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钓鱼被抓了假如钓鱼被抓了登记信息假如钓鱼被抓了,登记信息了,会怎么回?

以“搭便车”为名,一对男女“乘客”在路边拦下易世其的私家车。到目的地后,男子递上“油钱”,突然强行拔掉车钥匙。很快,几名身着便装的城管人员现身,以“非法营运”将易世其的车子扣走。起初,湘潭城管表示拟对他罚款5000元,后来却追加到2.8万元,理由是,车主“找媒体把事情搞大了”。

  从3月11日车子被扣至4月1日,已整整过去了21天。这些,易世其多方打听,希望能揭开那对“乘客”的真实面目,却至今仍是个谜。无奈之下,3月31日中午,易世其走进当地派出所,希望通过警方能查明两人的身份。同时,也有网友呼吁,希望那对“举报人”能凭“良心”公开站出来,还原整个事件的真相。

【进展】 村委会开证明,能否证“清白”?

  从益阳安化老家来到湘潭,易世其租住在雨湖区护潭乡红星村红卫组村民谢铁光家,至今已有7年多,一直靠养猪为生,存栏生猪一般在50-120头左右。

  易世其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买车,是为了方便回老家和外出联系业务、购买养猪饲料,“买车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是借来的。”从2009年农历十二月初六,即2010年1月10日把车子买回来,到3月11日上午被城管扣走,这辆车子他才开了2个月。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几天前,易世其来到红星村村委会。村委会为他开具了一份《证明》,并加盖了公章。《证明》称:没有易世期有非法营运的情况。3月29日下午,易世其将这份证明的复印件,交到了湘潭市政府法制办。3月30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给他开出了一份《行政复议受理通知》。

【报案】 车主请求警方查明“举报人”

  扣车20天来,易世其多方打听,很想弄清那对“带笼子”的男女究竟是什么人。每次打的,他也都会有意识地询问司机。但似乎除了那对男女本人和湘潭城管外,再没有其他人知道真正的答案。

  无奈之下,3月31日中午,易世其来到扣车地所属的湘潭市岳塘公安分局宝塔派出所,恳请警方能查明那对男女的真正身份。值班民警对他反映的情况做了登记,表示还需调查核实之后,才能确定是否立案。

  易世其介绍,3月11日上午,应那对男女的要求,他将车子开到目的地后并未马上熄火。可坐在前排副驾驶座的男子突然扯走车钥匙。对此,民警建议易世其:“你可以到有关部门,去投诉他(城管)‘这种执法方式不文明’。”

【呼吁】 “举报人”能否凭“良心”站出来

  3月19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湘潭城管局直属分局业务二科科长赖明解释:那对男女都是举报人。男的是出租车公司的稽查员,从感情上与“黑车”对立;女的是一普通市民,过去因坐“黑车”被宰过,对“黑车”十分痛恨,所以才做举报人,而且不要奖金。

  对于易世其车子被扣过程,赖明解释:“举报人现场拦车时,我们有车子停在后面。因为不是定点,举报人上车之后,我们会开车尾随,这样才能抓到现场。布置这个行动,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将它(‘黑车’)控制住。”当时,本报记者提出,“能否在办公室与这2个人见个面”, 赖明称:“不方便,怕遭报复”。

  湘潭知名网友张先生认为,很明显,这一男一女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举报人,而是城管的“托”。易世其的车子也并不是在其“非法营运”行为被这两人举报后才被查扣的。湘潭城管这次扣车,带有一定的预设安排。对此,有网友呼吁,希望这两人能摸摸自己的良心,站出来直面公众。

强拔钥匙如引事故,责任谁担?

“湘潭城管扣车事件”经本报连续报道后,也引起了湘潭法律界的关注。

  湘潭市岳塘区三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彭强认为,“钓鱼执法”已经被全社会所唾弃,如果湘潭还继续容许这种执法方式,将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社会危害。“让所谓的举报人冒充执法人员,采取强拔钥匙的方式来扣车,如果违法嫌疑人与‘举报人’发生肢体冲突、斗殴,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责任谁来承担?”彭强对此表示担忧。

  彭强认为,通过这种方法获取的“非法营运”证据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编译/汽车之家 杨红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男子钓鱼打乌龟回来还留着老婆下来看,然而随后男子掏出的一个东西直接引发了老婆的大喊:这个野生的估计能卖到500元一斤。

前段时间,在四川省内江市,一个男人打鱼回来,还没进屋就告诉楼上的妻子,他今天打了一只乌龟。妻子听说丈夫打了一只乌龟,有点失望,而丈夫在楼下迎接她时,没有任何失败的感觉,反而很兴奋。下楼的女人一开始还有些抱怨,但当他从电动车里掏出一只超大的甲鱼时,让妻子连连叫好:"这只野生甲鱼应该能卖到500元一斤吧?"

很快,邻居们也被鲷鱼吸引,大家都非常好奇地观看。丈夫后来把乌龟留了下来,并对妻子说:"媳妇,我去我奶奶的鸡舍,抓一只老母鸡,把它煨熟,给你吃。"妻子听了丈夫的话,觉得不妥,说这太浪费了,还不如卖掉赚钱呢。但丈夫反驳说:"给我的儿媳妇,怎么会是浪费呢?把它送给别人是一种浪费。"

网民们也被这名男子的话所感动。

"我丈夫之前也从河里捡了一条鲷鱼,当时他在岸上晒太阳,然后就被抓了。现在它被养在家里的池塘里!"

"妻子真的非常可爱,丈夫真的为他的妻子感到高兴。似乎大多数可爱的女人都很幸福"。

"如果真的是野生甲鱼,最好是放生,因为那只甲鱼能活那么大不容易,可能比夫妻俩加起来的寿命还长,你就得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事实上,我认为这个人真的很幸运,能钓到这么大的鲷鱼。捉到鲷鱼后,他想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卖钱,而是和老母鸡一起炖,给妻子调养身体。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请联系。

  成为“犯罪嫌疑人” 

  5月20日晚,吴良彩等来了一张警方传唤证。第二天,她去西乡塘经侦大队做了九个小时的笔录及孕检。下午6点,她在舅舅的“人保”下,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嫌犯身份,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候审。

  “如果我保持沉默,即使犯罪也因交钱而得以自由,可我选择了抗争,就变成了戴罪之身!这公平吗?就是从那时起,我选择和这事‘死磕’到底。”吴良彩说。

  5月27日,南宁市公安纪委的廖姓警官,通知吴良彩去五一派出所辨人。在提供二三十张据说是永新派出所的警官及协警的照片后,吴良彩指认出了在二楼收钱的警官陈朝辉和抓她的协警黄凯。蹊跷的是,录音的男主角“胖警官”未在其中。

  公安纪委给出的解释是,“永新派出所所有人员的照片全在这了”。

  “在38分钟的录音里,有两个场景中出现了二楼收钱的陈警官和协警黄凯的声音,这足以证明‘胖警官’就在事发现场,怎么可能找不见呢?”吴良彩想不明白。

  不光吴良彩,另一位遭受信用卡“钓鱼”执法的当事人,也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当时有个斜挎包、体态微胖的男警察出现在永新派出所现场,同样也用手晃了下“警察”证件。

  据当地警界人士分析,“胖警察”有可能不是永新派出所的人,可能是经侦或其他单位的警员,一起小团伙敲诈;也可能是找了个社会“混混”冒充警察出面敲诈,一旦事发可随时“割肉”。

  在向南宁公安纪委提供涉事警察“音频”无果后,吴良彩又将“胖警官”视频及截图提交给警方。但令她失望的是,142天过去了,掌握全套侦查手段的警方,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一直未就“胖警官”是否找到给予她任何说法。

  其他“被钓者”不敢公开 

  永新派出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闹市区,在新开不久的梦之岛百货旁边。这座三层办公楼的一楼大厅,“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16个字在电子显示屏上熠熠发光。

  北青报记者调查得知,永新派出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而吴良彩的商户位于江南区,另外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钓鱼套现”的当事人的商户居于青秀区,均不在其辖区内。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员说:“永新派出所的越权执法不仅跨辖区,甚至不隶属同一分局。”

  北青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吴良彩的遭遇并非个例。张先生(化名)和李先生(化名),就是另外两个警方“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因为担心报复,该二人不愿署名,也拒绝北青报记者披露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涉案详情和罚款金额也不愿被公布。他们担心一说出罚款金额,自己就将被警方“锁定”身份。

  他们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因为牵涉信用卡套现,被警方“设计”抓到永新派出所,在里面,警方让他们在20万罚款和坐牢两者当中选择。最后他们被逼交钱了事。

  该二人一致的说法是,在被派出所放出的瞬间,有警员对他们说,你们所有的犯罪证据已被记录在案,如果出去搞事,就会被抓回。

  与吴良彩一样,他们二人总计几十万的罚款,永新派出所一分发票或收据都没给。他们中的一人,也是把钱交到派出所二楼的陈姓警官手里。

  被永新派出所威胁的还不只这些涉案当事人。9月2日,新兴苑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作为吴良彩的朋友,他因转发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的网帖,被派出所的警员多次致电警告。李先生说,吴良彩的事情一日不大白天下,她和一干亲朋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躲不过去,只能面对” 

  北青报:据记者调查,因涉嫌非法“套现”被永新派出所“罚款”的,有被罚三五万乃至十余万的,你的19000元是最少的。别人都能“闭嘴”,为何你选择声张?

  吴良彩:这不是钱的问题。用信用卡“套现”,既然涉及违法甚至犯罪,执法者警察,可以依法该罚的罚、该抓的抓。教育也好,坐牢也好,真要抓了“现行”,我们都认。

  现在的问题是警方采取“钓鱼”执法,设“圈套”让人往里钻,稍有不从,就以犯“非法经营罪”抓你“上山坐牢”逼你服从。

  这种知法犯法的做法,使我既委屈又气愤。因为这些而不是罚钱,让我咽不下这口气。

  北青报:既然知道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犯罪,你怎么还敢实名举报?

  吴良彩:我气不过的是,警察借着抓违法,其实是在敲诈。

  据我了解,很多像我有过信用卡“套现”的人,都被罚了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且也都没得到一分钱的发票。在离开时,都被“警告”如果出去“搞事”,留了证据能抓你回来……

  我不知道警方收钱“私了”,然后放人,这钱算什么性质?如果通过抓你“软肋”让你闭嘴,这和“敲诈”有什么区别?

  因此,我想通过实名举报,引起公安高层的重视,让永新派出所的做法不敢继续。

  北青报:如果你像其他人一样“知趣”,你现在本可以是“自由之身”,可你的举报换来了现在的“嫌犯”身份,你后不后悔?

  吴良彩:曾经后悔过,埋怨自己要是能忍下这口气,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也曾害怕过,四个月来,平均每晚要醒两三次,然后瞪着眼睛直到天亮。感觉被我钓的人或是警察,随时可能来敲我的门。

  后来我就想开了,觉得自己是被逼上梁山的,躲也躲不过去,只能“接招”面对。

  我最恨的是警察让我们接力“钓鱼”的做法,我们彼此之间都知道电话号码,要是有人报复,我的孩子怎么办?

  对我和我的孩子,选择举报,选择公开,也是一种没有办法之下的自我保护。

  北青报:很多被罚者肯定也和你一样心存怨恨,但他们都没有得到警方的关键证据;你是怎么做到的?

  吴良彩:最开始只是为求自保。在派出所,我想一旦留有录音,拒绝“胖警官”逼我“钓鱼”就有了砝码。后来虽然还是去“钓”了,但违法“铁证”毕竟被我拿到。

  之后很多人提醒我,你要知道自己在和谁打交道,让我每一步都留下证据。所以当“胖警官”找到商铺时,我们留下了视频,让警方无法再以仅凭听声音找不到这人作为托词。现在音频、视频都有了,你们侦查机关还找不到,我们可以自己“人肉”呀。

  北青报:你现在敢和派出所“死磕”,是因为你有身孕和哺乳期这两个保护伞。一旦生育过后,哺乳期满,你取保候审也就没了理由。那时你怎么办?

  吴良彩:走到今日只能选择面对。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坦然接受。在我看来,明摆着是警方在做违法的事。如果因为举报,我反而被抓,我就认了。就当是给其他人提个醒吧。一句话,让我坐牢我都认,我就是不认执法者逼人违法,再收钱了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我做前台没登记客人信息被抓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