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了钱不让停,能报警吗?

车辆违停,交警会在车上贴罚单,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可是今天市民韩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自己也吃到了一张违停罚单,但这张罚单却是来自一家建材市场,并且自己的车还被锁了。

上午,记者在位于劲松七路的富安家建材广场停车场,见到了打来热线的市民韩先生,提起自己这一次的被罚遭遇,韩先生很郁闷。他说,12月2号下午,自己将车停在这里,本打算晚上就开走,但由于特殊情况,第二天才来取车,可却发现自己的车被锁了,还被贴上了罚单。

韩先生表示,对方的态度很坚决,付了钱才可以开锁。但韩先生对于这笔罚款却并不认可。

随后,韩先生拨打了110报警,十几分钟后,民警来到现场,对此事进行了登记,但该单位办公室大门上锁,里面空无一人,而且电话也联系不上,因此当时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由于自己要着急外出办事,韩先生又多次联系,终于打通了对方的电话,表明要交罚款。

对方的答复,让韩先生哭笑不得。这罚款的多少难道和自己报不报警还有关系?由于争执不过对方,韩先生只能将身上仅有的190元钱掏出交了“罚款”,而当他向对方要收据时候,对方的答复又让韩先生吃了一惊。

交了钱还没票?这让韩先生很是纳闷,但是由于疲于争执,韩先生最终还是交上了190元的罚款,得以开锁离开现场。看到这里不少观众可能会问,这罚款到底该不该交,合不合法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在建材广场门前的停车场上,记者看到了一个红底黄字的警示牌,上面写着非营业时间,禁止任何车辆停靠,如停靠将锁车罚款。真的有这样的罚款吗?但记者来到建材广场办公室时,对方却表示,没有罚款。

这名工作人员对于罚款的事情始终不承认,旁边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设置警示牌就是为了防止其他人来乱停车,只是想警示大家,并没有真罚过款。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韩先生与停车场之间形成的是停车服务关系,双方对超时停车费用达不成共识的话,可以参照同区位相似区段的停车收费标准来确定韩先生超时停车的费用。而建材市场做出的私自罚款的行为已经违法。

此外,律师表示,停车场私下将韩先生的车辆予以上锁也疑似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律师建议双方可先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韩先生可诉诸于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罚款的视频明明白白的摆在这,可工作人员还是一再否认罚过款,看来她自己也知道,这款罚得完全没道理。其实平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一些地方动辄就写上禁止某某行为,违者罚款的警告,但我们要知道,罚款是一项严肃的执法行为,即使是你自己家的地方,这罚款也不是你想罚,想罚就能罚的。如此行为,不仅任性,而且已经涉嫌违法。

标题:停车5分钟4960元!山东女子被堵在停车场,要求管理方赔1000元

众所周知,在停车场都是有起落杆的,通常都是要一车一杆出去,一方面是担心起落杆会砸到车,一方面是为了能收到停车费。

要是跟着前车一起出去的话,这行为也就跟逃单性质差不多,没有把停车费给交上就走了,这样也是容易会出现系统上的问题。

比如车辆没有出场的记录,系统就会默认一直停着没走,下回再来停车的话,可能就会出现了天价停车费,进而和管理方起冲突。

在山东就有位女子有多次逃单记录,结果又进去一次后,5分钟就显示收费4960元,她反倒要管理方赔1000元,我们一起来看看。

12月9号晚上的时候,位于山东青岛市北区的新业广场,有位车主和保安发生了冲突,双方还一起进了派出所,到晚上11点才各自回去。

聂女士就是那位当事的车主,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当时进去一家超市买东西,仅仅停车5分钟7月25分要出去,结果系统显示为收费4960元。

保安就和她说要去核实一下,结果过了挺久都没核实好,由于自己8点要去接孩子比较着急,但是保安说什么都不开门,8点左右就打电话报警。

民警过来调查后也给出结论,聂女士是刚进去停车场的,不过保安还是不给她开门,后面双方就一起进了派出所调解,到11点才从别的门出来。

在聂女士看来不是自己的错,全是停车场的系统出错了,白白的耽搁到自己好几个小时,也错过了接孩子的时间,应该要赔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她提出1000元的索赔诉求,但是管理方不同意赔钱,她就找来媒体曝光此事,在接到她的求助后,12月12号记者也和她找了管理方询问情况。

现场管理方也做了解释,当天也没有对她态度不好,而是她先动手打保安的,聂女士否认自己有打保安,不过管理方称派出所有记录也有监控。

下图就是管理方提供的监控画面,不过严格说也不能算是打,而是用手机连着戳好几下保安的头,后面双方才会闹到派出所里面去。

除此之外,管理方也解释了天价停车费的问题,原因是7月3号中午12点多进停车场,接着就没有车辆的出场记录,管理方猜测是跟前车逃单的。

这样就导致系统默认车在停车场里,此后进场记录就会被7月3号的覆盖,而聂女士也不是第一次了,在7月2号前也有多次没有出场的记录。

对此聂女士是这么解释的,戳保安头不是重点,重点是保安不让她出去,她也不认为是自己逃单,而是系统没识别出来不能怪到她身上。

在听完双方的说法后,记者也劝说她要赔偿太过分,毕竟也就耽搁了半个小时,其余的是去了派出所调解,不过聂女士不是很乐意放弃赔偿。

目前双方还是没有谈拢,管理方称是她多次逃单导致的纠纷,聂女士反驳是系统的问题。

整件事情看下来,还是聂女士自己的问题,要是好好的开车出去,把停车费给交上了,肯定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事,更何况还是她先动手的。

后面不动手去戳保安的头,也不会到派出所协调到11点,该保安没当场倒地上,让聂女士赔个几百上千元就不错了,还想着让停车场来赔她钱。

至于不知道自己是逃单的情况,说实话也就是在狡辩罢了,自己有没有交停车费,想必她是心知肚明的,毕竟也不是一次逃单出去了。

要我说,做人还是得有点道德底线,自己的过错就自己承担,事后反倒要别人赔钱,还找来媒体曝光自己,这操作也是够秀够不怕丢脸的。

伤者还在住院,但是又说要交费了,不交费医院就要停药了,我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那边的人伤理赔师会怎么处理呢?我已经垫付了七千多了,接下来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会出吗?


伤者说担心后续会有后遗症,我要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我垫付了的钱保险公司会返还给我吗


碰行人了,全责。垫付要让对方打收到条。不想垫付就让对方先垫付着……


进停车场速度应该不快吧?骨折了?不想垫可以不垫,没有规定说必须要垫的,我再想你已经垫了的钱以后能要回来不,对方给你打了收条么?如果需要做手术那就让交强垫付,不需要就不要管了,让对方自己付钱,出院拿发票找保险理赔。有保险不用担心的,你钱已经垫的太多了,很被动的,越好说话对方越要打电话吓唬你。定完责了等拿车就好,让对方住好了再联系你


估计看你开奔驰的,不讹你讹谁,软组织挫伤又没骨折也能花2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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