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这5种违章不用处理,随时申请撤销,别再白交冤枉钱
因为现在道路上咱们所看到的汽车越来越多了,我们几乎出去游玩都开车,所以为了我们的安全来看,交通规则也是越来越严格了,对于惩罚力度也逐渐变大。就比如拿闯红灯这件事来说一下,如果有一次就要扣六分而且还要罚款,早知道总共就12分啊!但是也不是全部的都是那么严格的,交警提示下面这几个违章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去撤销的,不要着急地就去花冤枉钱。
第一种咱们要说的就是信号灯失灵,这种情况可能很多的朋友们都会经历过,如果遇到这个时候,就会导致路口的交通混乱,但是如果由于他们的原因,导致自己一不小心违规操作,也是可以去向有关部门去撤销这个违章操作的。
第二种就是在有交警指挥的地方,大家也越来越发现现在咱们路口的车辆是有多多,特别是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时期,是非常堵的。如果这个时候仅仅只是用交通信号灯去维持交通秩序的话,那么往往时间都是不够的,所以现在很多的路口都是配有交警来去亲自疏通,这个时候肯定是交警的命令比较重要,如果这个时候交警和指示灯发生了歧义,那这个因为听从交警造成的违章也是可以撤销的。
第三种就是套牌车,套牌车其实就是有一辆按照相关程序登记的车是存在的,那么这个时候有一个车它通过一系列伪造的手段,然后造成了一个和按程序登记的车一样的车牌号,然后再去使用的这种情况。那么如果我们碰到了别人伪造了我们车,第一个肯定是要报警,然后如果那个车犯了什么事,也是可以去撤销的。
第四种就是给特殊车辆让道所造成的错误,就像如果你是遇到了救护车或者警车,恰好在你旁边的时候,那么肯定是要去让他们的,因为他们确实也是有优先通过路段的权利,所以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是因为这个造成的问题,也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撤销的,但是这种特殊车辆并不是包括向去给银行送钱的运钞车,大家千万要认得哪种是运钞车哦!
最后一种就是双重录入,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很多人可能听着这个都不太清楚什么是双重录入,顾名思义就是它本身的交通系统内部的故障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就录入了两次,像有的时候有些车主穿红灯,被电子摄像头拍到了两次,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捉急,因为可以撤销一次,仅仅只是按照一次违章来去计算。
最后呢小编要来给大家总结一下,除了以上几种行为,可以撤销的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在其他方面我们一定不可以违章哦!因为违章了,可就没法去撤销了,那可就真正地去要扣分罚款了。好了,今天小编的文章就到此结束,你有什么其他的看法呢?请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告诉小编!
遇到不按交通法礼让规定“瞎”指挥的交警怎么办
交警指挥属于最优先级交通信号,高于交通信号灯高于交通标志高于交通标线,在交警的指挥下你甚至可以逆行可以闯红灯,所以礼让个行人没啥大不了的。
你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你所处的位置让你只能通过你车周围这一段的交通状况来做决定,而交警在有更广阔的视野同时还有指挥平台提供的全面道路交通信息。也许你在这里自以为礼让行人弘扬了新时代文明人的良好素质,而在你后方已经连续三个路口造成严重拥堵需要迅速分流车辆,或者堵住了后方的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警车。
再多嘴一句,别说瞪一眼交警,你的行为完全属于不听从交警指挥,在场交警实际上完全可以让你靠边停车接受处罚。依据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条,可以对你处于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大家杠的点,我也不想扯太多,用一个排序终结这个问题
保障行驶安全>交警现场指挥>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一般情况
怎么还有问交警指挥撞人这种沙雕问题的,你特么倒是去撞啊,你先找一个指挥你撞人的交警出来给我,我亲自举报他
交警作为执法者也是人,每个交警现场执法水平不一,如果交警的指挥导向了明显的事故隐患,你当然是以保障行驶安全为第一优先级。如果你不顾一切听从交警指挥,比如说前面有个人让你继续往前开,你继续往前开把人撞了,指挥交警会承担一部分责任,这种情况有先例,需要相关的法律解释文件和案例链接可以找我要,事后也可以申诉,不能申诉的也来找我,我亲自帮你申诉。但是你几乎无法避免全责,因为你保障行驶安全的优先级是高于交警现场指挥的。
那么回到题主的问题,非机动车道是有电动车过,但是有没有安全隐患,没说,只是说自己是出于礼让行人的原则帮电动车节省制动器损耗,所以原地驻车等所有电动车都通过后再转向。最简单的话语就是说,明明能过,交警指挥让你过,你不过。这就是不服从交警现场指挥,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也就放你过了,要是因为你在这里挡住了后面的消防车导致重大消防事故,你将会负有重大责任。
执勤交警看到有车辆违章,但车子快速地开走了,交警也追不上怎么办
我作为一名交通警察,看到这个问题我有种骂娘的冲动,当然不是针对题主,而是针对现在恶劣的执法环境。执勤交警看到车辆违章不是追不上也不是抓不到,而是不能追也不敢追。
是:2018年9月2日晚21点30分左右,姚某之驾驶面包车载妻子回厨房设备厂。22时10分左右,当行至博兴县博城五路铁路立交桥时发现有交警查车,当时车已经驶进立交桥5米左右,考虑到车已经脱审且被罚款三次,便立即倒车。因博城五路中间有隔离护栏,便开车向西逆行。这时正在执勤的交警张某接到对讲机通报,说有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面包车从立交桥西侧向后倒车,张某随即驾驶警车载2名执勤人员对该辆面包车进行拦截,姚某之驾驶面包车逃离后,沿博城五路向西逆行,张某驾驶警车由东向西顺行至博城五路与胜利三路交叉口后对面包车进行迎面拦截,但面包车在警车右侧溜走继续向西逆行,然后在路口(博城五路与胜利三路路口)处闯红灯左拐沿着胜利三路向南行驶。行驶至博城六路与胜利三路路口时再次闯红灯通过,这期间张某违反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驾警车追缉逃跑车辆导致面包车在逃跑过程中在胜利三路粮食局门口处又因躲闪路坑发生道路,致两名路人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9月26日,交警张某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博兴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9月27日被依法逮捕。
2018年10月15日,张某与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2018年12月10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滥用职权罪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月2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被追缉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张波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有犯罪前科(2013年12月20日,曾因犯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判处免予处罚),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等量刑情节,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法》相关之规定,最终被告人张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我作为一名执法者表明我个人立场:法院的判决结果简直是搞笑,公安局是干嘛的?是执法机关是暴力机构。警察的职责是什么?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滨州博兴县法院的判决简直是对违法犯罪的一种纵容,对执法权威的一种践踏。
回应一下网友评论区提出的几个问题。问:交警执法为什么不在路口堵而要追?
答:现在一般不会采取追的方式,追车的原因有很多,一,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随机性,在各种专项整治中,我们一般会采取提前卡车,控制目标车辆等战术手段。二,交通警察作为一线警种,受公安局直接领导,接受上级命令也会承担一些反恐防暴的临时性任务。三,其他重大犯罪活动以及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情节的犯罪分子等等。
问:生命权高于执法权,交警追车不可取?
答:生命权固然是人最宝贵的权利。但交警执法并没有伤害到驾驶员的生命权,他的逃跑行为,危险驾驶的行为才威胁到他自己的生命权,交警抓交通违法行为是职务行为。
问:交警查处的都是涉嫌行政违法内容?
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危险驾驶罪都入刑了,了解一下。
最后发一下感慨:建设创新性政府、服务型政府大体上都没错,但是我觉得执法机关不合适。执法机关应该公正、严明、讲政治、有纪律。该把老百姓服务好的服务好,针对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就绝对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