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谁知道折腾更惨?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第一次养狗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生中会发生许多第一次,这些事就如天上的星星,在心中一件一件闪闪发光。比如第一次去北京,第一次养狗等……

  那一天早上五点左右我被一阵汪汪声吵醒了。刚睡眼惺忪的从床上坐起来,突然一只小狗欢快地摇着尾巴从黑暗中跑出来,它看起来才有一个月大,全身毛茸茸的,雪球一样。我立刻把它抱了起来,冲到妈妈面前,问道:“这是我们家的小狗吗?”妈妈告诉我:“是的,这是我给你买的,以后它就是我们家一员了”。

  我问妈妈:“我们应该给狗起个名字啊。”妈妈说:“对,你来给它起个名字吧。”我皱着眉毛冥思苦想了半天。看着小狗身子圆滚滚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小猪一样可爱。但是它又爱时不时的神气活现的昂起头来,就像皇帝巡视似的威风,我对妈妈说:“要不然叫它猪帝吧。”

  猪帝的眼睛乌黑明亮,像汪着一湾泉水,十分有神。两个小小的耳朵,经常会一只耷拉在小小的脑袋上,还有一只立在脑袋上面,看着就会觉得想笑。猪帝的鼻子很小巧,却灵敏极了,它最爱在地上嗅来嗅去。一条小尾巴在身后摇来摇去,这是讨好我!讨好无效后,它就会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很委屈的样子。我就只好给它拿好吃的。猪帝很贪吃,一袋狗粮也吃的津津有味,看它吃的这么香,我都想尝尝这狗粮的味道了。

  慢慢的,我们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经常一起玩,玩皮球,玩飞盘,猪帝很聪明,一学就会!我还带着它一起出去跑步,一开始是它追我,后来随着猪帝慢慢长大后,我就只能被它溜着跑了。哈哈!那些回忆,想起来心里就很温暖。

  这种愉快的日子如飞般一去不复返,我们要搬家了,那里没有院子,不能带它走。妈妈只能把猪帝送给了朋友,我哭的稀里哗啦,舍不得猪帝,可是再不舍它还是被送走了。

  因为不舍,所以难过,所以我更懂的珍惜和朋友在一起的快乐时间。猪帝!我的朋友,你现在还好吗?

  看见别人养狗我不知道羡慕了多少次。这次期末考试一考完,我就迫不及待地跟妈妈打电话:“什么时候去接小狗啊?”上班的妈妈无可奈何地说:“你呀,总想着小狗,等我不上班了再说。”我只好耐着性子等。

  等啊等啊,等到了星期四晚上,爸爸妈妈还没放假,我实在按捺不住了,放声大哭大叫:“你们说话不算话,都过了好几天了还不去接小狗。”我就一直哭一直哭,直到爸爸发动车子开到了外公家把小狗接来。

  可是,接来小狗就让我苦恼不已。

  首先,小狗太吵也太脏。

  本来觉得养狗很容易,可是小狗一大早就在淋浴房里叫(这是妈妈想出来关他的地方),那白白的爪子抓在玻璃上,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响声,还不停摇着尾巴叽里咕噜叫唤,害得我无法安睡。把他放出来,他又到处大小便,一会儿大在餐桌下,一会儿大在沙发底下,臭死我又累死我了。

  其次,小狗实在太不听话。

  每天九点多,我都把小狗带到小区去溜达,开始他还胆小,总跟在我身边,我也就没有用链子拴住他。没几天他就胆大了,不听话了,一会儿往门卫跑,一会儿跟着陌生人跑,一会儿随地就大小便了,害得我当着很多人的面给他清理大小便,真是太不像话了。

  再是,小狗虽可爱却很恶心呢!

  别看小狗毛茸茸一团可爱的很。可是我好不容易带他到草坪上,他突然就吐出一些番薯沫,然后嚼吧嚼吧又一口一口吃进去,留在嘴巴边上的番薯沫,他还要歪着脑袋蹭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或者蹭到我的裤腿上。看得我也要吐了……

  唉!看狗简单养狗难啊。我想着把狗送回外公家,再也不养狗了。可妈妈意味深长地说:“其实我也是把你从随地大小便、不会吃饭养起养到这么大的。养狗跟养人一样,都可以锻炼你的爱心、耐心和恒心的。”我想等我再能干点再养狗吧!

  人的一生会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会使人紧张,会使人快乐,并且还会深深刻在人们的脑海中。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一次养狗。

  还记得上学期的时候,我的学习压力还不是很大,我一直想养一只宠物,但是一直都没有好看的,所以就一直都没养。一天,我去孙颖家玩,一进她家门口,就有一只小狗跑到我的鞋上,蹭蹭我的裤脚,这只小狗可爱极了,它只有手掌这么大,一身棕色的毛,两只小耳朵平稳地搭在它的小脑袋上,大大的眼睛黝黑发亮。看到它,我有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这天,我没心思玩了。一直央求孙颖把这只小狗送给我,孙颖看我这样喜欢这只小狗,就把这只小狗送给了我。就这样,我有了一个小宠物。孙颖告诉我,它喝奶,把香肠切成小肉块它也会吃,它在一个月后才能洗澡。我在孙颖的声声叮嘱中离开了他们家。带着小狗回到了家。

  有了小狗,第一件事当然就是给小狗起名字了。我说,这是孙颖的小狗,当然应该叫大颖了!可是,妈妈说这只小狗的皮肤十分像宋小宝,就叫小宋吧!我同意了,于是,小宋这个名字诞生了。折腾了这么半天,小宋一定会饿了吧,于是,我拿来一个小碗,里面放了点碎了的香肠,一个小碗里放了点牛奶,还用纸盒给小宋做了一个小家。我把小宋放到了小家里,把食物也放到了里面。可这小家伙居然看了一眼就趴下了。我还以为是他不饿,但是过了一个小时后,我看了里面的食物,还是一点没动。我问孙颖,孙颖说,他现在和你不熟,你摸摸它的头,和它玩玩。我照办了,但还是没成功。这时已经晚上了,我和他都该睡觉了,我睡觉了,可他却没睡,一直在小声叫着。我猜他一定是想孙颖了,可也没有办法了呀。我只好不管他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正在和小宋玩得正开心呢,我问妈妈是怎样做的,妈妈告诉我,小动物和人一样,要用心。我恍然大悟,我看着小宋,心想,我一定会慢慢读懂你的!

  以前我以为,只有人才会有感情,可我现在明白了,有生命就会有感情!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要用心。我一定会记住这个感情丰富的小家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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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对宠物一直保持在不排斥也不迷恋的基础上。可能是因为年龄的增长,遇事越多,越发感觉到人世间的淡漠和无常,遇人越多,也越发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功利和多变。养狗的想法就像颗种子一样,在心里日渐茁壮。很多人说,孤独的人才会养宠物狗,然而,如此以后,你会变得更加孤独。

  我算是深有体会了,虽然养狗只有两天。我很想闲暇之余,有这么一个动物可以陪伴我的寂寥时光,给它梳毛,逗它玩儿,然后它会温驯地在我的抚摸下安睡,或者在忙碌时,看着它跟在脚边不停打转。有时候,这也变成了一种憧憬,很神奇地类似少年时憧憬的爱情,那般美好。

  昨天去宠物店,还没进门,就被门口的狗狗吓了一跳,它太淘气了,见着生人就喊叫。不过与此同时,我看见关在笼子里的它,又突然心里生疼。它在那个小世界里吃喝拉撒,太让人难过了。由于在网上搜罗许久,身板太瘦弱的我,最终决定不养大狗。德牧犬啦,大白熊啦,藏獒啦,太让人畏惧了,我深怕有一天招惹了它,就成了它的蹄下冤魂。想好订一条萨摩,白白的毛,温驯可爱。可是萨摩要价太高,又不想从众去养泰迪,老板说,初次养狗,不建议花太高的成本。再三考虑以后,居然鬼使神差地买了刚刚那条朝我吼叫的成年吉娃娃。就因老板一句话:这条狗狗很调皮呀,怕你经不住折腾。结果我突然对它有兴趣。再看它时,也越发觉得可爱。老板把狗狗放出来,说看看是否与我有缘,在几分钟的尝试以后,我居然能够抱到这只调皮的家伙。太让人兴奋了。

  我把它带回了家,取名土匪。初来家里,土匪总是一副害怕而又凶悍的样子,像对待人一样,越是这样的动物,越发需要更多的温柔,才能让它有安全感。我给它买酸奶,做熟肉,饭后,牵着它在车站广场的草坪上散步,仅仅几个小时功夫,土匪就和我打成一片了。幸福感油然而生。当它在我脚边躺下,蹭着我的脚背在草堆里打滚时,我觉得自己是毫不孤单的了,而且,有那么多关于土匪的期待,我想象着它越来越聪明,将来也能够像别的宠物一样,在我快乐大笑时跳来跳去,也会在我伤心流泪时乖巧如钟。

  可是,散步回来,趁我上洗手间的功夫,它挣脱了项绳,跑了。朋友恰好过来,看见我东张西望找狗狗的神情,很是诧异。我拉着她们各个方向开始找,土匪,土匪,我拉着阿芳的腕,急得差点要哭了,可我却争气地说:算了,怕是跑远了,若它真不回来,说明真心和我无缘。

  英来电话,说在店门外不远处的杂货堆里找着了,我的激动,像是膨胀的热气球,瞬间就爆裂开来。冲回去抱着它,它似乎也很后悔的样子,两脚一蹬就亲到了我的.脸。失而复得的心情,让我对土匪很快就有了深厚的感情。下班回家路上,老陈开车,我抱起土匪在车窗上看车来车往,它得意的样子,让我一时间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养狗的天才。

  两天中的每时每刻,它在我的工作台席下懒散地倚着,一走开,它立马跟来,一入座,它又很安静地倚在脚边。有时候玩着电脑不理它,土匪就吱吱乱叫,一副要生气的样子,我索性把它放在腿上,继续看电脑,它倒也懂事,趴着不乱动,这样一陪,就是一下午。

  后来忙着生意,这家伙又跑了。对面马路出现了另一条狗狗,土匪又开始狗仗人势了,朝着比它大两倍的狗狗喊个没停,还往前冲了去。我担心之余,等我忙完生意跑出来时,听得土匪一声惨叫,摩托车飞速碾过它的身体,轮子压在它的小腿上,我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它的腿上渗出了血,我来不及看肇事车辆,就想赶紧把土匪救离马路,没想到受重伤和惊吓的土匪变得更加凶悍了,没有经验的我,想上去看看它的伤,它一见人,原本不能站立的身体突然翻身过来,在我蹲下的脚跟上用力咬了一口,我生气地喊:土匪你怎么回事儿,连我都咬。一骂它,它拖着伤腿溜进了路边的车底下,马路上一条血迹,如同土匪恐惧的眼神,让我心里发怵,同时,更多的是焦虑与伤心。我未曾察觉我的脚跟,鲜红的血透过凉鞋渗进我的脚底,变得粘稠以后才全然想起我已经被它咬伤了,我只顾试图把它抱出来,带它去疗伤。可它呢,好像根本就不认识我了,对着我伸去的手,又一阵乱叫,似乎那个骑车的肇事者是我,眼神里还充满幽怨,似乎又在怪我这个不称职的主人。

  我还是止不住哭了,不是因为脚疼,而是此刻的土匪让我束手无策。我想给它包扎伤口,想跟它说对不起,想抱着它告诉它我比它更难过,可土匪就在离我一米远的位置上,抗拒着我。它疼痛得有些呻吟了,但它害怕我会再度伤害它,用铁棍把它拉出了车底,它也总是一副随时攻击别人的样子。尝试无数次,差点再度咬伤。莉莉夫妻过来了,用工具箱把土匪强行装进了箱子,放在后背箱以后,就往医院奔。

  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此刻,打过育苗的左脚仍然胀痛,纸篓里是擦过鲜血的纸团,狗链在电脑桌脚,可土匪已经送回了宠物店救治。心里空空,难过至极。想念它。有那么一点痛心,为它的伤,为自己的伤。

  原来,人和宠物之间的感情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建立。心不在焉,土匪,快点好起来。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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