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养老省内转出的时候出现一个未缴费的单位职工台账是什么意思?

1、资助项目: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

2、资助标准:按照贵州省标准为每生每年500-800元。

3、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内就读的低保家庭儿童、福利机构监护儿童、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儿童。

4、申请程序:资助对象按学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发放(六盘水市资助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年800元)。

1、资助项目: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2、资助标准:按照贵州省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生每年600元。

3、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内就读的学前幼儿。

4、申请程序: 学校上报在校学生数。

1、资助项目: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2、资助标准:按照贵州省标准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3、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重点补助对象为寄宿生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残疾人员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因灾返贫家庭学生、父母双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困难企业或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父母无固定职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复原退伍军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对少数民族、移民地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4、申请程序:资助对象按学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发放。

1、资助项目: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2、资助标准:2019年秋季学期起。非寄宿生:1.小学每生每年500元;2.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申请程序:资助对象按学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发放。

1、资助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资助标准:按照贵州省标准为向每生每天提供4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3、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县公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生。

4、申请程序:学校上报在校学生数。

1、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对象:就读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申请程序:资助对象按学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发放。

1、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国家免学杂费

2、资助标准:按照《贵州省特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03号)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3、资助对象:就读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申请程序:学校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1、资助项目:普高中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2、资助标准: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每生每年400元;免(补助)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3、资助对象:对象为公办和有证民办普通高中,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4、申请程序:在省内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学生就读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和发放;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审核和发放。

1、资助项目:中职国家助学金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有证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水城县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4、申请程序: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

1、资助项目:中职免学费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对象: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有证民办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不分专业,全部免除学费

4、申请程序:学校对就读学生按标准免除,(省外就读的按就读学校当地政策执行)。

1、资助项目:中职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2、资助标准: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每生每年400元;免(补助)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3、资助对象:对象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有证民办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4、申请程序:在省内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学生就读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和发放;在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审核和发放;在省外技工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审核和发放。

1、资助项目:普通高校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2、资助标准: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免(补助)学费,本科每生每年3830元、专科(高职)每生每年3500元。

3、资助对象:对象为在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4、申请程序:在省内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学生就读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和发放;在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审核和发放;在省外技工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向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审核和发放。

1、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资助标准:专科、本科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申请额度为12000元。

3、资助对象:受理对象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4、申请程序: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学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资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或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远程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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