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社保和正式工社保一样吗?

  一、劳务派遣收费标准多少?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2、用工登记、员工社保缴纳。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4、政策咨询、劳务工劳动纠纷争议处理。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根据规定,派遣公司和企业不得向劳务工收取任何费用。劳务公司收取的是用工企业的服务管理费,是正规合理的收费。至于劳务公司的收费是由于派遣公司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的,一般来讲派遣公司每个业务都有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那么劳务派遣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用工企业结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有几种?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解答,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

  一、劳务派遣收费标准多少?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员工社保缴纳。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4、政策咨询、劳务工劳动纠纷争议处理。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

  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

  3、按照报到式服务,按最终报到的人数收费。450-700元每人。

  (三)社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代理收费报价 (企业50元/月/人,个人600元一年)。

  1、 企业社保账户开设、企业员工社保增减员;。

  2、员工社保转移、各项险种的报销服务;。

  3、员工生育、工伤、医疗备案,员工退休办理等等。

  二、用工企业结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有几种?

  1、用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员工,社保及管理费支付给通劳务派遣公司。

  2、用工企业将工资、社保及管理费全部劳务派遣费用支付给劳务公司,然后由劳务公司发放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缴纳。

  一般来讲派遣公司收取的劳务费用管理费,是由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的,一般为每人每月一百元至几百元。

  三、劳务派遣费用怎么计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派遣费用;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1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招才通的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4、乙方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劳务派遣收费这个是没有标准的,不同的公司收费标准都不同,根据公司自身决定的。以上就是关于劳务派遣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用工企业结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有几种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法律上的难题可以到大向在线。

派遣职工的社保是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的。

1、什么是劳务派遣中介公司?

派遣公司作为一个劳务派遣中介公司,既是员工到企业、公司中间产生的环节。它是属于一个企业或者工厂把招聘职员(员工)的业务外包给一些专门从事人事招聘的公司既是中介公司。

劳务派遣中介公司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工方式。它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潮流中应运而生的一种衍生品,新型、发展快速。在公司、企业方面也节约了用人成本以及减轻了内部工作量,这是在中国经济发展潮流特有用工形式。

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 “第二节 劳务派遣 ”就已经详细规定了关于劳务派遣的问题。特别是在“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由此可见,派遣职工的社保是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的。

3、作为派遣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是作为派遣工没有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单位拒绝履行缴费义务,那么可以到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保稽查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同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保险相关手续。

做为广大的劳动者的一员,一定要知法、懂法,当自己权益受到威胁时,应该站出来为自己维护权利。

以上是个人观点,谢谢采纳。




应当有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劳动者的义务,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只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用工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两个单位,通俗点说,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方是用工单位,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也就是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所以劳动者的工资都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劳动者的社保也应由用人单位缴纳。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和实际的用工、管理的分离。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的权利不利于得到保护,故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有相应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牌,工作服等。




劳务派遣是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

而派遣服务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合作关系,由此,三方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但是在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维护,尤其是社保缴纳问题。

最近就有网友问道:“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哪个公司缴纳?”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保险相关手续。

所以,派遣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若是单位拒绝履行缴费义务,该劳动者可以到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保稽查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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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谁缴纳,到你退休的时候就麻烦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保障局三家互相扯蛋,搞的你晕天看地,法院都邦不了你的忙。说白了劳务派遣工就是奴隶时的奴隶,封建时的长工,资本主义的童工,主义的农民副业工,当今的劳务派遣工。




感谢悟空问答的问题邀请,现在就让小编来回答你的问题吧。可能我的回答会和你预想的有一点出入,但是还是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希望你采纳。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员工的保险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同时规定,用工单位有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义务。在劳务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确定。

按照派遣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缴存的,用人单位承担缴存责任;

派遣协议约定由派出单位缴存的,派出单位承担缴存责任。

派遣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我国没有小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小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由上可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但是在劳动关系的概念里,有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分别。
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
小时工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将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号告知相应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在发放小时工工资后,按月将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注入其缴费账户。注入缴费账户内的资金专款专用。
小时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账户中当月存储额达到或超过本市规定的小时工最低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账户内如数扣缴,并按本市统一规定计入个人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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