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怎么报警

梧州12月18日讯(通讯员莫秋萍)近日,梧州市长洲区公安分局大塘派出所成功将两起电信诈骗案的金额全数追回并返还到受害人的账户。

相继发生两起电信诈骗案

今年3月7日,梧州市大塘派出所接到市民唐先生的报警,称其被诈骗了6500元。唐先生说,一名自称是其朋友的人通过电话的方式,以急需向领导送礼为由,向其借了人民币6500元。而电话中传来的声音与朋友的声音一模一样,唐先生没有怀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打到了对方的账户中。但当回过头来与这名朋友确认时,才发现朋友根本没有向自己借钱,是诈骗分子假冒了朋友的声音,对自己实施诈骗。

此案发生后不久,大塘派出所再度接到关于电信诈骗的报案。3月16日,市民黄先生来到大塘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一名冒称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人以急需购买救灾物资为由,诈骗了193500元人民币。据黄先生回忆,其通过网上银行两次转账给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其中一次是实时到账,钱一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就立即被转走,另一次为24小时到账,钱在汇款的过程中被警方成功“截停”。

据办案民警介绍,两起电信诈骗案发生后,梧州警方迅速通过紧急止付平台(本地网上冻结)和赴开户行申报(异地现场冻结)两种方式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成功把正在汇往诈骗分子银行账户的钱“截停”。

辗转北京、南宁完成资金返还申请工作

成功“截停”了正在汇往诈骗分子银行账户的钱后,为了尽快把钱返还给受害人,警方马上着手申请资金返还。“冻结的时候是比较迅速的,但是后续的资金返还需要复杂的手续材料递交核准程序,要确认被冻结的这笔钱确实是属于受害人的。”民警孙明表示。

为此,三组办案人员历经半年时间,分别三次辗转北京、南宁两地的银行,反复多次完善返还资金申请材料,终于在2017年9月中旬,成功完成返还资金申请等复杂的手续材料递交核准工作,黄先生被诈骗的193500元人民币与唐先生被诈骗的6500元人民币相继返还回各自的账户中。

12月15日,为表示感谢,受害人黄先生拿着一面“快速反应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大塘派出所。

发现自己被诈骗后怎么办?

如今,电信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当发现自己被诈骗了,钱都已经转出去了,这时候该怎么办?

大塘派出所民警孙明表示,以上2起案例中,能为两位受骗市民成功挽回损失,及时报警、准确提供信息,公安机关联合银行快速启动冻结止付是关键。

民警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应该保存好相应的证据。首先要尽快从银行打印资金的流水单、柜员机的凭条,拿着上述材料尽快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这样,公安机关才能迅速根据银行流水单、柜员机凭条对涉案人员的账户进行调查。

  9月20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据了解,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

  公安部、银监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颁布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职责,返还条件、程序等。根据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查控中心冻结资金11亿余元

  9月2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在北京市公安局为 “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今年1月,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着手建设成立了全国公安机关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该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等工作,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通讯流支撑。

  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截至今年8月31日,北京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1.65%,群众损失同比下降18.76%;其中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7.49%;群众损失同比下降42.38%。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名,同比上升3.8倍。

  涉案账号在5分钟内即可止付

  查控中心的一大特点是警银联动,第一时间拦截涉案账号。而涉案账号的来源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110警情,另一部分是已经掌握布控的账号。

  在北京刑侦总队五楼有两个相邻的办公室,一个电话不断,一个键盘敲打声不断。电话不断的是110电话中心,所有110报警称遭遇电信诈骗的电话都会被转到这里,接线民警记录下涉案账号后推送给旁边键盘敲打声不断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有数十人,是平台的常务中心,与全国大部分主要银行建立了快速查询、止付、拦截机制。

  据民警介绍,当老百姓遭遇电信诈骗拨打110后,涉案账号被推送到常务中心,5分钟之内就可以止付,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20分钟。

  公安部和银监会联合颁新规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公安部、银监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颁布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研究制定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9月18日起颁布实施。

  在昨天的发布现场,70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冻结资金被返还给12名被骗事主。多位事主介绍,钱是在去年年底被骗走的,其中一位女士被骗100多万元。被骗后,事主对钱找回来没有抱多大希望,但几个月过去后,竟然收到了钱被找回来的好消息。据了解,此次共冻结追回电信诈骗被骗资金5000余万元,警方将陆续按照规定将冻结款发还给事主。

  电信诈骗冻结资金如何“原路返还”

  诈骗账户被冻结后 分三种情况返还资金 返还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

  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银监会和公安部昨天正式发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下文简称“规定”),电信诈骗冻结资金的返还工作将更加及时和便捷。

  银行不协助资金返还将追责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

  《规定》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以及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同时,公安部和银监会还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冻结资金按三种情况返还

  《规定》还明确,公安机关对依法冻结的涉案资金,应当以转账时间戳(银行电子系统记载的时间点)为标记,核查各级转账资金走向。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返还。

  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按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此外,被害人以现金通过自动柜员机或者柜台存入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账户交易明细账中的存款记录与被害人笔录核对相符的,可以依照以上规定,予以返还。

  返还资金在公安机关内进行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依法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

  63名电信网络诈骗嫌犯

  昨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

  9月20日20时许,随着一架中国民航包机降落在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机场,63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大陆50人、台湾13人)被我公安机关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近日,柬埔寨移民总局根据公安部赴柬工作组提供的相关线索,在该国首都金边捣毁一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抓获6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电话座机、电脑、语音网关、对讲机、诈骗剧本等一批作案工具。柬方即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我方。经初查,该犯罪团伙冒充公检法机关,大肆向中国大陆居民拨打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具体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由于受害人是大陆民众,且此案是团伙作案,为便于整案侦办、追缴赃款,依法惩处犯罪,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我方将6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带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公安部指派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案件侦办。

  按照两岸协商达成的有关共识,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大陆公安机关已通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渠道,将有关情况通报台方。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已先后17次组织工作组赴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印尼等地开展警务合作,共捣毁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6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68名(其中台湾居民347人),破案3300余起,涉案金额7.1亿元。

  特别是将台湾犯罪嫌疑人从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押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对于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追查源头,重拳打击,加强境外执法合作,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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