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节目《周末故事》,本专辑故事仅选取由黑过夜色讲述,或由聊城检察干警办理的案件。
在这里,将为您带来山东检察官们所办理的各种案件。这是故事,更是惨痛的经验教训。愿你我听后,能更加珍惜我们现有的生活。
2014年11月8日傍晚,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局响起,一个名叫杨立勤的男子打来电话,他声音急促,慌张中带着愤怒,称自己是泰安岱岳区一个砂场的老板,刚才砂场来了一伙人将他的伙计给打伤了,设备也被砸坏,情况十分紧急。
接到报案,侦查人员迅速出警。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公安局的另一队人召开了紧急会议,气氛十分紧张。究竟是什么人在砂场如此肆无忌惮的闹事?一个看似普通的警情为什么会引起如此重视呢?
这件事的起因还要从一起地界纠纷说起。大杨村有着100多亩的河滩地,2009年的10月份,大杨村村委将其中约100亩河滩地承包给了杨立勤,另外16亩承包给了另一位村民董正浩。为了方便管理,杨立勤从董正浩那里将这16亩地承包了下来,有正规的承包和转让合同。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经过村里和镇政府协调,杨立勤准备挖砂,可这时,让他没有想到的变故出现了。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员额检察官 菅本茂
有一个名叫周尚全的男人非说董正浩转让给杨立勤的土地中有7亩是他的,并以此为由多次找杨立勤的麻烦,杨立勤也找过人调解,但始终没有解决。
周尚全是何许人也?他为什么要阻拦杨立勤的生意?这片河滩地真的和他有关吗?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泉沟检察室员额检察官 张晶晶
周尚全,1965年生于泰安。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他还以杀树为生,默默无闻,后来与他人在房村镇合伙经营砂场但也都不温不火。2005年左右,他单独经营房村砂场后开始起家,可后来就开始组织人员参与违法犯罪行为,欺行霸市,在当地口碑很不好,很多人提起他都避之不及。
这一次,周尚全为了打压其他砂场生意,收取“好处”,以与大杨砂场地界有争议为借口,无事生非,安排人提前购买了镐把和手套等工具,周尚全纠集三四十人开着车浩浩荡荡的冲到了杨立勤的砂场,二话不说便喊停了正在作业的挖掘机,一众人等开始疯狂的打砸设备,殴打砂场员工。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是一起参与人员众多、性质恶劣的寻衅滋事案,周尚全带人将杨立勤所在的大杨砂场的挖掘机砸坏,损坏价值18620元,将在大杨砂场干活的员工打伤致轻伤二级。
事后为了逃避责任,周尚全召集杨利等人安排后续事宜,几人之间进行了串供。
这起案件发生后,杨立勤的砂场也没法干下去了,周尚全步步紧逼,要求除了他之前的7亩地之外,另外还要13亩,每亩按照6000元付款,杨立勤迫于无奈只能同意。可是要知道,此前杨立勤是按照每亩2万元的价格买的,以6000元的低价卖给周尚全,每亩就要赔本14000元,但为了息事宁人,让周尚全不要再找麻烦,杨立勤只得“花钱买平安”。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员额检察官 高峰
大杨砂场事件是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到顶峰的一个典型事件。在这起事件中,周尚全等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及骨干成员基本都参与其中,并牵涉到其他社会知名度较高的闲散人员,在这起事件中,充分体现出了周尚全作为黑社会老大的号召力,以及这个组织所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那么,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发展壮大的呢?这一切还要从2005年说起。
2005年,周尚全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砂场老板。当时,他所在的镇需要修一条四坡路,可当时又没有足够的钱支付修路款,经过商议,当时的镇领导就和周尚全签订了收费协议,由周尚全向经过四坡路的拉砂车辆收取过路费(路票)以抵顶修路工程款。路票由周尚全自己印制,起初双桥车15元,单桥车10元,后来涨至双桥车25元,单桥车15元。
也正是这时,周尚全从普通的经营砂场和修路起家,成为了大老板,并逐渐发展了杨利等多人作为其左膀右臂并成为其黑社会组织成员。
当时收取路票过程中,周尚全会安排一部分组织成员与该镇砂资源稽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同办公,并对所有经过这个稽查点的运砂车辆进行查验并强行收取路票,对不交路票的运砂司机轻则训斥,重则实施殴打等。当地各砂场老板均因惧怕周尚全的威势而向其购买路票,从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杨庄砂场人员购买路票共计57250元。
除了对过往车辆强行检查、收取路票外,周尚全等人还随意对一同办公的工作人员呵斥、指使、辱骂等,致使砂办工作人员无人愿到该砂点上班。
如此猖狂的行为,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根据后来的调查我们发现,当地的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也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了。2012年正月,当时的砂办主任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去找周尚全谈话,让他将砂点交回镇里,并要求周尚全的砂车经过砂点时停车登记。周尚全非但不听,事后还打电话威胁说,称镇里如果派别的人来管理这儿,他就有本事让这个砂点彻底乱套。甚至经常找机会动手殴打、辱骂相关工作人员。
在此之后,周尚全等人更加猖獗,他们为了牟利,违法私放运砂车辆,对私放车辆不收砂票只收现金,从2015年3月至9月,短短半年时间就收取现金近20万元。除了克扣过路砂车,他们还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车逃避缴税。为绕开河道局设立的砂资源稽查点,他们在邻村修建了一条便道,并有专人看管,不让其他车辆通过。就这样,周尚全的砂车偷逃砂票共计32万余立方,合计偷逃砂资源税费高达700余万。
周尚全有了一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心理,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让周尚全尝到了甜头。在部分房村镇工作人员眼中,周尚全有钱有势,打了人不受处理,俨然已成为当地的“二政府”,大家敢怒不敢言。至此,周尚全逐步完成了资本积累、组织成员发展壮大、社会影响力扩大的过程。
周尚全及其组织成员从2005年开始就逐步发展并不断通过暴力行为拓展其社会影响力。有一次,周尚全的翻斗车与别人的半挂车发生了刮擦,他便伙同其组织成员将半挂车司机和雇主一家三口打伤,并强行收取赔偿金和调解费。还有一次,周尚全、杨利等人驾车时,认为村民李奇没有主动让路,竟用锨把将被害人头部砸至重伤二级,并留下了癫痫后遗症。更荒唐的是,有一次,一位村民驾驶摩托车载其父行驶至周尚全等人维修的尚未竣工的道路时,该组织成员就持木棍、石头等疯狂打击二人。
以上几起事件只是周尚全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的严重扰乱、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缩影,比如以上提到的李奇被打致重伤案,该案发生在2007年2月份,案件发生后被害人的妻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李奇被打,被害人李奇在明知是周尚全等人将其打伤的情况下,因惧怕周尚全的势力、害怕其两个孩子遭到打击报复而选择了沉默。直到八年之后的2015年,在周尚全被抓之后,加上李奇被打导致的癫痫病屡治屡犯,又没钱治病,最终李奇才敢站出来说实话。周尚全及其黑社会组织势力的暴力、霸道以及给当地人民造成的心理震慑由此可见一斑。
2015年,公安机关开始对周尚全等人涉嫌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周尚全闻风后采取了一系列反侦查手段,为对抗公安机关的侦查、逃避抓捕,周尚全召集多名组织成员开会商量串供等事宜,并购买多部手机及手机卡分发给组织成员,另给还给多名成员各1万元作为逃跑经费使用。
在当时,周尚全作为黑社会老大的权威性得到充分体现,他和他的组织成员之间就是命令和服从的关系,周尚全作为大老板,其个人意志就是组织成员的规矩,能够指令每名组织成员干各种工作,包括违法犯罪的事情,并根据个人表现对成员发工资和福利,对干的不好、不听话的人开除。
周尚全及其组织成员等被公安机关抓捕后,剩下的组织成员还给在押的组织成员等交纳生活费,给家属发放慰问金等以进一步安抚人心。此外,周尚全还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对有关资料和账目等进行销毁,将部分资金进行转移,以对抗公安机关的侦查。
办案人在提审时首次接触到了作为黑社会老大的周尚全,中等身材,较为粗壮,微黑,说话有条不紊,但在谈及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则避重就轻,百般辩解。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的周尚全没有想到,以上所作的大量工作不仅没能使自己逃脱罪责,反而成为认定周尚全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铁证。
2015年,侦查机关抽调大量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以个案为切入点,由点到面进行突破,将周尚全等组织领导成员抓获归案;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成员及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也相继被抓获归案或迫于压力主动投案。
该案移交到检察院后,院领导迅速做出部署,专门指派公诉科两名检察官集中精力审查该案,并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科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多次组织案件汇报讨论。泰安市检察院派员指导,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成员的划定、各成员在组织中的作用、组织内犯罪和组织外犯罪的区分等问题上进行了重点审查,做到了不枉不纵,准确定性,最终形成了一份近30万字的审查报告,并以周尚全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等起诉至法院。
近30万字的审查报告背后,是多名检察官的心血。可即便是这样,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他们仍不敢有片刻松懈。
期间,办案小组多次沟通,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充分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以便做好准备。我们认为辩护人很有可能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其他各罪的指控做无罪辩护,庭审中还可能提供新证据,而其提供证据肯定是为其辩护观点服务,关键是做好对辩护人辩护观点的答辩。
答辩提纲是整个出庭预案中的重要部分,公诉机关庭审的答辩提纲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在法庭调查阶段,针对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提供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答辩,第二个则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对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的答辩。
在开庭之前,公诉机关的意见和证据情况都是明确的,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公诉人却是无从知晓的。我们只能通过换位思考及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初步辩护意见中进行总结和归纳。我记得在临开庭的前几天,我们几名办案人几乎每天加班到深夜,元宵节都是一起在单位度过的。最终,我们制作成了一份长达590余页的多媒体课件,用于庭审中的辅助展示。
几十天的辛苦努力没有白费,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的意见基本没有超出准备的范围,公诉人准备的答辩提纲全部发挥了作用,成为公诉人牢牢把握庭审主动,充分显示指控效果的重要保证。
平静的海面下暗流涌动,一场牵动无数人心,光明与黑暗的较量一触即发。这一场长达6天的庭审究竟会发生怎样意想不到的事情?公诉人能成功应对吗?
在庭审之初的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即围绕举证质证内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交锋,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也百般辩解、拒不认罪。
每天的庭审从早晨8点半开始,下午5点半结束,中午仅有1个小时的午餐时间,公诉人每天中午都靠吃盒饭度过,还要准备下午的庭审,这对公诉人的体力和应变能力是一个巨大考验。
在长达6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应对,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做到了有理有据,不卑不亢,针对辩护人及被告人提出的辩解予以有理、有节、有据的答辩,同时结合公诉意见书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赢得了对方辩护人的尊重和赞誉,保质保量地完成出庭公诉任务。
2018年2月28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尚全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罚金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杨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29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至八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
感谢泰安检察机关提供支持
注:除办案人员和被告人外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黑过夜色,本名:周达,有声语言艺术爱好者,山东省朗诵艺术家协会会员,聊城市朗诵艺术家理事,喜欢用声音诠释自己喜欢的作品。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多年,现闲暇以配音、朗诵为乐,拥有最具古典气息的声音和朗读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