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后交警队还有什么手续

今年3月份,一名男子因醉酒驾驶被京口交警查获,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案件至今还没有处理结束。然而,这名男子在取保候审阶段,竟然重蹈覆辙,再次醉酒驾驶,结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6月16号凌晨2点40分左右,京口交警接到目击群众报警,在大市口附近,一辆电动车撞击护栏,驾驶人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接警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

这名电动车主一动不动,

一直趴在地上打着呼噜,

浑身散发出浓浓的酒味。

我们民警怕他窒息,把他身体翻转过来,翻转过来之后,怎么推也推不醒他,一直都在打呼,我们随即喊了120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

由于男子脑部严重受伤,

京口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王茂春:

经过检验鉴定,该名男子属于醉酒后驾驶电动车,他的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了202毫克每一百毫升,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京口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王茂春:

这个同志,我估计他这辈子比较好酒,我们查了他之前的经历,就在今年的3月31号,这名同志因为醉酒驾驶,已经被我们京口交警查处。当时的情况是他喝了酒驾驶机动车,最后因为不甚酒力,把车停在马路中间睡着了,路过的群众报警,我们查处了。

4月25号,经公安机关鉴定,男子达到醉驾标准,最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调查,没想到仅仅过了两个多月,还在取保候审阶段,男子又因为醉酒驾驶,引发了事故。

京口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王茂春:

这两起案件都是发生在下半夜,我们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晚间一定的娱乐活动可以,但是饮酒后或者醉酒后,对于驾驶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这块,一定要严防死守,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状态。

欢迎转载,但须署名“镇江民生频道”并注明来自“镇江民生频道”微信,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内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形迹可疑,于是对驾驶员进行检查,经检测发现驾驶员为醉酒驾驶。就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时,却发现这位司机曾因醉驾被取保候审,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7月4日21时,该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S220省道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JSG0**的白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民警见车辆行驶轨迹异常,立即上前对该车拦停进行盘查。当驾驶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刺鼻的酒味从车里迎面扑来。民警意识到司机酒后驾驶,当场对驾驶员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发现,该驾驶员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驾驶员带至内黄县中医院提取血样进一步检测,经检测,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97.5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民警将驾驶员带至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

    经讯问得知,驾驶员李某,濮阳县人。民警在对李某进一步核查时,发现李某于2020年8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濮阳县局取保候审,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面对民警在讯问,驾驶员非常懊悔,他说:“本以为喝点小酒,又在乡村道路上行驶,应该不会遇到交警,没成想还让交警给逮着哟!”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内黄县局采取强制措施。①

  (记者 李玮)昨日,郑州市交巡警支队通报,去年郑州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401起, 310名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其中有公务人员、有行政事业人员等,有的公务人员因为醉驾被单位开除公职。

  【通报】310名司机因醉驾被刑拘

  据介绍,去年郑州交巡警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401起,310名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在被刑事拘留的310名司机中,有公务人员、有行政事业人员等,有的公务人员因为醉驾被单位开除公职。与此同时,郑州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较醉驾入刑前减少了70%,因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下降了60%。

  【个案】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

  去年11月12日晚上9时许,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民警在经开区第六大街与经南三路查处一辆白色的现代轿车。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司机刘某涉嫌酒驾。然而,就在去年9月,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时隔俩月,正处在取保候审期的刘某仍不思悔改,再次因酒后驾车被民警抓获。

  【分析】侥幸、宿醉是酒驾主因

  据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副大队长乔宏雁介绍,在交巡警的严查下,很多司机都养成了酒后不开车的好习惯,还有不少司机选择酒后代驾。但是,仍有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有的认为开很近的路程不会被交巡警查到,有的认为喝的酒很少测不出来。

  乔宏雁说,还有一种情况是头天晚上喝酒后,第二天早上开车还会被测出酒驾和醉驾,而这种宿醉的情况在现实中也很常见。多数人认为喝酒后,睡一觉起来就没事了,但人的体质有差异,有的酒精吸收快,有的吸收慢,因此,最好是酒后9至12个小时再驾驶车辆。

  另外,目前电动车的酒驾和醉驾情况呈上升趋势,由于电动车车速快,安全系数较低,因此,电动车驾驶员酒驾或者醉驾同样非常危险。

  【提醒】公务员醉驾等于砸“饭碗”

  《道路交通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一次被扣12分,同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半年以下拘役刑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因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拿着自己的前途和性命冒险,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110今天邀群众体验接处警

  今天是全国第28个110宣传日,省公安厅将邀请网友到郑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总队参加体验110接处警全过程。去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 “110”快速反应,破获各类现行案件7615起。同时,省公安厅全面开展了接处警回访制度,对接处警民警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刘长征 通讯员 张波

  “电子狗”不靠谱 司机被扣152分

  昨日上午10时许,驾驶员李某到新密市交巡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看到爱车半年要缴6000多元交通违章罚款并扣152分时,他傻眼了。他后悔不已地对民警说:“都是‘电子狗’惹的祸,真不该相信那破玩意!” 记者 李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醉驾取保半年后交警队让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