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建国公司扣留工资违法吗?

无论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员工,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妥后领完工资走人。但是如果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离职手续办完必须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工资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规定办完离职手续后必须最迟什么时候发工资呢?还有一点就是离职手续办完与工作交接完成是不一样的,必须要工作交接完以后才能拿到工资吗?劳动法宝网为你介绍。

1、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离职手续办完必须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工资是否合法?

   是不合法的,提供劳动获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任何一位劳动者只要为公司提供了劳动的,就有权利拿到应得的报酬,公司以任何理由拒不支付或延迟劳动报酬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且需要承担风险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应在办理好离职手续时一次性付清的工资。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是否有法律规定办完离职手续后必须最迟什么时候发工资呢?

  现行法律上并没有对办理离职手续之后的程序进行很明确的规定,而事实上即使规定具体程序对各个相异的公司而言也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所以结合司法实践,一般结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提及的工资的支付时间,一般是以一个月为周期, 如无特殊情况,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的最晚一般应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颁发工资时,应当付清,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劳动者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必须要工作交接完以后才能拿到工资吗?

  工作交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时的重要环节,劳动者需要将因工作原因取得或使用的用人单位的一切文件、工具、信息材料等归还用人单位,并按要求在每一部门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在工作交接中如果有任何问题,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并要求劳动者依法交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是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的权利也就是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劳动者依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是不一样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工资。

4,可以以劳动者未完成交接工作而拖延工资发放吗?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拖延工资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交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延缓工资发放?《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延迟发放就要承担风险。但是,若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用人单位是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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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留工资的10%作为年终奖金。正常离职后,我还能拿到钱吗?

  • 年终奖是公司对员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一般公司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制度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和方式。合同中要不要载明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有自主权。劳动者也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公司进行协商。许多老板觉得将发放年终奖的权限掌握在自己手中更放心,因此不愿在合同中载明。

  •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辞职,如果不是试用期则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 2、厂里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正常情况下,在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够扣留员工工资,如果工厂扣留员工工资,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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