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一次性银行卡去哪办

  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卡网上猖狂叫卖 购卡者多为洗黑和送礼

  员工背负沉重办卡任务、对个人资料审查不严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昨日,央视报道了不法分子在网络兜售卡的新闻。不法分子利用买来的身份证办卡四处兜售,而购买卡的都是希望匿名处务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的。本报记者昨日继续调查得知,在兜售卡背后,存在对办卡人员资料审查不力、员工办卡任务重等原因。业内人士提醒,不管是买还是卖卡都涉嫌违法,如果用别人身份信息办的卡,一旦卡丢失将无法在挂失,也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

  不法分子网上兜售卡

  昨日,央视报道显示,不法分子在聊天网站上堂而皇之地提出可以买卖卡,而记者加入相关买卖卡的群后,每天都能收到兜售卡的信息,不法分子表示,不需要记者提供身份证就可以帮忙办理卡,而使用的身份证都是从网上收购而来,很多都是他人丢失的。

  不法分子表示所有的卡都可以办理到,如果办理单卡就叫单卡,如果一个身份证办理多张卡,就叫套卡,每张卡片的价格在一百多元到三百元不等。相关不法分子的销售对象主要是诈骗集团、洗钱团伙、偷税漏税的企业主以及行贿受贿的人群。

  通过购买卡可以实现匿名,增加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在央视记者体验的过程中,相关不法分子还将配套的身份证和网银等都给了记者,办理业务范围涉及工、农、建、民生、招商等多家大型。

  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办卡

  昨日,本报记者也在聊天软件上输入“买卡”,马上搜索到多个网友。记者尝试加入了一个兜售卡的QQ群,群内十分活跃,多位群友都在询问。

  其中,一位网友见记者有心想买卡,立即向记者发来了相关广告:“长期出售全新工商、农业、建设等各大卡。新开户资料齐全带身份证原件。电话卡、储蓄卡、开户资料、网银盾,无任何交易记录。方便客户洗黑、取现,加强隐蔽性,方便走账、过账、过黑钱、做生意、送礼、汇款、送礼等各种用途。保护自己的隐私。”

  此外,该群内还有网友声称要购买身份证:“另急需男女身份证证件,有磁,北京可以当面交易。”记者询问价格,其表示现在很紧缺,10元一张,如果记者卖得多,价格还可以再商量,而记者在另一个群内看到,一张身份证已经炒到100元。

  由于挂失身份证后,原有身份证内的磁卡芯片是仍然有效的,卡贩子便利用这一点,收集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再到办卡。而事实上, “开户人”本人也确实是很难知道自己的身份证被办了卡。

  用别人身份信息办的卡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一旦卡丢失,将无法在挂失,会造成资金损失”。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户主可以随时挂失或者冻结账户。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持卡人到柜台取款要出示办卡时的身份证件,如果一次取款5万元以上也需要出示证件。从法律角度来讲,这张卡是属于卡主的,一旦卡主发现了自己的信息被盗用,发生纠纷后买卡人很难维权。

  对于员工来说,每月都有一定额度的开卡任务,如果任务没完成,就要被扣钱。“送上门的生意,我们肯定会欢迎。”一位股份制工作人员小林(化名)表示,“一般一线员工每月会有10~30张储蓄卡的开卡任务,压力很大。”“因此也不排除有的员工会私下跟一些机构合作,实现双方‘共赢’。”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虽然每天都对各项业务存有相关纸质资料和视频监控资料,但由于业务量太大,实际上没有真正地去审核每一份资料,如果不是出了问题,也不会有人有这个精力去调取监控录像比对相关办卡人的头像和录像。”某分支机构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也就是说,对于来说个人开卡这种小型业务不会太得到重视。

  “拿一个身份证,只要不是和我长得太不像,去都可以办到卡。”昨日,一位陈先生(化名)告诉记者,由于业务需要,他曾经到几家,尝试拿一张买来的身份证办过卡。“只要现场镇定一些,工作人员都不会多说什么。”

  卡办理都是实名制,且需要登记办卡人的身份证件。2008年,银监会就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随后,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就特别要求,对信用卡申领人应由员工进行亲访亲核。

  也就是说,对相关信用卡、卡的申办是有审核责任的,而在不法分子堂而皇之兜售卡的背后,也有没有做好相关的审核工作的原因。

  自动发放机有空可钻?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卡自动发放机在近年来也成为了推崇的项目之一,但其为者提供方便的同时,也隐藏了隐患,记者本人就曾在某的网点自助办理过一张卡,根据自助设备的指引,记者仅凭借一张二代身份证不到3分钟就成功办理了一张储蓄卡。

  这种自助设备对开卡人的身份核实省去了面审这一环节,也从某种角度引发了一定的风险,而在这方面的审核责任似乎也没有得到体现。

  买卖都违法 也有责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王欣亮律师表示,在我国,买卖他人卡、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涉嫌违法。“首先,买卖卡违背了人民1999年颁布的《卡业务管理办法》,若情节严重,触犯《刑法177条: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涉嫌违规操作办卡行为,破坏了商业法实名制开户的规定,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买卖他人身份证,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触犯了买卖居民身份证罪。”王欣亮表示。

  对于买卡人来说,使用冒用的卡这些行为,轻则要承担行政责任,被拘留或者罚款;重则如果涉及其他的刑事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王欣亮告诉记者,且如果买卡人用购买的卡从事不正当活动,如洗钱,偷税漏税,行贿受贿,内部交易等违法行为,那么倒卖卡的人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王律师还表示,一旦出现相关问题,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我国银监局已出台多个文件进行规范,要求发卡机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所以若部门出现了给不是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信息还能办理卡的现象以及造成一定损失的,应承担一定责任。不过王欣亮律师同时表示,对于出现类似问题后应如何处理,却没有相关的法规进行。

  信用卡背面后三码(紧跟着卡号后面的三个数字)是信用卡的“第二密码”。因为后三码可防止卡片被“克隆”,不法分子偷窥获取了信用卡账号信息并复制卡,建议用胶布将后三码盖住。

  2.卡和身份证要分离

  有些持卡人喜欢将身份证和卡片一起放在钱包里,其实这是不对的,两者应该分开存放,避免发生卡和身份证同时遗失而被盗刷。

  3.刷卡时不离视线

  有的持卡人方便,常常让服务人员帮忙拿去刷卡,业内人士提醒说,事实上尤其是针对那些只认签名没有设置密码的信用卡,很容易被掉包,且在使用卡时,切忌把卡远离自己的视线范围。此外,尽量避免在陌生地点刷卡,尤其是一些无法知根知底的小商户,尽量不要刷储蓄卡,可适当选择刷有额度限制的信用卡。

  4.开通短信提醒功能

  为卡设置金额短信提醒,持卡人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卡内金额变化,如有异常马上致电进行处理。

  5.定期检查信用记录

  如果曾经遗失过身份证,就很有必要定期检查个人的信用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目前,人行的信用记录查询是免费的,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去人行营业厅就可以查询。个人征信记录里会清晰地记录相关的信用情况和在各家的贷款、信用卡记录等情况。

我国的银行卡行业发展至今已经30余年了,而银行卡余额也成为了我国消费金融的主要构成部分,可见银行卡受欢迎的“程度”。只不过,银行卡的存在一直以来都饱受争议,对于人们而言,银行卡是一把“双刃剑”。

往好处想,办理银行卡,可以解决许多人急用钱的问题,也为人们的资金提供了一个周转的渠道,尤其是免息期的设置,更是银行卡最大的优势;但同时,银行卡带来的银行烂账、超前消费等也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虽然带着这样的“争议”,我国银行卡的发卡量仍旧处于稳步提升的状况。

根据各大银行公布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银行的银行卡发卡量都是非常高的。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国有大行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发卡量已经达到了1.63亿张,成为了所有银行中银行卡发行最多的。

当然,其他银行也“不甘示弱”,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国有大行,银行卡发卡量都在1亿张以上。除了国有银行,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卡流通数量也达到了1.02亿张左右。

包括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在内的几家知名商业银行,发卡量也在5000万张以上。同时,不仅发行量高,银行卡交易也不低,据悉,在我国上市银行中,有11家银行在今年上半年的银行卡交易突破了万亿金额。

而自2015年开始,全国银行业,授信与信用总额的年复合增长率也都超过了20%。这足以见得,如今许多银行真的“喜欢”发行银行卡。大家应该也能感受到,可能会经常接到银行卡的推销电话,或者是碰到办银行卡送礼品的销售。

但是,大家可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银行总是要“追”着大家办理银行卡呢?难道银行真的钱多到花不完,非要借钱给人们吗?事实上并不是如此。

银行也是盈利机构,每一项业务推出都是要有盈利能力的,而银行卡业务的“赚钱能力”就十分出众。就在近日,金融数字化发展联盟联合银联数据发布了《2022年中国区域性银行银行卡业务研究报告》。

在此份报告中,就有关于区域性银行银行卡业务有关的内容。其中显示,在我国,区域性银行的银行卡收入可以达到全行业30%—40%的营业收入,而且,对于他们来说,银行卡的发卡量越高,银行的收入就越高。

具体的数据表现为,发卡量提升10倍,收入就能提高46倍,足以见得银行卡业务有多么赚钱,甚至可以说银行卡业务是银行盈利的“主力军”。而且,研究数据表明,银行卡发卡量越高,银行的收入就越高。

发卡量200万的银行跟20万的银行相比,前者的业务收入足足是后者的40多倍。具体来看,银行卡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利息收入。报告数据显示,利息收入可以占到银行卡业务全部收入的60%,即便是非利息收入,回佣的收入市场空间也可以达到2500亿元左右。

所以说,银行卡能为银行提供更高的收入,所以这么多家银行,才会这么热衷于推销银行卡。当然,原因不仅只有这一个。

是银行“获客”的主要途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通过银行卡业务,银行可以获得许多客户,而银行卡业务也是银行“获客”的主要途径。众所周知,银行卡的办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随时都可以提出申请,只要审核通过了,就可以办理。

尤其是对于如今的广大年轻人来说,银行卡甚至还可以线上办理。所以说,银行卡业务可以说是银行最“灵活”的业务之一了。大量大型银行卡,可以为银行积累客户,这样也能为银行其他业务创造客户资源。

这样一来,不仅赚到了钱,还获得了大量的客户,可谓是两全其美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银行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主要发行银行卡的原因还是为了赚钱,正是因为赚得钱多,所以才大力发行银行卡。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8亿的潜在银行卡客户,未来银行卡市场还将不断成长。

只不过,大家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还是要谨慎考虑,不需要银行卡的,或者是控制不住购物欲望的,尽量还是不要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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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9月15日报道 “闲置不用的银行卡居然还能卖钱,一张卡至少能卖好几十块。如果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甚至可以卖到超过200元。”近日,一读者在街上两次遭遇收购银行卡的贩子,差点就把自己的几张闲置银行卡给卖了。记者调查发现,银行周边的确有人在收购银行卡,而这种生意在网上更为火爆。

自述:有人收购银行借记卡

家住江北五里店的张女士近日致电本报称,最近,她先后在观音桥某外资银行门前和解放碑某银行门外,遇到有人低声求购“银行卡”。

张女士说,对方开价不低,一般的卡只要有用户名和密码,至少都能卖50元,如果意外发现卡上有余额,保证全额退还。如果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可以卖到200元以上。”

这些收购者有的声称是有藏家委托进行收购。一张没用的闲置银行卡,竟然可以卖到上百元。张女士有些心动,想将一张没有用的工资卡和男友的几张闲置银行卡都拿去卖了。

后来朋友说,这些卡如果没有挂失,被拿去干违法的事,户主可能要承担责任,张女士这才决定再打听一下政策规定。

暗访:购卡者拒绝当面交易

昨日,记者前往张女士所说的两家银行外,均未发现购卡者。在解放碑某银行门外,一从事“外币收购”的女子说:“我倒认识一个收银行卡的,但今天没来,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给你个电话,自己联系。”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女子所给的号码1325079××××,对方拒绝接听。

记者再次拨通后问:“是××吗?还在收银行卡没有?”

对方答:“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

记者说:“收外币的老师介绍的。”

对方答:“是这样啊?但是现在只收开通了网上银行的卡。”

对方表示,价格不会低于每张100元,最好是新办未使用过的,5张以上可以面谈。记者随即要求面谈,对方却顾虑重重,“你不要是线人哈!我们还是网上交易嘛。”

随后记者又要了他的QQ号和电子邮箱,QQ一直未通过记者的好友请求,邮箱则回复称:“最近风声紧,过了国庆我们再联系,你急于出手的话,可以网上找其他买家。”

调查:网上买卖银行卡火爆

昨日,记者在百度谷歌输入“银行卡收购”几个字搜索,帖子数不胜数。

“长期收购闲置银联借记卡,中、农、工、建、招、邮储六行为佳,普通卡30元起,口令卡120元,U盾卡200元,均需能使用”,“受台湾银行卡收藏专家所托,长期收银行卡,是谁的无所谓,只要保证是全新,知道名字和密码,价格从优”……记者发现,网上买家大肆在各论坛发布收购信息,并公布QQ号、电子邮箱,甚至是电话号码。从收购广告看,工、农、中、建四大行及招行的银行卡和邮政储蓄卡最受欢迎。

交易方式上,通常是收到银行卡,汇出一半的钱,用户名和密码得到验证后,付清另一半。银行卡的快递费由买家负担,有的买家为打消卖家顾虑,表示可使用支付宝交易。

有买就有卖,网上出售银行卡的帖子也很多。有的人既卖银行卡,又收购银行卡。卖价自然比收购价格高出一倍以上,普通卡要卖100元至150元,口令卡卖120元至200元,带U盾等硬件的卡卖200元至300元甚至更高。个别帖子还会注明“长期收购”和“长期供应”。

记者发现,已有不少网友跟帖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有闲置的银行卡可出售。

可能用于行贿送礼、包二奶,还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转移赃款等

有的银行卡收购者称,是外地藏家委托进行收购。有的则称,是公司买闲置银行卡偷逃税费。

对此,中兴路一收藏界人士表示,若是收藏,肯定是越早发行的卡越值钱,而且也不需要知道户主姓名和密码,这些都与收藏的特征相悖。而税务部门表示,企业经营的应付和应收账款必须通过企业法人开立的结算账户进行,个体企业主试图通过私人账户分散收入来避税的说法是行不通的。

显然,这两个用途只是幌子而已。

一些卖卡广告称:“如果您正因为生意、业务等需要行贿送礼;如果您是领导,想设立小金库;如果您因为老婆监控银行卡而感觉烦恼,请使用我们所售的银行卡。”

一些灰色的经济来往和收入,比如说送礼、包二奶等,当事人不便于使用本人的银行卡,怕留下蛛丝马迹。于是,利用这些收购的银行卡,只要拥有账号和密码,这些不能说的秘密就可以悄悄完成,几乎是天衣无缝。

网上交易最看重的就是商家信用,信誉度更高的商家更容易与顾客成交。一些新开的网店为迅速提升自己的信誉度,就请人来“刷信用”。所谓“刷信用”,就是由虚假的顾客刷卡消费,然后给予好评价,由此提高网店的信誉度。

由此还催生“网店刷信用”这一职业,由于“刷信用”不能老是用同一张卡,否则容易被网管发现而视为作弊,从事该职业的人专门收购的银行卡就能派上用场,而这种方式很难被监管。这也是开通了网银的银行卡要比普通借记卡贵的原因。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收购来的银行卡从事犯罪活动,比如地下钱庄和赌场的收入转账、官员贪污受贿资金的转账。干这些勾当的当事人绝对不敢用自己的银行卡。

还有一些是从事敲诈、诈骗时,为了避免监管和公安机关通过银行卡追踪到本人,也会利用别人的银行卡进行资金的接受和转移,相关人员则无法通过银行卡找到从事犯罪活动的真正幕后黑手。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买卖银行卡明显违反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功伟律师事务所沈仁刚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据此解释,借记卡也包含在内。

今年5月13日,新牌坊派出所接到报警,受害者张某称,自己被骗1.9万元,已把钱汇到了骗子的银行卡账户里。警方调查该账户发现,户主叫王强(化名),是福州市某高校学生。

经查,王强对银行卡上的钱,竟一无所知。原来,他办好卡后便将卡号和密码卖给了同学黄伟。而黄伟称,自己是受李其伟(化名)之托,请同学用各自身份证去办银行卡,前前后后为李其伟办了70多张银行卡。

警方查明,李其伟所在团伙的上层人员,躲在境外遥控指挥。短短一年内,就在重庆、广东、贵州、四川、福建、湖南六省市进行近百起诈骗活动,仅李其伟经手的诈骗案就多达33起,其中在重庆地区的就有12起。诈骗来的77万元现金,全都是通过李其伟控制的70多张银行卡接收。

今年4月9日和10日,家住成都金牛区群星路的胡女士,先后将47万元存款打入诈骗者指定的银行卡内。而在警方追查47万元的去向时发现,其中40万用转账的方式拆成了20笔存款,每笔两万元,分别转入20张户主属云南的银行卡中,最后用取现的方式将40万元一天全部取完。

经查,这些银行卡都是犯罪分子以100元一张的价格,通过“马仔”王某四处收购而来,警方随即将王某抓获。今年8月初,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王某批捕。

(本文来源:华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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