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老人电动车后两轮为什么会相反方向转?

大大小小的马路口,车流如梭,其中不乏身型小巧的低速四轮电动汽车和“”。它们穿行在机动车道上,速度看起来不输身边的小汽车。在我国绝大部分二三线城市,有很多这种低速电动汽车,它们满足了部分人群的出行需求。

2016年10月,《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正式立项。2016年底,《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工作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老年代步车”终于被明确定义为“四轮低速电动汽车”。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参数——速度被媒体曝光,高时速设定在40至70公里/小时。

这个限速安全吗?通过对业内专家的采访和查阅相关专业资料得知,目前欧美对四轮低速电动车的限速普遍在45公里/小时以下。而当电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时,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就将造成行人的风险上升,同时车内驾驶员也有受伤风险。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低速电动车新情况调研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2017》)显示:山东、河北、浙江是主要生产基地,其中,仅山东省在2016年1月到11月的产量就达到54.61万辆。而这些产量高的省份,也是早颁布实施低速电动车地方管理法规的地方。在这些省份,四轮低速电动车使用专用的绿色号牌。

《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高速度不超过50公里/小时”。

河北的《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高车速不超过60公里/小时”

据悉,欧美限速45公里/小时以下。

《报告2017》显示:美国对低速电动车的定义是高车速为32至40公里/小时、总车重小于1361千克的四轮机动车,是一种新的机动车类别。对低速车的定位介于低速高尔夫球车与普通乘用车之间,不具备碰撞安全保护性能。对高车速在48至56公里/小时的车辆定义为中速车,不作为单独类别,归入普通机动车管理。

欧盟将低速电动车归类为四轮摩托车,高车速为45公里/小时。目前产品型式认证要求按照“两轮、三轮或四轮机动车型式认证和监管。”

而主要参数对比,目前国内的主流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比欧美主流产品更重、更快。

30公里/小时以下才安全

《报告2017》指出:产品规格不同、质量参差不齐、更有粗制滥造的低劣产品流入市场,对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而且,很多低速电动车产品不登记、不挂牌、不年审,制动、转向性能难以保障,车辆大多没有保险,事故赔付率低,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时,对事故双方都没有保障。

实际上,无论是《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工作组提出的40至70公里/小时,还是目前国内已实施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中的5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这些限速都有些高。

根据伦敦交通部门《车辆行驶速度与致死伤害风险之间的关系:行人及驾乘车辆人员》提供的数据:行人被车辆碰撞,当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生存机会超过90%,而高于这个速度,生存机会以指数方式下降,风险以指数方式上升。

另据湖南大学汽车车身先进设计制造重点实验室《车辆碰撞速度对行人致命损伤风险的影响研究》:车辆碰撞速度和汽车前部结构形状是影响行人动力学响应和损伤严重度的两大主要因素,减小车辆碰撞速度至30公里/小时或更低是减轻行人致命损伤风险的有效途径。

当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低速电动车对驾驶员的保护也不够。

2016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市场上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购买了3款老年代步车,并委托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安全性碰撞实验。实验结果显示,在32公里/小时的碰撞速度下,测试用假人驾驶员损害风险明显,会造成头部、胸部受伤。

专家 :国标限速还有调整余地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技术发展部副部长赵立金,参与制作了《报告2017》。他告诉北京晚报记者:“目前,为了规范地方的产业发展,国内出台的管理规范都是地方性的。他们各自设定限速的标准,但我们并不知道依据是什么。用这些限速直接与欧美的已经成型的国标对比,不太合适。国标还没有正式出台,关于限速这一块还有调整余地。我们在做调研时,有个建议是限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将来如果国标超过这个限速,是否也可以参考美国,采用分级的方式,将较高限速的电动车按照普通机动车的标准管理?这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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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公认的“电动车大国”,在其他的国家刚刚重视交通工具“电动”化的时候,我国主流的交通工具,主要以电动车为主,道路上常见的包括汽车、电动车、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车等,这些绝大部分都是“电动”驱动的车型。

目前电动车的主要分类,就是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这些交通工具因为门槛比较低,它们的保有量都比较高,当然,也因为数量比价高,这些交通工具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比较大,随着电动车规范治理后,对于一些违规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也有了一定的约束。

什么是违规的轮/三轮/四轮电动车,指的是在生产的时候,车辆没有获得工信部的机动车生产备案,也就是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另外一个,就是不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比如电动三轮车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四轮车不符合《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这些都是违规车辆,不被允许生产、销售、上路的车辆。

而对于违规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目前主要的处理方式,就是设置过渡期,两轮电动车是在新国标实施前后,各地都纷纷的设置过渡期,一般来说,设置的是2年到4年左右,目前已经有北京、中山等地过渡期到期。

而对于违规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同样是设置过渡期,只不过,目前只是部分地方设置,包括北京、德州、合肥、湘潭等地,而设置的时间,基本上在3年左右;

以北京为例: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以合肥为例: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无论是设置3年还是4年的过渡期,总有截止的那么一天,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它们不会像两轮电动车一样,只有5年左右的寿命,一般来说,它们可以用8到10年,等待过渡期结束之后,这些车又会被怎么处理呢?其实,各地出台相关规定的时候,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

北京在发布相关公告的时候,在明确过渡期结束后,是这样说的: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合肥在发布相关公告的时候,在明确过渡期结束后,是这样说的: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道路行驶或者停放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以上两地的公告中,对待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结束后的处理方式几乎一致,那就是过渡期一旦结束,车辆将不能正常上路,也就是含蓄的表示,车辆需要“报废”了

关于违规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在过渡期结束之后的处理方式,虽然对于车主来说会略有可惜,但相信大家也能够理解,毕竟,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它的上路,对自己和道路其他交通参与者都是一种不负责,而且,这些车辆还给予了一段时间的继续使用,也是挽回了车主的损失,是比较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不过,还是有一些车主,对于违规的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有自己的看法,其中小行家了解比较多的,就是关于这类车,可以不让用,但也应该要求它们不要再继续销售,不要给这类车生产的资格,销售的资格,不能只管车主的上路,不去管源头的生产和销售。

而据小行家的了解,目前电动车存在符合标准,还在销售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但是,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这些车辆不符合标准,仍然在继续售卖,还是很常见,尤其是电动四轮车,也就是老年代步车,目前没有一款车型是符合标准的,但在电商平台一搜索,能够出来形形色色的产品,因此,不允许这些车辆的使用,车主是建议也该限制这些违规销售的情况了。

总结:小行家觉得,治理违规车辆总体来说,一定是一件好事,能够被称为“违规”,一定是存在瑕疵,而清理这些有瑕疵的产品,在每个行业都是应该做的一件事,尤其是事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工具,不过,小行家还是很赞同一些车主的看法,可以治理违规车辆,但也应该从源头,杜绝厂家的生产,禁止商家的销售,这样才更合理,也是更有效的治理方式,最后,小行家在提醒,而对于一些已经购买了违规车辆的车主,在过渡期结束之后,也不要在违规上路,而对于还未购买车辆的车主,不要在选择不符合工信部目录,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车辆了。

那么,对于违规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处理,您怎么看呢?你支持从厂家、商家的源头治理吗?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交通工具是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物品,它的出现是一件好事,但每年又因为交通工具造成的事故、伤亡比比皆是,因此,对于交通工具的使用,必须要有一定的门槛,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汽车不是他们的主流代步工具,常见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才是,但这些交通工具在电动车规范化治理之后,管理制度完善的同时,它们的要求也越来越多,甚至有的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已经无法继续使用车辆,下面就来介绍这些主流的电动车,它们的具体要求吧,让您一次了解明白。

这是目前电动车中数量最多的车型,根据数据的统计,它的数量超过了3亿辆,而近几年的销量能够达到2000万到4000万辆,不过,两轮电动车其实是有细分类的,根据201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它有三大分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它们的上路要求也有所不一样。

(1)、电动自行车时速低于25公里/小时的慢速电动车,它车型属于简易款,保留了电动车早期的模样,配备脚踏功能,它也是唯一属于非机动车的两轮电动车,上路只需要上牌、戴头盔即可,它是比较适合60岁以上老年人,而且,它还能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接娃的实用性比较高。

(2)、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速大于25公里/小时但小于5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车辆属于踏板电动车,身份是“轻便摩托车”,如果驾驶它最低F驾照,D和E驾照也可以驾驶,上路挂牌、持证即可,它也是适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但缺点是它不可以载人,无法用来接娃。

(3)电动摩托车:时速大于5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车辆 的身份属于“电动摩托车”,最低准驾的驾照为E证,可以用D证驾驶,它上路同样是挂牌、持证,而它对于60岁以上老年人是有限制的,E证考取最大年龄为60周岁。

三轮的电动车虽然没有两轮的数量多,但它的应用范围更广,不仅有代步车型,还有载人、拉货车型,它在我国的数量也达到了7000万辆以上,而这些三轮电动车,无一例外都属于“机动车”,但细分之下,它有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之分。

货运的三开车型、载人的全封闭电动三轮车:它们属于“三轮摩托车”,需要驾驶人持有D证才能上路。

休闲电动三轮车:非封闭车型,它属于“三轮轻便摩托车”,需要驾驶人持有F证上路,但如果有D和E也可以准驾。

除了驾驶证的要求之外,车辆属于机动车,它上路还需要挂上黄色号牌,并且需要为车辆缴纳保险,购车的时候达到一定标准,还会存在购置税,另外,货运的三开车型、载人的全封闭电动三轮车,它们要求的驾驶证为D证,最大考取年龄为60周岁,最大驾驶年龄为70周岁,这一点车主需要注意。

四轮电动车有高速和低速之分,高速的就是电动汽车,它属于汽车成分,需要的上路条件都是按照汽车标准,选择的老年人比例较少,这里暂且不谈,而低速电动车,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老年代步车”,它的上路标准,目前没有得到明确。

小行家也注意到,网上不少人说低速电动车上路需要C2驾照,这确实是部分地方提出的要求,但如果说国家层面的要求,目前还没有,因为这类车是在工信部根本查不到,它其实是厂家违规拼装的车辆,并不属于汽车,更不属于合规的车辆。

所以,针对于低速电动车,虽然它很迎合老年人的用车需求,但从安全角度来看,这类车型不建议选择,尤其是在城市生活的车主,这类车上路是“不合法”的,被查到或面临相应的处罚,并不推荐。

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的要求,目前有明确的是两轮和三轮车型,它们上路只要遵守相关要求,就可以合法合规上路,但关于老年代步车,目前是连最基本的牌照都无法获得,它不是上路没有要求,而是车辆没有达到上路标准。

当然,除了满足以上车辆上路的标准之外,更重要的是上路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可以负责任地和大家说,电动车曾经“无人管、肆意行驶”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车辆上路,一旦出现违规行驶,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因此,大家要做好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的出行。

那么,对于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上路要求,您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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