事案件保全流程

第二节 微信帐户保全指南

第三节 支付宝帐户保全指南

第一节 文件扫描及OCR识别工具

第二节 PDF文档转换工具

第三节 语音转文字工具

第五节 费用计算APP

第一节 省市公检法规范类

第二节 地方公检法规范类

第八节 审计、审价、评估、拍卖相关机构名册

第十章 涉黑、涉恶、其他恶性案件及三类案件

第十一章 会员服务指南

第一节 郑州市律师协会架构

第八节 民事诉讼立案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另:代理人为律师的需要公函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另:代理人为律师的需要公函原件一份)

第九节 行政诉讼立案

一、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四、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六、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节 刑事自诉立案

一、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

二、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四、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一节 知识产权立案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起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状应加盖公章,起诉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起诉状不得使用复印件,不得用圆珠笔书写。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作为当事人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起诉人须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知识产权权利利害关系人、或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人。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被告为公司法人、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被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被告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应当提交在其主管机关的登记证明。被告为行政机关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交主管机关证明。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人为境外当事人的,则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办理委托代理的手续;境外自然人也可直接在立案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由立案法官签名见证;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
  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如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4)因侵权行为造成其经济上受损的证据。
    六、证明本院具有管辖权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节 执行案件立案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另:代理人为律师的需要公函原件一份)

四、生效法律文书一份及生效证明一份(网上可以直接点击生效的则不需要)

五、当事人账户信息(需记录户名、账户、开户行)

第十三节 民事再审立案

一、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二、申请再审人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裁判的,应同时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提交以上14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第十四节 网上立案

网页搜索--河南诉讼服务网

进入页面在首页点击“网上立案”

点击之后输入自己的账户信息进行登录

进入登录页面点击“网上预约立案”

选择需要立案的法院、案件的类型、申请类型以及申请人的类型

选择完之后点击“下一步”

点击“我已同意”并点击“进入网上预约立案”

接下来就正式进入网上立案页面

根据提示填写信息,确认信息完整后提交即可。

第九节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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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丰庆路与国基路向南30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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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花园北路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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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路汽车站七天酒店1楼西、3楼西、4楼西

二马路汽车站七天酒店2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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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路祥云路交叉口东南角

连云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向东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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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区北下街19

管城区城南路185号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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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三环与新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南曹乡拥军路与豫一路交叉口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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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路互助路东向东150米路北

原桐柏路治安二中队(朱屯地址建好后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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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奥体中心安保指挥中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高新区翠竹街和雪松路交叉口

石楠路金菊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金菊西街与须水河东路交叉口

化工路与水仙路交叉口向北50

长椿路开元路向东3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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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路与薛夏南街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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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怡路金水路向北200米路西

商务内环国际会展中心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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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开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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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汴物流大道与金柳路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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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南路熊耳河路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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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八街龙泽东路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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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三路与黄河大堤交叉口向南万滩村中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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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开大道与贺庄路交叉口向北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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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陈街与汉风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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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南路永平路向南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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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三环龙湖内环向北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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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外环路八一路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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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南阳路144号院内

长兴路北段老鸦陈老年安置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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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路与清华园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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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经北二路与朝凤路交叉口向东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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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航海东路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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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南三环与龙飞北街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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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南三环与宇龙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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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华夏大道与105郑尚线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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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二马路21

不清楚是不是只有这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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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西侧郑东车辆段院内地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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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航空港区洞庭湖路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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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路与富七街交叉口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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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道办事处新港大道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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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办事处和谐大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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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大道与玉岗路交叉口

龙王办事处园博美丽港湾小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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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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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办事处大路张村口向东200

第十节 检察机关

郑州市内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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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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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商都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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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索河西路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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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

郑州市登封市少林路8号

郑州市陇海西路 299 号

巩义市新兴东路110号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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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长安路与慈航路交叉口西北角

第十一节 法院机关

郑州市内各地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立案联系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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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祭城路街道金水东路16号

上街区新安东路128号

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路口

生产路5号生产路丰乐路交叉口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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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西十里铺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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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仲裁机构

河南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汝河路86号2号楼

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金水区卫生路39号附1号院内3

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元路清华园路惠济区政府东门F525

中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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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市场街71

二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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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区管城街47号人社局院内

郑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高新区国槐街与金梭路交叉口火炬大厦A栋三楼

郑州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航海路与第三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天明园西门向南20

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东龙大厦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星港路与金港大道交叉口新港办公区3号楼118

上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街区丹江北路与金华路交叉口东北角院内

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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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商都大道房产大厦16

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郑市人民路西段277

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密市栖霞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3楼

登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巩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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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人社局南楼

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荥阳市国泰路与福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第十三节 公证机构(最新)

金水区经四路8支1-4号

金水区金水东路16号中青大厦15层

金水区金水路219号盛润国际西座12楼

城东南117号(城东路金城街西南角)新城商务二楼

中原区秦岭路与洛河西路交叉口巨正大厦A座10层A1005--A1010号

金水区农科路与科新路交叉口万达中心11楼

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估计广场2号楼21层

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融广场D座6017房间

金水区文化路和红旗路交叉口西北角聚合大厦三楼301B房间

登封市嵩阳路中段323号登封市司法局门口

荥阳市万山路与政法街交叉口

新密市青屏大街431号司法局院内

新郑市中兴路文化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楼311-313

中牟县商都大道与青阳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大厅2楼

巩义市东区嵩山路117号瑞华苑小区商务楼5楼

第十四节 鉴定机构

郑州安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郑州陇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郑州嵩山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郑州市登封市中岳大街95号附近

郑州公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登封市中岳大街东端1

郑州弘正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郑州市郑密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200

郑州严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二七区人和路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郑州华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管城回族区南菜市街一号

郑州衡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郑州华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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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河南省及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中原西路与长椿南路交叉口往东北200米

香山路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西侧

二七区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东北角政务服务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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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新建东街街道118号

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

商城路与塔湾路交叉口西北角

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203号

荥阳市中原西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西北角

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b座1层

惠济区清华园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新郑市新港大道台湾科技园

中原区华山路与伊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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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岳街道少林大道1298号

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中段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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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号

新密市嵩山大道东段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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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东城区百花北路369号

驻马店市驿城区刘阁办事处西

安阳市内黄县白条河园林场

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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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国家森林公园内

洛阳市(河区)买家街1号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东上庄

安阳市内黄县白条河农场六分场

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街道老牛河村

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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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调查篇

第十节 婚姻登记信息调查

郑州市各城区婚姻登记处

郑州市民政局 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处

巩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巩义市东区行政西街7号

荥阳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中原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

新密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新密市西大街18号妇幼保健院西20米

登封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新郑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中兴路与文化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A区

中牟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中牟县清阳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

金水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香山路国基路

二七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侧

管城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中原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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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惠济区新城路9号爱康服务一楼101室

上街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新建街东段行政服务中心

经开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万达假日酒店一楼

航空港区郑韩路与飞翔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55号

农业东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第十一节 人口信息调查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办理律师查询公民人口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办理律师查询公民人口信息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办理律师查询公民人口信息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人口信息安全,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因所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查询公民人口信息。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等不得查询公民人口信息。

第三条 执业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公民人口信息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委托书,并如实填写《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第四条 律师查询公民人口信息应当向被查询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查询。

第五条 查询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查询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公安机关提供的内容包括被查询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照片等七项,不得提供被查询人其他信息及与所承办法律事务无关人员信息。

第六条 查询时公安机关应当查验申请人身份和执业律师资格。如对其身份有疑问,可以向其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调查,也可以登录其律师执业证发证机关或者同级律师协会网站查询。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询单位可以不予受理,但应当说明情况:

(一)律师证件或委托书等材料不全的;

(二)《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未填写具体查询事由或者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

(三)申请查询的事由不属于承办法律事务需要的;

(四)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口登记信息范围的;

(五)被查询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不详、不准确,无法查询的;

(六)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八条 信息查询结果可以采用口头告知、查询人摘抄等形式。查询人需要查询单位提供查询证明的,可以纸质形式提供,加盖户籍专用章并注明适用范围,但不得提供查询信息的电子文档。

第九条 因律师提供的被查询人信息不详或者不准确等原因,查无结果的,查询单位可以口头告知或者出具无查询结果的证明。

第十条 《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和律师事务所证明等申请材料,以及查询过程中手机的相关材料,查询单位应当统一存档备查,存档期限不少于2年。

第十一条 律师对于所查询的公民人口信息,应当依法合理地使用,且仅限于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不得泄露有关人员的隐私。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违规查询、违规出具证明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各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法制部门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可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律师依法查询公民人口信息提供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201911日起实施。

附件: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本人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申请内容真实,若有填报不实或将查询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车辆信息调查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大学南路南三环与郑平公路交叉口向南4公里路西

管城回族区东三环与优正路交叉口东南800米

文化北路与大河路路交叉口向北/

北大法意—中国法律资源全互动数据库

第四节 常用学术网站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第六节 常用微信小程序

手机微信搜索“河南法院微执行”,可以直接在里面进行线上立案,查询案件进展、申请调查令等操作。

手机微信搜索“河南移动微法院”,可以直接在里面进行线上立案,诉讼费用缴纳、法规查询、查询案件进展等操作。

第七节 常用执行信息、工商信息查询网站

企查查-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

第八节 常用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网站

第九节 常用证券信息查询网站(国内外)

第十节 常用票据信息查询网站

第十一节 常用法律翻译网站

第十二节 常用数据搜索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第十三节 常用报告分析网站

中国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

第十四节 常用文件传输网站

第十五节 常用案例检索网站

第十六节 如何高效的使用专业数据库

第十七节 如何高效的使用综合搜索引擎

第十四章 保全篇

第四节 民事案件保全流程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交材料须知

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按照规定预缴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请到郑州中院立案大厅进行咨询,或者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中院”,并依次点击:服务---网上法院---智能咨询---文书模板进行查询。

二、财产保全费用缴纳及票据领取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可通过下列方式缴纳费用:

1、申请人前往郑州中院立案大厅缴纳现金的,可当场开具缴费票据。

2、微信搜索“河南移动微法院”---诉讼交费,查询自己需要缴费的案件。

三、财产保全担保材料要求

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金钱担保、企业信用担保(企业法人、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物的担保、财产性权利担保。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明理路口西北角正商木华广场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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