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18万赔付用划分责任吗?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交强险在赔付上有什么区别?这次终于明白了

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出险赔付有何区别?都涵盖哪些项目?

10:31:40来源:  责任编辑:

  问: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出险赔付有何区别?都涵盖哪些项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包括人身伤亡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众所周知,交强险是购买机动车时必须投保的险种,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交强险的保障范围较广,发生事故时,无论被保险人对事故发生是否有责任,均能对相应的损失承担责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根据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划分。在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赔偿类限额为2000元;在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类的赔偿限额为1800元,死亡伤残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赔偿类限额为100元。

  商业险则是车主可以进行选择的险种,最为常见的就是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商业三者险在交强险的基础上承担赔偿责任,即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减去交强险承担的费用后,再按照侵权人的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为了保障人与车的安全,车主在买车的时候一般都会购买汽车保险,其中有一个交强险是每年都需要缴纳的,那么负次要责任交强险怎么赔付呢?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发生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之处应按其各自的过失按比例补偿,分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发生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相撞造成的,机动车当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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