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同在一户承包土地使用证被兄长全部侵占自己无法要回土地申请建房怎么维权

原使用者已死亡,本人是其儿子,也是现在上的户主,请问咋样更改上海市农村上的原来的我父亲名字。

  • 你好,需要经过你大哥同意或经法院确权后变更,可以来电详询。

  • 这个要看房屋的产权性质了 营业税:以房本下发日期为准,2年内交易产生,现行税率为5.5% 契税:房屋所有权变更都会产生,不过因拆迁可以免一部分,例:拆迁款40万,那买2手房就可以免成交价为40万的房屋的契税,现行税率普通住宅为1.5%,非普通住宅为3% 印花税:很少啦~现在按0.05%执行PS:双方 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当年以成本价购买,交纳额为1560×建筑面积×1% 以优惠价购买,交纳额为1560×建筑面积×7% 以标准价购买(同优惠价) 综合递价款: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交易的(有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表的人才能买) 交纳额度为:(建筑面积-审批面积)×当年购买价×10% 五年外交易的(大家都可以买咯~!呵呵) 交纳额度为:成交价格×10% PS:好重的税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买价)×20% 这个目前还没有执行(该政策上台对公房及央产房上市会造成很大阻力) 大家乖乖把税交个给国家吧~!

  • 有效,但必须要有和开发商签定的协议书呀.

  • 明确由业主应该承担的费用: 1、二手商品房: 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业主须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含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实行差额征收; 0.05%的印花税; 2、二手经济适用房: 居住不满五年的只能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购买人; 居住满5年的缴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0.05%的印花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例为售价高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部分的20%,但是部分城市尚未开始强制征收,2005年国税总局以及建设部已经要求恢复强制征收,各地正在制定相应细则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首先你要去乡一级土地管理所查询,农村不是以土地证为准,而是以土地审核表上的人为准,审核表上有几个人,就是几个人的权利。如果要析产,只分房屋价值,土地没有价值,而且也不能分,农村宅基地是政府免费给社员用的。
    当然如果涉及动迁,则所有审核表上的人都是权利人,一般是家庭会议决议,一般原则是按照贡献大小处理,无法证明贡献,则平均分配,不行只能上法院分。

  • 参考土地使用证、建房出资人、当时造房的申报材料等证据认定房屋所有权人后再办理析产

  • 参考土地使用证、建房出资人、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认定房屋所有权人后再办理析产。

  • 参考土地使用证、建房出资人、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认定房屋所有权人后再办理析产。
    认真作为沟通准备,了解相应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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