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原单位闹仲裁,如何知道社保是否减员?

(1)与原单位负责社保的人协商,把是否能把断了的这个月的社保补缴上,然后再办理减员;

(2)跟原单位协商,让原单位去社保局办理减员,与新单位沟通,看是否能把这个月的社保补齐;

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办理减员,可以去原公司缴纳社保所属机构(社保局或人社局)申请强制减员,也可以上劳动局申请仲裁原单位,劳动局下达文件去社保局减员。

和一家单位签劳动合同,要把原来地方交的医保停了,这是什么意思

您好,就是上一家单位未办理社保减员,因此新单位交不了社保

劳动者离职后,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交不了社保是因为原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劳动者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后,新用人单位可以正常缴纳社保。

新单位信息显示“您的社保参保状态为原单位未减,无法为您参保,请尽快联系原单位修改为“转往他区”状态

(1)与原单位负责社保的人协商,把是否能把断了的这个月的社保补缴上,然后再办理减员;

(2)跟原单位协商,让原单位去社保局办理减员,与新单位沟通,看是否能把这个月的社保补齐;

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办理减员,可以去原公司缴纳社保所属机构(社保局或人社局)申请强制减员,也可以上劳动局申请仲裁原单位,劳动局下达文件去社保局减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也是石景山区积极融入首都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三区建设”、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系统回顾“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果、科学研判当前和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新趋势、新动态、新挑战,科学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十四五”规划,对于促进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立足石景山区发展实际,以《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统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核心,以便民高效为宗旨,以促进就业稳定、保障社保运行、服务人事人才、维护劳动关系为主体,以信息化建设、优化办事程序为抓手,既瞄准长远、高点站位,又立足当下、稳扎稳打,确立了“十四五”时期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谋划和促进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文件。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科学指导下,在所有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首都城市西大门建设,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始终不渝抓执行,始终不渝抓民生,始终不渝抓作风,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期间,不断加大就业调控力度,“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就业局势和谐稳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统筹衔接不断加强,待遇水平稳步增长。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成效显著,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人事考试安全运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多措并举,就业促进工作稳中有进

  “十三五”以来,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34万人,完成规划目标的234%;创业2547人,完成规划目标的127%,带动就业8474人;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4%,比目标值高1.4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46%,比目标值低0.54个百分点。认定充分就业街道6个,充分就业社区150个,充分就业社区占比达100%。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疫情期间,强化促就业优惠政策引导效应,切实发挥培训补贴稳岗稳企作用。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创首钢搬迁调整以来的最优水平,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1.大就业工作格局逐步完善

  一是落实区域性就业政策。编制出台区年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并对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促进各类群体稳定就业。持续落实年度区域性就业优惠政策,通过加大促进就业、就业专项、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保障力度,促进稳定就业。二是开展区就业工作绩效考核。每年组织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6家)及9家街道社保所开展区就业工作绩效考核,以年度就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为重点,按季度对就业形势进行分析通报,综合评价地区就业水平,为全区就业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并为完善就业政策提供科学分析依据。

  2.就业服务管理扎实有效

  一是在全市率先完成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转型。作为全市首家社会公益性试点转型城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全部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向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过渡工作,保障全区就业特困人员全部进入社会公益性组织托底安置。二是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失业人员进企业活动。搭建失业群体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接平台,积极开展失业人员培训。三是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实现网络化。借助新媒体,以就业服务为核心,研发“石景山就业APP”,建立手拉手就业服务交流平台。四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我区就业见习工作规范化。五是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设置、招聘载体建设和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不断发力,持续为我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服务。2020年疫情期间,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对预警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基本实现了“稳就业”大局平稳有序。

  3.就业创业培训力度不断加大

  出台我区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成立石景山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撤销原区职业技术学校),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功举办首届以“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为主题的职业技能大赛,营造职业提升氛围,促进技能工艺传承。联合区工会、区妇联对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政策解读和招录服务。开展家庭服务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就业质量。引导定点培训机构聚焦重点技能培训工作,结合就业困难群体特点,制定对应的培训菜单目录,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本区对民办培训机构日常监督与管理,提升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社会职能。圆满举办我区“食尚生活”烹饪大赛。“十三五”连续举办6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地区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344人次。开设了文创产品包装营销、农村电商销售等课程,建立了四个地区的致富带头人人才库,并设立了脱贫车间,实现了当地培训、当地就业、稳定脱贫。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训,实现创业105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2956人。

  4.创业带动就业稳步推进

  启动《青年创业扶持计划——创业大讲堂走进校园》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学生自主创业能力。联合街道社保所为失业人员举办创业讲座;在社区青年汇举办创业大讲堂走进社区活动。加强创业政策宣传,依托区、街创业服务体系,开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举办创业大讲堂系列活动,提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意识和能力。成功举办两届区创业创新大赛,挖掘具有创新活力和创业生命力的人才与项目,发挥创业创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创业融资力度,支持创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区实行社区管理退休人员51554人,为退休人员举办文艺汇演、大讲堂、故事会等活动共计50余场,成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周年、喜迎十九大、庆祝成立70周年等重大文艺庆祝活动;连续举办五届石景山区退休人员书画摄影展活动。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各项工作。制定下发《北京市石景山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创建京津冀协同服务新模式。在首钢迁安地区建立驻矿服务中心,实现管理服务中心“三集中”,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集中、办公服务场地集中、人事档案集中。

  5.劳动就业增收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启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置工作,通过整合全区公益性岗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主动与用工单位和劳服输出地对接等举措,妥善安置全市农村转移劳动力,连续两年,在本市率先完成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地区劳动力工作,截止2020年底,共开发岗位安置1420人,切实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增收。

  (二)扩面征缴,社保惠民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石景山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努力构建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7.59万人、32.16万人和29.36万人,分别较“十二五”期间提高14.4%、37.3%和14.2%;全区累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208人;五年来,认定工伤3567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三五”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各项保险基金收缴率全部在99%以上。五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福利养老金均大幅提高。

  1.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推广网上申报业务,新开户单位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工作实现参保单位和缴费人员多方式、多银行缴纳。推行电子化对账单,实现网上查询。进一步发挥“社保大讲堂”的宣传载体作用,深入重点企业宣传社保政策,培训覆盖区全部新参保单位。2016年,全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当年全区366家机关事业单位12305名在职人员和7643名退休人员顺利完成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入库率均为100%。2017年,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全面调查本地户籍未参加社保或社保不全等居民的信息,以实现社保全覆盖,全区涉及12833人全部完成调查工作,调查率100%。

  2.特色服务品牌初显成效

  一是探索并完善“综合柜员式”服务模式。制定综合柜员制工作试行方案,逐步落实“一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服务理念。“十三五”期间,石景山区运行“石景山区社保业务直通车——综合柜员制”,进一步完善了“八位一体”套餐式综合导引服务。社保大厅升级改造,依托咨询服务业务平台,开展综合导引服务,包括引导、取号、辅导、咨询、查询、预审、卡同步、数据下载等八项业务全部实现咨询台“一次办结”,全面提升服务效率。二是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增设硬件设施,强化视觉识别系统的应用,将所有展板、通告栏、业务流程等面向公众的宣传展板统一设计并添加标准化标识。三是加强基层社保服务机构建设。扩展下沉业务事项,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畅通与街道社保所的信息沟通,提升街道社保所业务承载能力。四是在全市率先实现24小时社保自助服务。参照银行自助查询区标准,建成全市首例24小时社保自助服务体系。五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业务经办便利度,30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进一步优化窗口形象,提升社保工作整体形象。

  3.内控工作防线精准严格

  结合“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业务开展,制定《石景山区社保中心经办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方案(试行)》,明确事前控制、事中提醒、事后追踪的重点事项,逐一梳理106项核心业务和214个重点风险点,逐项进行风险提示和监督规范;建立严密防控体系,对经办业务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设专职内控监督员对高风险类业务实行100%风险排查,社保所兼职内控监督员对所有下沉业务实行100%监控,对低风险及中等风险业务分别按照10%、30%比例抽查;实施重点业务台帐化监督,将高风险类业务纳入台账进行追踪管理,内控检查与业务经办并行,即时发现、立行立改,将监督指导环节贯穿业务办理全过程。

  4.京冀协同发展措施有力

  “十三五”期间,为推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石景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建立“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唐山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将公共服务触角延伸至首钢唐山地区,为其提供社保业务经办及指导服务、提供政策讲解及咨询服务、开通社会保险业务网络系统及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石景山区助力京冀协同发展又上新台阶。同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继续深化“石景山服务”品牌建设,通过开创“社保大讲堂—首钢学堂”、利用视频系统开展社保政策培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了社保服务“软实力”。

  5.长护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十三五”期间,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改革工作部署,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力支持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全市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出台了《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和《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并拟定了七个配套办法,形成了“1+1+7”的制度体系。期间,又对征缴周期、服务方式和服务项目等进行调整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运行体系,保障了群众诉求。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该项工作顺利划转至区医保局。

  (三)加强服务,人事人才工作科学规范

  “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强化人事管理,有序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底,通过北京市“直通车”评审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共计16人。2016—2018年申报引进高端人才255人,五年间共为驻区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19950人。

  1.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十三五”期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序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公务员考核优秀指标、奖励名额和奖金分配等向街道和工作任务重、业绩突出的一线单位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对本区平时考核制度进行改革,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石景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考核范围和内容、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做出明确规定,2018年度正式施行。

  2.服务人才工作扎实开展

  “十三五”期间,积极落实《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创业创新。设立全市首家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逐步实现博士后科研站与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的精准对接。截至2020年底,共设立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9个,博士后科研站分站增至6家。

  3.专技职称管理稳步实施

  “十三五”期间,按照市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高校职称结构比例的通知》规定,对全区高校职称结构比例进行调整,增加副高级职称比例。完成卫生系统高级职称推荐工作,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区教委研究制定《石景山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事业单位职称审核备案工作和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推荐及高级专业技术职评工作。

  4.积分落户工作顺利启动

  “十三五”期间,在全市率先制订《石景山区积分落户工作相关办法》,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应急预案,开展专业培训,落实了专人专岗专窗口点对点服务和全天24小时值岗。截至2020年底,我区共有419人取得积分落户资格。

  (四)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工作扎实有效

  “十三五”期间,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多措并举、多端发力,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完成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85%以上的目标。五年间,劳动监察共立案2423件,均无逾期未结案件,结案率均为100%;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达15881件,结案率均达到90%以上,2020年结案率达98%以上。

  1.劳动关系协调日趋和谐

  加强重点企业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监控,扩大监控范围。加强集体合同备案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自荐推荐评审活动,建立和落实企业裁员监控制度,关注因疏解非首都功能关停并转、迁移企业劳动关系动态,开展政策宣传,规范备案程序,避免扩大矛盾,引发重大劳动争议。与区总工会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共同加大集体合同制度落实的指导与督促力度,实现本辖区内建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80%以上。五年间,共对辖区内10053家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每年积极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检查等各项专项执法大检查,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各年度“治欠保支”工作全市考核任务,实现政府工程项目“零拖欠”工作目标。

  2.调解仲裁体制更加健全

  2016年,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式成立并启动运行。“十三五”期间,强化案件审理,保证及时结案。面对案件阶段性集中爆发以及案件难度上升等态势,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细化证据交换工作流程,缩短案件送达时间;缩短排庭时间,增加排庭数量,除特殊案件外,立案后30日内开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将矛盾消化在基层、消化在企业内部。2019年在姿美堂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托区党建联盟在京西金融街楼宇工作站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指导企业预防争议案件发生。加大庭前调解,快速化解纠纷矛盾。优化接待流程,提升立案接待效能。

  3.京冀劳动关系联动维护

  2016年,经区政府同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建立“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钢唐山地区巡回仲裁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服务京冀协同发展。“巡回仲裁庭”建立后,不断加强京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配合,妥善处理跨区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首钢唐山地区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增设矿山调解中心,促进跨区域争议案件及时化解。唐山地区巡回仲裁庭成立以来办案20件,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存在问题

  (一)就业创业方面

  供给总量高位承压,就业压力依然存在。一方面,尽管劳动年龄人口供给总量开始步入缩减通道,但随着延迟退休和城镇化下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增长等各种因素影响,劳动力供给总量仍居高位。另一方面,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需要必要的人力,特别是高级人才的支撑,劳动力供给在某些层面还存在压力。

  供求双方不对称,结构性矛盾仍然明显。一方面,新兴产业、高技术行业、专技型职业、服务行业等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造成用人单位“招工难”,另一方面,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期望过高(薪酬待遇和工作环境硬要求)、新增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大、首钢职工转岗和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困难、低教育水平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受用工单位招聘条件限制等就业因素,造成各类劳动者“就业难”。

  创业带动就业困难,创业机制存在问题。一方面,尽管创业创新的配套政策(包括培训、免息贷款、奖励、减免等)比较完善,但在政策的宣传推广和创业文化氛围的形成、提高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和更加良好的收益平台、创造真实的实践机会、风险性投资的把控等主动引导创业创新上仍需改善。另一方面,对创业活动失败后的引导支持和帮助服务、对创业再失业的保险功能发挥、对创业项目失败免责、减轻创业压力等积极措施还有待提高。

  高新技术加速发展,就业整体受到冲击。一方面,大数据、物联网、5G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现有产业形态、分工和组织方式带来颠覆性变革,继续依靠大规模粗放型投入推动经济和就业的空间大大缩小。另一方面,随着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就业体系逐渐网络化、多维化和规模化,尽管诸如共享打车、外卖、直播等新兴行业带动就业的新增长点,但同时对就业提出了技术、技能层面的更高要求。

  (二)社会保障方面

  社保体系有待加强,应对延迟退休研究还需加强。一方面,尽管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体制和国企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首钢搬迁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治理能力、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诸多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尽管社会保障已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但国家政策方针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群众政策知晓率,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和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国家人社部已经明确提出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是国际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作法,世界经济体退休年龄普遍在65岁以上,因此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势在必行,配套的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养老基金等也在加快推进当中。从全区的情况来看,目前依然处于等待政策实施阶段,而且参缴年金的企业相对较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基金等还没有普及,需要在未来五年当中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研究,提升政策落地实施的精准性,加快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基金普及,成为保障个人退休之后收入的又一稳定“支柱”。

  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压力增大。一方面,社会保障目前已基本全覆盖,征缴增幅势必放缓。同时,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伴随新冠疫情的影响,更多的人群处于灵活就业、待业甚至失业状态,也影响参保者的持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放缓,企业经营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财税支出持续收紧,对需要依赖政府配套资金支付的保障资金,在支付方面压力也急剧上升。

  社保系统应变不足,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垂直向下的市人力社保平台不仅限社保系统的升级改造已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在操作便利、更新频次、问题解决周期、数据共享等方面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改变。同时,自助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自助服务终端智能化应用仍需加强。

  工伤认定数量增多,认定情形日趋复杂。一方面,随着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的深入,企业、个人对工伤保险政策掌握和了解,维权意识提高,工伤认定案件明显增长。另一方面,案件情形的复杂性导致调查取证难、笔录要求严、认定时间紧、工作任务重等,再加上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倾向于弱势群体,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伤认定的复杂性。

  (三)人事人才方面

  改革工作仍在完善,人事管理仍需改进。一方面,积极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规定,科学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职级晋升等问题细节上仍需加强衔接。另一方面,聘用人员备案、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高校聘任改革、考核奖惩等工作,在协调统筹、信息化管理、规范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人才总量存在差距,制约障碍仍然存在。一方面,受环境对人才吸引力的下降等影响,高端人才总量以及人才总体水平与带动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战略的要求呈渐离状态。另一方面,由于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培训的意愿不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出台后,培训工种受限制,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进展较慢、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重视程度还不够等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的掣肘,导致人才总量不足。

  服务人才仍有不足,发展体系还需完善。一方面,尽管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的发展、北京市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的落地、博士后科研站的陆续建设等对高端人才引进起到了奠基作用,但在后续的服务保障、发展跟踪、政策宣传等方面还有待提升。另一方面,还需建立发展环境与高端人才迭代发展机制,建立从建设到引进、从引进到保障、从保障到发展、从发展到升华的服务流程,打造完善的人才发展体系。

  (四)劳动关系方面

  基层协调有待推进,劳动和谐不够深入。一方面,尽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续订率逐年提高、集体协商和部门联动不断扩面提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有待推进落实,需通过管理下沉、主动建议、扩大宣传、制定方案等措施,促进和推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有待加强。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活动的意义、先进典型做法,形成正面舆论导向,同时,需规范创建标准并建立专项激励基金。

  工资拖欠仍然存在,三方机制仍需完善。一方面,仍然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需要切实解决。另一方面,尽管通过工作方案、会议制度、推荐自荐达标单位、考评自评等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但区三方机制、街道三方机制仍不够完善,协调作用发挥不足。

  监察执法力量薄弱,“两网化”全覆盖困难。一方面,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均不足,对加大执法力度、网格化全覆盖、双随机的落实、处罚指标的完成、联合执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等方面都有不小影响。另一方面,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缺乏信息化系统的辅助支撑,导致管理模式单一、管理效率较低、事后溯源不畅等问题。

  基层调解发挥不足,组织体系仍待完善。一方面,基层街道基层调解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经费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更加明显,没有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另一方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持续高发,特别是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呈多发性、争议主体多元、诉求多样化、案情复杂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第二章 “十四五”发展面临形势

  一、“十四五”发展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发展极其重要的五年,是迈进新时代、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当前和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为提升市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居民收入水平提供了战略路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从宏观政策以及目标导向方面,为社会保障和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明确方向。另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为信息化建设和部门数据共享、协调联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北京市层面看,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充分发挥2022年冬奥会强有力的牵引作用,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加强人才培养与合作,服务保障“四个中心”。“四个中心”“四个服务”“两区”建设为新阶段首都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了重要机遇、提供了强大支撑。从北京市的整体工作部署来看,未来将聚焦“全球视野”“北京特色”“制度创新”“示范带动”“协同开放”进行发力。

  从石景山区层面看,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协同发展的城市功能定位,给石景山成为具有国际魅力的重要城市地区提供发展契机。冬奥筹办和北京市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两大机遇”,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两个关键”动能,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人力社保主要指标增幅好于预期、部分指标完成位居全市前列,向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提供了更充分的就业创业机会和扩面征缴空间。同时,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作为国家级金融产业示范区,对新冠疫情过后的就业恢复和转移,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就业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石景山区人力社保领域未来五年的政策和服务重心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定不移保就业、稳就业,确保区域就业局势稳中有进;二是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练兵比武,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围绕三区定位,主动融入创城、冬奥等服务保障;四是不断优化服务体系、主动上门服务,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五是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大人才服务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四五”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内外部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国际宏观环境波动较大,国内经济稳中有变,经济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受新冠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面临重大变革。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并未消除,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反全球化思潮抬头,国际竞争格局日趋复杂,国际局势更加动荡,全球商业信心减弱,经济增长全面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经济面临的因素,给就业创业、社保征缴、劳动关系带来不利因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中小微企业经营不善或破产,员工面临失业风险,给就业创业带来阶段性乃至持续性影响。

  从国内看,长期积累的矛盾与新问题交织,产业结构调整导致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叠加、支撑发展的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生态环境保护日益增强、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保资金平衡压力、延迟退休配套举措平稳实施、机构改革的持续推进等都给人力社保工作带来新挑战。

  从区情看,经济下行压力、居民增收压力、特殊群体就业压力依然不容小觑,围绕新首钢产业复兴服务保障仍具挑战。同时,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遥感技术等信息化建设带来的更多便利,十四五时期人力社保工作也要适应科技发展创新带来的变化。

  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门,人力社保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将审时度势,科学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形势挑战、用好政策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坚定服务理念,努力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两大机遇”,加快推进“三区建设”,紧密围绕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总目标,以改革创新高质发展为动力,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冬奥筹办和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为重点,以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为关键,以构建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为着力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北京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保就业、抓人才、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加均衡优质的人力社保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共同富裕方向

  围绕“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促进协调发展

  围绕服务首都城市的战略定位,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充分履行中心城区职能,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主动融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局,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推进人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

  (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社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

  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带来的影响,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底线思维,健全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妥善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集中精力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法治思维,强化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推动人力社保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法治人社”。

  2035年的远景目标为:按照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作目标,促进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持续扩大就业规模,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充分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持续完善劳动就业制度,建成面向市场、开放多元的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体系。加快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预防补偿康复工伤保险体系、保基本促就业的失业保险体系,促进社会保障更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更具持续韧性,打造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产学融合、政企协作”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不断壮大区域技能人才队伍,打造职业技能大赛金字招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科学管理机制,发挥北京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带动效应,打造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专业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体系。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完备,实现纠纷就近就地多元化解,打造更具区域特色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构建统筹协调、多方保障协同工作格局,多举措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一)“十四五”发展总体目标

  按照石景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坚定《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导向,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努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

  1.多层次全方位促进就业,构建就业持续稳定格局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持续促进各类群体增收,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居民增收。

  2.统筹推进社保制度建设,坚守应保尽保服务目标

  社会保险制度整合稳步推进,筹资机制更加完善,统筹层次稳步提高,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更加健全,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3.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人才聚集高地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激励政策更加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明显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显著提升,人才服务发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更加完善,工资结构进一步优化,稳妥落实各项工资政策。

  4.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合法用工政策宣传推广,提升案前宣传精准宣讲到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更加有力,劳动仲裁更加公正科学,加强智慧应用,逐步创立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5.持续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充分推动信息系统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持续改善,社会保障卡加载功能更加丰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十四五”时期具体指标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

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人/年)

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充分就业社区、街道创建率(%

充分就业社区占比(80%)充分就业街道占比(6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社保待遇支付比例(%

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人)

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入驻企业数量(个)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第四章 “十四五”发展主要举措

  一、完善就业创业体系,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联动

  结合新形势新变化新业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全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健全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建立就业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冬奥会的牵引力作用,调整出台新一轮促就业优惠政策,完善企业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机制,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计划和基层培养计划,做好创业就业、就业见习及灵活就业引导,强化各类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和托底安置,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大力开发更多公益岗位,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加强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专业创业和孵化载体建设,搭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持续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研究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新政策,加强就业新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经济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推动各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部门,指导帮助所管行业企业,落实市、区两级促进就业新政策,结合该项政策实施情况和区经济状况、新业态就业形势、新冠疫情等影响,进一步发挥稳岗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等“兜底线”政策的带动效应,加速开展行业岗位开发、产业链职位招录、岗位见习等企业就业政策扶持,通过就业新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保障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的公平与公正。加强就业政策与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家庭服务业等多形式政策的衔接,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支持新用工形态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辅助功能,将就业支持政策逐步向新就业形态人员延伸,培育壮大新就业增长点。加大就业新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街道与社区组织宣传。加强区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

  完善就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区主要领导统筹调动工作机制,发挥市级-区级-街道三级管理,行业主管、人社系统、企业、劳动保障协管员四方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提供企业用工预警——失业人员登记及岗位需求分析——岗位开发——上岗技能培训——搭建招录平台——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持续稳定就业,“全链条”服务和“全体系”建设,将招商引资、财源管理、新增就业岗位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引入新企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通过对辖区企业、高校毕业生、青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服务、援企稳岗,实现岗位开发、人力资源调配、创业创新、就业见习各环节之间的良好运行。

  (二)增设区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拓展就业新空间,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新用工形态服务平台建设,将就业支持政策逐步向新就业形态人员延伸,培育壮大新就业增长点。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扩大适应区域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数量和规模,构建以市、区政府补贴驱动企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民办培训机构市场化培训等为主要供给,以公共服务中心、职高和技师学院、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就业。

  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眼于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满足市场需求、符合职称评审、贯穿职业生涯,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出台新一轮区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以适应劳动者和市场多样化、差异化需求,搭建满足企业和个人双向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将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到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营造职业技能终身教育氛围。

  建立健全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响应中央、北京市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线上课堂”实施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深化和完善微信和网上课堂。

  (三)完善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工作机制

  “十四五”时期,持续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石景山区创业创新大赛,确保年年都有大赛、年年都有平台,通过营造创业创新和职业技能优质环境,依托项目展示和创新成果交流,实现对接社会的实际需求,推进职业技能、创业创新融合快速发展,对区域职业技能、传统技艺、创新成果、创业创意进行一次集中展示和交流,增强区域技能人才、创新团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区域产业发展、创新集聚培育和挖掘社会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

  完善创业创新服务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撬动作用,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失业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继续加强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众创空间等专业创业和孵化载体建设,依托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银行保险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区发展,搭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结合创业项目遴选工作与创业创新大赛,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聚集,将产业支撑与稳就业有机结合,打造围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创业创新生态系统,逐步建立新就业形态。

  (四)统筹做好重难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完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体系,实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百分百帮扶”。

  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失业人员与人力资源市场有机互动,增强人岗匹配活性,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形成共商共享共利的良性机制。同时,联合各街道举办就业招聘会,为失业人员和企业搭建互动桥梁。

  二、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系统性建设

  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综合柜员制,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落实多层次养老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持续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促进和引导低收入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长期持续参保,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和参保率,逐步实现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群全覆盖”。全面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保障能力,夯实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劳动能力鉴定,提高社保等业务办理效能,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一)不断提升业务经办效能

  进一步加快与医保局相关业务的调整改革,明确业务范围,同时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提升履职能力,不断落实待遇发放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治理体系和管理体制。继续深化“一柜通办”的综合柜员制,积极开展“八位一体”套餐式综合导引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大力推进双向预约制,主动“送服务进企业”,在依托首钢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拓展“社保大讲堂—首钢学堂”培训渠道,服务首钢总部、唐山、曹妃甸等办事企业及职工。

  进一步提升社保行政业务综合改革水平。将养老、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涉及保险前段申请、中段审核、末端审批的全链条服务,进行业务梳理和整合,促进全链条联动服务。继续推行“符合政策的鉴定简单化”、“复杂疑难的鉴定细致化”的政策,坚持现场鉴定环节与“三审制”并举的措施为核心的工作模式,打牢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鉴定医疗专家,尤其是新聘任的专家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医疗专家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严格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以建筑业为重点推进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以持卡就医、费用预警为机制提升医疗和康复机构的服务监督;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建设,实现“向后延伸”。

  (二)提升社保基金健康运行水平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新老办法对比的退休政策平稳落地,积极落实市局关于缴费基数与退休基数相统一的过渡机制,进一步根据市级要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强内控、促规范、保安全”为核心目标,根据市局政策继续推进“三化制”(即制度化、动态化、台账化)内控监督工作模式,探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新模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风险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

  (三)加快推进年金工作

  做好延迟退休提前应对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加快推动区内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并指导企业保质保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基数申报、程序完善等工作。借助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和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通过开展媒体报导、专家访谈、答记者问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年金工作宣传。通过集中授课、上门辅导、线上答疑等形式,对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受托人、托管人进行培训。对政策规定、申报表的填写、相关信息传递等进行重点讲解和辅导,便于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和托管人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及相关机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企业诉求及时受理、快速办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确保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顺利实施。加强与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共同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宣传解释和辅导工作。

  (四)持续实施社保业务信息化建设

  总结推广新冠疫情防控先进作法,持续推进“互联网+社保经办”服务,通过不见面、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有效缓解参保人的“往返之苦”。实现新单位社保登记、办理增减员、变更定点医院、基数申报、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等80%的社保主要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将互联网、移动终端、基层平台等社会服务窗口作为受理服务的“便利店”,将服务放到群众的家门口,放到百姓的身边,放到个人的手掌上。彻底解决百姓来回跑路的问题,真正实现社保申报、查询、生存认证,全程网上或就近办理,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保障电子档案的原始性、安全性,使电子档案管理与传统档案管理按照工作、人员两条线分开管理,各负其责,做好电子档案的载体的维修与检测,提高安全防盗和维护,设立密码密钥和防火墙等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及盗取。

  推广社保大数据服务,落实全市统一部署,逐步整合就业、培训、社保、收入等数据,为区域参保群众提供大数据“参考”,通过数据关联分析,感知民心、预判诉求,给群众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真正让人社服务更加“智能”。有序增加服务场景,利用就业、医疗等生活轨迹信息,初步判断待遇享受人员的就业状况、健康程度与生活质量,辅助认定就业扶持、社会保险、培训创业等政策待遇的享受资格。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依法依规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方便群众购房、贷款、子女就学等。

  三、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系统提升人事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贯彻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和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创业创新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培训,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一)稳健有序落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严格落实北京市和石景山区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区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及配套完善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逐渐形成重点突出、配套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使用。

  (二)开拓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建设

  按照“联动京津冀,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科技型成果转化集聚区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的有效运转模式,按照“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思路,努力把基地建设成为全国博士后人才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高地,助力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为区域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服务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景贤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落实完善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统一鉴定和评审制度,逐步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建立岗位使用制度。做好会计、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联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修改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建设;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流动。

  (三)切实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模式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更加和谐、规范、专业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继续落实工作居住证办理、北京市积分落户、毕业生引进和落户、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居住落户工作,积极探索发展营商、居住新环境的突破点,为留住人才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不断完善和创建“一窗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清”,及时安装更新自助终端、发展微信终端和WEB终端,加强与市局沟通,力争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与就业服务系统数据实时同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支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管理创新,精细化推动“先照后证”、流动人员档案和人事代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设创业服务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会、疏解企业转岗员工、职业指导队伍建设等工作,促进政府、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稳步妥善推进收入分配工作

  全面落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区纳入市级机关工资管理系统,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强化大数据质量,为公务员一体化信息平台对接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系统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我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按要求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加强福利费使用和管理,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做好慰问和相应扶助工作,稳妥落实福利保障政策。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四、坚持法治思维,构建和谐健康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大力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劳动标准、工资政策,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构建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为原则的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和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动调解机制向基层延伸,提高调解仲裁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案件监督检查,提升结案率、调解率和终局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治欠保支”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一)持续推进劳动关系维护的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园区、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运用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总结推广现有工作经验,按照全市部署,执行新业态用工指引,开展实地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扩大和谐用工的影响力,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就业歧视、拖欠工资、损害劳工健康、不参保等导致的争议与纠纷,采取系统思维进行逐步解决。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企业、街道指导与服务,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促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不断扩面提质。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探索运用大数据优化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全面落实工资政策,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进一步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按照人社部和北京市要求做好薪酬调查,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

  探索推进劳动综合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劳动关系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各项劳动关系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关系信息系统。按照“两网化”工作要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各级监察机构及监察网格的执法维权提供支持。建设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争议处理的服务水平。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关系与就业、社会保险等应用系统的集成整合,实现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动态监控,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有效发挥调解争议化解矛盾作用。

  加大与工会、街道、社区的协调对接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示范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和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积极宣传普及劳动人事法律知识,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力度。充分发挥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衔接作用,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统一裁审标准,化解劳动纠纷,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办法,有效调整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二)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全区工作总体部署,积极与各委办局、街道对接联动,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加大事前宣传工作力度,对合法用工、劳动合同、报酬支付等常见问题进行定期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增强各类重大活动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风险防范预案,提高对敏感案件的掌控能力,做到依法公正审慎处理。探索建立我区街道层面的劳动保障队伍。

  加快推进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用工备案等劳动关系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各项劳动关系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成一体化的劳动关系信息系统,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争议处理的服务水平。推进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关系与就业、社会保险等应用系统的集成整合,实现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动态监控,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加强劳动关系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搭建隐患发现、纠纷化解、应急处置全链条信访工作体系,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大力推行网上信访,提升解决矛盾的智能化水平,通过网络宣传引导正确信访理念,推动信访疑难问题网上化解。

  第五章 “十四五”落实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党的建设、广泛动员各方力量,落实评估考核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完善北京市石景山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完善各政府部门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强化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四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接诉即办工作质量,逐步向“未诉先办”延伸,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及时改进工作,确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二是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三是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建立常态化培训体制,培养一支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落实规划评估考核机制

  依法落实规划评估考核机制。一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积极做好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的应对,在本规划需要调整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同时,完善对规划实施的各类监督,建立广泛的监督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明确各级部门职责,重点任务落责落人,形成规划实施落实发展的良性循环,合理解决阶段性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大政策宣传服务力度

  加强各部门政策宣传落实。一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宣传、文艺宣传、一线宣传、互动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把平时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把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融合,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二是丰富宣传内容。以参加缴费、待遇享受、补偿标准等为宣传重点,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行答疑式宣传,增强参保的积极性。三是突出宣传效果。紧紧围绕提升群众满意率,及时收集群众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宣传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打造亮点,树立典型,有序推广。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搭好服务平台,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走进中小微企业”活动,不断拉近群众距离,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公正处理各类行政争议。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六、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信息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信息化系统与管理深度融合,提升人力社保数据服务能力,推进数据治理和提升管理效能。二要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业务之间的融合,数据之间的互通,加强业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使信息系统更符合业务工作需要。三要加强信息化人才梯队培训,从不同层面、不同专业组织差异化培训学习,打造一流的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和运维的队伍。四要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以硬件支撑和技术手段保障人力社保全方位的信息安全和网络防护。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88-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公司在丰台就只能在丰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申诉吗?还是自己所在地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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