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自整理部分国家操作要求,供查询:
1、东欧国家对货物的重量及尺寸一般都会有限制,单件一般不能超过30KG或50KG,单票不能超过250KG。
2、安哥拉:每票不可以超出300KG;
3、尼日利亚:单票和单件都不能超过70KG且不接受纺织品;
4、突尼斯:尺寸不能超过120*80*80cm,单件不可以超过30KG,单票不能超过40KG ,申报价值超过USD30,则需要收件人自行请清关代理清关。货物抵达当地60天内清不了关会自动到付退回寄件方;
5、伊朗:文件和包褒都无服务;
6、以色列:目的地代码为“GZA”无包裹服务 ;
7、俄罗斯:不接受私人收件人;
8、土库曼斯坦:任何渠道都无服务;
9、密克罗尼西亚:DHL单件不超30KG ;
10、巴西:尺寸限制:98cm x 98cm x 98cm,单件计费重量不能超70KG,单票计费不能超过1000KG,如果货件超出相关限制将被自动退回;(巴西件真心不推荐走DHL)
11、加拿大:支付关税方式:关于寄往加拿大包裹,货件从香港DHL提取后,就不再接受更改关税的支付方式,如确定关税到付,必须确保收件人会支付关税,否则不接受更改为关税预付,货件可能因收件人拒付关税而被销毁或自动退回;
12、卡塔尔:对于目的地为卡塔尔的快件,如果重量超过100公斤,需要提供正本发票及原产地证明,且预计清关时间为48-72小时,没有正本发票及原产地证明将会导致清关延误;
13、克里米亚:货物价值不能超过200EUR,否则将被自动退回;
14、不丹:对于目的地不丹的快件,当地不允许进口实重超过300KG/票,单件不能超过70KG与尺寸不能超过120*80*80cm的货物;
15、委内瑞拉:DHL对货物的要求尺寸:120*100*160,单件不可以超70KG,单票不可以超过300KG;
16、菲律宾:单件快件大于或等于1000kg(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不能承运;
18、也门:所有渠道暂停服务;
19、东帝汶:货件需符合以下尺寸及重量限制要求:尺寸限制长120.00CM高100.00CM宽100.00CM,重量限制:单件最大值:120KG 单票最大值:120KG,如大于120KG需申请。
20、利比里亚:单件不能超50KG,单票不能超250,最大尺寸不能超过120*120*80cm;
21、坦桑尼亚当地重量限制:单件不超过70kg,总重不超过300KG,尺寸限制:120CM*120CM*100CM,超过后需要订舱;但不一定能订舱成功;
22、请知悉货品至以下国家, 发票必须附加运费一栏 :
.以下所列国家均不接受P.O.BOX地址(邮政信箱地址):
澳大利亚、新西兰、萨摩亚、新加坡、安哥拉、贝宁、埃及、加纳、几内亚共和国、约旦、肯尼亚、黎巴嫩、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南非、苏丹、叙利亚共和国、阿拉伯联合大公国、也门、比利时、塞浦路斯、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士、英国、加拿大、波多黎格、美国。
以下78个国家不再接受任何包装条款的电池件(包括内置电池):美属萨摩亚、安哥拉、安圭拉岛、阿鲁巴岛、阿塞拜疆、不丹(新增)、博内尔岛、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柬埔寨、中非共和国、乍得、马里亚纳群岛共和国、科摩罗、刚果、刚果共和国、古巴、吉布提、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福克兰群岛、法罗群岛、法属圭亚那、冈比亚、格鲁吉亚、格陵兰、几内亚共和国、几内亚比绍、赤道几内亚、哈萨克斯坦、北韩(朝鲜)、科索沃、吉尔吉斯斯坦、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老挝(新增)、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马约特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蒙特色拉特岛、莫桑比克、缅甸(新增)、纳米比亚、荷属安的列斯、尼泊尔(新增)、尼维斯、尼日尔、巴基斯坦(新增)、卡塔尔(新增)、卢旺达、圣赫勒拿、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共和国、塞舌尔、塞拉利昂、索马里、索马里兰(索马里北部)、南苏丹、圣巴托洛缪岛、圣尤斯特歇斯岛、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
突尼斯、土库曼斯坦、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乌干达、乌兹别克斯坦、英属维京群岛、也门共和国、津巴布韦
(如果以上国家出现带电货物,货物将会出现国外退回等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寄件方支付)
5. 以下国家都是需要正本商业发票:保加利亚、黎巴嫩、毛里求斯、卡塔尔、文莱、智利、萨尔瓦多、波兰(要有原产地资料)、白俄罗斯、阿根廷(要有原产地资料)、印尼、巴西(要有税号)、厄瓜多尔、葡萄牙、安哥拉、土耳其、加蓬、库拉索 、秘鲁 、危地马拉 、科威特、印度等。
6. 寄往白俄罗斯的包裹货件只限首都”Minsk-MSQ”有服务,邮编号码为999,其中明斯克机场区域(邮编220054)亦无包裹服务。除此之外,白俄罗斯其他城市无包裹派送服务。
7. 凡发往纳米比亚国家清关发票规定如下: 发票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货物原产地;2.收发件人完整地址信息;3.发票英文申报;4.货件真实价值申报;5.货件详细描述—不接受笼统品名申报:样品 ‘Samples’或者配件‘Spares’;6. 所有产品必须在发票上如实申报。带有以下发票的货件禁止进口纳米比亚:
1.形式发票;2.手写发票;3.手写或修改过的发票;4.带有“货件价值仅用于海关申报”的发票;5.发票申报货币币种不能是原始发件国,必须是目的地国家币种、欧元或者美金。
8. 寄往阿尔及利亚的包裹,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关税预付(关税DDP)。
10. 立陶宛的包裹,随货清关发票必须要注明贸易术语DDP或DDU(关税到付或关税预付)。
Arabia)反映,凡手錶产品内置有影相功能于当地属于违禁品,是严禁入口的。更会对涉事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因而产生之额外费用(如退件及罚款) 等,将由发件方全数承担。
请发件方就问题通报相关单位严格把关,防止再有此等违禁品流入我司网络做成影响。多谢合作!
13. 印度尼西亚的操作要求:
1、寄往印尼的成衣服饰类产品,其价值若达到或者超过250美金,随货需要提供原产地提供的相关鉴定证书(Surveyor Certificate)。
2、个人,宾馆,银行,展览名义进口,或者不具备或拥有相关进口许可权等有效进口身份证明的任何收件人,进口单票货物重量不能等于或者超过100公斤,超过即不允许进口。
3、寄给收件人为个人的包裹,若包裹内含电子或通讯产品(手机,智能手机,I-PAD,I-Phone,PDA)等,不论相关产品数量多少,需要收件人提供从贸易部门(Ministry of Trade)获得的
进口许可证方可安排进口。
关于香港DHL渠道发往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则更新通知
以下关于香港DHL渠道发往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则更新通知
1、印度尼西亚当地严禁进口化妆品及食物,否则将被退回,产生的费用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如商业用途的,需要当地药物及食品局(National Agency of Drug & Food)提供的进口许可证清关。
如申报价值(FOB价)大于1500美金的,需要提供原产国的检验证书。
如货物在到达当地30天内未能完成清关,将按当地海关法规转自动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当地将关税起征点由之前的USD50调整为USD100. 即货物的总申报价值超过USD100的,将会有关税产生。
货物需要正式清关或非正式清关,取决了货物的申报价值。
私人件:一般按申报价值7.5%收取关税或者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海关税率收取,按单票非正式报关
商业件:一般按申报价值7.5%收取关税或者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海关税率收取,按单票正式报关
b、如总申报价值大于USD1500
私人件:按非正式报关处理清关,具体以当地海关税率条款为准
商业件:按正式报关处理清关,具体以当地海关税率条款为准
另外,不管是正式清关还是非正式清关,都要提供收件人授权书及清关所需的相关文件处理清关。另外,收件人需对其与海关申报的价值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14、澳大利亚海关与边防服务规定,所有货品都要标示或者用标签标明原产地,商贸法规第1905项要求,如不按照要求注明产地,将不允许进口进入澳大利亚。
目前有大量这样的货件在寄往澳大利亚被海关扣压,如手机配件、手机外壳、衣服等没有注明产地的产品,如果不遵从规定,将退回货件到始发地。
注明:产品上要有产品标示,比如衣服,如果没写"MADE IN CHINA" 请缝上写有这样字样的布条在衣服上,或者在衣服的唛头上注明;比如手机后盖,请用标签写上“MADE IN CHINA",然后贴在后盖上。
15、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所有寄往阿联酋-迪拜的货件都要遵守以下要求,阿联酋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受影响;
1. 价值超过AED50000(USD13587)的货物需要提供:A.有寄方盖章签名的正本发票;B.正本产地证书,如果没有这些资料,收方将支付罚款或者押金AED2000,如果能在货件到达当地90天内提供这些资料,将退回这个罚金/押金。
2. 价值在AED1000(USD270) -AED50000(USD13587)之间的货件,需要遵行:A.所有正本发票都要有产地,如没有,收方将被罚款或者交押金直到提供正确资料才退回这些费用;
3. 价值在USD270以下的,则可以不遵守以上要求。此要求只针对寄往迪拜的货件。
16、黎巴嫩海关政策:
黎巴嫩海关要求所有CIF价超过1000美元的进口货物都必须正式报关,且必须使用由发件公司抬头纸打印的原始发票报关。发票的具体要求如下:
原始发票-不能使用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要打印件且有签字和盖章(盖章不做严格要求),请尽量使用发件人公司抬头纸打印发票;不能使用形式发票;不能使用手写发票;发票上必须有包裹中各项物品的完整准确的商品描述,HS Code,单价,原产地,总重量,申报价值等,货物外包装上必须附有原始发票。
寄往黎巴嫩的货件(文件除外),全部都需要注明收件方的税号(Tax ID)在发票上。
17. 印度海关政策:
应印度海关当局要求,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包裹在抵达印度海关清关前,收件方须向当地海关提交印度政府颁发的身份证的编号,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住址证明以便备案。
若收件方未能及时向当地海关提交以上文件,货物将在抵达印度海关时将被扣留,直至收件方提交以上资料,货件方能进入正式清关流程。
寄往印度包裹类快件的清关要求如下:
1.对寄运给私人或私人地址的货物,收件方须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授权DHL代理清关的清关委托书(POA)用于清关。
2.对寄运给某公司的货物,收件方除提供以上提及文件给海关备案外,还需提供进出口许可证(Import & Export Certificate) 和 授权DHL代理清关的清关委托书(POA)用于清关。为了避免货物在清关过程中出现延误或弃件,寄件方可以提供一下协助:
1.在面单—Phone/Fax or Email—项下提供收件人有效电话或者电子邮箱。
2.在面单—Receiver VAT/GST—项下填写收件人的有效证件编号,如身份证号,护照编号等。
3.在面单上请清晰填写寄件人和收件人的真实详细的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该信息须和随货发票信息完全吻合.
注:发件人信息不能是货运代理公司
特别强调,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货件在抵达当地海关后都将被扣留。
快件滞留5天后将被当地海关强制弃件处理。
请寄件方在寄运货物前,和收件人确认以上清关资料是否齐全。我司收到货物后将默认该货件的相关资料已经备齐并不再予以复审。
若货物在当地海关因未备齐以上提及文件而产生清关延误,罚金,弃件或者退回的情况,全部责任和费用将由寄件方承担。
所有寄往印度的包裹需要收件人提供进口人的身份和地址认证文件(Know Your Customer,以下简称KYC),收件人可使用以下链接录入个人或公司关联信息(KYC)并授权当地敦豪公司清关后方能开始安排进口清关程序:。其中,个人KYC关联信息可为:护照证件或选举身份证件或驾驶证件或永久账号(Permanent Account Number)及清关授权书;
而对于收件人为公司的货件,收件公司在提供KYC信息和授权书的同时,还要提供收件公司的进出口许可证(Import & Export Certificate)方能开始清关程序。
所有寄件人在寄运包裹货件的同时应该提醒收件人使用链接:,及时录入KYC和授权书等文件,且寄件人必须在运单收件人资料填写区域提供收件人邮箱和有效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收件人协助清关。请各投寄人能够遵循目的地国家清关指引寄运货物,并确保提供详尽具体的清关文件,以免因为文件的缺失造成清关延误或者货件被当地海关自动退回或者销毁,期间产生的关联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
印度邮编012 三字代码IPF,DHL告知目的地不接受包裹只接受文件。
接香港DHL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包裹,如需收件人提交货物进口清关资料,收件人必须在货物到达当地第二天内提供海关要求的清关资料,如收件人未按海关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清关文件,当地海关会向收件人征收罚款,罚款标准参阅如下(仅供参考,最终以海关或服务商最终收费为准):
1、收件人于货物抵达当地的三天内,未提交相关清关资料,海关将征收费用INR5000/天(约EUR70/天);
2、收件人于货物抵达当地从第四天起,未提交相关清关资料,海关将征收费用INR10000/天(约EUR140/天);
以上请各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确认收件人具备清关能力,并于货物到达当地前准备相关清关资料,如寄运货物或随货资料未能遵从当地海关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及产生海关罚款,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发货方,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接到通知,印度政府本周基于修改进出口清关规定的基础上宣布了《商品服务税-GST法案》。印度的托运人和收货人将必须遵守这一税收结构规则的变化,并在清关货物前提供附加的数据给海关及GST网站。
关于商品服务税(GST)的相关详情,可以登录网址: 查询。
这是印度税收政策的一个重大变化,未来几个月这一政策可能会发生一些更新和修改。
根据这一情况,请提醒客户:
1.印度每一个进出口商要想支付这个商品服务税都必须有GSTIN(GST识别号码)。在进出口货物之前,提前提供用于清关。如没有这个号码,请提醒印度客人提前注册去获取。
2.对于用途定义非常明确的样品低于10000INR的继续免税,但是部分礼品货物可能会被收取这个商品服务税(GST)
3.比起遵守GST的规定,提供准确的邮编和详细正确的发票更为重要。
18. 根据巴林海关条例:
寄往巴林的包裹货件需随货提供有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如果没有按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的货件,当地海关将会强制进口人支付不低于133美金的保证金。
以下情况可以不用提供原产地证明:
1.投寄货物为礼品且价值不超过BHD500(USD1325),发票上必须申报为礼品“GIFT”,以及发票上要说明生产厂家、产品数量、货物价值及货物原产地;
除此之外的所有寄往巴林的包裹货件需随货提供有原产地证明,如果缺失,将会产生关联罚款。原产地证明的要求说明如下:
1.原产地证明必须是原产国商会或者同类权威组织签发的;
2.如果出口国不同于原产国:出口国提供的原产地证明需要明确说明其实际原产国,产品制造商及货物类型,且此类原产地证明必须经由出口国巴林大使馆(或其他任一阿拉伯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
如果货件随货没有提供有原产地证明,但是收件人或者进口人在海关通知日起90天内提供正本原产地证明,此情况下,海关接受收件人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否则逾期后保证金将被没收。
以上新的清关要求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包括空运、陆运及海运。
同时,不论货物价值多少且不管何种产品,所有包裹的发票上都必须注明原产国信息,其他特殊产品需要额外提供的相关清关文件亦说明如下:
※化妆品、食物及维他命进口:收件人需提前获得卫生部进口许可证(MOH) Ministry of Health以免清关及派送延误(此类需正式清关-预计将会有24-48小时的清关延误)
※化工品类:收件人需提前获得环保部进口许可证(MO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以免清关及派送延误(此类需正式清关-预计将会有24-48小时的清关延误)
※垫圈、橡胶密封件、轮胎等:收件人需要提前获得商会出具的进口许可证(COC) Chamber of Commerce 以免清关及派送延误(此类需正式清关-预计将会有24-48小时的清关延误)
※通讯类设备等:收件人需要提前获得通讯监管部出具的进口许可证(TRA) Telecommunication Regulatory Affairs 以免清关及派送延误(此类需正式清关-预计将会有24-72小时的清关延误)
※教育书籍(私人用品除外):收件人需要提前获得信息产业部出具的进口许可(MOINF) Ministry of Information以免清关及派送延误(此类需正式清关-预计将会有24-48小时的清关延误)
接香港敦豪通知,巴林(Bahrain)海关的清关系统已更新,即日起, 所有收件公司(进口商/贸易商)必须向海关重新注册并更新公司商业登记信息和联系方式,同时授权当地DHL作为其清关代理;如收件方是私人,收件人需提交人口登记证明或者身份证副本向海关注册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授权当地DHL作为其清关代理。
19. 罗马尼亚海关对清关的要求有所改变。
为了避免货物清关延误,必须遵守以下的规定。
以公司名义以商业形式进口需提供资料:(1)货物的商业发票(2)商业发票的译本,需要清晰显示产品的商业名称(3)EORI号(国外支付或者交易凭证)
以公司名义进口货物样品所需提供资料:(1)提供形式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是非卖品,没有商业价值(2)清单上有责任注明货物是样品,不含有商业价值。清单上需要注明记录的时间,签名和盖章。
以私人名义进口货物需要提供资料:(1)个人身份证号Personal ID number (CNP)(2)寄给私人的货物,DHL进口部门将会电话联系收件人确认货物的内容和真实价值(3)海关当局将随时有可能要求提供货物的价值证明(4)如果收件人不能提供清关资料或者海关当局不满意所提供的资料,海关当局有权利对货物进行检查,并要求以公司的名义做正式进口清关货物。
接香港DHL通知,即日起,寄运目的地为罗马尼亚的首都城市布加勒斯特(Bucharest-BUH)货物,当地海关实行最新清关要求,随货发票需遵从如下规定:
1、随货发票必须正本,内容须为打印,且必须有发件方公司盖章、签名;
2、发票必须申报每项货物的详细品名信息、商标名称、单价、总价、原产地国家、出口原因、三个字母的货币代码(如:USD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3、发票必须分别申报货物运费、货物货值,不接受零运费、零价值申报;
以上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如未遵从相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20. 所有寄往黎巴嫩的货件暂停服务(除文件外)。
21. 寄往孟加拉的电子类产品及其零部件有以下最新清关规定:
**随货资料必须详细申报每项货物的数量、品名,不接受笼统的品名申报,如:“电脑配件”,必须详细列明是:硬盘、记忆卡、主板还是其他等;
**随货发票必须正确申报货物信息,及以真实价值申报,如被海关查获货物信息错误申报或货物价值低报的情况,海关将会充公货物或将货物强制退回发货地,退件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件;
**货物申报价值超过USD15,发货人随货需提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或进口许可证 ;
寄件前请确保货物的资料正确和齐全,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人,产生一切费用以及后果,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22. 乌兹别克斯坦包裹快件注意事项收件人为个人时:非商品快件:申报价值<1000美金,需由收件人向海关提交申请并提供护照的复印件,但不收取任何海关费用。商品快件:需要支付相应关税、增值税等其他海关费用。
23. 凡发往科威特的货件,海关要求随货发票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必须带有收发件人详细完整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并请注意:发票上不接受“价值仅用于海关申报”,如需原产地证书的货件,发票上则一定要带有发票号,货件申报价值和重量符合以下要求:
1、如货件申报价值低于或等于1500USD,且重量少于100kg,随货需提供商业发票复印件;
2、如货件申报价值高于或等于1501USD,低于2999USD,且重量小于100kg,随货需要提供原始商业发票;
3、如货件申报价值高于3000USD,不论重量多少,则随货都需要提供原始发票和原始产地证明;
4、如货件重量超过100kg,无论申报价值多少,则随货都需要提供原始发票和原始产地证明;
24. 所有寄往博茨瓦纳的货件,发货人随货必须提供货物的付款证明(Proof of Payments)。
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再审核付款证明的有效及真实性,一经由发货人提供付款证明随货寄运,我司即默认其有效及真实性。
如货物随货欠缺付款证明资料,香港服务商有可能会拒收并退件处理,由此引起的延误、退件提货费用和重寄操作费均由发货人承担。
货件到达当地海关,如因欠缺付款证明或者付款证明申报的价值与实际货物不相符,当地海关将有可能拒绝货物清关,且货件将会被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发货方,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25. 沙特阿拉伯海关政策为了使快件能够在沙特各口岸顺利完成清关,各始发地国家对发往沙特的快件请确保提供以下单证:
商业快件:如果申报价值超过300美金,需要在运单和发票上面提供收件公司的商业登记号码(Commercial Registration no.);
个人或者B2C快件:如果申报价值超过1000美金,需要在运单和发票上面提供收件人的身份证明号码(National ID no.)
,非沙特公民需要提供居住证(Iqama).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货物将会产生清关延误甚至退运。
26. 所有发往秘鲁的快件(包括礼物)都需要申报并完成清关。
快件不能寄给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如果收件人是公司,需要提供TAX ID (RUC);如果收件人是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非本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号码及护照副本)。
运单和商业发票上面的收件人信息要保持一致。秘鲁不接受形式发票,所有快件需要提供商业发票。秘鲁只能为少量物品提供冷藏环境,如果易腐物品超过1公斤将会有变质风险。
商业发票需要包含如下信息:l 发票号l 公司Logo (如果发件人是公司)l 签发日期l 完整的收件人信息(全称、ID号码、电话号码、地址以及电子邮件)l 数量和单位(比如:件、米、公斤、打、升等)l
每件物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类似于gift、printed、clothes、samples等笼统的描述全部不予接受l 报价(单价和总价)。
如果涉嫌低报,快件将会被秘鲁海关截获且收件人面临高额罚金。此外,低报快件将无法由DHL完成清关,需要收件人自己解决。即使发票上面表明“没有商业价值”,但是也需要填写相应的真实价值。l
贸易方式。如果不是EXW和FOB,还需要填写运费和保险费附表为秘鲁海关对于不同种类的物品更加详细的要求。
27..寄运到乌克兰的货物,仅限于下述6个城市有包裹寄运服务,文件服务不受城市限制。且海关对于货物进口有价值限制。
请在发货前与DHL官方客服确认寄运货物的寄运限制。我司不予审核,如超出寄运限制,货物将会被当地强制退回。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6、LVIV(利沃夫)
28.最新DHL太平洋区国家限制重量,以下国家尺寸重量不能超过:
东帝汶:尺寸120*100*100;单票120KG 单件120KG。(以上国家尺寸重量限制,如有超过的,请提前与我司联系,确认是否可出货)如果有超过此限制出货,产生费用由贵司承担,我司不承担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