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又7本,其中一个共有人去世怎么继承呢?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该怎么继承呢?

哈喽,大家好,我是坚持利他主义的柯晓林律师。

今天刚好接到一位小伙伴的私信留言,他问如果夫妻一方去世,遗留下来的房产该如何继承呢?

这个问题听起来简单,但是涉及了不少法律问题,其中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继承人继承顺序的问题,遗嘱或遗赠的问题,我来给大家逐一解释一下。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但凡涉及夫妻一方去世,在处理房产继承的问题时,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确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可以从房产取得的时间,房产登记人是谁,出资情况来判断。

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都是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只要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话,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继承的只是去世一方所享有的部分,也就是二分之一的房产发生了继承,这部分会由继承权人共同参与继承分配,另外二分之一是归夫妻另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参与继承。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整套房屋都要由继承人共同参与继承分配。

举个例子来说,一家三口,去世一方的继承人只有配偶和孩子两个人,那么在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二分之一的房产发生继承,由两个继承人平均分配,那么也就是每人分得房产的四分之一,最终的结果就是配偶享有房产四分之三的所有权,而孩子享有房产四分之一的所有权;在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 ,百分之百的房产发生继承,由两个继承人平均分配,那么最终每人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

通常来说,有继承资格的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继承人虽然都统称为继承人,但是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要有一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面我们说到的都是法定继承的情况,除了法定继承之外,夫妻一方是可以以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对自己所享有的财产提前进行处分安排的,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存在,那么就不发生法定继承。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你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财产在去世以后归谁,你要是不提前安排的话,国家就以法定继承的方式替你安排。

其实遗嘱或者遗赠能省好多麻烦,因为但凡涉及到房产继承,在房产需要过户时,房产登记部门都会要求提供公证书或者判决书,才给办理过户,你觉得公证好办吗?

我一个朋友,为了继承他奶奶的一套房子去办理公证,公证处要求他提供他太爷爷的死亡证明,原因就是因为他爷爷去世的时候,他奶奶和他太奶奶都在世,所以发生继承时的继承人包括他太奶奶,他跟我说他直接就放弃了,因为他太爷爷是在解放前去世的,他爷爷都没见过几面,从哪找死亡证明去,而且牵扯的亲戚实在是太多,如果起诉的话被告都得列上二三十个人。

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存在的话,就不会这么复杂了。

如果你还有什么关于继承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柯律师会一一回复哒。

婆婆和公公的婚后的房产,房产名是婆婆的,公公去世了,婆婆重新找了一位老伴,婆婆要卖掉房子或者是不让儿女住,再或者是把房子过户给新找的老伴,请问儿子是否有权阻止婆婆的行为,... 婆婆和公公的婚后的房产,房产名是婆婆的,公公去世了,婆婆重新找了一位老伴,婆婆要卖掉房子或者是不让儿女住,再或者是把房子过户给新找的老伴,请问儿子是否有权阻止婆婆的行为,儿子有没有继承权?

你好,1,婆婆和公公婚后的房产,虽然产权证名字只有婆婆一个人,但是公公属于隐形产权人,房产属于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2,公公去世了,如果公公没有留下遗嘱,则公公的遗产(房产的一半)由婆婆和儿女共同继承(平均分割)。3,婆婆无权卖掉房产,无权不让儿女继承儿女应该继承的父亲的遗产,无权将房产过户给婆婆的再婚配偶。婆婆只有权处分房产中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儿女有权干涉阻止婆婆的侵权行为。建议你们:A,一家人好好协商解决;B,协商不成,可以析产,或者提起诉讼。

你老公是没有继承权的,你婆婆的公共房产在你公公死后变成你婆婆的个人财产,她有权不给你们,不过,我想让你想想,她为什么会不给你们!

果丈夫过世,那么其财产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条件下自然按法定继承来分配;而他的父母和他的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享有按份分配财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各得1/3;他的兄弟姐妹没有分房子的权利。 他的兄弟姐妹只有在第一继承人都不存在时才能继承 第一继承人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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