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报警的话,能暴力应该怎么解决?

可以立案,案情较轻,不涉及的,一般会,但若是案情严重,且构成犯罪,将立案处理。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公安机关的处理流程为:一般在家暴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也到现场做伤情鉴定以及责任认定。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打人者进行或者罚款,如果双方都动手,就对双方进行处罚。

根据《》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

三、家庭暴力案中派出所报案

当群众遭遇不法侵害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时,带上、及相关线索材料。

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写报案材料,或给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材料。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如果遇到家暴且自身无法处理的,一定要报警处理,维护自身的安全,虐待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情况下,将会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具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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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到了轻伤的程度才可以判刑,根据《刑法...

  • 需要有证明家暴行为存在的证据,一般包括:...

  • 一般来说有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婚姻判决中将会...

  • 男人家暴离婚应该是能少分财产。一般情况下...

  • 家暴诉讼离婚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向施暴方要...

  • 女方遭遇家暴,可以找村委或者居委会调解,...

在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来临之际,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反家暴意识,保护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妇联将在《淮北女性》微信公众号推出2018年国际反家暴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存在就是社会毒瘤。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而每个你,都可以伸出援手。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韩国中央大学的戴维·梅森教授认为,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家庭暴力在各个国家之间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发生的频率,而在于政府和社会对待这件事的态度。“目前欧美社会将其当做一个社会问题,也是政府应该加以控制的一个问题。

韩国的研究者认为,在韩国,不论是社会还是政府都并没有把家庭暴力当做一个严肃的问题来对待,这里的家庭有着强烈的“社会羞耻心”(social shame),如果有任何暴力和虐待发生在他们的家中,他们一般不会告诉任何人,可能仅仅只是向最好的朋友倾诉。即便他们选择向警方求助,他们所能能得到的帮助也十分有限。

打老婆、孩子、虐待老人是家务事吗?

《反家暴法》从法律意识上去除那些“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利”、“虐待老人是家务事”等错误观念,明确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吗?

错!以隐私为借口,只会纵容暴力!

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私人领域 ,但它不是个人隐私,而是人权问题、社会问题、发展问题

以隐私为借口而拒绝介入家庭暴力,智慧纵容暴力,加重对受害人的伤害。

很多人认为“打孩子不算家暴”,但其给孩子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本图转自微博@反家暴公益科普小组

其中需要做笔记画小圈圈的地方:

老人、儿童、妇女(常见群体)以及男性

照片、录像、接警记录、诊疗记录、伤情鉴定、告诫书、证人证言等

第一、首次把冷暴力纳入家暴行为

第二、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适用本法

第三、建立学校等单位的强制报告义务

第四、公安机关可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第五、当事人申请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

熟悉刑法的作为不作为就知道,不作为也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不履行对年老、年幼、患病、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家庭成员的抚养、赡养义务

遭遇家暴后,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第一时间的帮助。

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已明确属于“110”报警范围,若遇拒绝出警或者拖延,受害人有权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拨打“110”报警,请务必要求登记备案

这些报警的记录将是幸存者之后诉讼关键的证据。

家暴发生后,请尽量去医院或者诊所,和负责医治的医生说明警方鉴定需要,不管是小伤重伤,都烦请详细写明诊疗记录

这些也是,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除此之外,自己可以拍照,做记录。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名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有一点需要说一下,如果受害者有小孩,请一定要明确告诉孩子,暴力是绝对禁止的;告诉他们,这些家暴和他们无关,也非因他们而起;告诉他们远离厨房浴室这种有凶器的地方;告诉他们就算想要保护父母,也永远不要干涉;告诉他们,不要把你和他说的这些话,告诉施暴者。

在平时,一定要熟记报警电话、妇女热线、地方救助机构以及值得信任的朋友的电话号码!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刑事责任《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遭遇家暴后报案不受理怎么办

这是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报案后警察不处理的话,简单来说如果家暴中涉及到虐待、故意伤害等罪的,即使警察不处理,也可以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诉讼,不需经过立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受理。自诉的条件要求还是有点繁杂的,详情咨询专业律师。

婚前同居近乎能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不能绝对地规避婚后遭受家庭暴力的风险。

Ted演讲《为什么家庭暴力受害者不离开》中演讲者认为,家庭暴力总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引诱和迷惑受害者,仿佛一点都没有控制及家庭暴力的倾向;第二阶段是孤立受害者,第三阶段是用暴力威胁受害者并观察其反应。

演讲者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是在婚礼前的五天,马上就要举办婚礼了,第一次北大,婚礼已经筹备好了,请帖也发出去了,你能下定决心取消婚礼吗?

很多人都认同的一个说法叫做“止损”,关于这个的讨论已经很多,我不再赘述,但是懂得“止损”真的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人生态度。

接下来我主要给大家讲一下怎样发现“损”。

首先我们需要看一下家庭暴力的成因到底有哪些,目前主要有以下说法(这些说法都有各自的不完善之处)。

1.个人病理模式论——施暴者自身有精神疾病或者性格缺陷

2.心理理论—施暴者充满嫉妒心、过度依赖、控制欲极高受暴者精神压抑、过度依赖、极度缺乏安全感

3.生物学解释——暴力倾向与身体中的某些物质有关

4.暴力循环理论—生长在暴力家庭中的人,通过习得的行为,将暴力传至下一代

5.家庭结构论——特定的家庭结构可能导致家庭暴力

6.交换/社会控制理论——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的代价过低

7.文化认可暴力论——某些文化中认为“打老婆”是可接受的

8.社会结构因素论——家庭经济状况可能导致家庭暴力

——总结自黄列《家庭暴力理论研究》

而其中需要我们额外重视的第2、4点,因为这些是我们可以提早发现并采取解决措施的,尤其推荐婚前同居,这可以更好地帮助你们的相互了解,以及你们在有争执时双方将会采取怎样的做法(非常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第2点在与你的男友交往过程中,你会慢慢了解他的性格。如果他控制欲极强,对你的方方面面都试图进行控制不是建议,例如你的穿衣妆容,你的工作,你的社交圈;又如果他嫉妒心极强,对你时常猜疑,还企图隔绝你与他人的往来;再如果你的男友极度依赖你,这种依赖已经超过了正常程度,例如在任何情况下一旦你没有及时给予他回应便会暴怒......诸如此类,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你就不得不提高警惕,做好离开他的准备。

接下来我们来看第4点一个人的暴力倾向与他年少时的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与自幼家庭和睦、父母恩爱的人相比,生长在暴力家庭中的人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几率确实更大(但是,绝不代表凡是生活在暴力家庭中的人均有这种倾向,还请大家不要误解)。如果你的伴侣从小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建议你更多地关心他,并且对他做出多一点的观察。比如,你可以在聊天的过程中询问他对父母关系的看法,以及对父亲家庭暴力的看法。如果他是无所谓甚至暗暗透露出“应该”的态度,你就需要提高警惕,重新衡量你们之间的未来。

此外还有一小些建议可以给大家:

1.不仅要看男友对自己的态度,还要看他对陌生人的态度,比如餐厅服务员、不小心踩到他脚的人。

2.看他对生活的态度,如果他对生活看法很负面,很消沉,你要试着找出原因,因为这极有可能导致你们日后的冲突。热爱生活的人通常脾气不会太差~

3.看他是否有不良嗜好,如果他抽烟酗酒非常厉害,或者在醉酒后会失常,那么你很有可能在某次他醉酒不清醒的时候被他实施暴力。

当然,以上所说的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情况中,相较于这些理论最重要的其实还是你去深入了解他。

而我要啰嗦地再重复一遍,不光要学会判断男性在婚后会不会有家庭暴力,更重要的是及时离开他!及时离开他!及时离开他!

“暴力不是开始于一个人卡住另一个人的脖子,它开始于当一个人说:‘我爱你,你属于我’。

1. 因为家庭暴力的特殊性,被目击的几率并不是那么大。但如果您确实目击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的话,请务必报警

根据《反家暴法》第14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根据《反家暴法》第35条,未按照第14条报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因此,如果您是在以上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且发现了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反家暴法》要求您进行报警。

3. 如果您作为邻居发现旁边的家中可能正在上演家庭暴力,您可以走过去,敲一敲门,问一句“发生什么了?”施暴者会意识到有人正在关注他的行径,会使其收敛暴力,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如果您是当事人的朋友——

1. 倾听她的故事,判断她是否安全当家暴当事人向你吐露的时候,很可能她只是说了一些生活的细枝末节,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于家暴当中,更没有意识到家暴的危险性。这时候应该认真聆听她的故事,并且更好地掌握她现在的情况,判断她现在是否处于危险之中。

1)如果当事人提到她的丈夫有掐她的脖子,击打头或是其他重要部位,用器具击打当事人,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暴力行径;2)如果她丈夫说出“我要杀你全家”、“我要自杀”、“我要杀你娘家人”等威胁;如果发生以上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您的朋友都处于危险之中,请尽快让其报警,或者帮其报警。

不评价,不歧视,不主观判断许多人会对家暴受害者有刻板印象,譬如“软弱”、“自己不争气”、“如果是我的话我怎么可能忍得下去”。这样的评价和判断将会是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同样,许多家暴当事人并不会那么轻易地就选择结束自己的婚姻或者是同居关系。您应该理解当事人的选择,而不是妄下评断,这样会使她对您疏远、保留,甚至切断这条求助通道。

让当事人了解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许多当事人不相信家暴会致死)、家庭暴力的循环性(许多当事人相信施暴者总会改变的),并让当事人了解到《反家暴法》以及人身保护令相关知识。

4. 鼓励当事人、发掘当事人的优点,帮助提升当事人的自信心,鼓励当事人为自己做出决定。在家庭暴力中,施暴人常常会对当事人进行情感上的暴力,诋毁当事人,让当事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而为了控制当事人,施暴者常常会剥夺当事人做决定的权利。因此帮助当事人重建自信心,重建做决定的能力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

5.必要时,为当事人报警。

6. 为当事人寻找相关的援助途径(比如妇联12338,或者是我们源众010-)。

7.如果当事人选择逃离,为当事人提供住宿庇护和必要的支持。

8. 以源众的经验来看,从意识到身处家庭暴力环境到选择离开绝不是一件简单轻松、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有些当事人需要花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来做出这样一个决定。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同样的,陪伴是最有力的支撑

不管这个社会是好是坏,关于反家庭暴力,每个你都可以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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