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法律法规条例离职

文︱谢炳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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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是指员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参加劳动,安享晚年。退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如前述,广义则还包括员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工、因病致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等情形。根据国务院1978年发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除特殊工种、因工因病致残等特殊情形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应当退休。这一规定称为法定退休年龄,沿用至今。

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经常遇到有员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企业HR除了给其办理退休及离职相关手续外,以下的这些知识,也应了解掌握。

苏大常,男,1958年11月24日出生。苏大常于2011年11月入职厦门某公司,公司为苏大常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11月24日,苏大常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并未终止双方劳动合同,苏大常继续留下工作。2019年7月,公司对其作出停薪停职决定。苏大常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苏大常诉至法院,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认为,苏大常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其60周岁以后与公司仍属劳动关系。二审法院认为,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以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主张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缺乏法律依据。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无需向苏大常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号:福建厦门中院(2020)闽02民终1905号)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用人单位因员工到龄退休而终止劳动合同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归纳起来大概有应当支付、无需支付、附条件支付三种观点。我倾于第三种观点,分析如下:

其一,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

关于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在劳动法学界和实务界均有很大争议,各方观点不一。信春鹰、阚珂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2版)》一书认为,“经济补偿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氛围。”同时,经济补偿也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由此可见,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对员工失业后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缓减其因失业没有收入而带来的生活实际困难。

我认为,根据国家退休政策和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制度的原理,员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必再参加工作,也就不存在“失业”的说法了,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二,员工因到龄退休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定性

关于到龄退休的劳动关系终止,国家和各地区都出过很多规定,各规定之间又各有不同,有“打架”之势。我总结归纳了一下,国家层面的规定大概有以下这些。《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规定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了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2015]民一他字第6号)则指出,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我认为,前述《实施条例》的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司法解释(三)》与前两者也不矛盾,《最高法民一庭答复》则效力低于前三者。因此,员工到龄退休致劳动合同终止事实上只有一个条件,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要符合这一条件,无论是否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都可以终止双方劳动合同,采用“一刀切”的规制形式。

其三,员工到龄退休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之争

从法律层面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所列举的六种具体情形中,并没有包含员工到龄退休的情形。至于该条最后所列的兜底性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为止亦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员工到龄退休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从法条文义上看,员工到龄退休的,用人单位没有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然而,从对员工的倾斜保护和公平原则角度上看,我认为,员工到龄退休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视不同情况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一:员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二:员工在职期间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其退休时因社保不满15年而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三:员工在职期间,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费,但双方通过协议每月给予员工发放一定的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前述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缴纳社保费的法定义务,因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仅需支付该员工入职之日至到龄退休之日期间的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若到龄之后员工继续留下工作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第二种是已经履行了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员工退休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非该用人单位造成,因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第三种情况是虽然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费,但是通过双方合意已经向员工支付了社保补贴(俗称“折现”),因此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认定

根据我国退休政策,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适格主体是指劳动年龄内的公民,即年满16周岁之日至到龄退休之日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退休,丧失该主体资格。我认为,退休后继续留下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招用已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因其丧失了前述主体资格而无法再建立劳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调整,双方构成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

对于这一法律关系的认定,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主要有三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特殊劳动关系三种观点,目前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均大量存在,各有各的理,难分伯仲。特殊劳动关系则只有小部分地区使用,比如江苏省。

有一些地区则明确规定了属于劳务关系。比如,广东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这一规定采用了一刀切的规制形式,无论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只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均认定为按劳务关系。时隔六年后的2018年7月,广东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发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2018]2号),该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关系终止……。”再一次明确强调“到龄即终止”,不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前提。

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钱多多,女,1968年1月20日出生。2013年8月1日,钱多多入职重庆某公司,公司为钱多多参加了社会保险。2018年1月20日,钱多多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日,公司向钱多多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公司给钱多多停缴了社保。随后,钱多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失业保险金等权利,被驳回。

钱多多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钱多多于2018年1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钱多多全部诉讼请求。

(案号:重庆渝中法院(2018)渝0103民初11157号)

法院判决并不无当,员工因退休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搜索了约50篇判决书发现,各地司法实践对于这一问题几乎没有争议,均认为不得享受。我亦持此观点。

其一,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原理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对失业人员失去工资收入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其二,到龄退休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如前述,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对象是国家对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则丧失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不得领取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有部分地区还明确规定了员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比如,《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本案中,钱多多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离开工作岗位,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钱多多退休离职后应安度晚年,不再属于法定的就业人员,丧失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竞业限制约定是否继续有效?

2007年9月,吕小布入职某公司从事质检和设计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2011年6月,吕小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被公司返聘继续工作。2014年2月,吕小布离职,随后诉至法院,主张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两审法院均认为,吕小布在退休后仍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从事的岗位未变,故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所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吕小布按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公司理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最终判决公司向吕小布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77000余元。公司不服,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2016年12月1日,江苏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案号:江苏高院(2016)苏民申4066号)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员工退休后,双方所签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实务中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无效,竞业限制是基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若干期间的约束,劳动者退休后,已经不是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了,因此该协议因劳动者已达到退休年龄而自动失效。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效,竞业限制制度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其利益不受侵害而安排的,这一制度不因劳动者退休而改变。

其一,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制度的目的,是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受侵害。同时,由于限制了劳动者离职后的择业自由,法律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此外,2013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用了大量条款对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责任、解约、补偿金标准等进行了细化规定。2020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施行,进一步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更加具体详细的规制。

同时,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利,过度限制劳动者离职后的择业自由,法律还具体规定了竞业限制的对象、期限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其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条款

如前所述,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指的是可以约定,而非应当约定。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属于约定条款,而非法定条款。约定条款属于法律授权性规范,其本质是遵守双方意思自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合意即可。《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列举的9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并没有竞业限制这一项。

其三,竞业限制的本质特征

在现实中,劳动者在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重新择业时,往往会选择加入到从事同类业务的用人单位,容易泄露前单位的商业秘密,给原单位造成损害。竞业限制制度的安排,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竞业限制制度的本质,就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被侵害。基于这一角度,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无论其是否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均有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而不因为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不会泄露,因此,对于因到龄退休而离职的人员,竞业限制约定依然有效。

此外,我国部分地区还明确规定了退休后竞业限制约定依然有效。比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仍具有约束力。”(原载《人力资源》杂志2020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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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务合同范本(精选12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务合同范本(精选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法》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____: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____: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标准发给生活费。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织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

  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

  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年__月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________用期,则填写“无”)。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到岗。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续订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从事 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生产需要,调换或变更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如双方对工作内容的调换或工作地点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因本条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后,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乙方发放补偿金。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丧假等假期。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 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资作出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应规定自行缴纳。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五)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或生产工具的,依市场价格作出赔偿。

  除合同第二条约定内容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项下其它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三)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四)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八)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一)双方同意按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四)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认真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担任甲方货运半挂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由甲方提供劳动保障,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内容为内陆公路核载吨,半挂汽车货运,短驳驾驶,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乙方每周可休息一天(特殊情况加班可倒休、调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并经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规定计付乙方加班工资。

  第五条甲方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计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在次月12号,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应得的个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另加班工资、津贴、奖金等收入在个人资金帐户核发,如甲方出现经营亏损,甲方保证乙方最低月工资人民币________元,直至支付清乙方应得经济补偿等所得再依法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交纳相应的社保、税费。乙方应缴的劳动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个人承担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公布的规定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信息,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个人专业技能水平,安全驾驶,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出色为公司他创造利润,为自己增收益。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履约。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定制度的;

  3、严重失误,营私舞弊,一次给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经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出现重大事故,证照被没收或吊销的。

  第九条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解除合同前后,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乙方工作满一年时,可依法享受个人应休的节假日。

  第十一条乙方如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办好移交手续,在无经济和法律责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终止履约。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基本工资的一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伤医疗已过法定治疗期。

  第十三条甲方下列规定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车运转承包协议》

  2、《员工岗位职责》

  3、《员工奖罚条例》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如双方发生争议并协商无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理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本合同是确立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依据

  (一)乙方声明在订立本合同时,已经对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乙方保证订立本合同后承认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制度执行。

  二、合同类型与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重新订立有关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长续签(变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对双方不再发生法律约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二)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

  (五)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工作所产生的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等的一切权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的有关事宜,非经甲方追认,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_______小时。

  (二)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安排员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据加班申请依法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未经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不属于加班行为,乙方无权要求加班费。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公司规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调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五、劳动报酬(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

  (一)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______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为_______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在每次薪酬变动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工作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需扣除工作报酬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业务技术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及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并可依据具体情况、悔过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各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可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变更。

  (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适时的与甲方签订信息所有权协议或保密信息协议,进一步完善对甲方商业秘密的管理。

  (4)乙方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乙方在此承诺: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熟读员工手册内容,并且员工手册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_______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开除、除名、辞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7、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和可能有继续履行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_____天的;

  8、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七)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方的规章制度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考勤与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说明书、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和禁业限制协议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页的“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三)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该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交付邮递即视为送达。

  (四)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住所: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性别: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援助证号:____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____。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_结算。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____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____元。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加班需甲方的书面同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

  本工资,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及有关法律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如有法律规定之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基础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本工资。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元。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甲方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2、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正式劳动合同范本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4、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6、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五、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

  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1、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3、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元;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法定代表人:(盖章)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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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  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  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部门副职或享受部门副职待遇的骨干员工

第七条  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  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  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l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l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l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l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批之前,待遇仍维持不变。

第十二条  员工辞职获批之日至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的期限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第十三条  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辞退员工首先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提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提出辞退员工,必须说明理由,在未办理审核与审批手续前,提议人可以与拟辞退人员作适当沟通,但是不允许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决定或者承诺。

第十五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部门副职或享受部门副职待遇的骨干员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述员工辞退审批程序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公司的员工辞退批件当日向员工下达《员工辞退通知书》,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在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辞退通知书》前,相关人员应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向拟辞退人员及审批环节之外的人员透漏审批信息。

第十八条  被辞退员工及各相关部门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即刻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  自《员工辞退通知书》下达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二十条  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员工存续期工资自《员工辞退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发满30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辞退补偿金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核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每延续一天,扣除一天的工资,并应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除扣发其全部存续期工资、辞退补偿金外,并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员工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1、辞职申请获批后,普通员工须在一周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员工应在存续期内办理完毕包括离任审计在内的离职手续;

2、辞退或开除通知送达员工后,普通员工应在通知送达当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员工应在存续期内办理完毕包括离任审计在内的离职手续;

3、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4、满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公司规定的`内部退养年龄并获准退休的员工,应在到达年龄前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在部门应指定交接人负责将员工所经手的所有工作及相关资料、信息完整移交。

2、办理清欠手续。财务管理部应审查员工有无欠款,如有则应负责催交;

3、办理领用、借用物品归还手续。总裁办应负责收回胸卡、饭卡、办公桌钥匙和更-衣柜钥匙等及其它借用物品及设备;信息技术部应负责收回电脑等及其它借用物品及设备;

4、办理公司OA系统相关手续。信息技术部应负责关闭其OA邮箱,停止所有公司信息系统授权;

5、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手续、签署《离职承诺函》。人力资源部应核定薪酬发放截止日期,收回《员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各种人事、资格关系转移手续,并监督离职员工签署《离职承诺函》。

6、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派出机构正、副职人员及营业部财务、电脑经理必须由稽核风控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以上所有交接手续必须由相关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离职手续办理相关各部门责任:

l  在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离职手续清办单》当日指定工作交接人;

l  停止所有工作授权;

l  开列工作交接清单并监督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2、总部人力资源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公室

l  审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l  审查任职情况,准备任职情况说明材料;

l  审查出勤、工资、福利状态;

l  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l  员工数据库清册,将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从公司员工名册中除去;

l  办理辞退补偿,开具离职证明及其它后续事项。

3、总裁办公室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公室

l  在部门正职或负责人出现离职意向时,在第一时间收回部门公章,封存部门档案;

l  通知离职员工停止使用办公室,并收回钥匙及其它办公设备;

l  收回领用的大宗办公用品;

l  停止胸卡功能或收回胸卡;

l  收回公车(如配备)。

4、财务管理部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财务部门

l  审查个人借款情况并负责收回;

l  审查个人以往费用有无违规事项情况;

l  接收员工交回的违约金,并出具收据;

l  接到人事部门有关员工离职信息后停止其费用报销;

l  在员工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后结清其所有款项。

5、信息技术部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电脑部

l  收回离职员工所使用的电脑,并确保硬件完好及工作信息完整;

l  停止OA系统授权,停止离职员工OA帐号及办公邮箱使用。

l  根据人力资源部所发的相关批件或通知对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并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l  监督关键岗位人员工作交接,在必要的时候对关键岗位人员直接交接。

第二十六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按时出勤,非特殊原因不得休假。未休年假,采用公司补偿的方式,不得以此为由休假;

2、没有公司批准,不得以出差名义离开工作场所;

3、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流言;

4、不得拒绝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不得隐瞒工作资料或信息。

第二十七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或进行费用报销。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第二十八条 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稽核风险控制部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稽核风险控制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手续全部完成后由人事部门为员工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执业资格等关系转移手续。对不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离职手续办理不全者,人力资源部不办理其人事关系、执业资格等其它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员工辞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手续清办单》

请放心,以下资料仅作人事信息管理之用,并将严格保密。

职位:在公司的服务期:从至

请在下表中最能描述您感觉的地方划“√”:

1.你的学历资格及技能与工作的匹配性

2.工作的挑战性及从工作中获得的提高

3.工作的成就感及满足感

14.你目前的工资与类似职位及其他公司的工资相比较

18.其他福利(请注明)

如有必要,请认真填写第1页中所列举的特别事项

请按顺序在下列括号中说明你离职的原因(1―最重要的原因)

是否愿意留下你的永久地址或联系方式?

家庭电话:呼机:手机:

是否愿意收到中关村证券寄给你的有关新闻或其他书面材料?

填完后请将本表转交至人力资源部。衷心感谢您所花费的时间及您的合作。

您由于:(请在以下选项打“√”,或在“其他”中注明)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     )

5、使用公司名义、财产、技术或公司秘密从事与公司无关的活动,谋取私利,情节严重;(     )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

7、其他(请在横线上注明)

原因,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您由于:(请在以下选项打“√”,或在“其他”中注明)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     )

5、使用公司名义、财产、技术或公司秘密从事与公司无关的活动,谋取私利,情节严重;(     )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

7、其他(请在横线上注明)

原因,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财务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办理领用、借用物品归还手续

总裁办、信息技术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办理停止OA系统使用权限

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收回《员工手册》

注:1、以上事项须办理完毕方可离职;

2、 本表在各部门流转后归人力资源部存档;

本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部门工作,现本人将从中关村证券离职,特承诺如下:

1、本人不从中关村证券带走任何客户或客户资料,亦不会利用在中关村证券所获任何信息、客户资料、秘密为本人或他人、其他单位牟取任何利益;在两年之内不接触、发展或向他人、其他单位推荐、介绍本人在中关村证券所负责、接触的客户;

2、本人将保守在中关村证券工作期间所获知、接触、了解的任何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并在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该等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为本人或他人、其他单位牟利;

3、本人离职后,不会作出损害中关村证券利益或有损中关村证券声誉的任何行为。

4、本人确认,中关村证券已为本人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结清所有款项,不存在欠付本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任何收入的情形,本人与中关村证券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包括劳动争议和其他经济纠纷)。

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愿意承担因此给中关村证券造成的损失。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劳务辞退及离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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