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问下问题国际贸易质量纠纷案哪个律师比较专业?

您好 我们用香港跟潍坊一家公司签订 但是这个公司收到我们不发货 一直延迟交货期 这次我们重新订立了合同,他们居然骗我们以早发货为由 骗我们支付尾款 尾款分2次支付 支付一次船期给我们推一次。 请问这样的情况 可以起诉他们让他们退款给我们么? 谢谢

  • 国际贸易多有仲裁条款,若无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以在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第九章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15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1、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2、收集审查证据、确定法律准绳 3、采取灵活解决办法(9种);(一)第一步:及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1、可以采取的自力紧急补救措施 (1)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扣减相应的货款或货物;中止履行,行使中途停运权等。 (2)财产保全货物:留置货物、提存货物等。 (3)证据保全:对没有采取纸面证据的合同订立、变更、履行证据进行灵活补救等。 (4)减损措施:如保护货物、及时清关、及时检验、易腐霉烂货物的及时变卖处理等。 (5)及时通知:如不可抗力、迟延催告、发生保险事故、解除合同等。 (6)其它:票据丢失的及时挂失、单据丢失的司法宣告无效等。 ;2、可以采取的公力紧急补救措施 (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其他措施,如依法申请公安机关扣留或禁止出境等。 ;(二)第二步: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结果预测。(收集、审查有关证据,查明适用的法律,初步确定责任的是非和大小。) 1、证据的收集、审查 (1)准备证据 需要准备的证据主要是:合同、来往传真、履行证据、对方违约的证据、自己损失和费用的证据。 (2)如何审查证据:我国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弥补证据,证据保全。 如果不能弥补主要证据的,要采取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不宜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 例如:还欠款2万元。海阳交货、超市收货 ;2、查明适用的法律: (1)合同约定的法律 (2)参加国的公约 (3)最密切联系地法 附:法律如何查询? 查询途径:网上查询、书店查询、专业法律途径查询三种。注意我国一般先查询司法解释,然后是法规、法律、规章。 3、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衡量确定责任的是非和大小。 ;相关链接:适用的法律不同,结果可能相反 例1:美国承运人凭记名提单无正本单放货不承担责任案 我国某公司诉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一案,历经海事法院、高级人民法 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三审其案,一波三折,判决各有分歧。案情是承运人被告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以下简称APL)签发买方为收货人??记名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新加坡,承运人没有收回正本提单将货物交给买方(提单记名收货人)。原告起诉认为APL无单放货。;(三)第三步:综合选择正确的索赔对象和恰当方式 1、选择正确的索赔对象 例:1997年7月,原告上海某进出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由原告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65712.16元 *对海运来讲,称为告人与告船, *产品责任案件中,一般采取侵权索赔比违约索赔更方便。 *有时按照买卖法处理不如按照票据法处理更有效等等。 2、解决方式的衡量选择 从预防的角度看,最好是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签订完善的仲裁条款。 ;(1)协商 协商协议,最好把履行作为协议的生效条件。; 受 理 法 院;*起诉前要先明白5W   (1)who---以谁的名义去告?    (2)whom---要告的是谁?     (3)what---告他什么?      (4)why---为什么告?      (5)where---向哪家法院告? 一般国际贸易:人民法院 海运、海运保险、海事:海事法院;国内法院如何提起上诉? (1)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涉外当事人为30天)内。 (2)提交书面上诉状以及副本。    (3)上诉费。 ;(4)国际商事仲裁 示范: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议,均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提交仲裁,一裁终局。 ;分析方法:1画图 2看合同3查法律;[案情]申诉人中方(买方)和被诉人德国某公司(卖方)签订了买卖一级盐干绵羊皮的两份订购确认书。交货及价格条件为FOB伊朗霍拉姆沙赫港。 到货经中国商检机构、被诉人代表以及德国鞣革研究所检验,确认半数以上的羊皮无使用价值,运输途中没有导致该质变的因素。 申诉人提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被诉人辩称,发货前,被诉人代表在港口验货,认定羊皮质量良好;货物风险在被诉人于装货港备妥货物通知买方派船装载时转移给申诉人,因此申诉人必须证明羊皮在备妥前存在缺陷;中国商检机构和联邦德国雷特林根鞣革研究所的检验报告不足为凭,因为检验结果是以FOB交货条件为基础的。 ;1、第一步:及时检验 2、第二步:预测结果(证据、法律适用) 3、第三步:选择解决方式 ;1、签订一个好的合同(重点是合同范本的起草) 2、建立一套科学管理规范制度(傻瓜式操作) ;1、签订一个好的合同(重点是合同范本的起草) (1)谈判前参照完善的格式样本谈判。好处是非常方便,又较为

谢国旺律师是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青年仲裁员、北京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常务理事和特聘研究员、北京律协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国内业务:公司收购兼并、公司治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特许经营、大型项目招投标、金融银行业务、民商事诉讼和仲裁等业务。

国际业务:国际贸易、海商、跨国投资、对外招投标、国际金融、国际支付、国际仲裁、国际及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外国诉讼及执行。

谢国旺律师执业严谨,学识渊博,是一名信得过的资深律师。谢律师专修过日语和英语,能熟练运用外语从事执业活动。自1999年执业以来,谢律师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也进行了广泛的社会交往。他不仅深谙其所执业的国内法律领域,也了解英美法系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执业以来,曾代理多种重大、疑难国内诉讼案件,有轰动全国并向人大提交议案的案件,有影响较大的大型的集团诉讼,也有复杂的合同纠纷。谢律师承办的公司改制、公司治理、并购、外商投资、特许经营、对外招投标等业务,客户群已扩展到建筑、冶金、传媒、软件、制药、服饰、造纸、能源、化工等行业。国际领域方面,谢律师曾代理争议金额巨大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复杂的信用证欺诈案件、货物质量纠纷案件、国际货物买卖保险索赔案件及相关仲裁和诉讼案件。他处理国际仲裁事务中所适用的仲裁规则包括ICC、SCC、HKIAC等,所涉及的国家的法律包括美国法、俄罗斯法律、瑞士法律、巴西法律、印度法律、巴基斯坦法律等。

谢律师还为澳大利亚合升集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山东源通果汁、山西阳城电站、山西潞州煤矿、南通华鑫环保、内蒙健隆等多家大型集团公司的投资、收购和改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谢律师同时为奥地利中央银行、环球(香港)科技、中咨经贸、北京方生益达、北京纽曼莱特化工、北京同软涌莲、北京华联股份、长春一汽、中铁现代物流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业务。


南都信佳丽,武阙横西关;

白水真人居,万商罗鄽阛;

高楼对紫陌,甲第连青山;

此地多英豪,邈然不可攀;

陶朱与五羖,名播天壤间;

谁识卧龙客,长吟愁鬓斑。

唐代诗人李白笔下的南阳

出身人杰地灵之地——南阳

河南南阳卧龙岗,诸葛孔明躬耕之地,可谓人才英雄倍出,历史文化名城,人杰地灵也。古今南阳曾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医学家张仲景、作家二月河、武侠小说家卧龙生,以及史学家等不胜枚举。当然还有法律实践专家,今天笔者所采访的对象就是一位出身南阳,成就于京城的法律实践专家——谢国旺博士

身处中原,学的肯定也是中原英语,大凡70后人皆有同感。英语是晦涩的,带有“地方特色”的,但青少年时期的谢国旺就对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认识到英语是为自己人生打开的全新的视野之窗,是改变自己命运和人生道路的利器,是了解世界、开拓视野的最重要的工具。所以,中学时期的谢国旺就掌握了多种学习英语的好方法,报考志愿时,他坚定地选择了外语专业,并以高分圆了大学梦。

在对外国著作的研究过程中,谢国旺律师惊喜地发现,美国总统中近半数左右是律师出身。从此,法律学习也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谢国旺律师大学毕业第二年即一次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且在一次辩论会上因成功驳倒一资深辩手而找到了自己职业规划得出发点,求学“法大”成为他下一个目标。视野宽广,关注国际事务的谢国旺,自然选择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

初显法律洞察力——从一起民告官案件看公益诉讼的立法推动

还是在十年前,郑州市“民间设计师任俊杰”的事件引起了谢国旺律师的高度关注。任俊杰——郑州铁路局工人,当地“知名人士”。众多媒体以“铁路局工人叫板郑州规划局”为标题大幅报道他的“英雄事迹”。

事情还得从十年前说起。郑州“二七广场”是郑州市标志性市区,但因城市拥堵,环境陈旧,急需改造。作为一名老郑州,任俊杰早早开始设计规划方案。2001年2月经过长达三年的调查和反复测算,任俊杰关于“二七广场”的改造方案——双Y字形交通下穿式广场方案终于出炉了。他拿着自己的作品,查到几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地址,把自己的作品寄了过去。2001年4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北方交通大学教授王梦恕在看了他的方案后评价:“方案的思路和规划非常合理。我很敬佩你对社会的责任感。”欣喜之余,他拿着自己的“二七广场”规划图,找到郑州市规划局,规划局称“二七广场”还没有改造的计划。

2002年4月,郑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改造“二七广场”,市规划局向国内外征集改造方案,号召广大市民献计献策。任俊杰向规划局递交了自己的设计方案。同时,规划局还征集到了清华研究院等4家单位的方案,并向公众公开展览。令任俊杰意想不到的是,不但他的方案被规划局拒之门外,理由是没有设计资质,且其他4家国内外著名单位的方案也全部被否定。规划局采用了上海袁采堂都市景观艺术有限公司(下称袁采堂)的方案。在任俊杰的质疑中,2003年4月袁采堂方案付诸实施,任俊杰认为郑州市规划局侵犯了他的公平竞争权和参与权。经多次交涉无果,任俊杰决定起诉郑州市规划局。令人兴奋的是,在庭审过程中,所有人发现了惊人的秘密,被郑州市规划局招标的上海“袁采堂”同样没有资质。之后,本案一直上诉、申诉,还被提交人大审议。

本案之中,谢国旺律师也与“民间设计师任俊杰”一起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抗争。直到谢国旺律师到北京学习,都一直关心和关注着任俊杰案件的每一步发展。经过本案的艰苦努力,谢国旺律师深深地感到法制不健全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也给社会的腐败提供了土壤。痛定思痛,谢国旺律师决定呼吁出台“公益诉讼”制度。为此,他撰写了《试论公益诉讼诉讼主体地位的协调与平衡》法学专业论文。

十年磨一剑,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公益诉讼”开始破冰,谢国旺律师十年前对立法的洞察力和对法治的追求,终于得以彰显。

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力挽狂澜的国际仲裁

据商务部的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达到177个,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达到1.6万家,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但中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并非一帆风顺,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金融危机背景下,全球投资及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境外投资环境趋于恶化,境外投资权益保护问题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近些年,我国境外投资权益受损案例时有发生,权益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血本无归的案件也见诸报端。世界部分政局动荡国家,更是如此。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的律师,谢国旺律师被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吸纳为青年仲裁员多年。谢国旺律师站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高度,放眼世界,开拓视野,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全力维护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谢国旺律师办理过多起涉外仲裁案件,每一件都为中国企业争取回来巨大合法利益。特别是,谢国旺律师在办理某汽车集团所涉及的南美市场的仲裁案件中,认真分析案情,寻找突破口,经过多次战略性交锋,南美厄瓜多尔申请方最终败下阵来,举手投降。仅就此一案,谢国旺律师为该汽车集团挽回了整个南美汽车市场,可谓功不可没!此案对于中国投资海外的企业也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为了使更多的企业做好海外投资和贸易法律风险防范,谢国旺律师撰写了《海外动荡地区工程法律风险防范》、《论国际货物销售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与重构》、《信用证软条款研究》、《论欧盟和美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中规避行为的认定》、《境外产业链并购风险管理探析》、《论环境与国际贸易问题及我国贸易政策的调整》、《国际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研究》、《论国际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等数篇专业论文,并公开在《河北法学》、《求索》核心期刊发表,受到社会好评。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谢国旺律师主抓的《国外投资的法律指引》等多个《指引》也即将出版。这些法律指引是针对世界各国的不同的法律环境,不同的投资环境,结合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们的研究和执业实践编写而成的业务指导书籍。这些书籍的出版也将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范提供可靠的指引和指导,也将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和贸易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权利受到侵害,一定要用法律“亮剑”!

“中国学术腐败第一贪”一案在谢国旺律师的帮助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石元春,1931年出生,两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我国著名土壤学家,一位为中国的盐碱地治理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老人。

该案源起于2011年9月“打假人士”方舟子接到有6人的举报材料,该材料被公布在其中一人的博客上。称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中科院、工程院和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石元春学术腐败,用了“中国学术第一贪”等人身攻击字眼......对此,石元春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予以否认,并称“真金不怕火烧”。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合法权益,这位老人一方面亲自写了九千多字的声明,陈述事实,并且找到了谢国旺律师,要求维护正义,主持公道。谢国旺律师在经过认真仔细调查后发表了以下律师声明,要求祖康祺、李季伦等六人立即停止侵权,并在一周内在互联网等媒体上消除影响,恢复委托人的名誉。。

当然,事情并不像笔者描述的如此简单,本案在科技界已然掀起轩然大波。声誉比黄金更重要,一个老一代科技工作者,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进入耄耋之年时却遭到如此的诽谤和诋毁,换做任何人都会气急败坏,但这位老人家在气愤的同时,没有忘记理性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律师声明,以正视听。

正如谢国旺律师的微博中所强调的一样,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迅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用法律“亮剑”。

坚定法治的理想信念,忠实履行自己的律师使命

法学泰斗江平教授曾说:“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伴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一个天生以实践法律为使命的职业群体——律师在不断成长和壮大。当然在律师界,不乏商人律师,也不乏半路退出律师行的人,但是,还有更多的心怀法治理想和信念,将律师当做自己一生的职业的严格自律,履行使命的律师,谢国旺律师就是这样一位胸怀坦荡,严于律己,兢兢业业,追求法治的律师。在访谈中,谢律师数次提及,律师是他一生的职业也是自己一生的事业!

在此有一起民事案件需要提及,因该案更令笔者对谢国旺律师忠实履行自己的律师使命和责任的敬业精神肃然起敬,北京某区某法院,谢律师代理被告遇到了“强势法官”,在第一次庭审前,该法官竟然让谢律师及被告回避,法官要与原告讨论一下案件,谢律师深感困惑,但既然如此,那就先尊重法官的决定,在与被告在门外等了近1小时后,法官才让谢律师及被告进法庭,庭审可想而知,谢律师及被告的申辩屡次被法官打断且众多正当理由不让书记员记录在案......案件陷入无望深渊,面对不公正待遇,被告也是垂头丧气......二次庭审,谢律师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申请该法官回避此案的审理,被告也对谢律师的决定寄予极大的信赖。众所周知,如果是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以近亲属关系的或事由其他利害关系的才可以申请回避,但如果只是认为法官会不公,在当今法制环境下是很难申请法官回避的。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但该法官却仍盛气凌人,瞒天过海的回复谢律师,他们的申请回避将被驳回,谢律师义正言辞的讲,根据民诉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回避是否通过不是法官说了算,是由院长来决定的——点中该法官软肋。进入第三次庭审,峰回路转,庭审前,该法官竟然先让原告回避,要与谢律师及被告交流案情......因篇幅所限,该案不能一一详解。该案最终原告愿与被告和解,在谢律师办公室,这个在庄严的法庭上发生的“啼笑皆非的插曲”在谢律师据理力争后使被告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结局圆满。由此案原被告都由此心声感叹,“谢律师,通过您让我真正认识了什么叫律师”。

在一个多小时的访谈中,热情、优雅、谦和、坚毅的谢国旺律师一直耐心的讲述每一个案件,与我们分享每一个案件的精彩瞬间。现在的谢国旺律师是北京京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12年也正是谢律师40岁——不惑之年,但他的成就和业绩,我想已经超越了众多的同代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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